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芳
(吕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山西 吕梁 033000)
山西省长久以来形成了以煤为主的“高碳”型能源结构,随着煤炭储量的减少和低碳化能源发展的要求,亟需开发利用新能源,缓解全球能源危机。风能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成本低、技术相对成熟的优势[1]。且山西省也处于风能可利用区,风电资源的开发有利于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风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2],主要表现为对植被的影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等。以山西某风电建设项目为案例,分析风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减轻破坏的生态恢复措施,以期为同类型风电项目建设生态影响评价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
项目位于晋中市和顺县东南部山区,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3°28′~113°48′,北纬37°10′~37°21′,海拔高度在1 700 m~2 050 m。总装机容量为60 MW,主要包含30台单机容量为2 000 kW的风电机组。工程总占地面积41.79 hm2,其中永久占地22.02 hm2,临时占地19.77 hm2;项目区以山间沟谷型中低山地貌为主;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7.1 ℃,平均风速6.36 m/s;土壤类型以山地褐土和褐土性为主;植被类型繁多,有80多科,260多属,650多种,且以乔木、灌木、草本为主;动物资源丰富,有山猪、獾、山兔等兽类,乌鸦、山雀、雉鸡、石鸡、山燕、杜鹃等鸟类。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可知:植被类型主要有针叶林、落叶阔叶林、落叶阔叶、灌草丛等自然植被和农作物等栽培植被。如表1所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主要为灌草丛,占评价范围内植被总面积的83.26%。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各植被类型面积统计表
项目建设区域属于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坪松林场和海眼寺林场范围内,人类活动频繁。经咨询沿线林业部门和当地居民,沿线区域近年来未见有国家和山西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发现记录或报告。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常见野生动物主要有山猪、獾、山兔等兽类和乌鸦、山雀、雉鸡、石鸡、山燕、杜鹃等鸟类。
项目建设区域属于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如第126页表2所示,该区域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4 500 t/km-2·a-1,属于中度侵蚀区,土壤结构疏松,分层不明显,抗侵蚀能力较差。
表2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土壤侵蚀现状情况一览表
项目建设区域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工程永久占地22.02 hm2,临时占地19.77 hm2,工程总占地41.79 hm2<2 km2;本项目交通工程总长约39 km<50 k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中生态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确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植被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工程占地范围的植物均为该区域以及山西省内分布较广的常见物种。本项目所占用面积较小,不会造成生物多样性的显著降低和物种消失,仅会对局部的植物数量和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项目的建成,施工临时占地将进行有效地植被恢复,占用的林地采取相应的林地补偿措施,评价范围内的植被将会得到较快的恢复,项目建设对植物种群影响的痕迹将会逐渐消退。因此,本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植物种类及分布均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对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较小。
施工期机械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是对野生动物影响的主要影响因素[3]。各种施工机械,如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振捣棒等均可产生较强烈的噪声,虽然这些施工噪声属非连续排放,但由于噪声源相对集中,多为裸露声源,故其噪声辐射范围及影响相对较大。在施工期,施工场地周边的两栖类、爬行动物和鸟类将产生规避反应,特别是鸟类,其需要相对安静的栖息环境,将会对本区的鸟类产生影响。但该区域内适于大多数动物生存的栽培植被以及灌草丛的分布面积较广,野生动物可迁徙到本项目建设附近区域,本项目建设不会对该区域野生动物种类及种群数量造成显著影响。
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期为施工期1.5年和自然恢复期3年,经预测,在施工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总量为9 028 t,新增土壤侵蚀量为4 354 t,原地貌土壤侵蚀量为4 674 t,应采取必要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风电场的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主要表现在施工期[4]。本项目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体系分为5个防治区,即风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区、集电线路区、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区、施工检修道路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在风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区,对吊装平台占有林地处,采用乔草结合形式进行恢复植被,乔木采用三年生油松,采用穴状整地,带土球栽植;草种撒播采用无芒雀麦和披碱草混播,共恢复面积6.63 hm2。在集电线路区,临时占地采用灌草结合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1.71 hm2,灌木采用一年生柠条,采用穴状整地,营养钵栽植;草种撒播采用无芒雀麦和披碱草混播。在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区,场站内绿化面积1 518.56 m2,绿化率约11%。在施工检修道路区,草种撒播采用无芒雀麦和披碱草混播;检修道路爬山段外侧栽植油松绿化;爬山段下边坡采用柠条、无芒雀麦、披碱草灌草结合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生产生活区,采用灌、草结合方式恢复植被,恢复面积为0.8 hm2,灌木选用一年生的柠条,采用穴状整地,营养钵移植;草种撒播采用无芒雀麦和披碱草混播。
项目建设造成风电场觅食的鸟类减少,会造成昆虫、鼠类的大量繁殖。为了避免风电场内和周边虫、鼠的大量繁殖,需要采取一定的防治虫类、鼠类的措施,避免在风电场吸引更多啮齿目动物。
根据其水土流失特征、地形地貌条件,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整体水土流失防护体系,具体如下:
在风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防治区:对吊装场地边坡坡脚装土草袋护坡、临时占地全面整地、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堆土临时防护。在升压变电站防治区:对升压站周边修筑护坡防护、站内进行绿化、表土剥离。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全面整地、植被恢复。在集电线路防治区:对临时占地采取全面整地、植被恢复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在道路工程防治区:进站道路单侧排水和两侧绿化、部分检修道路布设排水沟、上边坡浆砌石防护、下边坡恢复植被、临时占地全面整地、引接段/山脊段临时占地植被恢复、草袋填筑临时拦挡措施。
采取以上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以有效减轻施工造成的土壤侵蚀,达到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不低于95%的防治目标。
风电项目建设期由于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破坏一定数量的地表植被、对野生动物活动产生较小的干扰、对水土流失产生较大影响;通过采取相关有效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均可以得到恢复或缓解。
风电项目建设期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属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山西省能源发展规划和当地环境保护要求。本文还需深入探究风电项目对生态系统的演变、生物多样性改变的影响,进而促进风电建设项目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