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锡琛 朱 慧
生命伦理学亦称生物医学伦理学,是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新兴学科,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随着生命伦理学研究的深入,中国学人日益认识到,在这个舶来的学科领域内,不能只限于对医学问题和生命科学技术进行伦理裁判或评价、反省,还应对人的生命状态进行道德追问;对生命的本质、价值与意义进行道德哲学解读。中华先贤有着强烈的生命关怀意识,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生命精神,特别是强调尊道贵生、身心两全的道家学派,在这方面更是蕴含着独特思想资源。从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中吸取智慧,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质的生命伦理学学科体系、学术话语体系添砖加瓦,这是时代赋予中国学人的重要任务。以下试从四个方面对道家生命伦理思想略作论述。
老子将前人关于“道”的观念作了进一步的抽象化和哲理化,将其提升为一个具有深刻根源性意义的核心概念。《老子》第25章指出,“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①在这里,“道”是一个“混成”的整体,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源。这种变化流逝而最终又返归本源就是“道”的运动形式。《老子》第42章还对以“道”为本体的世界生成模式作了以下描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一”指阴阳未分以前,宇宙混沌一体;“二”指宇宙剖分为阴阳;“三”即阴阳运动产生新的和谐统一体;所谓“三生万物”,即通过阴阳运动生成新的统一体后化生出世界万物。可见,宇宙间的一切事物, 都是以“道” 为其最初本源的有机统一整体,这个“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天下母”是无形无象而又无处不在、自本自根而又为“万物之宗”的超越性存在,是支配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和规律,是存在于宇宙大化流行之中生生不已的生命力。
生命源于自然之“道”,“道”所生之万物中自然地包含了生命形态。《老子》第51章说:“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生发、贯通于万物,其落实、内蓄于万物之中的具体本性谓之“德”。所谓尊道,即是尊奉“道”这一世界本源和根本规律;所谓贵德,即是遵循“道”落实于个体生命的本然之性和实践层面的具体要求。“自然”、“无为”、“朴”是“道”所具有的本质和特性,因此,“道法自然”、“返朴归真”、“无为”乃是在个体生命和实际生活中对尊道贵德原则的落实与践行方式。在道家看来,对于这些道德行为原则的践行,对于“道”和“德”的尊崇,并非来自外在的强制或某种压力,而是一种发自内在生命的自然而然之要求,是蓄养和滋润生命的养生之道,故曰“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生万物”、“道尊德贵”的这种本源性、内在性特点,正是道家生命伦理思想的独特之处。
同样,老子对于生命的终极关怀和意义的追寻,就是复归于“道”这一生命之本源。《老子》第16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这里所说的“复命”、“常”就是复归于“大道”这一生命之本源,体悟“常道”。懂得了这一“常道”,人生才会活得明白;而体悟了“常道”之人,也会更自觉地践行“容”、“公”等道德要求,从而有助于生命质量的提高与延年益寿(“久”、“没身不殆”)。而“不知常,妄作”则是“非道”的状态,因此,人的生命要避免那种非道的状态,努力合乎“道”的本性,合乎“德”的要求,如此才能远离“凶险”!
后世的道家不仅发展了老子道生万物的思想,而且进一步阐发了尊道贵德对于人生的重要意义。如,黄老道家作品《管子·内业》中指出,“道”既是万物和人的生命之本源,“凡道,无根无茎,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又贯穿于人伦日用之中,是人们立身处事的行动指南:“道在天地之间,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之而天下服。”“道”是通用于天下的根本原则,人们遵循和服从于它的程度将直接影响个体生命的质量和人生以及社会的治理。
道生万物、尊道贵德的理念奠定了道家生命伦理的理论基础。
尊重生命是生命伦理学的根本宗旨或主旨。1979年,贝奥切普和查德里斯在《生命伦理学的基础》中为国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界设定了著名的“四项基本原则”,即有利、无伤、尊重、公正四原则,这既是生命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也是生命伦理评价的基本标准。而在四原则中尊重原则又制约着其他三原则,是四原则中最高级、最终极的标准,对其他三原则的有效遵守具有潜在的影响。贯穿四原则的宗旨即尊重生命,生命伦理学所有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在论证、倡导、贯彻、推行尊重生命这一根本宗旨。
尊重生命正是道家道教的一个重要价值。从尊道贵德的基本原则出发,道家道教皆重视个体的生命价值,强调尊重生命,因为每个生命都来自“道”的化育,都是“德”的具体展现。他们不仅为了护养生命而倾注了大量精力和智慧,而且严厉地谴责滥杀无辜的统治者。《老子》第31章警告说:“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第74章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不尊重民众的生命,必将自取灭亡。汉代道经《太平经》亦强调,在大千世界中,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天地之性,万二千物,人命最重”。南朝高道陶弘景也在《养性延命录·序》中说:“夫禀气含灵,惟人为贵。人所贵者,盖贵于生。”
从操作层面来看,道家尊重生命的原则表现为珍爱生命,呵护生命,修炼生命。道家认识到,人的生命包括精神层面的“神”和物质层面的“形”、“气”,这几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整体,所以对于生命的呵护和修炼不能只停留在躯体这一层面。《淮南子·原道训》中就揭示了这种相互联系和依存的关系,文中说:“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三者伤矣。是故圣人使人各处其位、守其职而不得相干也……此三者,不可不慎守也。”葛洪在《抱扑子内篇》中更是明确指出,人的精神生命与肉体生命是“形神相卫”的关系,“形须神而立”,“形者神之宅也”。以上看法论证了全方位地尊重与呵护生命的重要性,形、气、神或形神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相互结合而构成完整的生命,“不可不慎守”。因此,道家追求全生葆真、身心两全,性命双修,既养护肉体生命的健康,更要通过修养而保持精神生命的健康,从而将修德与养生紧密结合起来,提升人的精神生命,追求体悟大道这一生命的终极价值。
从更深的层面来说,尊重生命还体现为尊重和保持个体的本真之性。老子认为,“道”的特性是“朴”,《老子》第32章中说:“道常无名,朴。”朴,即是自然而然的本然状态。要体悟大道必须“见素抱朴”,故生命的理想状态是朴实无华,真实地活着。《老子》第38章中就描述了这一大丈夫的形象:“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所以道家的人生理想目标就是通过长期的心性道德修养,达到生命诞生之初的真朴和谐状态,“复归于朴”,与道相合。老子告诫管理者,芸芸众生各有其本然之性,应当顺应和尊重他们这种自然而然的本性,“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即不能随意妄为,强迫他们改变其特性,而只能顺其特性,辅助他们成长和发展。
对于行为主体来说,能否保持和尊重自己的本真之性,真实地活着,这还是提高生命质量、保持身心健康的重要基础。庄子明确指出真朴自然的道德境界有益于身心健康。《庄子·庚桑楚》中说,心怀开朗,无所牵挂,保持一种孩童般的纯真,“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不以人物利害相撄,不相与为怪,不相与为谋,不相与为事”,坦诚无挂,如此,便无祸福病灾的困扰;“藏不虞以生心,敬中以达彼”,让自己放下思虑、退下谋略,才能修养真心、激活心神,平和的内心才能与外物和他人形成良性的互动循环,柔和而生物的磁场才能祛邪禳祸,有益身心健康。这就将真朴去诈的道德原则与身心健康相联系,告诫人们真朴不欺不仅是处身立世的道德原则,而且也是养生的基本原则,违背这一原则,好用智诈,乃是养生之大害。这些看法是有道理的。道德心理学认为,一个道德行为的发生与人的心理状态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若想拥有恬淡虚静的平和心态,往往需要提升主体的道德认知水平,不断升华主体道德境界。慈心万物、外物少私、坦诚无欺、和善自然的人才能平心静气、无疚无愧、乐观豁达。而虚情假意、欺瞒无信、好名逐利的人,无疑是给自己的心神套上枷锁,自然无法自在生活。在这种虚假面具下苟活,人生还有什么乐趣,生命还有什么尊严?
自主性原则是生命伦理学的首要原则,指在医疗活动中,病人有独立的自主的决定权,这种自主决定权,从根本上表达的是病人的选择权,即病人对有关自己的诊疗护理问题有经过深思熟虑做出合乎理性的决定并据此采取行动的权利②。其本质在于个人自主地选择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这一原则原本只是现代医疗活动中病人的自主决定权,但生命伦理学作为一门研究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的学科,以上的原初意义显然过于狭窄。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不应只是局限于医疗或某个具体情境下的自主权,而是应该对于整个生命自作主宰,把握好自己的言行举止乃至心态和情绪。
精神层面的自主是自主性原则的核心内容,这是很多道家人物的共同特点。如,《庄子》一书的作者特别强调生命过程中的独立精神,主张“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不为物役”,“物物而不物于物”。汉代黄老道家的代表作《淮南子》更是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论述。文中说:“圣人不以身役物,不以欲滑和”;“万方百变,消摇而无所定,吾独慷慨遗物而与道同出,是故有以自得之也。乔本之下,空穴之中,足以适情”;“不以康为乐,不以谦为悲;不以贵为安,不以贱为危;形神气志,各居其宜。”(《原道训》) 在这里,作者推崇的理想人格正是能够全方位地自作主宰,不仅身体不为外物所役,也不让情感扰乱和谐的心态;不被外在千变万化、动摇不定的事物所动,亦不因环境的优劣或社会身份的贵贱而受到影响。无论外在的环境和形势如何,圣人皆能掌控自己的心理和精神,始终意气风发,自得天性,适意舒心。作者将圣人与常人进行比较指出,荣华富贵、声色美景会让世俗之人沉湎放荡,但圣人置身于这样的环境,却“不足以营其精神,乱其气志”,失去自己的本性;身居穷乡僻壤,深山溪谷或阴暗潮湿之中,一般人会郁郁寡欢,但是圣人不会由于这恶劣的环境而忧愁怨恨,“不失其所以自乐”。之所以如此,是由于他们“内有以通于天机,而不以贵贱贫富劳逸失其志德者也”(《原道训》)。也就是说,圣人已经具备了通晓天地之道的修养,因此不为外在的贵贱贫富劳逸而失去自己的德性。
作者告诫人们,行为主体将自己的生命依托于外在条件是很不明智的。书中分析说,当“解车休马,罢酒彻乐”,酒宴结束,音乐停止之后,又会感到“忽然若有所丧,怅然若有所亡也”。穷奢极欲的狂欢过后,反而倍感冷清和孤独。如果“无主于内”,以外物为“足”,就难免“无往而不乏”。这种为外物所左右的感官享乐,不仅难以获得持久的快乐,反而会“日以伤生”。因此,作者主张修身养性,自作主宰,“以内乐外”(《原道训》)。
魏晋玄学家嵇康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他在《答向子期难养生论》中论述说,行为主体“无主于内”才需要“借外物以乐之”, 但人生真正的快乐非外在的荣华富贵之类所能提供,只有内心的充实才能给人以真正的快乐:“有主于中,以内乐外,虽无钟鼓,乐已具矣。”唯有内在的精神上的快乐,以意为“足”,才会“无适而不足”,才能超越物质条件,达到“虽无钟鼓,乐已具矣”的境界。这是通过内在的心性修炼和思想文化修养而获得的欢愉,是自作主宰的生命状态中自然呈现的快乐。因此,作者强调说:“世之难得者,非财也,非荣也,患意不足耳。意足者,虽耦耕甽亩,被褐啜菽,莫不自得;不足者,虽养以天下,委以万物,犹未惬……不以荣华肆志,不以隐约趋俗,混乎与万物并行,不可宠辱,此真有富贵也。”这种宠辱不惊、精神充实的状态正是一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此相反,那些“不足者”之所以感到不足,是由于其将人生的目标设定为荣华富贵之类的外物,将依附于此等外物之满足基础上的感官物欲的享乐视为人生乐之所在,自然难以摆脱物欲的奴役,穷极一生,为物所累。而以外物为“足”,难免“无往而不乏”,即使“外物虽丰”,却仍然“哀亦备矣”。故嵇康一针见血地指出:“今居荣华而忧,虽与荣华偕老,亦所以终身长愁耳。”
的确,这种为物欲所累而“终身长愁”的状态,对于身心健康是极其有害的。从根本上说,那些“不足者”病在其心灵的“不足”,“无主于内”,精神空虚,将生命依附于外物,但外物却无法填补精神贫乏,故必然会“无往而不乏”。嵇康认识到单纯的物质生活的满足并不是幸福之源,阐明了精神快乐高于感官享乐,内心充实才能获得真正的愉悦这一真理,阐明了内在精神修养和精神生活对于身心健康的重要影响,引导人们摆脱对外物的依赖,努力追求自我的精神充实和内心平和。这就更深刻地阐发了生命自主的重要性。这些生命伦理智慧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然有其特殊的意义。
道家学者关于生命自作主宰的基本立场在道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为了实现延年益寿的生命理想,道教对于生命与主体的伦理关系作了有价值的探索,强调生命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喊出了“我命在我”的响亮口号!“我命在我”的基本涵义是强调生命的主体性。道门中人认为,生命虽然为“道”所生,必须顺道而行,但顺道不是被动消极的行为,而是积极地根据“道”的特性来把握自己的命运,在修炼实践中探索客观世界和主观生命的互联、互动,让自己的生命更为精彩和健康。这体现出道门中人的精神领悟。
一般来说,道门中人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我命在我”的理想:
首先,是通过各种人体修炼方法,突破年寿的极限,促进身体的优化。如,早期道教经典《龟甲文》云:“我命在我不在天,还丹成金亿万年。”这是试图通过服食外丹而实现长生,即按照特殊的程序烧炼丹砂等矿物质获得丹药并加以服用,以图让人的生命如金石那样长久。这一追求在今天看来当然违背科学常识,道门中人亦曾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但力图通过主观努力来牵住生命之索,这一美好理想吸引着先祖孜孜不倦地探索生命的奥秘,体现出道门中人试图自作主宰的生命主体意识。
其次,是强调人的自我保养对生命健康的重要作用。如,南朝的著名高道陶弘景在《养性延命录》中说:“我命在我不在天。但愚人不能知此道为生命之要,所以致百病风邪者,皆由恣意极情,不知自惜,故虚损生也。”生命的长短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自身的主观因素,人之所以受到风邪和种种病痛的侵蚀,是由于不懂得爱惜生命,恣情纵欲。因此,既不可听天由命,也不能为所欲为,享乐无度,而是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努力通过行为主体的艰苦修炼,使人体真气充沛,从而提升机体的免疫能力。用今天的观念来看,这段话实际上告诉人们,决定人的健康主要不在于先天的遗传,后天的生活方式对健康产生着关键性影响。这也正与现代医学关于生活方式与健康的密切关系的研究结果相一致。
第三,行为主体通过努力积德行善以改变命运,主体的道德水平制约生命的延促。道家道教学者都看到,人类日益背离自己的本性,日益受到非人性因素也即“非道”状态的威胁和排挤,故努力寻找解脱之道,努力实施修身养性,强调道德心性修养对于生命延续的重要价值。诸多经书都曾论述善恶之举与人的命运及生命延促之间的密切联系。如,汉代问世的《老子想尔注》中说:“道设生以赏善,设死以威恶。”到了宋代,以劝善戒恶为目的道教善书《太上感应篇》开篇便告诫人们:“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些思想虽然笼罩着浓厚的宗教色彩,但拨开这些神秘的外衣,我们不难看到,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亦揭示出行为主体积德行善对于生命健康的积极作用,这一点亦为当代诸多科学研究成果所证实。
人的生命是什么样的状态才合符道德呢?老子提倡“少私寡欲”,从德的层面揭示了人们要想合乎道,于吃穿住行等生活具体事务中就必须遵循“少私寡欲”这一重要的道德要求和养生保健原则。他认为,追求声色滋味等感官享乐会使人深受名缰利锁的牵绊,得失之间不仅让人滋生喜怒哀怨等各种损身害体之情绪,更是无法抱一守真以悟大道。故而,生活中必须“少私寡欲”,恬淡俭啬,节制物质欲望或个人私欲。老子断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此处的“盲”、“聋”、“爽”、“狂”是站在“道”的高度来评价的,关注的是“目”、“耳”、“口”、“心”等人体与外界之间的信息能量交流的通道功能,而非局限于肉体的机能层面。我们可以从这些通道与外界进行良性的循环,即释放和吸收的都是正能量,互不伤害;但也可以是恶性循环,即释放和吸收的都是负能量,互相伤害。老子以激烈而直白的语言警告世人,感官物欲的享乐实际是对生命的损害,进而提出“治人事天莫若啬”这一“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并将俭啬奉为立身处世的“三宝”之一。“啬”字从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欲的自然性,如人对健康长寿的追求也属于一种欲望,然而欲望是否会带来灾祸,危害身心健康,关键取决于追求的方式和分寸,故“圣人为腹不为目”。道家道教学者都强调,对于耳目口腹之欲应当尽量节制,以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为目标,多余的厚待反而会滋生奢欲。人的奢欲一旦被放纵,便会追求名利富贵等累身之物,与俗人争,最终伤害自己的生命。
《庄子》清心寡欲的主张传承自老子,但比老子的观点更为全面。作者在《达生》中指出:一方面,保养身体离不开衣食等物质条件,故禁欲违反自然,不利于养生;另一方面,不仅过度的物质享受对躯体健康有损害——“物有余而形不养”,而且过分追求外物将导致“忧”、“惧”等负面情绪的产生,不利于心理健康。《至乐》中指出,人们喜好“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如未能如愿,“则大忧以惧,其为形也亦愚哉!夫富者,苦身疾作,多积财而不得尽用,其为形也亦外矣”!这种为外物而伤身的行为实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生命状态。故书中提出了“平为福,有余为害”的结论,倡导一种平和适度的生活。
黄老道家《吕氏春秋》的作者继承发展了《庄子》“适欲”的思想,强调“圣人必先适欲”(《重己》)。为了帮助人们做到这点,作者因顺人们珍爱生命的心理需求阐述了适欲与养生的密切联系:“所谓尊生者,全生之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贵生》) 书中告诫人们,“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凡养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能以久处其适,则生长矣”(《侈乐》)。一个珍爱生命的人必然能够保全自己的身体,将欲望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而适欲的关键在于让饮食起居“久处其适”。作者审视不恰当的生活方式对健康所造成的危害说,衣服过厚过暖,将使人脉理闭塞,气不畅通;吃众多的山珍海味,会引起消化系统的疾病;骄奢淫逸,恣情纵欲,则更是严重地损害着生命健康。这些与老子的以“啬”养生的思想是一致的。
因此,出于养生的需要,人们必须对声色滋味的欲望进行节制:“耳目鼻口不得擅行。必有所制,此贵生之术也。”(《贵生》) 古代的圣王建筑宫室只求能避燥湿就足够了,穿衣服只求能保暖就足够了,饮食只要能充饥就足够了。他们追求生活的俭朴,并非为了践履社会所规定的某种道德规范,以求得节俭这一美德之名,而只是出于养生节欲的需要,是保持自我身心健康所应然。
汉代的《淮南子》进一步阐明了养德与养生的内在联系,认为保持节欲、恬淡的生活既是养德之道,更是养生之道。《淮南子·俶真训》说:“静漠恬淡,所以养性也;和愉虚无,所以养德也。外不滑内,则性得其宜。性不动和,则德安其位。养生以经世,抱德以终年,可谓能体道矣。若然者,血脉无郁滞,五藏无蔚气,祸福弗能挠滑,非誉弗能尘垢,故能致其极。”作者认为,养生和养德是相辅相成的:静漠恬淡则不为外物所累而得自然本性之宜;顺性随和则能守德不失。这对于保持身心健康是极为有益的。
道教全盘吸收了这一思想,奉俭啬寡欲为生活信条和修炼的基本准则。恬淡寡欲更是被内丹家视为心性修炼和得道成仙的法门。唐代高道吴筠告诫人们:“欲不可纵,纵之必亡;神不可辱,辱之必伤。伤者无返期,朽者无生理。但能止嗜欲,戒荒淫,则百骸理,则万化安。”③即告诉人们身体、生命是不可复制的,不要纵欲辱神伤身害体,只有去欲守朴才是养生之要,这也是许多修道之士谨遵的生活方式。《七部名数要语》说:“圣人食足以充虚接气,衣足以盖形蔽寒,适情辞余,不贪多积……量腹而食,度形而衣,容身而居,适情而行。” 真正的“贵身之术”恰是节制声色滋味、远离奢华欲望的极简之法。
道家引导人们对生命最本源的价值——健康长寿进行追求,提醒人们不应舍本逐末,过度追求附加在生命表面的物质欲望,强调真正的快乐,不是感官享乐或放纵物质欲望的快乐,而是寄情于山水的快乐,是自得其性情、适其宜、各安其分、各尽其性的快乐,是修炼过程中获得的快乐。总之,主要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快乐,但又是极具个性的快乐。
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对人的物质欲望和感官欲望并不是一味地反人性式的压抑,而是从人性内在本能的最高追求——健康幸福出发,引导人们站在更高的视角主动去奢节欲,不受世俗物欲的绑架。如,《抱朴子内篇·道意》告诉人们健康长寿其实很简单,关键在于人是否能守真节欲:“人能淡默恬愉,不染不移;养其心以无欲,颐其神以粹素;扫涤诱慕,收之以正;除难求之思,遣害真之累;薄喜怒之邪,灭爱恶之端;则不请福而福来,不禳祸而祸去矣。”相反,如果放纵欲望,心受制于奢,情外感于物,就会神亏气损,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葛洪通过将节欲者与纵欲者进行对比告诫人们,只有淡泊名利、节制奢欲,才能摆脱外物的牵累,达平和之心态,从而有益于健康长寿。道家道教超脱世俗错误的价值观念,引导人们从荣华富贵、功名利禄等有限的物质性目标转向生命的本质健康长寿这一具有无限可能的高远目标,这无疑有益于形成人们节欲抑奢的内在驱动力,改变人们对物质享乐的需求态度。
道家俭啬寡欲的生命颐养思想与现代养生学相当一致。现代养生理论认为,淡泊是心理养生的免疫剂。淡泊就是淡泊名利欲望,不贪图荣华富贵,这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和心态,是一种合乎道德、有利于健康的生命状态。人们日益认识到,身—心—德三者关系紧密,心理状态和德行修养都会对身体的健康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满足甚至执着于物质享乐和功名利禄等身外之物,必会产生各种负面心理,从而精神压抑,对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严重的损害,破坏人体免疫系统,引起相应的疾病。反观现实生活中那些因纵欲挥霍所引发的种种疾患,道家俭啬寡欲的养生之道越发凸显出重要的启示意义。
始于西方近代文艺复兴的现代文明,以人性的解放和追求自由平等为核心价值。然而,人性的“盒子”被打开,其中释放的不只是理性,也有被压抑的欲望。而人类的欲望一旦没有节制,不仅对于社会个体不利,而且将会造成人类社会的灾难。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大多数人没有公共利益的格局和胸怀时,“小我”意识的觉醒会导致人们只顾追求自己的利益得失④。个体欲望的无限性和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人背负欲而不得的痛苦。同时,人性中的欲望所带来的各种利益的争夺与人性中的良知良能所引发的自省与自责也会发生激烈冲突⑤。而“挣扎、冲突、罪恶、不安、焦虑、沮丧、挫折、紧张、羞恶、自责、自卑感或无价值感——这一切都会引发心理的痛苦,干扰行为的效益,并且是无法控制的”⑥。现代社会出现的各种亚健康疾病、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人的这种生命困境。
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全球化也是加深现代人类生存困境的重要推手。一方面,科技在帮助人们获得更多生存主动权的同时,也造就了人和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强大的科技手段扭曲了人类的主体意识,使人类对大自然的索求日益过分。人们过分地沉迷于高科技所带来的征服感、满足感,而对于科技对人的主体性的侵犯、对人性的渗透和奴役缺乏足够警惕;另一方面,市场在帮助人们进行广泛充分的物质交换的同时,也造就了人的物化。原本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物质资料成为了人们竞相追逐和炫耀的对象,符号化为人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表征,甚至人生的终极目的。在这种情势下,人同自我的异化导致人和人相互异化。现代人在物质生活日新月异的同时,精神世界却逐渐匮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被割裂,经济价值与道德价值紧张,主体人格分裂。人不仅把自然、社会、他人当作满足自己需要的工具和手段,也将自己的生命当成了手段而不是目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充斥着利用和疏离,冷漠、对立、冲突、隔阂等压抑人性的情绪,使人的灵魂被束缚,人的生命呈现出单向性的趋势——为物而物……种种生命的异化现象严重消蚀了人性,损害着人类的健康。
道学尊重人类现世的生命,强调生命价值的崇高与神圣,凸显生命过程中人的主体性,追求身、心、灵各个层面的养护和健康,注重精神生命的提升与超越,主张引导人们注重探讨身心关系,拓展对生命问题的深入探究,将道德修养和身心修炼作为生命存在、维护和延续的必由之路。这些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改变以往仅仅关注躯体健康或心理健康的狭隘观念,引导人们更加注重精神的提升与自由,自觉地升华和完善自我,而且有助于人们更加清醒地反思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本质,从根本上缓解现代人的生命与生存困境。
首先,道生万物的生命本源论启示物我合一。现代文明多体现为物我对立的状态,或我役使物,或物役使我,而且在人与外物(包括其他人、物、组织等)的相处模式上多奉行人类中心主义,即便近年人类意识到自然界的报复以后有所调整和收敛,但仍未根本性地改变相处模式。这种模式折射在个体生命上体现为人不断向外求以满足自身的欲望,从而带有着浓厚的征服、占有色彩。道家思想则不然,从万物的本源出发,提出人与万物同生发于“道”,都应循道而动,因此都是平等的,是不可分离的,对他人、外物应持爱护之心,哪怕是对待微小的昆虫,也应怀有对生命的敬畏而做到不任意伤害。只有将自我融入自然之中寻求生命价值,才能从根源上消除现代人物我之间的对立,由此纷繁的利益纷争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根据。总之,道家生命伦理观有助于人们在人伦日常中保持平和的心态,以高尚的德行修养启动护养生命的法门。
其次,人命最贵的生命价值论启示物贱身贵。道家认为人性本朴,人的机巧之心是在对物质享受的追求中萌生出来的,而这种对物质的追求是由于贵物,以物质获得的多寡作为生命价值的评价标准,错置了生命与外物的本末地位。人有基本的生存需求,这一需求的满足离不开对物质的索取,而对这种需求的满足也在客观上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但现代社会出现的人的生命或生存困境并非物质生活上的不足,而恰恰是面对丰富的物质生活时无处安放人的本真之性。为了得到物质感官的享受,人们不惜压抑真性、虚以委蛇、欺诈取巧,这不仅是对本真之性的伤害,也是产生抑郁、焦虑、恐惧等心理和精神疾病的祸源。道家生命伦理观启示现代人,在物质富足的情况下应保持一份平和淡泊的心态,工作和交际都应以保养生命为本,既要慈心待物更要慈心待己,真实健康地活着。
再次,我命在我的生命自在论启示以内乐外。现代社会充斥着“身不由己”的无奈,在这无奈的背后体现的是人的异化,人在各种环境中的迷失,这实际上是对生命终极目的的迷茫所导致的。道家思想对生命的终极目的的界定非常清晰,那就是在尊道贵德的原则下达到健康长寿的目的,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修炼实现。道家认为我命在我,无论先天条件如何、环境如何,只要能够做到“有主于内”便可自足。这里的“有主于内”是指人们通过内心的心性修炼和思想文化的修养而获得的无关乎外物的自然之乐。道家生命伦理观提倡尊重本真之性,不以物质享受为人生的终极目标,而是以追求心理健康和精神快乐为目标,这些思想观点对优化生命体验,提高生命质量,追求自我实现,使人成为更完美的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给现代人指出了一条超脱物欲追寻生命的本质、感受朴素快乐的有效路径。
最后,俭啬寡欲的生命颐养观启示欲求有度。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有了极大的发展,都市的人们出入于冬暖夏凉、灯红酒绿的场所,享受着美酒佳肴、华裳美服,放纵着自己的感官和情感欲望,但与之俱来的是各种“现代文明病”、“富贵病”、“亚健康疾病”等病态的蔓延,严重影响人的身、心、灵的健康。道家从来不否认人的欲望的合理性,修道者追求得道超脱境界即是一种生命的高峰体验。但在对待物质享受时,修道者遵循“圣人为腹不为目”的原则,摒弃害身、累心的过度欲望,从精神层面找寻符合人性和道性的生命体验。道家俭啬寡欲的生命颐养观从道德养生的视角告诫人们,淡泊名利,节制奢欲,才能摆脱外物的牵累,达平和之心态;顺道而为,既不过分索求物质财富和名利地位,也无需抵触合理的物质满足,以自在自足自得颐养生命,才能有益于健康长寿。这些思想有利于人们形成节欲抑奢的内在驱动力,改变人们对物质享乐的需求态度,寄情山水,享受简单生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既可以避免因为个人私欲的膨胀而引发身体疾病,减少与缓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纷争,更进一步来看,也能降低人类对自然的索求程度。
道家生命伦理观以“道”为核心,关注生命的本质、终极目的,重视生命的后天护养,积极引导人们在重视道德修养的前提下追求美好生活。也弥补了源起于西方的现代文明语境下的生命伦理学在道德哲学方面的缺陷。在人们的实际生活和生命修炼方面,道家生命伦理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能够为建立中国气质的生命伦理学提供文化资源。
注释:
① 本文所引《老子》,参见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校释》,中华书局2008年版。
② 朱贻庭主编:《伦理学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3页。
③ 吴筠:《形神可固论养形》,《道藏》第39册,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④⑤ 郭继承:《现代社会的困境与中国文化的世界意义》,《高教发展研究》2016年第2期。
⑥[美]马斯诺(Maslow,A.H.)著:《马斯诺说完美人格》,高适编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