彭兆荣
(四川美术学院中国艺术遗产研究中心,重庆401331)
移动作为人类的一种社会属性,是一种特殊的景观。移动是对生命和生活形态的一种呈现,同时,也是文明类型的重要依据。在反思原则之下,当代人类学对移动,包括社会群体的迁徙、流动等所表现的文明形态和文化形式做了重新考证和解释,得到许多发人深省的观点。人类学家萨林斯在《石器时代经济学》一书中对狩猎和采集时代的“游动”进行重新分析,认为游动性让人们放弃对财富的积累。游动性与财富截然对立,这构成了文明形态的“积极因素”[1](14~15)。而事实上,原住民“生活在物质丰富之中”[1](12)。新进化学派主张,人类的生存与自然所提供的能量之间的可持续性是检讨文明形态的一个重要尺度。如果人类由于移动而对囤积财富的欲望形成一种制约,那么,自然资源与人类损耗资源之间便达成了互惠性的友好关系。换言之,如果人类的移动有助于减弱其囤积财富的欲望,对自然资源的能量耗损也就相应减少。
某些情况下,移动性也可能形成对现代国家专制的反抗。斯科特认为,在“Zomia”地区的平地与山地、山谷与山顶之间特殊的移动与静止关系,形成了不同的区域性文化形态特点。移动成了对现代民族国家“领土”某种超越的解读:山地居民被看作是贫穷落后,甚至是野蛮的,因而,国家政权延伸到这些地区可以推动地方进步。斯科特通过田野调研得出结论:那些“落后”“野蛮”的族群选择居住在山上,选择了不同于谷地的生活和生产方式——逃避国家的统治和税收。这种特殊的移动方式正是从耕种传统中产生的。在这一地区,从有文字记录以来,谷物种植成了农耕文明的基础[2](2)。而在同一地区,以中国古代为代表的农耕文明几乎将其覆盖。值得注意的是,斯科特的这些对当代学术有着重要影响的观点,都来自于“农业研究丛书系列”。
今天,全球化的特性——移动性(mobility)正驾驭着社会变迁和转型。我国是一个传统上以农耕文明为背景,以农业伦理为依托的乡土社会。由于与土地“捆绑”的特点,确定了农耕文明的基本特征是稳定、安居,“父母在不远游”成了中国传统礼制和孝道伦理的重要部分。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业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3](7)这是我们的乡土本色。然而,这是否意味着传统乡土文明中缺乏“移动”的因子,乡土社会缺乏拓展、扩张、变通性?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从人类的生理本能看,以“行动”为本的历史不独表明动物属性,也昭示人类的演化轨迹。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历史就是行走的迁移史。只是在大部分时间里,人们习惯把行走视为一种本能,或简单地把这种本能用于实现生存需求——完成从一地到另一地的空间移动。事实上,人类的行走(直立行走)是其区别于其他生物种类的重大标志。古生物学家、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的研究证明:类人猿(apes)的直立过程是人类特殊进化的结果,也是人类自我创造的过程。如果作为人类祖先的类人猿未能实现身体直立的功能性行走,人类便永远不可能达到“万物灵长”的成就。概言之,直立行走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因素。1991年在巴黎曾举行过一个“两足行走起源”专题研讨会,人类学家们就此提出过不同主张,尤其是行走与文明形态之间的移动关系[4](60)。
从历史意义上看,我们更愿意将人类的行走看作一种探索、一个仪式、一种求知的途径,甚至是人类思索的方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从《圣经》的线索来看,无论是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返故里,还是耶稣基督通过行走传达“福音”,都旨在说明行走的意义。《荷马史诗》所描述的“生命完整意义”的故事,也是通过奥德修斯历经磨难的行旅,将探险、拓殖、战争、竞争、英雄、荣誉、受难、考验、返乡、凯旋等融于其中。而《荷马史诗》的作者“荷马”虽是盲人,却仍然被称为“行吟诗人”。西方“历史之父”希罗多德更是游历了整个地中海沿岸(包括欧、亚、非三洲的许多地方),写下了不朽的《历史》。这似乎可以得到一个带有规律性的表述,即“走出来的文明”。
解读西方文明离不开行走的因子。从文化意义上看,人类所有的文化都与旅行有关,只是性质和程度上的差异。地中海生态环境的特点可归纳为:(1)由于缺乏大面积良田,农业生产受限;(2)海洋的便利性、开放性,使交通与拓殖成为支撑经济生产的关键因素。航道的开拓,物品、人员、族群交流与交通频繁,决定了西方文明的原始形貌。于是我们便能够理解,为什么在古希腊神话系统里还有专门庇护旅行者的神赫尔梅斯(Hermes)。沿着这一路径,我们可以瞥见,几乎所有西方重要文化基型都摆脱不了“行走”的移动范式。
从哲学角度上看,行走与哲学之间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却处处践行着行动的哲理。启蒙主义思想家卢梭在《忏悔录》中说:“我只有在走路时才能够思考。一旦停下脚步,我便停止思考;我的心灵只能跟随两腿动思”[4](27),身体与思想都在行走。唯有通过行走,才能“返回自然”。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中,卢梭所描绘的“自然状态的人”就是那些在森林中漫步,没有工作、没有战争、没有常居之年、没有密切的群体等级、没有私有制,因此,没有争斗和加害的必要[5](52~54)。他把一个孤独行走、思考、接近自然的人视为独立自主的自然人。这种“返回自然”的行走主题在后来的欧洲历史上一直没有中断,无论是作为生命、身体的体验,还是研究。
从文化多样性角度看,文化的样态即移动的形态。其中,行走是一个关键词。(1)行走作为文明发展史中的特殊景观,早期各种文明形态都与人类的行走、迁移、旅行和运动相生相伴。人类的居住方式和形态也都与迁徙有关,无论频度的强弱,比如狩猎农耕;或是环境、季节的差异而选择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比如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总之,没有人类的旅行、迁移、运动、交通,文明就很难形成一个完整定义。(2)行走在不同文化类型中所形成的特质。人类的居住方式、种族进化、阶级特权、交流方式、运输手段、道路边界等,都与宽泛意义上的移动有涉,移动的差异造就着文化的差异。(3)被赋予特殊意义的行走。比如在中文语境,“行”(háng)在“行”(xíng)中。“行”,甲骨文,其文像行走于十字路,本义“道路、行走”。《说文解字》释:“行,人之步趋也。”生动的注释是费孝通先生的“行行重行行”。(4)不少学科和理论,诸如历史学、人类学、地理学,以及早期的进化论、传播论,都建立在对行动的观察、分析和阐释的基础上,否则这些理论皆无立锥之处。
从我国传统文化背景来看,行走与道路不独表明日常生活,甚至上升到道德层面。《说文解字》云:“道,所行道也。”“道”与“行”义通,本义为在交叉路口帮助迷路者领路,引申义为道路、道理、规律等。从构字来看,道是“导”(導)的本字,“道”为“行族”。《易传》所谓“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在道家思想中,“道”代表自然律,为道家之核心。从道教所延续和发展出来的特殊的“云游”“行侠”“四海为家”的价值追求“虽在道而出道”。所以,道教其实是一种精神的旅行、宗教的旅行、哲学的旅行。综“行”“道”之诸义,我们可以说:文明和文化是“走”出来的[6]。
移动与生命运动可视为一种互指。人类作为一种特殊的动物,迁移、迁徙既表现为生物的特性,更表现在社会、历史和文明形态中的多样性。我们将这种因移动而产生的景观称为移动景。移动景观不仅是一种现象,更包含着一种对文明形态的性质判定,比如人类所经历的“采集—狩猎”历史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文明都包含着移动因子,因此,也有与之相属的移动景。移动作为一种属性——性质、频率、范围、方式等常常成为区分和表述文明类型的依据。历时地看,移动在不同形态中的社会价值不同。在共时关系中,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特点和异质。人类学对移动性的研究曾表现出某种悖论,在当代的反思原则下开始对这一社会属性以及语义、衍生义和新义,进行了学理和学科上的重新阐释。
移动具有某种文化的惯习性,有的民族天生喜欢移动,有的民族相对喜欢安定。欧洲文化以爱琴海文明为底色,人们时以“海洋文明”概括之。这也决定了他们是擅长迁徙移动的族群;反过来,因迁徙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爱琴海文明的特性。维柯在《新科学》的“诗性地理”中这样描述古希腊人:“诗性地理无论就各部分还是就整体来说,开始时都只限于希腊范围之内的一些局限性概念。后来希腊人离开了本土跑到世界其他地方去,地理的观念才逐渐扩大,直到它所流传到我们的那个形式。古代地理学家都承认这是事实,尽管他们还不能利用它,因为他们都承认古代各民族,在迁徙到外国或远地去时,对新发现的城市、山、河、丘陵、海峡、岛屿和半岛,都还用他们本土的一些老名字来称呼它们。”[7](389)维柯接着对拉丁人早期所属范围做此描述:“我们在希腊的诗性地理里注意到的一些情况在拉丁人的古代地理学里也可以看到。拉丁区域在开始时一定很小,因为在250年之内,在罗马诸国王之下所征服的民族达20个之多,可是罗马统治的范围推广到实际上不过20英里。意大利的周围确实以阿尔卑斯山脉以南的高卢(Gaul)和大希腊为界,后来罗马帝国的征服才使它扩展到现在的幅员。”[7](395)
这样的地理知识考古,不仅还原了希腊人、拉丁人的原始实景,也把希腊罗马携带着文化移动的基因呈现在欧洲整体历史发展的底色中,融化在西方文明的整个机体和形制中。我们也因此将移动性作为认知其历史脉络的依据。
对照西方的历史背景,我们需要对具有中国传统农耕文明性质的“乡土性”做一个梳理,关键词是“土”和“乡”,二者存在一个基本的逻辑结构。在这个关系结构中,“土”排在第一位,它是“命根”,是地位最高的“神”[3](7)。道理既简单也朴素:靠农业生活的人,没有土地,便无以生计。土地是人们世世代代赖以为生的遗产。于是,人和土地被捆绑在一起,难以离开,形成了以“土”为生的群体性特定单位,通常是村社。土地也造就了人与人、人与自然、身与心的各种关系,血缘的、亲缘的、地缘的,还有在同一片土地中生长的地方性民间宗教,即所谓的“神缘”,以及由于所从事的行业而形成的“业缘”。“土”以家乡为基础和基地,并构成了祖、社的核心价值。
作为农耕文明,不仅粮食根植于土地,人民的生产、生计和生活也根植于土地。这一基本关系决定了“乡土社会在地方性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3](8~9)。但这只是相较于那些流动快速的、以海洋文明为背景、拓殖和商业社会而言的。事实上,即使是乡土社会,也并不妨碍移动的发生,只是移动的频率、速度和性质与海洋文明不同。我国村落形成的一般规律,是因宗族扩大,或土地资源不足,或外族侵扰等原因而外迁,形成一个个新的村落。宗族的分支导致新的村落的产生,说明移动一直与乡土社会相伴。所以,即使对于汉族村落而言,多数也是迁移来的,故有所谓的“开基祖”——第一个从其他地方迁到该地的人。所以,即使是“静止的社区”(费孝通语),也是相对而言的,而移动性却是绝对的。费孝通《江村经济》中的“江村”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一个在相对静止的农耕背景下生成的移动性——由于陆路和水路交通的便捷,带动了手工业、商业贸易等各种事业的发展[8](17~20),并成为我国乡镇企业的创新模式。
当代全球化的一个后果就是所谓移动性的肆意扩张。既往的社会格局边界被打破:人群、资金、资本、文化、信息、技术、物品、观念、形象都在移动[9],特别是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人群的移动和流动造就了历史上空前的移动景观。文化与人群结伴同行,附着于族群、性别、阶级、技艺等进行传播,呈现出不停地跳动状态,而且越来越快。这种移动不仅指具体的人和物质,随着媒体的发达,电视、电影、互联网、手机等都加入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毫无疑问,当代的大众旅游除了游客要离开日常家庭生活,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做暂时的旅行外,他们还随身“携带”着诸如符号、隐喻、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10](10~15)。于是,传统的移动在新的语境中“再生产”出新的语义。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大众旅游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景观属性,即从旧式的“静景”变成了全球化背景下的“动景”。
面对全球化伴随的移动性,不仅传统的乡土社会本身被带动,而且加速了移动的变迁,原先自治性的“静止乡村”在很短的时间内也被骤然“提速”。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情形是被动的。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乡土社会包含着自主性“加速”移动的潜质。旅游作为一个“全球最大的产业”(the biggest industry in the world)[11],也随着移动性进入传统的乡村,不少村落正以“主动”姿态迎接大众旅游的到来。这对于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游客的到来,传统的生产、生计、生活的节律被打乱,历史形成的牢固社会结构可能产生松动。静止的乡土如何面对移动的人群,被动的应对如何转变为主动的迎接。与其将之称为“转型”,还不如说是对乡土社会的一种考验或检验。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乡村必定会吸引大众游客,重要的因素是:乡土社会是否存续着特殊的乡土景观遗产。对于中华文明而言,乡土是一个最大宗的文化遗产。对于游客而言,乡土成为人们通过对特殊遗产的观赏和体认,使人们获得怀旧感[12](85)。乡村在现代旅游中也扮演着一种角色,即被想象为“静止的过去”。对现代游客而言,它具有其他景观无可替代的吸引力。特里夫特对英国乡村的形象变迁做过专门的调查并借此“形象”进行说明。在一般人们的心目中,英国的乡村属于那种“诗情画意般的、秩序井然的、安逸祥和的形象”,它经常被人们建构成为一个单一性的“过去”[13](12~24)。乡村的这种形象特别适合游客怀旧旅游,或为逃避现代都市的喧嚣而做出的一种选择。
然而,乡村并不总是人们想象中的一隅净土,或永远不变的桃花源。对于乡村社会而言,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旅游几乎无孔不入。作为东道主和游客,无论是动机还是方式,主动还是被动,都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随着现代农业步伐的加速,所谓的乡村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转型。这种变化本身也可能成为吸引游客的一个因素[12](87)。这里出现了两种变化趋向,而且时常是悖论性的:一方面,对于游客,特别是那些从城里来的人,他们到乡村旅游,是将其与城市快节奏、喧嚣进行对比,即静止的,安静的;另一方面,乡村正好趋向于快速移动,不仅配合旅游,也被动地在现代的移动性中发生变化。
随着移动性的加速,乡村这一被想象的诗意景观和田园牧歌情调,早已与文人骚客笔下的怀旧情结相分离,成为孩提时代的记忆:“怀旧牧歌的感情冲动与对儿童时代理想化的记忆有关”[14](8)。由此,将牧歌作“如画式”娓娓诉说者大多为闲逸之人,他们将理想美与文学、艺术中的场景和情景相融汇,陶醉于自制的美景之中[14](56)。然而,人们脑海里勾画的乡村景观并不能取代不断变化的乡村实体。当代旅游趋势中出现的“乡村游”热点,也并不意味着只要是乡村就必然对游客产生吸引力。
问题是什么样的乡村对游客才具备吸引力。尤里认为,只有那些具有“理想的风景画”的乡村才对游客构成吸引[12](88)。荒瘠的土地、污染的河流、贫寒的生活、肮脏的环境、鸟兽罕至的农村是不可能对游客产生吸引力的。如果乡村生活围绕在一片繁忙之中,人们都在进行紧张的劳动,这样的农村大约也不会对游客产生什么吸引力,而且可能对游客产生某种心理上的“压抑感”。大家都在努力地工作,我们却在同一环境里“休闲”。难怪威廉姆斯曾经这样说过:“一个工作着的农村,很难形成一种风景画,理想的风景暗含着间离和观察的效果。”[15](120)究竟什么样的乡村才够得上是一幅“理想的风景画”呢?西方学者提出两项基本需求:“游客的乡村旅游既是寻求一种‘真实性’,同时又要满足‘好玩’(fun)和放松等因素”[16](110)。在笔者看来,乡村“理想的风景画”应具有三个层面的特点(“三合一”的情形最为完美):(1)保持完好的自然生态,即村庄与自然构成和谐的整体景观;(2)保持完好的农村传统习俗,使游客可以从中感受到浓郁而独特的传统风貌;(3)保持鲜明的、世代相承的民族或地域特色,而不是像现代社会那些“做出来”的民族村、民俗村的“人工景”,或那些经过人为设计建造出来的景点景区,有较为完整的“异文化”体系:宗教、巫术、仪式、礼节、语言、文字、歌舞、服装、饮食、民居、器具等。
然而,我们当下所面临的巨大困境是,保持和保护传统乡土村落(村寨)的“动力机制”(包括内部凝聚式动力和外部刺激性力量)已经发生了动摇:全球化移动性的加速,使得乡土社会原先按照自然节律的生产生活方式被打乱;城镇化“工程”的推土机大面积地覆盖乡土社会的整体景观;这种“城市霸权”话语摧残着草根社会的脆弱性,土地的丧失使得土地上的人民完全或部分失却家园主人翁的精神;游客的到来早已从“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好客逐渐为“旅游合同”和被游客“投诉”所替代。某种意义上说,现代游客希望看到的、感受到的、想象中的“田园牧歌”,恰恰又在大众旅游的喧闹声中淡化为贴在墙上的老照片。
今天,大众旅游成了中国社会的一景,这一景观的光环越来越眩目。作为全球化进程中新移动属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即大众旅游所代表的“人的移动”。我国是一个以安居乐业为传统的,以农耕文明为背景的乡土社会,大众游客的脚步声,伴着城镇化的推土机的轰鸣声,打破了乡土景观的宁静。我们希望看到,全球化的移动性融入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能够产生以家园主人为主体的文化自觉,而非被动地成为现代移动性和城镇化强势话语的“婢女”。
今日之移动性携带着农耕文明传统因子,形成了一个可能性“移动损耗+囤积惯习”协调和平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旅游形制。换言之,传统有农业伦理的“稳定安居”与当下的“旅游移动”原本具有悖论性,而当二者被置于同畴所出现的旧质与新质,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如果将大众旅游作为一个振兴因素,那么,如何保持“静态中的动态”,“动静相协”,需要学者做深入的调研和认真的评估,从而促进中国特色本土大众旅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