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旅游企业合作创新的治理机制研究:委托代理理论视角

2019-12-02 05:36陈阁芝刘静艳
旅游科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替代性机会主义合作伙伴

陈阁芝 刘静艳

(1.广东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521;2.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275)

0 问题的提出

旅游业是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产业。但目前我国旅游业供给能力不足,无法适应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消费需求,亟须进行供给侧改革(何建民,2018)。创新是旅游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强调,应坚持以创新驱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增强旅游发展新动能。面对复杂波动的市场需求、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和全球化发展趋势,旅游企业跨越个体边界限制,引入外部组织进行合作创新成为必然要求。旅游企业与供应商、代理商、顾客甚至竞争对手建立互动关系,共享知识、信息、技术等创新资源,整合各自优势,有利于突破企业内部资源约束,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能力与效率,获得个体无法企及的整体创新效应(Smirnova et al.,2018)。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热衷于通过投资、联盟等形式,从战略层面构建伙伴关系网络。

然而,旅游企业之间并非天然具备产生合作创新效应的能力。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自我利益驱使下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合作创新面临极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Johnston et al.,2018)。有时不仅无法实现创新,而且会出现伙伴关系破裂的情况。此外,合作创新要求资源在不同个体之间流动和共享。资源的公共属性容易诱发“搭便车”行为,产生“集体行动的难题”。知识尤其是缄默知识等隐性资源具有高创新价值但投入边界难以清晰界定,进一步加剧了合作创新的难度。这种情况下,即便合作伙伴没有实施明显的机会主义行为,也会由于“搭便车”使合作关系的构建流于形式,无法产生实质性效果。研究表明,大部分企业间的合作创新以失败告终(Skippari et al.,2017)。旅游业陆续出现的景区、酒店与旅游代理商之间相互抵制、封杀等现象,也正是旅游企业合作创新较难实现的反映。

企业间关系结构和资源互补优势转化为创新绩效,关键在于运用治理逻辑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提高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交互的可靠性、关系的有效性,以及资源获取的便捷性(韩炜 等,2014;Wathne et al.,2018)。旅游企业在构建合作关系之前即事前对潜在合作伙伴进行甄选,在合作关系建立之后即事后对合作伙伴进行监督是现实中较为普遍的治理选择。但现有研究对这两种治理机制的维度缺乏细致刻画,不同治理机制的效果仍有待考察,且目前治理绩效的讨论侧重于机会主义行为控制(Paswan et al.,2017),对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缺乏关注。因此,本文尝试构建模型分析甄选、监督机制在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及促进合作创新方面发挥的作用,以丰富现有理论研究。对旅游管理实践来说,也有助于为旅游企业运用恰当的治理机制管理伙伴关系,实现合作创新提供决策参考。

1 理论背景与文献综述

1.1 供给侧改革与旅游企业合作创新

面对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供需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通过供给侧改革,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地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1)新华网.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EB/OL].(2016-01-26).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1/26/c_1117904083.htm.。旅游业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产业、动力产业和优势产业。2016年,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明确要求旅游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新华网.汪洋:大力促进旅游供给侧改革[EB/OL].(2016-01-11).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1/11/c_1117739913.htm.。

创新是新思想、新流程、新方法、新产品或服务等的产生、接受及实施(Hjalager,2010)。创新是旅游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旅游行业供给结构、提高旅游企业供给效率、提升旅游产品供给质量,实现旅游经济由数量扩张向品质提升的转化。当前,商业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企业依靠自身资源进行封闭式创新日益困难。尤其在旅游行业,大部分旅游企业为中小规模企业,其资源和能力的内生性先天不足 (Novelli et al.,2006)。研究发现,合作伙伴是创新思想的重要来源(高孟立,2017;Roy et al.,2004)。企业有必要从外部获取知识、信息和技术,与其他组织进行合作创新(Zach et al.,2017)。合作创新强调跨越企业边界(甚至行业边界),在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想法、知识、技能及机会等方面的共享和协调运作实现创新(Miles et al.,2006)。研究者们已经意识到外部多元化组织参与企业创新的重要价值。进行合作创新有助于企业突破自身的局限和障碍,获得更多资源和机会,有助于降低创新成本,缩短创新周期,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Ketchen et al.,2007)。在创新合作关系中,各主体间交互作用,不同形式的资源在企业之间流动。企业与合作伙伴共同参与新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推动创新的实现和扩散(刘学元 等,2016)。但外部组织在为企业带来资源的同时,也存在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Williamson,1981)。作为复杂的、跨越组织边界的活动,合作创新要求企业运用治理逻辑,与合作伙伴之间构建高质量的互动关系(Skippari et al.,2017)。

1.2 旅游企业间关系治理

治理是企业以积极和持续的态度管理合作伙伴的行为,在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建立良好秩序,使相互之间的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Heide,1994),涵盖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关系的建立、终止及持续性的关系维护过程(Brown et al.,2000;Heide,1994)。旅游企业间关系治理通过选择和使用特定的治理机制来实现(Liu et al.,2009)。治理机制可作为建立交易关系的手段和工具(Heide,1994),是企业用于降低与其他企业交往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风险(Wathne et al.,2000),保护交易专属性投资,促进企业之间关系持续的保障措施(Burkert et al.,2012)。

治理机制使企业具有建构和规范外部关系的能力(高维和 等,2010)。一方面,旅游企业能够运用治理机制防范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指通过不正当手段“不道德地谋求自我利益”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经济主体受自我利益驱使,实施故意隐瞒、歪曲或误导信息,违背契约规定、逃避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或义务,或拒绝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等行为(Jap et al.,2003)。在旅游伙伴关系中,机会主义行为大量存在。比如,旅行社不履行合同约定,通过单方面调高佣金等手段侵占中小酒店的利润。合作伙伴实施机会主义行为能使自身获取超额利益,但会侵害旅游企业的利益,影响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长期合作。另一方面,治理机制能够提高企业间关系的运行质量,促进企业间协调互动,挖掘企业间关系的潜在价值(李维安 等,2014)。旅游企业运用恰当的治理机制治理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能够对合作关系施加积极影响,协调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利益冲突,改善关系表现,提高合作绩效(Purnomo et al.,2009)。合作创新是旅游企业间关系价值及合作绩效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具体体现。不同治理机制影响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易成本、协调成本及共同参与价值创造的意愿,因而治理机制的选择对合作关系的治理效果发挥着关键作用(Kumar et al.,2011)。

1.3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为旅游企业的治理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旅游企业与外部组织形成的合作关系中,旅游企业为委托人,合作伙伴为代理人,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独立的利益个体,具有不一致的目标函数。因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代理人极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庄贵军,2004;Bergen et al.,1992)。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是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关键(寿志钢 等,2018)。机会主义行为既包括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之前的逆向选择行为,也包括委托代理关系运行中产生的不道德行为。其中,逆向选择与委托人和代理人合作之前的信息不对称有关。在合作关系建立之前或者事前,代理人具有信息优势,为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有可能隐匿相关信息资源,或向对方提供虚假信息。委托人拥有和能够支配的资源有限,无法准确分辨代理人的优劣,由此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行为(Singh et al.,2000)。不道德行为则与委托人和代理人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有关。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出于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考虑,有可能做出有损委托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产生道德风险问题(Heide,2003)。典型的道德风险问题包括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泄露委托人信息及在合作关系中不作为等。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旅游企业合作创新中同时存在。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会影响合作的整体绩效。解决作为委托人的旅游企业和作为代理人的合作伙伴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是确保旅游企业之间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关键。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委托人需要在委托代理关系形成的不同阶段运用治理制度或者工具控制代理人的行为(Kashyap et al.,2012)。在委托人和代理人建立合作关系之前,委托人可以运用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机制优选代理人,一定程度上解决逆向选择问题(Stump et al.,1996)。为了与委托人建立合作关系,代理人需要借助各种信号向委托人传递自己的优势,委托人则对接收到的各种信号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潜在代理人的属性,选择最佳合作伙伴。但代理人的甄选并不能消除道德风险问题。因而,委托代理理论也强调设计合理的事后监督机制来减少道德风险。事后监督机制有助于委托人在合作过程中获得关于代理人行为和结果更加完整的信息,减少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动摇道德风险发生的基础,确保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及集体行动的目标(Grewal et al.,2010)。

2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2.1 甄选机制与机会主义行为

甄选机制指企业在合作关系建立之前即事前通过一系列努力确保合作伙伴符合标准或预期的机制(Heide et al.,1990)。伙伴甄选是合作创新的重要环节(雷纶源 等,2015)。对合作伙伴进行甄选能够帮助旅游企业获取和识别合作伙伴的综合信息,降低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逆向选择风险,有助于价值创造(Wathne et al.,2018)。甄选机制可细分为对合作伙伴能力的甄选机制和相容性的甄选机制两个维度(Elmuti et al.,2001)。针对合作伙伴能力的甄选机制主要用于评估合作伙伴在产品质量、资金实力等方面的状况,帮助企业了解合作伙伴在产品供应和服务等方面的水平(Stump et al.,1996)。能力甄选可为企业确定适合的合作伙伴提供基础信息(Xie et al.,2016)。企业设计专门的评估程序了解合作伙伴与企业目标、理念和价值观等方面的相容性,则有助企业获取合作伙伴在战略层次与企业的“适配度”信息(Heide et al.,2006),使合作伙伴易于接受和认同企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便于企业与合作伙伴在目标函数和利益之间进行协调,减少合作创新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后续合作的顺利进行(Ouchi,1979;Wathne et al.,2004)。总体而言,甄选机制有助于为旅游企业筛选出更适合的、风险更低的合作伙伴,那些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企业或机构会被剔除出去,从而主动性地避免在未来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委托代理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能力甄选负向影响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

假设2:相容性甄选负向影响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

2.2 监督机制与机会主义行为

监督指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表现或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或者测量的过程(Heide et al.,2007)。监督能够为企业间合作提供重要的信息反馈和有用的指导(Heide et al.,2014),在企业间关系治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Kashyap et al.,2016)。监督的治理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监督,企业能够获知合作伙伴的最新动态和信息,从而督促合作伙伴与企业采取目标一致的行动;另一方面,监督有助于企业了解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方面的信息,提高企业发现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的能力。此外,从合作伙伴的角度而言,监督也是一种信号,反映企业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及对待合作严肃认真的态度(Kim et al.,2017)。

监督机制包含行为监督机制和结果监督机制两种类型(Anderson et al.,1987)。行为监督指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特定绩效的产出过程进行评估(Heide et al.,2007)。譬如,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旅游企业要求导游人员对餐饮企业的产品/服务供应进行现场跟踪以保证其餐饮质量。结果监督则是指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的行为结果进行评估,如旅游企业定期评估合作伙伴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时间、完成任务的准确性及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Heide et al.,2007)。不同类型的监督机制对合作伙伴的影响存在差异,进而形成不同的治理效果。一般情况下,结果监督能够给予合作伙伴充分的行为自主权,不会削弱合作伙伴的自我控制感;而行为监督由于对合作伙伴能够实施的行为及如何实施行为进行严格限制,会给合作伙伴带来被侵犯的感觉,容易引起合作伙伴防御性的态度和行为。这些防御性的态度和行为在本质上带有机会主义特征(Heide et al.,2007)。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行为监督正向影响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

假设4:结果监督负向影响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

2.3 机会主义行为与合作创新

机会主义行为的实质是代理人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和双方长期的共同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在旅游企业与伙伴的合作过程中,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能够在短期内增加自身利益,但却会给旅游企业造成损失(Morgan et al.,2007;张闯 等,2018),并且不利于旅游企业与伙伴之间的合作创新。机会主义行为对合作创新的破坏作用体现在:一方面,合作伙伴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会增加合作关系的不确定性,降低旅游企业在合作中投入资源的积极性,已有研究发现,机会主义行为会降低企业的合作意愿(Wuyts et al.,2005);另一方面,机会主义行为使得旅游企业不得不耗费人力、物力等资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从而提高合作创新的成本(Wathne et al.,2000)。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5: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负向影响与旅游企业间的合作创新。

2.4 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的调节作用

企业与合作伙伴的行为受到企业间关系结构的制约(Granovetter,2005)。成员的不可替代性是企业间关系结构的重要维度。不可替代性反映合作中某一成员企业不能够被市场上现有的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替代的程度(Mwesiumo et al.,2019)。对合作伙伴C来说,如果市场中不存在现有或潜在的企业B,拥有与企业A相比拟的资源,那么企业A就是不可替代的。企业的不可替代性直接影响到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依赖程度,进而影响企业在合作中权力的大小(王琴,2012)。同时,企业的不可替代性也意味着合作关系对伙伴的重要程度,以及终止合作对伙伴利益的影响。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越强,合作伙伴对旅游企业的依赖程度越高,与旅游企业终止合作的成本越大。研究发现:一方面,合作中的强势方有可能会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实施更多的机会主义行为或者剥削倾向(Crosno et al.,2008);另一方面,作为弱势方的合作伙伴,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倾向于在合作前的甄选或合作过程中的监督阶段隐藏不利于自身的信息或歪曲强势方需要的信息等,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以获得合作机会(Liu et al.,2017;Mwesiumo et al.,2019)。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6: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减弱能力甄选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负向关系。

假设7: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减弱相容性甄选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负向关系。

假设8: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增强行为监督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正向关系。

假设9: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减弱结果监督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负向关系。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的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本文的概念模型

3 数据收集与分析

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研方式收集数据。在文献研究及对广之旅、南湖国旅两家旅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深入访谈的基础上,我们设计了初始问卷并进行测试,以确保问卷内容能够被准确理解和填写。根据测试结果对问卷做了进一步完善,最终确定正式问卷。正式问卷一共包含21个计量项目,所有计量项目均采用李科特(Likert)7点计量尺度。

考虑旅游行业特定情境,本文从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的供应能力、经济实力、产品价格3个方面的甄选来测量能力甄选;通过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价值观3个方面的甄选来测量相容性甄选(Wathne et al.,2004);从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工作效率、工作进展状况、工作程序3个方面的考察来测量行为监督(Kashyap et al.,2012);从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产品销售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服务质量3个方面的考察来测量结果监督;从合作伙伴并不总是按照与旅游企业签订的合同行动,合作伙伴会违背对旅游企业的承诺以最大化自身利益,合作伙伴会利用与旅游企业合同中的漏洞来谋取私利3个方面来测量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Heide et al.,2007);通过各方在合作过程中贡献了新的想法,各方为促进合作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新方式,各方促进了旅游产品创新3个方面来测量合作创新(Wang et al.,2008);通过本企业是合作伙伴为数不多的选择,本企业几乎垄断了整个市场,没有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具有同等资源3个方面测量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Cannon et al.,2001)。各变量的测量指标及其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2017年6月和9月,我们参加了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华中旅游博览会和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这3个旅游博览会在我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吸引了旅游目的地旅行社、酒店等大量旅游企业参会。在旅游博览会上,我们对参会旅游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问卷调研,要求调研对象选定一家存在合作关系的企业,并根据与该企业的合作情况填写问卷。调研期间共发放问卷450份,经过筛选并剔除无效问卷之后,获得有效问卷387份,有效回收率为86%。参与调研的对象需在企业中工作时间为1年以上,且对企业与伙伴之间的合作情况较为熟悉。调研对象中49%为女性,51%为男性。87%的调研对象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受教育程度良好。

表1 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

3.1 同源误差检验

由于本文的研究属于横断研究,且问卷由同一人完成,同源误差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因此在进行数据分析之前,我们首先对数据同源误差进行了检验。我们采用Harman的单因子检验方法检验数据的同源误差程度,即将本次调研问卷所有测量指标进行未旋转的探索性因子分析,考察提取的第一个因子是否解释了总变异量的50%以上。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在未旋转的状态下,探索性因子分析共提取5个因子,解释总变异量的70%,其中第一个因子只解释了28%,占总变异量的41%,未达到50%。可见在本文中,数据并不存在明显的同源误差,可以进行后续分析。

3.2 数据的可靠性与有效性分析

本文使用SPSS 22.0软件计算各构念的内部一致性系数(Cronbach’sα值),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所有构念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在0.70到0.88之间,均大于0.70,同时,各构念的组合信度大于0.80,表明数据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在检验结构模型之前,应首先评估测量模型。我们使用AMOS 20.0软件,对模型中的构念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以评估测量模型与数据的拟合程度,同时评估数据的鉴别有效性和会聚有效性。数据分析结果显示,χ2/df=2.97,P<0.00。虽然P值高度显著,但由于卡方值(χ2)对样本大小非常敏感,样本数越大,卡方值越容易显著。卡方值检验最适用的样本数范围是100~200,而本文的样本数为387,必须同时结合其他指标对模型的适配度进行评估。本模型中,规范拟合指数(NFI)、不规范拟合指数(NNFI)、比较拟合指数(CFI)、拟合优度指数(GFI)均大于0.90,近似均方根残差(RMSEA)为0.07,小于0.08,表明测量模型与数据拟合程度较高。另外,如表1所示,所有测量指标在各自构念上的标准化因子负载高度显著(T值在9.42与19.58之间,P值为0.000),表明数据有较高的会聚有效性。如表2所示,各个变量解释的方差(AVE)均大于该变量与其他变量解释的共同方差,表明数据有较高的鉴别有效性。

表2 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相关系数和区分效度

注:矩阵对角线上数值为各个变量解释的方差(AVE),对角线左下方为相关系数矩阵,对角线右上方为各变量与其他变量解释的共同方差(Φ2)。

3.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我们使用AMOS 20.0软件的极大似然估计程序对本文提出的结构模型进行检验。数据分析结果显示,χ2/df=3.05,规范拟合指数(NFI)、不规范拟合指数(NNFI)、比较拟合指数(CFI)、拟合优度指数(GFI)均大于0.90,近似均方根残差(RMSEA)为0.07,小于0.08,表明模型与数据的拟合程度较高。各个待估计系数的标准化估计值见表3。

表3 假设检验结果

注:**表示0.05显著性水平,***表示0.01显著性水平。

由表3可知,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对合作创新有显著负向影响(β=-0.21,P<0.01),旅游企业针对合作伙伴的能力甄选对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β=0.20,P<0.05),相容性甄选对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显著负向影响(β=-0.39,P<0.01),行为监督对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β=0.37,P<0.01),结果监督对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显著负向影响(β=-0.22,P<0.05),假设2、假设3、假设4与假设5得到支持,但假设1没有得到支持。

3.4 调节效应分析

我们运用SPSS 22.0对数据进行层次回归分析,以检验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对甄选机制、监督机制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温忠麟 等,2012)。在回归分析中,将因子得分作为各个变量的值(温忠麟 等,2003),分别构建自变量(能力甄选、相容性甄选、行为监督、结果监督)与调节变量(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的交互项,并将交互项引入回归模型中进行分析。表4为层次回归分析结果。多重共线性诊断结果显示,VIF均小于10,表明数据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由表4可知,交互变量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能力甄选、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相容性甄选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1(T=2.84,P<0.01)、-0.07(T=-1.64),模型2相比模型1发生显著改善(ΔR2为0.02,ΔF值为8.06),表明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对能力甄选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支持本文假设6。但模型4相比模型3没有发生显著改善(ΔR2为0.01,ΔF值为2.70),表明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对相容性甄选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关系不具有显著的调节效应,本文假设7没有得到支持。交互变量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行为监督、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结果监督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0(T=2.49,P<0.05)、0.02(T=0.35),模型6与模型5相比发生了显著改善(ΔR2为0.02,ΔF值为8.85),表明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对行为监督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支持本文假设8。但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对结果监督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之间的关系不具有显著的调节效应,本文假设9没有得到支持。

为更清晰地反映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的调节作用,我们根据Aiken等(1991)的方法,绘制出高程度旅游企业不可替代性和低程度旅游企业不可替代性的调节效应图(见图2)。

表4 层次回归分析结果

注:***表示0.01显著性水平,**表示0.05显著性水平,*表示0.1显著性水平。

图2 旅游企业不可替代性的调节效应

我们运用方差分析对回归方程的斜率差异进行了检验,发现在旅游企业不可替代程度高和不可替代程度低这两种不同的情境下,回归方程的斜率存在显著差异,表明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对能力甄选、行为监督之间的关系存在显著调节作用,本文假设6和假设8得到支持。

4 研究结论与讨论

旅游需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差异性和多变性,旅游企业只有持续创新,不断开发新的旅游产品,或进行其他有价值的创新来满足旅游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全球市场中立足和发展,发挥其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性、牵引性作用。旅游行业绝大多数是中小旅游企业,这些中小旅游企业资金少、规模小、创新资源短缺。外部合作伙伴是旅游企业尤其是中小旅游企业实现创新的重要途径。但旅游企业在构建合作关系,利用不同成员的互补性资源创造价值的同时,会受到来自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的威胁及由合作伙伴“不作为”带来的合作关系无法产生实质性创新效果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企业选择恰当的治理机制对合作关系进行治理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本文尝试探讨旅游企业普遍采用的两种治理机制,即事前甄选机制和事后监督机制在合作创新中产生的治理效果,从理论上对旅游企业间的关系治理问题进行剖析,并帮助旅游企业做出符合现实要求的抉择。研究结果表明,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的相容性甄选、结果监督能够显著减少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而促进合作创新,能力甄选和行为监督会显著增加机会主义行为,不利于合作创新。旅游企业自身的不可替代性将进一步强化能力甄选、行为监督的机会主义行为风险,对合作创新构成障碍。

4.1 甄选机制的治理作用

由于交易专属性投资的存在,企业在正式合作开始之后更换合作伙伴需要付出较高成本,这使得旅游合作伙伴的事前甄选尤为重要。旅游企业在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时,通常会预先设计好一套遴选程序来评估潜在合作伙伴的能力、所具备的资源,以及与旅游企业理念和价值观的相容性。理论上来说,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合作伙伴在产品/服务传递效率或者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而支付大量的交易成本。通过资格评估程序中设定的标准,旅游企业更易于找到与自身经营理念、战略目标和价值观等方面一致的合作伙伴,从而有助于实现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社会化,提高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相互认同程度和行为一致性。

但甄选机制在合作关系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细分维度的甄选机制在防范机会主义行为和促进合作创新方面产生的效果并不相同。与市场导向的能力甄选不同,基于关系导向的相容性甄选,即对潜在合作伙伴经营理念、发展目标、价值观等方面的甄选,有助于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实现相互认同和行动之间的协调,从而使合作伙伴自发性地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并积极参与合作创新。对潜在伙伴能力的甄选不仅无法有效控制机会主义行为,反而会助长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对合作创新也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事实上,以往也有研究发现,对潜在合作伙伴的能力进行评估所产生的作用是有限的。基于经济理性的伙伴甄选目的在于最大化合作效率,但能力甄选只能提供潜在合作伙伴具有特定技能或能力的证据,这种关注市场、低估社会化关系的甄选无法保证他们是否会在企业之间的合作中全力运用这些技能或能力(Kirmani et al.,2000)。能力甄选会带来较大的风险和行为不确定性(Xie et al.,2013)。旅游企业对潜在合作伙伴能力的评估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逆向选择问题,或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选定的合作伙伴在后续合作中能力缺乏的风险。但是,对潜在合作伙伴能力的甄选并不能消除事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或者消除高能力合作伙伴的不作为问题。

4.2 监督机制的治理作用

监督机制是企业合作关系中重要的事后治理机制,是事前甄选机制的必要补充。在合作创新过程中,旅游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伙伴的行为进行考察,对合作伙伴的现实表现进行评估,以清楚掌握合作伙伴的信息,了解与该伙伴的合作情况,明确旅游企业与伙伴合作创新的进展。比如,旅行社往往会由采购部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对景区、酒店等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和监督。如果绩效达不到预期则会考虑终止与该供应商合作。从合作伙伴的角度来看,为了达到预期的绩效指标以通过旅游企业的评估,需要在人力、财力及时间等方面付出一定成本。基于已经付出的成本方面的考虑,合作伙伴也愿意与旅游企业维持既有关系,期望通过后续收益弥补付出的成本。因此,旅游企业恰当运用监督机制对合作伙伴进行治理,能够降低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规避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尽早发现机会主义行为并采取措施及时控制,通过外部施加的压力对合作伙伴进行激励,实现治理目的。

在合作过程中,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行为结果的监督侵入性较小,能够给予合作伙伴充分的自主权,可以显著减少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促进合作创新。这与之前的研究结果一致,从而进一步确认了结果监督在合作关系中发挥的重要治理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的行为监督不仅无法有效规避机会主义行为,反而会增强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且对合作创新不存在显著作用。与结果监督相比,行为监督向合作伙伴释放出不信任的信号,给合作伙伴制造出一种不太舒服的社会压力,使其感受到自由行为受到威胁,被迫遵从企业设定的标准。这种强迫性的社会压力会导致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形成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增强合作伙伴心理上的抵制和逆反情绪,不利于自发性的资源流动和分享(Kashyap et al.,2016)。由于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主要体现为信息、知识等无形资源的传递、学习和分享,无形资源投入的边界难以清晰界定和评估,在不平等关系面前,合作伙伴更易于表现出消极行为,使行为监督的负面作用在合作关系中明显体现。

4.3 治理决策中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的影响

旅游企业自身的不可替代性是影响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进行治理的重要情境变量。本文研究表明,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越高,实施能力甄选和行为监督的旅游企业面临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风险越大,进而不利于合作创新。旅游企业的不可替代性越高,旅游企业相对于合作伙伴的资源优势越强,意味着合作伙伴对旅游企业的依赖程度提高。对合作伙伴而言,与旅游企业终止合作面临的成本更高。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合作伙伴更倾向于在能力甄选和行为监督中隐藏不利于自身的信息,以获得合作机会,或是在合作过程中选择更加保守的不作为行为,以避免潜在的创新风险。与能力甄选和行为监督相比,相容性甄选有助于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关系的社会化,以及在二者之间形成一致的经营目标、理念和价值观,对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能够起到更加稳定的治理作用。结果监督的治理效果不会轻易受到关系结构因素的影响,为减少委托代理问题、实现合作创新提供基础保障作用。

4.4 对实践的启示

旅游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旅游企业与外部组织进行合作创新,以及运用恰当的治理机制对合作关系进行治理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但旅游企业应清楚了解不同治理机制可能产生的治理效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关系管理策略,灵活运用不同治理机制对旅游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治理。本文的研究为旅游企业进行合作关系的治理提供了以下启示:(1)构建合作关系时,旅游企业对潜在合作伙伴的经济实力等能力方面进行评估和甄选,可以提供合作关系的准入门槛,却不能有效避免机会主义行为,反而会增加机会主义行为风险,且对合作创新没有显著促进作用;只有进一步设立标准对潜在合作伙伴与旅游企业在经营目标、价值观等理念层面的相容性进行评估和甄选,才能有效控制机会主义行为,减少委托代理问题,进而促进合作创新;(2)在与伙伴合作过程中,一方面,旅游企业对合作伙伴完成工作的结果进行监督能够显著减少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并促进合作创新,另一方面,对合作伙伴完成工作的行为过程进行监督不仅会显著增加机会主义行为,而且对合作创新没有显著促进作用;(3)旅游企业在进行治理决策时,应考虑自身的不可替代性对治理效果的影响。

4.5 研究局限性

尽管本文提出的概念模型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研究结果可在一定程度上推断概念模型中各个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时间和经费限制,没能采用纵断调研法,因此,本文只能断定各个隐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本文只对旅游企业创新合作关系中的一方进行了问卷调查,相同数据来源引起的数据同源误差对本文的结果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此外,本文仅探讨了甄选和监督这两种治理机制对伙伴机会主义行为和合作创新的影响,其他治理机制的作用可作为未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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