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湘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有效的手段。疫苗的发明和预防接种是人类最伟大的公共卫生成就。通过实施广泛的疫苗接种,曾经肆虐、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相关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
谢所长说,今年是我国实施免疫规划的第41个年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儿童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建国以来,我国的预防接种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计划免疫前阶段,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的普种牛痘,逐渐过渡到六七十年代的突击预防接种:第二个阶段是计划免疫阶段,从1978年起正式进入计划免疫时期,先后经历了4苗防6病、5苗防7病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免疫规划阶段,2002年至今。2008年开始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前接种14种疫苗可预防15种疾病(14种疫苗包括11种儿童常规免疫疫苗,对重点人群接种的流行性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
我国通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有效地控制了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通过口服小儿麻痹糖丸,自1995年后,我国即阻断了本土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使成千上万孩子避免了肢体残疾;普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后,我国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携带率已从1992年的9.7%降至2014年的0.3%:上世纪中期,我国麻疹年发病人数曾高达900多万,至2017年,发病人数已不到6000例: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前,白喉每年可导致数以十万计儿童发病,2006年后,我国已无白喉病例报告。上世纪60年代,我国流脑发病最高年份曾高达304万例,至2017年,发病人数已低于200例:乙脑最高年份报告近20万例,2017年发病数仅千余例。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儿童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不断提高免疫服务质量,维持高水平接种率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41年的实践证明,免疫规划是各类卫生工作中成本效益最显著,影响最广泛,群众最欢迎的公共卫生举措之一,对有效保障儿童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谢所长说,浙江省早在1952年底就消灭了天花,2000年成功实现无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目标,彻底控制了这个导致儿童终生肢体残疾,甚至死亡的人人闻之色变的瘟疫。乙肝、麻疹、流脑、乙脑等传染病疫情得到控制。据估算,自1978年以来,浙江省疫苗针对传染病平均每年减少发病超过10万人,每年减少死亡6000余人。
我国目前的疫苗可以分两大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除了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免费)之外,我们还需要接种自费的第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的接种程序
出生24小时内:乙肝疫苗第一针,卡介苗。
1月龄:乙肝疫苗第二针。
2月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第一针。
3月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第二针,百白破疫苗第一针。
4月龄:口服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第一剂,百白破疫苗第二针。
5月龄:百白破疫苗第三针。
6月龄:乙肝疫苗第三针,A群流脑疫苗第一针。
8月龄: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一针,乙脑减毒活疫苗第一针。
9月龄:A群流脑疫苗第二针。
18月龄:百白破疫苗第四针,麻腮风联合疫苗第一针,甲肝减毒活疫苗。
2岁:乙脑减毒活疫苗第二针。
3岁:A+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一针。
4岁:口服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第二剂。
6岁:白破二联疫苗,A+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二针。
新生儿从出生到18个月龄之内,是接种疫苗的“密集期”,在此期间,家长平均每隔一个月就要带自己的孩子去相关单位接种一次疫苗。6周岁之前,儿童需要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共有22剂次。
宝宝一出生就要接种这么多疫苗,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宝宝在出生之初,娇弱的身体就要面临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几十种疾病的威胁,其中每一种疾病都是新生儿健康成长的重大隐患。那么孩子怎样才能对这些感染性、传染性疾病有很好的抵抗力,即宝宝体内要怎样才能有这些抵抗力呢?一般有三种方式可以帮助宝宝获得抗体:一是自然获得免疫,就是孩子在胎儿期通过胎盘、脐带从妈妈体内就会得到一些抗体,这些抗体是非常有效的,但是这种免疫力只能维持6~8月龄。二是通过患病的方式,比如孩子得了麻疹,体内就会产生抗体,这些抗体能保护宝宝一辈子都不会得病,但对孩子来说,这种方式风险太大,因为有的疾病存在死亡的威胁,有的疾病会留下后遗症。第三种方式就是接种疫苗,用科学的手段使孩子不得病就会产生抗体。通过接种相应疫苗,小家伙就像穿了一层厚厚的铠甲,对相应病原微生物有了抵抗力。几十年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二类疫苗到底要不要打?
对于新手爸妈常常问到的“二类自费疫苗到底要不要打?”的问题,谢所长说,二类疫苗是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接種的疫苗,如:Hib疫苗、水痘疫苗、肺炎疫苗等。从重要性来讲,医学专家也是强烈建议接种的,但是由于某些疫苗的生产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儿童接种的需求,或是政府还没有那么多的财政开支,所以二类疫苗需要家长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自费接种这些疫苗。此外,有些二类疫苗给了家长更多的选择。因此,建议有经济条件的家长,可以带孩子接种,更好地保护孩子,尽可能预防可能发生的疾病。
在为宝宝预防接种的过程中,爸妈也会有很多问题,谢所长在这里也一一做了解答。
Q为什么一定要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A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免疫程序,这是根据抗体水平在人体内变化、疾病感染风险、临床试验和多年科学实践为依据而制定,确定开始接种年龄和接种间隔。如乙肝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脊灰疫苗等至少需要完成3剂接种才能使儿童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随着孩子的长大,身体内原有通过接种疫苗获得的免疫力也会逐渐下降。因此,有些疫苗还要进行加强免疫。
Q为什么有的疫苗接种1剂,有的疫苗要接种多剂?
A不同的疫苗接种后,产生抗体水平不一样,产生抗体持久性也不一样。为保证预防疾病的抗体水平和持久性,有些疫苗需要接种多剂次。根据各种疫苗免疫程序,有的疫苗只需要接种1剂,如卡介苗。有的疫苗需要接种2~4剂,如乙肝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等。在每种疫苗上市之前,都要经过科学、严格的临床试验,得出接种几剂、多大剂量、间隔多长时间可以达到最佳免疫效果的结论。
Q为什么有些疫苗需要加强免疫?
A基础免疫所获得的特异性抗体,有些无需加强免疫;有些在体内只能维持一段时间,待身体内抗体浓度降低时,应再接种,通过再次接种刺激机体产生抗体,使抗体维持在足以抵抗病原体的水平,如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百白破联合疫苗。
Q错过了疫苗接种,该如何补种?
A如果您的孩子由于发热或生病等原因错过了接种疫苗的时间,应当在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尽快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补种。家长可电话咨询接种点询问补种安排。
Q“流动宝宝”该如何接种疫苗?
A我国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如果有≤6周岁的孩子迁入其他省份,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门诊接种疫苗。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疫苗接种前后黄金30分钟
疫苗接种前后的黄金30分钟,家长一定要留心。
●在接种前,家长一定要如实向医生反映宝宝的身体情况,比如近期健康状况、既往接种史、过敏史。疫苗接种后有无反应等,如有,应告知医生是何种疫苗、主要症状及发生时间。
●疫苗接种结束后要在门诊观察30分钟。疫苗的急性严重过敏的异常反应大多会在30分钟内出现,譬如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一旦出现这些严重异常反应,在医院留观就能立即得到专业的救治。
●疫苗接种后,一些轻微反应是正常的,个别孩子在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红肿、发热、乏力、不适、胃口差等一般反应,一般不需要任何处理就能恢复,如有不适,请及时到相关医院就诊。
哪些孩子不宜接种疫苗?
预防接种不是对所有儿童都能进行的,有些儿童终身或暂时不能进行预防接种,如果忽略了这一点,在预防接种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异常反应,甚至可产生严重的后果。以下五类宝宝是不适合接种疫苗的。
●有免疫缺陷病的儿童,如先天性缺丙种球蛋白血症:有过敏史及变态反应性疾病的儿童,如风湿热、哮喘等。
●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而尚未过检疫期的儿童,如麻疹或百日咳接触后未满21天、白喉或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接触后未满7天的。
●患有急性传染病和恢复时期未满1个月的儿童:目前有发热,腹泻等不适的病儿。
●有肝、肾、心、肺脏器慢性疾病的儿童,以及目前仍长期服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的儿童,上述情况没有解除之前,均不能进行预防接种。
●有活动性结核病、皮肤疾患或接种部位有湿疹者不宜接种卡介苗:有严重变态反应及惊厥历史者不宜接种百日咳菌苗。
因此在预防接种前家长应说明孩子有无上述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宝宝出现这些情况需要暂缓接种
当宝宝出现一些身体不适时,应暂缓接种,以免盲目接种引起更严重的不良反应,需等不适症状消失后再进行疫苗接种,延缓接种并不影响接种效果。
患有皮炎、荨麻疹、严重湿疹。不宜接种。宝宝本身皮疹多的时候,如果接种了疫苗,一旦出现疫苗反应,根本无法区分是疫苗引起的,还是自身疾病引起的。所以,当出现明显的皮疹,应该暂缓接种,在皮疹基本消退后进行接种。如果只是轻微湿疹,或湿疹已经出现很久,已经基本好转了,是可以接种的。
发烧、咳嗽、呕吐、淋巴结明显肿大。不宜接种。宝宝在生病状态下,不管病毒感染,还是细菌感染,都会加大疫苗反应的风险,同时由于感染的存在,新接种的疫苗作用会大大降低。因此,如果宝宝正在疾病状态,不要急于接种,应治愈后再接种。
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肝脏或肾脏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暂缓接种。先天性心脏病有很多种,是不是所有的都不能进行接种呢?其实不是。只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才暂缓接种,等治愈后再评估是否可以进行接种。如果宝宝只是一个卵圆孔未闭,或是一个小的房間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同时没有影响生长发育,并且心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影响正常的预防接种。但如果宝宝是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出现了心功能的异常,就不要冒这个风险了。
癫痫、脑炎后遗症等神经系统疾病。慎重接种。特别是对接种乙脑、流脑这种疫苗的时候,冒然接种,会引起相应的病症。建议暂缓接种,等疾病痊愈后,再进行评估能否进行疫苗的接种。
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不宜接种。只有宝宝的营养不良到了一定程度或佝偻病严重到一定程度,才需要暂缓。如果宝只是稍微瘦一点,或只是一点轻微的缺钙表现,是不要紧的,正常接种疫苗,完全没有问题。
出现腹泻。慎重接种。如果宝宝最近出现腹泻,不论是病毒、细菌感染,还是消化不良引起的,应等腹泻好转后再接种。有的宝宝从出生开始,每天就拉好多次,也不耽误生长发育,精神也好,检查大便也正常,这种情况不影响预防接种,但是不建议宝宝接种减毒活疫苗,建议宝宝接种灭活疫苗。特别是脊髓灰质炎疫苗,建议进行注射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接种,不建议口服。对于腹泻的宝宝要看一下肛门周围,是否有肛周脓肿,如果有,要在治疗后再进行接种。
最近注射过免疫球蛋白。不宜接种。在注射免疫球蛋白的3个月内应暂缓接种疫苗,3个月后正常接种即可。对于普通的疾病,比如感冒、发烧、咳嗽、皮疹等,在治疗彻底,停药3天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预防接种了。
对于一些特殊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免疫缺陷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癫痫等,应要在治疗后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情况看是否能进行接种。
疫苗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生命健康。对于新手爸妈来说,如何辨别有资质的接种点和无资质的接种点感觉很茫然。谢所长介绍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接种单位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接种单位时,应当明确其责任区域。《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接种单位的条件,包括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如家长对接种单位的资格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咨询渠道可以从相关部门的政府网站上查询。
对于疫苗的质量安全保障,谢所长介绍说,在疫苗的生产制造过程中,我国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制造标准都有明确要求,疫苗在获得注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并在疫苗上市使用前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此外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还会对已经上市的疫苗进行抽检。
那么,在疫苗的运输过程中,疫苗的安全性如何得到保障呢?谢所长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明確规定了疫苗冷链储存、运输和冷链监测的要求。各级政府支持疫苗储存和运输所需要的冷链设备建设,各级疾控机构对疫苗运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冷链储存、运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冷链系统,覆盖全国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基层接种点主要通过冰箱、冷藏包等设备,来保证疫苗的冷链储存、运输和使用。
谢所长介绍说,浙江省疾控中心一直高度重视疫苗的采购供应,严格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确保全省用苗安全。2018年初,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化流程为辖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疫苗接种服务。接种门诊还不断增加服务频次,由过去的按月接种为主逐步过渡到如今按日或按周接种为主。2005年,浙江省就全面启动了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并根据工作需求不断进行系统升级和功能改造,目前全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实现无纸化运转,儿童的预防接种记录也实现了异地交换,极大地便利了群众。为保障预防接种有效性,浙江省还切实加强疫苗储存、运输的全程冷链系统建设,省级财政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用于各级疾控中心和基层接种单位的冷藏车、冷库和冰箱等冷链设施装备,建成覆盖省、市、县并延伸至预防接种门诊的完备的冷链系统。通过一系列举措保障疫苗安全,为儿童的健康撑起“保护伞”。
预防接种小贴士:
很多家长问,在哪里可以找到孩子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呢?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办理的预防接种证上都有需要接种疫苗的名称、接种时间等信息。同时,也可登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的网站(http:∥nip.chinacde.cn/)、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或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预防接种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