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的民间交往可以追溯到很远,其最初为广州的贸易。1784年8月,美国商船“中国女皇”(Empress China)到达广州。其航线是以纽约为始发地和终点地,为时15个月。1790年起,美国商船从美洲的西北海岸驶往广州,使当时的美中贸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美国此时开始的从十三州到太平洋的领土西扩,对美中贸易也有很大的推进。中国从美国进口花旗参、毛皮、檀香木、铅、棉花及织品等物,美国从中国进口茶叶、丝绸、瓷器等物。到了19世纪,美国商人亦从事走私土耳其鸦片。1786年美国政府任命商人萧善明(Samuel Shaw)为第一任驻广州领事,但他只是一个不受薪的非正式官员,同时兼理着自己的商业活动。清朝政府也只是将其当作大班来看待(美国驻广州领事以后一直由对华贸易的商人担任,至1845年才派出了真正的外交官)。
此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商业活动中,美中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美国成了仅次于英国的第二大对华贸易国。但是,在此商业活动中,仅仅是美国商人驶船来到中国的广州,但没有记载说明中国的商人驶船前往美国的东西海岸。按照当时清朝的规定,普通中国商人不能与美国商人进行贸易,仅有特许的行商可以从事这一活动。这些行商最多时也只有十多家,而最大的一家行商怡和行浩官(Howqua)占了其中超过50%的比率。与此同时,美国的传教士也来到了澳门和广州。他们在开展传教事业的同时,也开设了学校、医院、印刷厂,并出版了刊物。与此同时,到达美国的中国人,见之于记载的,仅三四人,他们在美国的生活情况也是不清晰的。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认识,早期的双边关系,实际上是单边的,即美国商人、传教士甚至官员来中国,美国大体了解中国的情况,而中国并不了解美国。即使是由清朝官方指定与外国人做生意的行商,对美国的知识也十分有限。
1840年至1842年,英国发动了鸦片战争,逼迫清朝于1842年8月29日签订了《南京条约》。由于当时的清朝还没有国际法知识,1843年10月8日,清朝又与英国签订了《虎门条约》。《南京条约》与《虎门条约》是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规定了当时的中英关系:一、开放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为通商口岸;二、两国在外交上平等相交;三、在华英国人由英国领事实行司法裁判权;四、片面最惠国待遇;五、清朝不能自主改变关税;六、英国军舰可以自由出入以上五个通商口岸。这两个条约所建构的中英关系,几乎成了欧美各国与东亚各国关系的最初范本。以后,欧美国家最初与东亚国家的关系,基本上不出这一框架。
当英国与清朝的战争刚刚开始,美国驻广州领事及其商人等很快将消息传到了大洋彼岸,合众国立即意识到东方出现了不应放弃的机会。
《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
《苦命天子:咸丰帝奕詝》
《戊戌变法史事考初集》
即使在战争期间,美国已派加尼(Lawrence Kearny)率东印度舰队的舰船来华,其任务为:一、护侨;二、制止美国商船走私鸦片。这两项工作他均未执行。但当他知道战争结束、《南京条约》签订后,推迟了返航,于1842年10月径自致函清朝的两广总督祁贡,要求最惠国待遇。祁贡一面上奏道光帝,一面答复加尼,表示基本同意,等《南京条约》奉到后,他将与有关大臣“酌核”,由清方妥善制定一个章程,上奏皇帝后即可照此办理。
对于加尼的要求,清朝道光皇帝的最初意见是反对,坚持“天朝旧制”,即在广州一口通商,并实行旧制度,但当时负责谈判《南京条约》大臣耆英、伊里布表示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英、美两国服饰船型难辨,如美国人打着英国的旗号去各通商口岸,“德在英国,怨在中国”,要求实行“一视同仁”。道光皇帝由此改变态度,予以同意。1843年,当中英《虎门条约》签订后,钦差大臣耆英向美国驻广州领事发文,将中英《虎门条约》抄送,并称:“祗领遵照可也。”也就是说,由于清朝对国际法的无知,已经同意按照当时的中英关系来处理中美关系。美国除了割地赔款外,其他方面获得了与英国同样的权益。
【法国欧安诺集团网站2018年9月10日报道】 2018年9月10日,法国欧安诺集团(Orano)在特里卡斯坦(Tricastin)举行一座铀转化厂的落成仪式。法国经济和财政部国务秘书Delphine Geny-Stephann、欧安诺执行董事会主席菲利普·瓦兰、欧安诺首席执行官菲利普·诺奇、来自60个国际客户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士参加了此次仪式。
也就在此时,美国已决定派出委员前往中国。1843年5月,众议院议员顾盛(Caleb Cushing)奉命前往中国。顾盛于1844年2月来到澳门,向广东的地方官说明了他的使命:他不久将去北京觐见皇帝,并与清朝的相关大臣签订与英国相同的条约。顾盛的来信和随行的军舰,在清朝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当时的中国是一个儒家学说至上的国家,“以礼治国”。礼仪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着至高至上的意义。1793年和1816年,英国两次派使节来华,拒行中华礼仪(跪拜礼),已经引起了很大的风波。如果美国使节觐见皇帝不跪不拜,在当时中国人的认识中,不仅会使各国对清朝产生轻慢之心,而且国内的儒家知识分子也会对王朝的合法性发生怀疑。于是,清朝方面以阻止顾盛来北京为第一要义。至于条约,清朝已同意美国按照《虎门条约》的规定进行通商,并没有引起更大的注意。
1844年6月17日至7月3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与美国委员顾盛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进行了谈判。顾盛在做出“让步”——同意不再要求进入北京并交出国书之后,获得了对美国极其有利的《望厦条约》。该条约以美方提出的草案为基础,有所增删,共计34款。该条约规定了美国可享有片面最惠国待遇、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军舰自由出入通商口岸等不平等权益,而且在文字方面比中英两个条约更为具体严密。也就是说,英国根据其“片面最惠国待遇”,反过来可以享有中美《望厦条约》的各项规定。顾盛对此条约极为满意,在条约签订后的第三天,1844年7月5日,向美国国内报告,《望厦条约》与中英已签条约相比较有着16项的优点!此后,西方各国与中国订约,大多以《望厦条约》为文字上的蓝本。
如果我们用今天的法律眼光来看顾盛的行动,可以认为美国的举动并不光明正大。当时的清朝不了解国际法,也不了解国际法框架中的本国权益,所以对本方权益的丧失并不知情,也没有尽力去保护本国利益。但是,今天的法律对“诈骗”的定义是,利用他方在知识上的无知而占取他方的利益。
1844年签订的《望厦条约》规定了此后中美关系的基本特点。该条约及以后的类似条约的相关规定实行了近一个世纪,直到太平洋战争时,美国才放弃。在此长达近百年的以不平等条约为基础的中美关系中,中国人有着屈辱感,美国人有着优越感。恰在这种对立的情感中,中美两国关系绵延伸长。
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时,中国的人口已经达到四亿,海外商业活动和移民早已开始,但主要是东南亚;美国商船从其西海岸到中国,航行约五十多天。两个国家人民之间的互不了解,可以说是合乎历史必然的。
十年后,1854年,容闳从美国耶鲁大学毕业,获学士学位。容闳早年在澳门与香港接受西方教育,在美国学习了七年。当这第一位毕业于美国大学的中国人回到中国时,发现他的美国知识并无可用之处。他在经历了各种不太成功的职业后,因帮助清朝从美国购买机器,而做了一名小官。容闳一生最重要的工作,是说服当时权势极大的疆吏曾国藩、李鸿章,向美国派出留学生。
留美学童计划从1872年开始实行,首次派出30人,此后至1875年,共派出了四批,共120人。按照这一计划,这批平均年龄为十二岁多一点的男孩,将在美国家庭中学习英文,然后进入美国学校,一直到文、理、工、军事各科大学毕业。这在当时的亚洲,是一个重大且有长远眼光的计划。如果这一计划成功,且不论这批学童的专业知识,就是他们对美国的认识也对当时的中国有着极大的用处。中国对美国的了解将由此进入新的阶段。但是,当这一计划进行到第九年时,这批学童被清朝政府全部撤回了,许多人没有完成他们在美国的学业。当时撤回的原因主要有三个:这批学童已经美国化了,当政者害怕他们将来会与中国的政治和传统文化格格不入;美国当时不准许他们进入各种陆海军学校,而进入美国军事院校是该计划的主要目标;美国的《排华法案》造成的中美关系的紧张。
除去生病而先期回国、拒不回国者外,留美学童共回来了97人。他们回到上海后,并没有鲜花的迎接,反是受到了可怕的对待。当时的中国没有人重视他们的留学经历,也没有人愿意多了解关于美国的知识。他们又重复着当年容闳的遭遇。尽管这批学童二十多年后大多成为中国政治、外交、工程、矿务、军事等方面的重要人物,但从历史的角度来观察,这只是他们个人的成功,而不是整个国家的成功——国家的命运并没有因这批留美学童的回国而发生变化,人民也没有因为他们而获得大量的美国知识。他们回国的最初十年中,无声无臭,似乎消失了,就像水倒在沙子上一样。
容闳与留美学童的命运,是当时中国内部的政治与社会诸因素所致。
与此同时,美国内部的政治与社会诸因素也导致了《排华法案》。
尽管建立在《望厦条约》等条约基础上的中美两国关系是一种不平等关系,但美国的对华政策相比起当时的英国、法国、俄国等国,还是比较温和的。1867年,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任满回国。在多种因素促成下,这位卸任的美国外交官非常有趣地成为清朝第一位正式派往世界各国的外交使节。蒲安臣率清朝政府代表团首先访美,然后出访欧洲,历时两年,最后他本人于1870年2月在俄国去世。1868年7月,这位清朝政府的代表、前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与他先前的上司美国国务卿西华德(Willhan.Seward)签订了一个条约。该条约后来被称为《蒲安臣条约》(Bulingame Treaty),该条约规定:中国人可以自由地出入美国,可以在美国享有美国对待其他外国人的最优惠待遇。而美国人在中国早已享有这一待遇。
《蒲安臣条约》签订时,内战后的美国因西部开发而需要大量劳动力。贯穿美国东西的铁路建设中雇募了超过一万名中国劳工。数以千计的中国移民开始进入美国,合法且守法地从事着许多工资低下的行业。然而,美国经济危机的出现,许多失业的欧洲移民(主要是美裔意大利人和美裔爱尔兰人)认为中国移民抢去了他们的面包。勤劳和节俭,在东方被视为美德,而在当时的一些美国政治家口中变成了不可饶恕的罪恶。中国移民在美国犯下的最大罪恶是愿意领更少的工资而干更多的活。
1880年,清朝在美国的压力下签订新的条约,该条约同意美国可以整理(regulate)或定年限、人数,以阻止新的华工进入美国,此外通商、学习、游历等人士及已在美国的华工不受此限制,享有最惠国待遇。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暂停”所有华工入境十年,并对华人的留学、旅行做出了极其严格的规定,美国任何一州都不准许华人入籍。这是一个种族歧视法案。1884年、1888年、1892年、1893年,美国国会一再通过新的排华法案,不仅是华工,几乎所有的中国人进入美国都受到了更严格的限制,1880年中美条约的规定已经被完全破坏。1898年美国合并了夏威夷,排华法案也随之推行到那里。1902年,美国将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
在此期间,在美华侨受到了美国种族主义者的百般凌辱,暴力事件接连发生。
1905年,由于美国的排华暴力,在中国的上海、天津出现了抵制美货运动。
一直到1943年,美国才废除了排华法案。
到了20世纪,美国已成为西方世界的首强。1921年—1922年华盛顿会议中,美国等国对日本的扩张有所抑制,中国在日本的强压下获得了喘息,由此希望美国在亚洲事务上发挥作用。大量的留美学生此时回到了中国,在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上起了主导作用,由此中国的知识界对美国有着特别的好感。但当时的中国政府十分腐败,社会问题丛生,美国的知识界对中国并没有同样的好感。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两国关系进入了第一个“蜜月期”。美国受到了日本的攻击,但它作战的主要力量放在欧洲,在太平洋战场上,美国在很长时间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美国需要中国这一东方国家能够继续抵抗日本,以减轻其压力。它在军事装备等方面支持中华民国的蒋中正总统,以防止其与日本单独议和。中国需要来自美国的援助,更需要美军能在太平洋战场上投入更多的兵力,以减轻日本的军事压力。双方的共同敌人,使得两国有着共同的立场。中美两国结成了同盟。
越南战争后期,中美两国关系进入了第二个“蜜月期”。美国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继续对抗,同时也为其军队能在越南安全撤出,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此能予以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也需要美国改变对华敌对立场,以防止苏联在军事上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的共同敌人是苏联。
这两次“蜜月”都是政治上的“联姻”,其基础是共同的敌人。一旦共同的敌人消失,双方的“联姻”基础也同时消失,很容易出现反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的关系,历史上从《望厦条约》起,已经经历了159年的风风雨雨,但两国之间现在仍处于很不融洽,甚至在某些方面互相敌视的状态之中。我个人以为,中美两国的关系不稳定的最主要因素,在于双方虽交手159年仍是互不了解,其中最重要的是两国人民的互不了解。如果双方的人民都能了解对方,即使有争论,也不会敌对。只有在两国人民的互相了解之上,两国政府的政策才会有定性。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有着许多研究美国的中文著作,但我查了一下,可供普通老百姓阅读的关于美国宪法、政治制度、社会、教育、民众生活的一般性图书数量很少。我也听说,在美国有着更多的研究中国的著作,但供普通老百姓阅读的关于中国宪法、政治制度、社会、教育、民众生活的一般性图书数量也是很少。双方新闻界的报道各有其不足之处,而美国新闻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道,被中国清华大学新闻系教授李希光称之为“妖魔化”。关于两国较为真实的知识通过数以万计的中国留美学生、美国访华人士静静地在民间传播。这种传播手段相对于现代社会已属原始。“中国垮台论”“中国威胁论”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由此可以同时存在。
我个人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东亚的一个依然处于发展中的大国,与美国的关系应当也有可能改善,其中最重要的条件是加强两国人民的了解,解除误会,以能到某一天可以互相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