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研究

2019-12-04 04:11白卫东周爱群
价值工程 2019年31期
关键词:专业性校企合作

白卫东 周爱群

摘要:校企合作是企业资源与高职院校资源充分利用,互惠共赢的重要机制,近期国家出台的《职教二十条》中也提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的指导意见,论文根据前期学者的研究和实际情况,发现校企合作存在深度不足专业性欠缺、院校专业发展促进不足、成果商业化转化程度低、学生认可程度低等问题,然后从企业和高职院校两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校企合作应该建立在专业性、价值性、融入性和层次性原则基础之上。

Abstract: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an important mechanism for the full utilization of corporate resources and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resources, and is a win-win initiative. The recent "Twenty Article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ssued by the state also proposes 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 to promote schools and enterprises to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in-depth cooper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and actual situation of previous scholars, the paper finds that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s and enterprises has problems of insufficient cooperation, lack of professionalism,  lack of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colleges, low degree of commercialization of results, and low degree of student recognition. Then it is analyzed from both the enterprise and the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pointed out that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should be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professionalism, value-oriented, integration and hierarchy.

关键词:校企合作;教学项目;融入机制;专业性

Key words: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teaching project;integration mechanism;professionalism

中圖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31-0172-03

0  引言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教育与就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高职教育愈来愈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走进社会,走进企业,鼓励高职院校与企业展开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为社会培养培养更多适合的人才,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校企合作以订单班或学生顶岗实习的模式为主,学生基本上是在完成课程学习之后才进入企业进行工作,教学过程中企业参与程度很低,合作形式流于表面。

1  研究理论与综述

校企合作是高志院校培养学生的重要途径,是院校参与社会的重要方式,众多的专家学者对此展开了研究,邓之宏[1]从企业和院校两个方面对校企合作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指出校企合作是企业与院校互惠共赢的重要途径;肖称萍[2]主要从企业角度研究了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指出企业自身需求不足是导致校企合作开展困难的主要原因;兰小云[3]通过构建模型指出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达程度、学校内部政策制度、专业的设置和学校的执行力度是影响校企合作的主要因素,而韩静静通过调查研究指出合作企业选择不合理、校企合作双方认识不一致、校企合作目的差异是影响校企合作的重要因素。综合各专家学者的观点来看,很多学者认为应该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但是改革的方式途径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2  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国家从各个方面支持鼓励开展校企合作,高职学院也积极参与其中,但从实际开展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学院、教师、学生和企业双方都存在相当程度的不满意,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2.1 合作深度不足,未能体现专业性

从目前校企合作开展的模式来看,主要以“订单班”、顶岗实习为主。“订单班”是学院选取某一专业与企业进行谈判,以企业名称命名,企业定期派员工到校进行企业文化、企业管理规范等方面授课,然后学生集中在某一时段到企业进行实习的一种方式,“订单班”模式实际上是一种企业先行的招聘方式,在学生未离校前即进行企业宣传招聘,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熏陶,以期提高学生满意度和忠诚度,开拓企业招聘渠道,降低企业的招聘成本。相比“订单班”模式,顶岗实习则更为直接,是学院选派某一专业直接到企业进行顶岗工作,为期2个月左右,学生在企业实际上也相当于正式员工岗位。这两种主流模式,都是以学生到企业实际参加工作为主,所做工作以基础性、体力性劳动为主,专业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途径受限,也仅仅是到企业为学生进行异地授课,教师与企业之间很少有专业方面合作,专业挖掘深度不足,未能体现高职院校专业性优势。

2.2 专业发展促进不足

在“订单班”、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模式下,企业关注的重点放在能够有多少学生到企业实际岗位进行工作,忽略了对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方面的建设支持,沟通交流也仅仅是派企业管理者到学校进行讲座,或者学校派教师到企业参观访问,交流流于表面,形式重于内容,校企合作企业很少派人长期全过程参与学院专业方面建设,对于专业发展方向、专业教师培养、专业学生能力要求、专业理论基础等方面内容几乎没有涉及。

2.3 成果商业化转换程度不足

限于对校企合作企业信息掌握过少,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很难充分了解合作企业的实际问题和实际需求,导致高职院校教师研究成果基本上为理论研究,缺少实际商业价值,即使有部分教师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商业价值,但是往往与合作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很难直接转换,而企业也未能充分重视校企合作院校教师的主动积极作用,缺乏高职院校教师长期全过程参与企业运营的合作机制,企业的实际需求很难准确客观的传递给合作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双方沟通、合作机制的不顺畅导致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研究成果很难转换为商业应用成果,而企业又不得不承受运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问题成本,双方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2.4 学生认可程度低,能力提升有限

上述两种校企模式合作下,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主要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甚至学生实习的岗位与专业毫无关系,这种实习模式对学生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对学生实际学习能力、自身素质提升帮助有限,学生在经过最初的专业认识之后,缺乏新鲜感,经常会抵制和拒绝再次顶岗实习,甚至很多高职院校出现对抗现象,究其原因是校企合作未能融入学生学习和能力培养过程中,企业对学生仅仅是某一时段劳动力的需求,学生实习过程中缺乏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工作能力的途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没有得到锻炼和提升,校企合作仅仅是流于形式。

校企合作存在多种多样的问题,但从根本上分析来看还是高职院校的专业性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企业的实际需求没有充分反馈到合作高职院校一方,双方在沟通和合作机制方面存在缺陷,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才是关键所在。

3  校企合作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企业自身认识误区

从目前主流的“订单班”和顶岗实习模式来看,企业对校企合作存在相当程度的误区,即企业对学校的需求仅仅限制在对学生廉价劳动力的需求,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数量关注程度要高于对学生质量的关注,在这种观念基础上,企业对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性也持有怀疑态度、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甚至包括规模很大、知名度很高的企业管理比较粗放,缺乏价值管理观念,缺乏引导员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全员参与管理气氛不足,很多员工即使发现问题也很难通过企业途径解决问题,只能通过个人途径解决企业问题,这大大限制了员工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从很大程度上来讲,这也限制了高职院校教师参与企业管理的可能性。

3.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

校企合作企业缺乏与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合作意愿的重要原因是对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性持有怀疑态度,一方面,高职院校教师未能全过程参与企业的实际运营过程,对企业信息了解、掌握不足,对企业问题出现的本质未能深刻理解把握,所提出的建议、方法过于理论化和抽象,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建设不完善,教师缺乏时间保障,很难长时间参与企业实际运营过程管理,另外高职院校教学管理要求严格,教师精力有限也很难做到两头兼顾;最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激励机制欠缺,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途径不明确,与企业项目化合作方式难以开展。

综上所述,校企合作难以深层次开展的原因是双方面的,需要找到切实可行的途径开展具体工作,需要企业、高职院校、教师、学生四方面的配合和协调。

4  校企合作原则

4.1 专业性原则

专业性原则是校企长期合作的基础,是指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研究成果,利用自身的理论基础和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合作内容,而不是单纯的提供学生劳动力。校企合作的主要目的一是将社会资源引入到高职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引导高职院校专业研究的方向,二是将高职院校资源输入社会,促进社会、企业技术进步,专业性内容的交流才是校企合作的本质,是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

4.2 价值性原则

价值性原则是校企合作的核心原则,是双方开展深层次合作的基础,通过与企业合作,高职院校能够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素质水平和就业能力,企业可以拥有稳定的员工来源渠道,降低招聘成本和管理成本,可以充分利用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优势,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的管理,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优先获取高职院校教师的研究成果。价值原则体现互惠共赢的理念。

4.3 融入性原则

出于个体对事物、问题充分理解把握的规律,只有个体充分了解、掌握相关事物信息,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个体在理论学习基础上,只有应用于实践,才能充分理解理论,只有实践验证的理论才能有效指导实践,学生只有在平时的学习中融入企业相关内容,亲自去调查、了解、分析、解决问题才能充分理解、掌握、应用所学知识。校企合作中的学和做应该是融为一体的,学生学中的内容应该是来源于合作企业,学和做的孤立割裂只能导致学与做之间的矛盾,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

4.4 层次性原则

高职院校与其他高等教育院校不同,其更倾向于学生就业技能、就业素养方面培养,这决定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应以专业性应用研究为主,基础学术性研究为辅。因此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应以促进企业流程优化、管理合理化、操作规范化为主要思路,以解决合作企业具体技术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发现问题、调查问题、分析问题、具体解决问题为框架。高职院校学生与其他高等教育学生也存在明显差异,其理论基础薄弱、缺乏专业理论的研究兴趣,但高职院校学生头脑灵活、爱动手,对解决具体问题有浓厚兴趣,因此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应该与其他高等教育院校校企合作在内容、途径、方式有所区别,应针对具体情况制定恰当的校企合作方案。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重要机制,完善校企合作的途径,深化校企合作内容是培养高质量学生的必要手段,各院校、各专业在校企合作方面存在不同的特点,校企合作形式存在多样性,但是校企合作的价值性和专业性是值得思考的内容。

参考文献:

[1]邓之宏, 万守付,钟利红.基于战略联盟的校企合作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9,08.

[2]肖称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因分析与激励机制探究[J].职教论坛,2012,12.

[3]兰小云.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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