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基础
——广西民族区域自治60年历史经验研究系列论文之一

2019-12-05 06:31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19年1期

杨 军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广西南宁530001)

马克思主义在广西少数民族中的传播为民族团结播下了红色种子,同时为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理论基础。广西自古以来就是以壮族为主体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世居民族多达12个,有着民族构成复杂、民族文化多元的特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广西一直以民族团结著称,坚决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充分体现。值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通过回顾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可以看出其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构方面的价值,经过革命年代战火淬炼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和平年代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脱胎于马克思主义又结合了广西民族地区实际是分不开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将进一步巩固广西的民族团结成就,夯实广西在新时期全面发展繁荣的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的主要路径

五四运动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主要有四条渠道[1]。一是广西籍在外生活、求学的先进分子学习进步思想并邮寄进步书刊,如黄日葵等。二是广西辖区的一些书店、报馆等代售进步书刊,并有朱锡昂等访阅、学习、研究、宣传进步思想。三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中国共产党及共同团组织常态性地向广西报刊售卖点及高校赠送进步杂志。四是张太雷与孙中山会晤。张太雷于1921年12月下旬陪同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在桂林与孙中山会晤,十月革命经验及实践得到传播。受此影响,桂林进步青年组织的“新中国学社”得到不少进步杂志和书籍;1922年,社会主义青年团梧州分团成立。广西在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及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工人、农民阶层的进步青年投身到反帝救国中。

大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的主要途径有四种:一是举办农民和工人运动讲习所,比如韦拔群在东兰举办的三届农民讲习所;二是通过进步书刊传播;三是组织演讲比赛,宣传苏俄十月革命和马克思列宁主义;四是通过广西省立宣传员养成所、学校传播[2]。

土地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的主要途径有四种:一是张贴“工农兵联合起来”“实行土地革命”等标语、布告,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革命主张;二是邓小平[3]、张云逸、雷经天等举办党员干部训练班;三是出版发行《右江日报》《工农兵报》等进步书刊;四是广西师专通过开设马列主义课程,组织课外阅读、演讲等传播马克思主义[4]。

抗日战争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五种: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周恩来等到广西做报告,宣传中共中央抗战方针政策;二是桂林10余家出版社出版“马列”书刊;三是广西地方建设干部学校通过教师授课、邀请中共领导人及知名人士演讲、课外阅读“马列”书刊等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四是广西学生军通过中共领导人演讲等活动积极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并通过张贴标语、出版进步刊物《曙光报》、举办培训班等途径将其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间;五是通过举办党员训练班或组织学习会议传播。

解放战争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秘密举办党员干部训练班或召开党组织会议传播;二是通过书刊传播;三是通过传单、布告、标语的形式传播[5]。

二、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的曲折过程

(一)闭塞环境下的艰难启蒙

十月革命前,马君武作为广西第一批前往日本留学的学生,于1901年获得了前往日本帝国大学学习的机会,在日期间,受明治维新后的新思潮影响,对于民主思想有了自己的认知,但这一阶段仍然属于康有为、梁启超式的改良主义者,后来,马君武在日期间接触到了社会主义学说,并针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后,才成为我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马君武研究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论文先后在自己主办的《新民丛报》、国内的《译书汇编》上发表,并将欧洲社会主义的源流以论文、译文的形式向国内学术界进行介绍,成为广西乃至全国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先驱。马君武在对资本主义进行考察研究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诚今世一大问题,最新之公理皆在其内,不可不研究也”,同时,将社会主义誉为“既以此理,则可知现在争利之制度乃旧教科书,而社会主义,乃新教科书”,认为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6](101)。马君武在这一时期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对马克思著作的系统介绍,如其在《社会主义与进化比较》一文中介绍社会主义时,就在文章最后介绍了五本必读的马克思主义经典,即《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6](101)。这些著作有助于帮助大家较为全面地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后来,他又翻译了《共产主义宣言》,这是马克思主义能够跨越语言障碍、在广西与中国传播的重要前提条件。

十月革命后,受十月革命的鼓舞与海外知识分子在理论方面的译著影响,国内先进知识分子逐渐觉醒,由于广西在20世纪初较为闭塞,最早在广西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是较发达城市的进步青年,他们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向广西传播马克思主义。就读于北大的黄日葵早期主要在《新青年》杂志投稿并为同学邮寄《少年中国学会周年纪念册》《社会主义浅说》等进步书刊,是广西青年学子中较具影响的人物,促进了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五四运动后,《新青年》等一批进步杂志为广西知识分子带来了接触马克思主义的机会,而广西本土的进步青年也因此开始纷纷办刊物、传思想。这一时期,黄日葵等广西进步青年组建了“新广西期成会”,并发行了《桂光》杂志,以马克思主义观点评价广西时政,是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的重要刊物;广东的进步学生宁培瑛(广西陆川人)与友人创办了《群言》杂志,发表了大量政论,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上级革命组织开始加大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力度。“1922年,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广东地方团受上海总团委托,在梧州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梧州分团。”[7](10)同时,广东地区与中央革命组织也开始派遣力量,在梧州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建立了杂志代办处,对广西知识分子开展了马克思主义启蒙。在上级革命团组织的协助下,1924年,广西各大中学、报刊开始陆续收到分析俄国十月革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向导周报》,进一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传播在广西的深化。

新文化运动对广西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带来了巨大的思想冲击,使得当时少数能接触到先进文化的留学、游学青年接触到了马克思主义和更先进的政治思想与政治文化。许多知识分子成为马克思主义在广西早期传播的主力军,比如将进步书刊从外地寄回广西的黄日葵、谭寿林、韦拔群、宁培瑛等,还有在广西各地不断开展马克思主义宣传活动的覃怀林、覃怀瑾、韦杰三、黄成业等,都先后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返回广西传播马克思主义。龙州青年高孤雁则利用《新青年》等刊物,在家乡建立了青年讲习社、特别班,讲解政论及《共产党宣言》,传播马克思主义。

广西知识分子表现活跃,如广西桂平的黄日葵、广西贺州的黄朴心、广西贵县(今贵港市)的陈勉恕等。其中,黄日葵不仅是第一批将进步刊物寄回广西、点燃星星之火的知识分子,更在五四运动前夕就参与了“国民杂志社”紧急会议,会议决议于5月3日召开北大全体学生及各高校学生代表会议,黄日葵做会议记录,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次日的游行示威活动中,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代表意图阻挠学生运动,黄日葵与邓中夏挺身而出,力辩教育部代表,并冲破了阻隔,将学生队伍带到了天安门广场。

(二)马克思主义在各种阻挠中传播

在马克思主义传播下,广西不仅在本土知识分子中夯实了思想基础,也收获了一批可用以组建中共地方组织的进步青年,如早期党员黄日葵、谭寿林、黄士韬、黄成业、高孤雁等,同时还有在新文化运动洗礼后决心参与革命的地方党团干部,如林培斌、李征凤、廖梦樵等。其中许多青年经过新文化运动及五四运动影响后,成为大革命时期广西工人运动、农民运动的中坚,韦拔群更是成为东兰农民运动的灵魂人物,为左右江根据地的建立打下了极为坚实的基础。

韦拔群在五四青年爆发后迅速参与到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在贵州接受和传播革命思想,并加入了孙中山支持建立的“改造广西同志会”,于1921年随孙中山任命的广西省省长马君武回到家乡之后,利用自己在讨伐旧军阀时的人脉发动群众,在东兰银州密林中成立了“改造东兰同志会”,连续重创了当时东兰县城的反动政府,连遭反扑后前往广州学习,寻找真正的革命正途,并在第三届广东农讲所的学习过程中受彭湃、陈延年等共产党员的影响,成为一名共产主义者。1925年至1926年上半年,东兰县农民运动遭遇了极大的打击,国民党反动派与东兰县团警狼狈为奸,“围剿”东兰农军,屠杀了140名农民,制造了“东兰县惨案”。可见,尽管1924年国共合作开始后曾有极其短暂的“蜜月期”,但阶级上的对立注定了革命统一战线的破裂,即便在国共合作期间,国民党反动派也制造了“东兰惨案”这样令人哗然的反革命事件。

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4·12”反革命政变之后,其“反共清党”的反动主张给广西的马克思主义传播带来了极大阴影。国民党当局宣布全城戒严,搜捕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以及革命群众,非法逮捕了数十名共产党人。在反革命政变后短短数月,大量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以及革命群众被逮捕,一些工友惨遭屠杀。在白色恐怖的高压中,南宁的党团组织被迫转入地下活动,但随后南宁地委书记罗少彦被叛徒出卖遭捕,南宁的党团组织遭遇了毁灭性打击,广西的马克思主义传播,尤其是广西主要城市的马克思主义传播遭遇了致命伤害。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受阻再一次说明,旧社会阶级矛盾是根深蒂固的,只有通过革命夺取政权,才能获得胜利。

(三)在革命实践中传播马克思主义

把传播马克思主义与革命实践结合起来。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曾经指出,革命的所有问题最终都将归于国家的政权问题,只要没有明确这一点,就不可能让各个阶级参与革命,更不可能让无产阶级领导革命。因此,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一直都与革命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韦拔群最初发动群众革命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通过社会革命夺取政权。在广西右江地区,大量贫苦群众常年被地主阶级剥削,生活苦不堪言,这使得韦拔群的动员、串联活动非常顺利,各族群众纷纷响应号召闹革命。闹革命、立政权不仅仅是理论传播或口号,更落实到了农民运动的革命实践上,三破县城的农军就证明了这一点。最后一次占领县城之后,韦拔群建立了东兰革命委员会,这是广西第一个农民革命政权。在“东兰惨案”发生后,韦拔群再一次恢复了原本在国共合作期间暂时解散的东兰革命委员会,并开始积极动员农民参会,宣布进行不交佃农田租、不还高利索命债、不服县老爷徭役、不送地主财礼的农民革命,谁劳动谁收成。把传播马克思主义与革命实践结合起来,同时也以无产阶级革命目标让各族群众放下民族差异、团结闹革命。

三、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对民族区域自治形成的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与民族区域自治萌芽

左右江地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杂居着大量壮族、瑶族、苗族群众,他们在剥削阶级压迫下,生活苦不堪言。红军首先通过发展经济团结群众,改善群众生活,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并通过土地革命,让农民真正拥有立身之本;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土地政策,为不同生产生活习惯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的土地,例如更习惯山地生活的瑶族群众不愿意分配到田地,更愿意分配到山地,所以,在土地革命后的分配过程中,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充分尊重瑶族群众的要求,为其分配了山地。

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在红七军身居高位的张云逸、韦拔群等少数民族干部成长为这一届政府的中枢,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8](167)。此时的右江苏维埃政府已经呈现出“少数民族区域自治,自主管理民族内部事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雏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桂西民族自治区等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建设,都离不开这一时期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民族自治经验。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与多层次民族区域自治体系构建

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坚持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基本原则。在中国,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广西,民族区域自治是实现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的唯一正途。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在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政策部分)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定下来。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出台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当中则提出,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可以成立民族自治地方与自治政府机关,具有民族自决权,管理民族内部事务。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的指导下,广西省政府于20世纪50年代,根据广西各地各民族的现实需要,先后建立了多个民族自治地方,例如单一少数民族聚居的大瑶山、大苗山,就成为大瑶山瑶族自治区、大苗山苗族自治区。1954年宪法颁布后,广西又在都安、巴马建立了单一少数民族的自治县。同时,针对多个少数民族杂居的地区,广西也建立了龙胜各族自治区和隆林各族自治区(皆为县级)。至此,广西初步展开了基于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的多层次民族区域自治体系的构建,充分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对民族区域自治形成的价值。

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广西成功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遵循马克思主义主张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成功,既是马克思主义在广西传播的成功范例,也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

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民族问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9],是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0](4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民族地区得到了坚持和发展,为今后民族问题的解决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以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同民族间的交往交流,是学习其他民族的优长、促进本民族生产力与文化水平提高的重要契机。习近平指出,在民族团结工作中,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11]。习近平认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而“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11]。要在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让中华民族迸发出蓬勃的发展力、生命力,就应该不断加强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随着交流的深入、情感的建立,形成不可逆转、极具凝聚力的一致力量。

早在2013年,习近平在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时就指出,“一带一路”将进一步推动各民族交往,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对民族地区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广西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不仅能发挥自身作为西南出海大通道的作用,更能够进一步紧密联系和加强与西南其他地区、西北地区、东部发达地区的交流与交往,在经济、文化上加强合作与互动,为广西与其他地区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创造更好的机遇。可见,党中央提出的民族交往理论,显然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一脉相承,而且符合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发展规律,对广西在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有着极强的指导意义。

(二)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识,大力促进民族团结

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民族交往的最终目的是跨越狭隘民族主义的障碍,让人类社会在交往中实现团结、进步、发展,而民族团结则是无产阶级民族解放的前提。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民族团结理论,也是习近平民族团结思想的基础。习近平曾在各类场合多次强调,民族平等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这些提法都继承了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民族理论。“我们的事业方方面面,千万不能漠视少数民族事业这一重要方面。这是一个原则。”[12](7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使得各民族都得到了发展繁荣的历史机遇,民族情感得到释放,民族自信得到提升。这种团结稳定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来之不易,所以一切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矛盾、摩擦历来都为党和国家所重视。

习近平指出,民族问题若是得不到妥善处理,就会破坏民族关系,甚至会导致民族地区政局不稳,“头顶同一片天空,脚踏同一方土地,各族干部群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11]。搞好民族工作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习近平也指出,只有让少数民族群众接近汉族群众的发展水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平等,也才能够让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民族平等,事实上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内核,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初衷。习近平指出,推动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是党和国家的义务,既不是一种恩赐,也不是单方面的给予,而是各民族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的民族团结关系的体现。

习近平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他指出,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关乎全局的重要任务,无论是民族工作会议还是统战工作会议,都多次明确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一致的工作方向,也再次强调了民族平等对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这一点上来看,习近平的民族团结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仅重视民族团结,更重视通过民族平等实现民族团结。2017年3月10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13]

(三)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充分展现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价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所以能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始终发挥稳定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作用,应该归功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并且坚持与完善。而坚持与完善,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事物处于永恒发展”的观点,也是习近平民族团结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完善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根本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11]。所以,制度保障和重要内容,就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两面。

在重要内容上,习近平认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发展、总结出来的,是最适合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制度,因为“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14]。历史上,无论是册封、羁縻府州,还是都护府、屯田制度,都是曾经在特定历史阶段为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做出过贡献的制度,而这些制度无不是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的制度。“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15]

在制度保障上,在结合了历史经验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后诞生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客观认识民族差异而制定的治国之道。正是这种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的制度,实现了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同时,又保留了各民族色彩纷呈的文化、政治独立性,最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习近平指出:“我们党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个新办法,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做主。”[14]不难看出,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结合,就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五、结 语

广西民族关系之所以安如磐石般和谐、稳固和融洽,与各时期马克思主义播下的红色种子有根本关系,正所谓“根深叶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通过回顾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及其奠定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基础的作用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理论、制度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无疑将为我国解决新时期民族问题、巩固新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和谐关系提供宝贵的参考与借鉴,也将进一步强化我们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自信。在新时期继续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通过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观在新时代继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