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河 毕昱文
平锅制盐是一种简易的制盐工艺,用钢板焊成平底,长方形或正方形的敞口容器,便是平锅。内盛卤水,架在火上,经加热水分蒸发后,锅内剩余物即是平锅盐。
河南盐田四分之三的展布面积和普查储量在平顶山市叶县境内,四分之一在漯河市舞阳县境内。因此,叶县政府和百姓对盐田的开发心情最迫切,投资热情最高,当然见效最快。
1987年3月,叶县人民政府盐业开发指挥部宣告成立,从此拉开了叶县开发盐矿资源的序幕。
为了取得可靠的地质、地矿资料,搞好试点,1987年3月15日,指挥部组织人员赴山东泰安与化工部钾盐地质大队,签订了舞钾2号井的探采合同。3月16日,钾盐大队的钻探工人们就赶赴叶县盐矿现场安装机器,紧张施工。经过夜以继日的艰苦奋战,该井终于于5月8日开钻,9月11日终孔。紧接着,叶县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拨出现金30 万元,完善了配套设施,将勘探井改造成采卤井,这就是叶县的“中原盐田第一井”。1987年10月26日上年,叶县人民揭开了中原地区产盐历史的第一页——中原盐田一号盐井竣工出卤。
中原盐田一号井采用单并循环法采卤,人们在一号井台上看到,高压泵注入井下的淡水,在1000 多米以下的开采层中溶解石盐,变作卤水从井口的另一个钢管涌出。这口井终孔深度为1802.09 米,在1337.8 米处见盐,开采段有盐岩7 层,盐层累计厚度为26.78 米,最厚层为10.05 米。每小时出卤6 立方米,每升卤水中氯化钠含量达280 克至300 克。
1987年10月28日上午,在中原盐田一号井工地召开了竣工典礼大会,省市、县的许多单位前来祝贺。河南省人民政府为一号井出卤打电话祝贺。
试验中心出卤制盐,一炮打响,初战告捷,从而结束了河南不产盐的历史。叶县人民为之欣喜若狂,奔走相告。各级领导也极为重视,时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源、胡笑云、省长程维高也先后来到中原盐田试验中心视察指导工作。
同月,叶县化肥厂焊制了叶县第一口平锅,长4 米、宽4 米、高0.5 米。10月30日在中原盐田实验中心生产出了第一批产品。开始,产品颜色不白,发红,生产几天后,盐如白雪,其产量也因火势大小而定。经过生产一段时间后,大致经验是1 平方米受热面积1 小时产盐一般在8—10 公斤左右。
当时,全国盐业产不敷销,群众吃盐凭票供应。叶县2 号井生产出的卤水除平顶山市树脂厂拉走一部分试验制碱外,大部分被马庄乡群众拉走制盐。平锅盐当时吨价300 元左右,有一定的利润。
1988年8月25日,刘源副省长又到中原盐田试验中心视察,并要求中原盐田开发的步伐要加快,政策要好,透明度要高。9月16日,胡笑云副省长也来到中原盐田试验中心视察,称赞盐田情况很好,并做了重要指示。
省政府领导的积极表态,优惠政策的出台,调动了投资勘探单位和当地群众的积极性。1990年,叶县政府要求平锅制盐“村村冒烟,遍地开花”。第一制盐厂为了适应形势,加大卤水销售力度,于是就多方筹措资金购置送卤管道,改由原来群众来厂买卤水变为直接把卤水用管道送到周边群众的平锅制盐点。当时,叶县土法制盐企业已经达22 家之多。他们分别是:县水利局“叶县水利移民制盐”、县轻纺局“叶县轻保盐化厂”、县财政局“叶县兴叶制盐厂”、县乡镇企业局“叶县第二盐矿”、县农业局“叶县兴农制盐厂”、县民政局“叶县福利盐厂”、县经委“叶县第一盐矿”、平顶山市科委“叶县盐化试验厂”、新乡教会“新昆盐化厂”、煤田地质四队“平昆制盐厂”、河南油田“太阳盐化厂”、县人武部“五八一制盐厂”、广州部队“岳峰制盐厂”、田庄乡东李村“田东制盐厂” 、田庄乡张申庄村“红光制盐厂”、田庄乡康台村“田康制盐厂”、田庄乡邵丰店村“田丰制盐厂”、马庄乡水郭村“中州制盐厂”、马庄乡李庄村“中兴制盐厂”、田庄乡“田庄乡制盐厂”、马庄乡“中原制盐”、马庄乡习楼村“予叶制盐厂”,这种土发炮制蔚然成风的情况,一直持续到1996年彻底取消平锅制盐才渐渐终止。
1990年5月,漯河市舞阳县组建试采制盐厂,从此拉开漯河制盐生产序幕。以舞1 号卤井为依托,建巨型平锅4 口,形成年生产能力6000 吨,氯化钠含量达97.91%,水不溶物小于0.04%,有害元素均低于国家标准。11月10 号生产的PGY-91X 精制食盐及其新工艺通过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同年,文锋、孟寨、辛安、马村等乡镇相继在孟寨矿区建成生产能力5000 吨的制盐厂。另外,还有43家小型制盐厂,当时烟囱林立,生产繁忙,当年制盐总能力达10 万吨。
到1990年底,已建成勘探结合井9 口,投产卤井4 口,但是没有建设相应消化卤水的生产项目。为了解决卤水的出路问题,各投资单位大力发展平锅盐,群众自发的小平锅制盐也在路旁、沟边、村头、院落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了,据不完全统计,平锅总数1500 多口,600 余组,当年产平锅盐5 万余吨。
截至1993年底,叶县已建成22 个平锅制盐企业,制盐大平锅1492 口,年计划生产能力35 万吨,供卤井16 口,从业人员4245 人。形成了平锅制盐和精制盐生产并举的新局面。总投资已经达1.3 亿多元。
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河南省不产盐,百姓吃盐凭票,每年工需民用120 万吨原盐全部从新疆、内蒙、青海、天津、河北、两淮等地调入,河南省每年用于购盐费用近3 亿人民币。由于原料盐的不足,不仅制约了河南省盐化工业的发展,而且影响了河南的经济振兴。
叶舞盐田发现之后,两地人民政府在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号召当地百姓因陋就俭,土法上马,依靠自己的力量掀起了平锅制盐的热潮,生产出了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盐产品,从此结束了河南不产盐的历史,改变了国家盐产区结构的布局,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河南盐业步入了一个历史新时期。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省副食品公司及时将一些熟悉业务的“老盐务”调回盐业战线;对盐业的调运、仓储、包装和加碘盐、储备盐的管理都做了明确规定;对地、市、县盐业机构要求健全制度,充实人员。1987年5月,“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成立,兼有盐务行政管理的职能,与省副食品公司合署办公。1989年6月,经河南省编制委员会批复,“河南省盐务管理局”正式成立,与省盐业总公司为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但是仍然隶属于河南省副食品公司。
1994年7月26日,河南省盐业管理局(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成立,脱离省副食品公司,正式独立运转。根据1994年7月2、3日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副总理,就江西樟树二十三年平锅盐生产历史严重扰乱国家食盐计划、危及浙江几个地区人民身体健康一事做出“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禁绝平锅制盐”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禁绝平锅盐当作河省盐业管理局成立后的头一件大事来抓。
叶县是全国知名的经济落后县和财政困难县,叶县人民把治穷致富,改变面貌的希望寄托在盐田资源开发上,把开发盐业资源看作是一项关系叶县前途和命运,关系子孙后代幸福的伟大事业。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把盐业开发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来抓,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十六字”方针指引下,1989年县政府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完成了马庄矿段2.4平方公里的储量勘探任务。
翻开叶县、舞阳县盐业开发的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直困扰叶县、舞阳盐业企业发展重要原因之一是盐产品的运销问题。为了解决盐的产销不平衡这一难题,叶县、舞阳县的历任党政领导上下奔波,不懈努力,作了大量工作,最终争得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信誉。
正当叶县、舞阳两个地方政府准备轰轰烈烈,全民动员大干的时候,1990年2月9日国家下发了《盐业管理条例》,重申盐业生产、销售实行计划管理。同时,全国原盐产区经过三年的技改挖潜,原盐产量也大幅度增长,由原来的产不敷销变成了产大于销的局面。
叶县、舞阳周边的许昌、漯河、南阳、洛阳、周口等地市盐务管理部门以查禁擅自运销原盐、扰乱盐业市场秩序、侵犯盐业部门利益为名,对叶县、舞阳盐产品的运输车辆围追堵截、设卡罚款没收,迫使两个县盐产品全部积压,企业停产。
为此,两个地方人民政府立即向省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将两个地方的盐产品纳入省计划销售渠道。当时,河南省盐务局是一个单纯销售外省盐的商业副食品部门,管理省产盐的生产销售积极性也不高。说什么河南人吃惯了海盐和湖盐,吃井矿盐不习惯,销售困难等。个别盐业销售部门还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叶县盐有毒,吃了会死人。与叶县、舞阳县毗邻的一个县盐业局负责人竟然在大会上说:“我们县考上大学的人不多,就是因为吃了河南人自己生产的盐”等等,直接影响了叶县、舞阳县的形象和盐产品的声誉。
1990年10月10日,省人大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苏挺受省领导委派,带领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检查组到叶县调查情况,并在田庄乡、马庄乡的平锅制盐厂内取了四个盐样,派专人送到河南省食品监督检验所和四川自贡市的全国井矿盐质检中心分别进行化验。按GB2721-81 食盐卫生标准和GB5461-85轻工部制定的食盐生产标准进行检定,检定结果叶县的盐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但是,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河南两个盐产区的平锅食盐仍然无法纳入国家生产销售计划之例。
叶县、舞阳平锅制盐在当时特定环境下,对推动河南制盐业向机械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平锅制盐对盐资源的巨大浪费和对环境的严重污然,尤其对消除碘缺乏病起到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换言之,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限制和杜绝了平锅制盐生产,叶县、舞阳县平锅制盐由此逐步萎缩,众多平锅制盐企业于被迫停产。
1995年下半年,叶县、舞阳盐区群众(与其说是群众,不如说是盐业公司私下设立的暗岗人员),不间断向省、市政府及省盐务管理部门反映,两个盐区又有人暗地卖卤水、私自熬盐。
为了确保国家食盐加碘工程的顺利实施和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实现,1996年2月开始,河南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为抓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落实,先后又对彻底禁绝平锅制盐和加强全民食用盐碘供应工作发出通知,明确责任,強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构建食盐产销秩序。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叶县、舞阳县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对有关制盐企业下发了彻底禁绝平锅制盐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禁绝平锅制盐的有关精神,各有关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共同努力,积极配合,禁止平锅制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段时间,又发现一些井站私销卤水,少数平锅制盐锅组擅自购卤熬盐。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标精神,结合盐区盐业生产实际,现就彻底禁绝平锅制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乡辖区内的平锅制盐设施必须在1996年6月20日前全部自行拆除。
二、盐矿必须于1996年6月10日前停止使用平锅制盐设备生产铝钠粉,自行拆除原有的平锅制盐设施。
三、原已批准建成的利用平锅盐和卤水生产纯碱和小苏打的企业,应采用精制盐的工艺流程,并注意做好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同时,1996年6月15日前拆除原有的平锅制盐设施。
四、各井站、盐化厂,必须于1996年6月10日前自行封闭采卤井站,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开泵采卤。否则,要追究主管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树脂厂生产所用原料卤水由县盐矿负责定点供应。各盐矿要加强内部管理,除经盐业部门允许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供应卤水。
六、县盐业管理局负责全县禁绝平锅制盐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盐业管理办法》,加强对关停企业和卤水井站的监督管理,彻底杜绝“私销卤水、暗地熬盐”的现象。
七、平锅制盐彻底禁绝以后,县经委、计委、盐业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筛选项目,积极帮助有条件的卤水井站选择适当的转产品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好的转产项目,金融部门要在资金上予以支持。
八、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出发,令行禁止。县公安局、工商局、矿管委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限定期限内,坚决彻底禁绝平锅制盐。
给两个县盐产区下发彻底禁绝平锅制盐生产通知,在平顶山、漯河两市盐业局的指导下,对出卤的井站,实行停电封井,铲除冒烟的平锅盐设施,没收平锅盐产品加罚款等强硬措施,在年底前彻底禁绝了在叶县、舞阳生存了10年之久的平锅制盐。
如上所述,叶县政府在盐业开发过程中,对叶县的平锅盐、精制盐,均已经委托国家井矿盐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平锅盐质量符合国家一级食用盐标准,精制盐达到了国家精制盐优级品标准。其中,1992年9月,舞阳县平锅制盐产品获河南省第二届“兴豫杯”名优特新产品奖、豫南经济协作区经济技术商品交易会“优秀产品奖”。 但是,平锅盐生产方式不符合国家1990年2月9日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1994年8月23日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1996年5月27日,国家颁布《食盐专营办法》中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只能彻底禁绝。
综上所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正值中国新旧体制交替、新旧思想交锋、新旧事物碰撞、新旧矛盾爆发时期。从河南平锅盐企业的无序生产、销售及最终被迫停产和破产,可以看出平锅盐的出现是中国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双轨并存与竞争的产物,是地方政府和企业与国家盐业行政管理部门(盐务管理局)及食盐经销企业(盐业公司)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利益之争。但是,由于受特殊的国际及其国内政治环境影响,地方政府和企业最终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否则,这种长达十年之久的利益博弈会被人为地无休无止地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