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生 张翼
摘 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核心是人才。池州市在乡村人才“四支队伍”分类建设取得一些成就,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然而还存在“三农”工作队伍人才结构不合理、实用人才数量不足、培育主体不强、动力机制不足等问题。遵循人才管理原理,为此提出在人才引进机制、培育机制、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上发力的建议。
关键词:乡村人才;人才发展;分类建设;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一大批基层组织引路人、产业发展推动人、乡风文明传承人、农技推广人和致富带头人。然而,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需求相比,我国农业农村各类人才的发现培育、规模数量和作用发挥等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最大瓶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推动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这一重要论述,为破解乡村人才困境提供了思想指引。
一、乡村人才队伍分类
(一)乡村人才的内涵
对于“乡村人才”没有一个现成、定型的定义来帮助我们理解它的内涵,我们不妨先把它分为“乡村”和“人才”两个概念来理解。首先,“乡村”在《辞源》中被解释为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以美国学者R·D·罗德菲尔德为代表的部分外国学者指出,“乡村是人口稀少、比较隔绝、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基础、人们生活基本相似,而与社会其他部分,特别是城市有所不同的地方”。乡村在行政区域上包含县城以下的地区,含乡镇、村。因此“乡村”可以理解为:区别于城市有自己特性的生产、生活空间。另外,“人才”一般解释为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综合起来理解,“乡村人才”就是指在“乡村”空间中进行生产、生活并具备较高生产能力和素质的人的群体。
(二)乡村人才的分类
符合“乡村人才”定义的群体十分广泛,譬如:乡村干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种养殖大户、农技人员、生产能手、乡村企业家、新型职业农民、乡贤、非遗传承人、农业生产中介服务的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农旅类导游等等。从类型分为:管理人才、智力人才、技术人才等;从人才来源渠道分:乡土人才、市场机制引进人才、政府引导进入人才等。池州市把相关人员分为四大类,即乡村人才“四支队伍”:“三农”工作队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企业家、乡村实用人才。2019年初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农村人才工作会议上也提出“四支队伍”建设,包括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农村专业服务型人才等。两相对比,池州突出了“三农”工作队伍的“领头雁”作用和乡村企业家的产业引领作用,这两支队伍无疑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就在上述农村人才工作会议上韩长赋部长同时指出:要重视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养,提高他们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振兴乡村的本领,加大对农村党员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的培养力度,让他们尽快成长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这也策应了池州市关于农村人才队伍的分类的合理性。
(三)乡村人才合理分类的意义
1.统筹发挥各类人才作用
人才分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只有边界清晰的分类才有利于各类人才功能发挥,反之“把黄牛当马骑”,既达不到“千里马”的功用,反而累死“黄牛”。乡村人才进行了合理的分类,就能各施其职:乡村干部做好规划、引领工作,职业农民运用专业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乡村企业家发挥生产要素高效组合的作用并完成农产品与市场需求对接,农业实用人才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乡村文化传承、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法治和公平正义等领域发挥更明显的作用。
2.分类引导、分类施策
各类乡村人才需要市场机制来分工,也需要政府对其引导协作,有了明晰的分类,政府可以根据不同人才群体的特点和在乡村振兴中作用发挥渠道不同加以引导和施策。辟如,“三農”工作队伍可以更多地用行政手段规定要完成的职责、用职务升迁和更多培训提升机遇激励乡村干部干事创业;对于乡村企业家群体多用完善市场环境等手段帮助他们把农业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用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家从事农业生产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池州市乡村人才发展概况
(一)乡村人才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1.“三农”工作队伍成绩斐然
近年来,池州市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人才,强化了县区、乡镇人才队伍。有了一支扎根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努力,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面貌焕然一新;2016年底完成的农村土地确权给农村产业注入新动能,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当下的农村脱贫功坚让农民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池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已从2014年建档立卡初期的10.59万人减至2017年底的1.63万人,全市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8%降至2018年底的1.24%,至2018年47个贫困村出列。
2.乡村企业家群体日益壮大
目前全市有产业化联合体62家,其中省级示范产业化联合体8家,市示范联合体16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2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6家、市级龙头企业184家;各类农民合作社1690家,其中国家示范社16家、省示范社35家、市示范社166家;家庭农场2453家,省示范家庭农场44家、市示范家庭农场160家。
3.新型职业农民素质不断增强
培养了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通过严格的遴选,积极的宣传,高标准的培训,职业农民成了全社会的“名片”, 增强了职业农民的群体荣誉感。全市共举办培训班40期,培训新型农民185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8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0人,专业服务型950人。
4.农技等实用人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平均每年参加包村联户农技人员580余人,联系村600余个,服务科技示范户6000户、贫困户1000余户。专业技术人员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做好春种备耕、农业结构调整、健康养殖的推广服务;利用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好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广泛开展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
(二)乡村人才建设的困境与问题
1.“三农”工作队伍从县、乡、村组织架构完整,因此政策贯彻行动力强,在“四支队伍”中承担组织领导职责,发挥组织引领作用。但对标中央对“三农”队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现有乡村干部多是从侧重于行政领导能力选拔出来的,而在“懂农业”方面部分乡村干部存在能力缺陷,有时会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现象,致使在组织领导乡村工作时出现“梗阻”现象,因此不难发现“三农”工作队伍内部存在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再从乡村干部培育来看,以理论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为主,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则较少涉猎。
2.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缘由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求学、务工,农村缺少农业生产者;其二,适应“大农业”的发展要求,现代农业已逐渐走出传统农业“一亩三分地,种粮种菜”自给自足的模式,“大农业”已涵盖了农林牧副渔、种养加一体,“大农业”还反映在规模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新型职业农民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专业技能方面与“大农业”的发展要求尚有很大的距离。
3.乡村企业家是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实体的领导者,是把乡村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组合起来提高生产率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组织者,对于乡村产业振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乡村企业家举办的实体的规模来看普遍较小,譬如:农民合作社1690家,而省、市示范社仅占12.8%,家庭农场2453家,省、市示范农场仅占8.3%
4.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包括有经济发展要求、有文化传承要求、有法制和公平正义要求,因此需要各行各业的实用人才群体为之努力,乡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在于:总体数量的不足,本土人才能量的激励不足,外来人才引导机制不全面等。
三、对策与建议
以上对池州市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困境和问题分析不难发现集中在:数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能力不足、动力不强和制度供给不足上,要改变现状,只有从引进、培育、激励和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一)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扩充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面对乡村人才队伍总量不足,必须引入新的人才力量。但乡村人才“四支队伍”的具体情况不同,要分类施策,创新各类人才的引进机制。譬如:“三农”工作队伍中人才总量不缺,但存在结构性短缺,根据人才“互补增值原理”需要扩充一部分“懂农业”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干部中,使得“三农”人才队伍结构更完善。乡村企业家的引进渠道则分为本土人才的发掘和招商,本土人才多以返乡创业者居多,重点在于返乡创业环境优化和创业平台建设;农业招商首先要解决土地问题,农业生产离不开土地,要根据入驻企业从事项目类型合法合规供给土地,同时创造法治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吃上“定心丸”。但引进机制中也要有保护原乡村农民的利益机制。总之,要围绕农业、农村事业发展需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生产、生活、生态、制度环境,为引进高层次的行业人领军人才、生产经营者、实用人才“筑好巢”。
(二)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提升乡村振兴人才素质
乡村振兴是一个要集合乡村人才“四支队伍”智慧和能力的系统工程,且农村经济建设出现新产业和新业态、文化建设面临传统优秀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交融、生态建设面临开发与保护相协调、乡村社会治理要从传统乡村管理中脱胎并发展等诸多问题,这都需要对乡村人才素质进行提升培育机制。首先,摸清乡村人才“家底”,即分门别类建立起各自的人才库;其次,根据乡村振兴事业需要做好人才需求规划;再次,确立各类人才的培育方式、培训机构。池州要综合利用好市县两级党校、池州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池州市旅游学校等院校智力资源,形成有效产学研协作人才培育机制。
(三)創新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乡村振兴人才动力
激励可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期望行为,使之适应生产目标,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乡村人才激励同样要遵循分类施策的原则,“三农”干部队伍激励多用行政手段,把乡村振兴中优秀乡村干部选拔出来,通过职务升迁并赋于他们更大的责任担当,打破基层优秀村级干部难以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瓶颈;赋于职业农民乡村“绿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赋于乡村企业家更多的财政、税收方面的实惠和平等市场地位;赋于乡村实用人才干事创业更多、更好的平台和机遇,让他们的聪明才智在市场经济中取得合理的价值回报。
(四)建立人才长效机制,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分三步走,直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因此要建立乡村人才长效机制,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展的需要。首先,要编制地区长期乡村人才发展规划,乡村人才发展规划要遵循前瞻性、发展性、实事求是的原则;其次,废、改、立与乡村人才培育、发展相关的地方法规及部门规章,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再次,探索建立乡村人才培育体系,分别确立乡村人才“四支队伍”培育主体、培养机构、培训内容等。
参考文献
[1] 郭华良.破解乡村振兴的人才困境[J].群众, 2018,14:14.
[2] 刘馨.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研究[D].黑龙江省农垦经济研究所,2018.
[3] 张宇瑶.乡村设计精简化“界定”及其实操性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7.
[4] 中共中央,国务院.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6.
[5] 巩前文.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与基本路径[D].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
基金项目:池州市社科联2018年度资助立项创新课题(编号:A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