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龙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32)
“十三五”时期,我国大力推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到2020年末,内蒙古自治区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目标为10 000 km,实现70%的旗县(市、区)通高速公路,内通外畅、便捷高效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1]。二广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线路较长,涉及盟、旗县(市、区),较多,线路不可避免会多次穿越沿线河流和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其环境风险日益受到人们关注,为此,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对环境风险导则进行了修订[2]。
本文依据修订后的环境风险导则,结合二广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环评报告书中环境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总结出了高速公路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评价内容和应急防范措施,为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一些参考,以期更好地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减少公路运营期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评价等级:公路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导则中明确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和储存(包括使用管道运输)”的情形,施工期施工炸药使用、贮存量一般小于5 t,施工期和营运期危险物质贮存和使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直接判定环境风险潜势为I,可开展简单分析。
评价内容:主要针对途径水源地路段和跨越河流桥梁路段危化品货物泄漏进行事故污染风险分析,提出事故风险防范要求。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运输车辆行经沿线水源地保护区路段及跨河桥梁时,如发生泄漏事故,将对水源地及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二广高速路线方案及沿线的环境,确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敏感路段为:
1) 跨河桥梁路段:该项目主线、辅道和乌兰浩特连接线跨越沿线13条河流,涉及25座桥梁。
2) 该项目穿越科右中旗代钦塔拉苏木水源地、突泉县突泉镇水源地、突泉镇东方红村人畜安全饮用水工程水源地和永安镇永发自来水厂水源地共4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
综上,该项目环境风险敏感路段总长17.95 km。
1.3.1 计算公式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概率估算主要依据项目区公路交通量、项目区公路交通事故率、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所占比重、预测年交通量和考核路段长度等参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概率的计算公式为式(1):
(1)
1.3.2 各预测参数的说明及确定
1)A:基年交通事故率。该路段长度为158.273 km,交通事故概率主要依据沿线交警大队提供的事故统计数据,该路段平均每年交通事故约30起,2018年交通量约8585辆/d,计算可得本项目年交通事故率为0.059次/百万辆·km;同理,计算可得辅道(X430巴乌线等)的交通事故率为0.55次/百万辆·km。
2)B: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比重。根据公路设计资料,B值取4.5%。
3)C:各特征年交通量。各预测年交通量见表1,由此可计算得出特征年交通量。
表1 本项目特征年绝对交通量预测结果 辆/d
4)D:考核路段长度。本评价将跨河桥梁路段和穿越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路段作为考核路段。
5)E:可降低交通事故的比重。主线和连接线为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比重按50%估计,即E取0.5;辅道为二级公路,不涉及降低交通事故比重,E取1。
6)F: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系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高,车辆周身有特殊的危险品标志,安全系数较高,F取1.5。
1.3.3 预测结果
结合上述预测参数及特征年交通量预测数据,经计算,本项目主要考核路段各特征年(预测年)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概率见2。
表2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概率预测一览表 (次/a)
1.4 影响及危害简要分析
从表2可知:项目通车后,跨河桥梁路段、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路段各路段预测年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较小,分别为0.000 44次/a~0.010 274次/a、0.005 134次/a~0.117 632次/a。
计算结果表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不为零,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危化品发生泄漏、爆炸及火灾等,对沿线水体、环境空气及土壤等造成污染。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规,交通管路部门应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严格的申报管理制度。
2.2.1 跨河桥梁路段
1) 在跨河桥梁路段两端设置限速标志和限速监控,必要时设置减速带和固定测速装置,加强通行车辆的监控管理。
2) 跨河桥梁护栏要求加强防撞设计,提高防撞强度,防撞护栏高度要求达到1.2 m,防止车辆冲出桥梁掉入河中的事故发生。
3) 为防止路面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主线、辅道及连接线跨河桥梁处均应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在排水设施出口处均设有多功能沉淀池,沉淀池做防渗处理。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排水沉淀池为正方斗型,底边长5 m,顶边长12 m,有效水深3 m,有效容积230 m3,国内常见油罐车最大容积为50 m3,当油罐车发生事故起火时,消防用水量为27 m3,本项目排水沉淀池容积可以容纳事故泄漏油体量和消防水量。本评价要求沉淀池出水口还应设紧急关闭阀,对事故情况下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收集蓄存;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沉淀池的日常维护工作,降雨结束后及时排空,并定期清淤。事故废水不得排入附近水域,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2.2 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路段
1) 穿越沿线4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两端各设1处警示牌,标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字样,提醒司机减速慢行。
2) 二级保护区内路基路段在设计中应强化防撞等级设计。
3) 本项目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均要求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排水系统末端设沉淀池,沉淀池做防渗处理,沉淀池容积及要求同上。
公路运营单位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风险类型、危险物质和危险单元,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2.3.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危险品事故救援办公室。
领导小组职责: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定应急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
2.3.2 应急响应机制
当确认重大环境风险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应急办公室依据事件的分级,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三级:一级响应状态(一级事故)、二级响应状态(二级事故)、三级响应状态(三级事故)。
2.3.3 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环境风险应急处理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事态监测与评估、善后处理等几个方面,详见图1。
图1 环境风险应急处理程序框图
1) 预测、预警。预测、预警:建立科学的监测预报体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各级突发环境事件的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做出相应的响应。
2) 启动应急预案。办公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定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了解现场情况,按事件类型确定具体应急措施及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队伍任务,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3) 现场应急措施。交通管制:当发生环境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围挡。人员疏散: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紧急疏散,迅速有序的疏导无关人员从事故区撤离,并根据风向和事件情况迅速判定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组织村民撤离。泄漏及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判断泄漏点并及时堵漏或减缓泄漏速度,关闭事故路段边沟排水收集设施的出水口,并进一步检查事故路段排水设施情况,对存在外排的点位,应封堵路基段排水沟末端和桥梁段泄水孔;燃油发生泄漏后,设置断路标志及警戒带,切断交通,严禁车辆进入泄漏区;设置一定数量的喷雾水枪用于稀释驱散油气。
4) 消防水及清洗水应急措施。利用公路或者桥梁两侧截排水设施进行围堵建立二次围堵收集设施,防止消防废水外流,收集后期处理清洗水,由专门的污水收集车运走处理。处理过程中如有消防水流入周边水体,现场指挥中心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切断水流,并上报当地县政府请求支援对已经造成的水体污染进行消除,并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周围村庄的联系人。
2.3.4 应急监测措施及应急救援保障
环境事故发生地所在市县的环境监测站应及时对事故现场周围地表水体、环境空气和土壤质量进行现状监测,评估突发环境事故的严重性、处理措施有效性,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沿线服务设施处(收费站、服务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以便快速相应、自救,主要包括吸油材料、灭火剂、各类吸附剂、化学品中和剂、解毒剂等。
2.3.5 实施跟踪监测、恢复措施
应组织在事故发生点下游地表水体和下风向进行跟踪监测,防止事故对周边环境产生后续危害,制定进一步清除污染措施和恢复措施。
2.3.6 事件后处理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市县环境监测站跟踪监测地表水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项目运营公司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确定事件应急程序与恢复措施,进行总结、汇报。
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概率较小,但是万一出现交通事故,可能严重污染环境。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对重点考核路段采取有效的预防管理措施、工程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对沿线环境的影响,保证安全通行、绿色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