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以钢
在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观察事物的角度和认知事物的方法起着重要作用。就阅读和写作活动而言,从性别视角进行思考在以往并不常见。其实稍加思索便可以理解,性别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存在方式,也是与人类心理和身体特质密切关联的文化范畴之一,它“有着与生物进化漫长历程相伴随的深远之根”①叶舒宪主编:《性别诗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对人类生活具有潜在的制约作用。这种影响自然也渗透在日常的阅读和写作活动中,对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的自我认知、情感体验和心理状态产生或显或隐的影响。
当我们谈论性别视角下的阅读和写作时,需要克服有关男女两性的刻板印象以及二元对立思维,避免陷入本质主义的生物决定论。比如,不可误以为性别视角只是与某一性别群体的读者、作者相关,只有女性才有必要关注它。与此同时还应认识到,性别因素对人类活动的影响从来都不是单独发生的,而必定是与人伦、阶级、民族、宗教等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正因为如此,尽管本文侧重于从“性别”这一视点观察阅读、写作,但并不意味着将它看做孤立存在的现象或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毋庸置疑,任何个体的阅读、写作活动都同时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制约。
一
在传统的阅读活动中,阅读与性别之间的关系处于被忽略的状态。读者很少自觉地意识到阅读过程中性别因素的存在,而他们所面对的不同文类、无比丰富的文本也不一定都具有显而易见的性别色彩。不过,这并不妨碍阅读主体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性别倾向。这种倾向源自日常生活中人们基于不同的性别角色及其境遇而产生的生命体验。它联系着特定的历史文化,同时具有个性色彩。在文学作品的阅读和创作中,这方面的特征往往体现得比较鲜明。
20世纪下半叶,有学者将性别视角下的阅读引向自觉。1970年,凯特·米勒特在《性的政治》①[美]凯特·米勒特:《性的政治》,钟良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中提出了“性政治”的观点。她指出,长久以来,性被人们视为自然因素,而事实上它是“政治”的结果。性别支配是当今文化中无处不有的意识形态,它提供了最基本的权力概念,而支撑这种性政治运作的是父权制度。该书以批判的眼光重读若干男性名家的作品,从19至20世纪著名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在性别权力关系中所处的受奴役的地位入手,揭露父权制社会中控制和支配女性的政治策略,通过对西方文学中有关强权与支配意识的分析,批判在以男性为参照、为标准、为权威的同时将女性客体化的男权中心主义。这样的观点建立在历史文化的真实之上,揭示了客观存在的人类生活现象:“性别”历来与不同群体的生存境遇密切相关,承载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内涵。
面对同一文本,不同的读者会有大不相同的感受,这类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如果引入性别的角度观察可能会有耐人寻味的发现。例如,明代剧作家汤显祖的传奇剧本《牡丹亭》问世后备受关注,但戏曲研究者极少留心女性读者的反应。近些年,有学者在围绕《牡丹亭》的接受史进行考察时拓展了视野,对女性的阅读给予了专门的关注。谭帆的《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②谭帆:《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张宏生、张雁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96-300页。一文,涉及了16位女读者。论者将她们对剧作做出的评论与男读者比较,指出女性批评中颇富独特内涵的,一是对剧作情感内核的把握,二是关于男主人公柳梦梅的分析。对于《牡丹亭》中表现的“情”,女读者的分析很少涉及理论,而是更多地融合了自身的感悟和体验;她们对作品中体现的“至情”特别是主人公为此做出的生生死死的追求,并不像男性批评者那样较多地纠缠于“情理”或“性理”之间,而是以情感为基础,以对“至情”的渴望为特色。她们有关柳梦梅这一人物的分析,不妨看成是女性批评者对男子在情爱关系中的定位,体现了对男子忠于情感、迷于情爱的期盼。这一阐述发掘了不同性别的读者在鉴赏活动中侧重点之异同,肯定了戏曲批评史上女性实践所具有的文化价值。
20世纪80年代以降,在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国内学界开始重新审视包括经典作家作品在内的文学文化现象,结合中国文学的实际展开再解读。其间,孟悦、戴锦华的专著 《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出版后产生了很大影响。该书借鉴解构主义、符号学、阐释学等理论方法,将以往女性所能够书写的看做“是一种已然成文的历史无意识,是一切统治结构为了证明自身的天经地义、完美无缺而必须压抑、藏匿、掩盖和抹煞的东西”。基于这样的理念,那些不隐讳自己的女性身份的作家受到论者的重视。该书从“五四”时期到三四十年代女作家的创作中,发掘了部分文本所蕴含的“某种独特的超越或游离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离心力”以及“来自女性自身的非主流乃至反主流的世界观、感受方式和符号化过程”,也即作品包含的某种对话体系。在作者看来,这些女作家的文本“与其说是‘创造’,毋宁说是‘解救’,是对那个还不就是‘无’但行将成为‘无’的‘自我’的拯救,是对淹没在‘他人话语’之下的女性之真的拯救”③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44-45页。。
刘思谦的《“娜拉”言说——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一书,也提供了性别视角下的文学阅读之一例。作者在“引言”中坦陈,这部书很大程度上是自己作为女性读者对现代女作家及其作品的一种阅读成果。通过阅读,她意识到了女性的命运同社会压抑、同人类专制与不平等的起源的关系,意识到了女性社会权利的解放同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进步的关系。在谈及阅读体会时作者说,当她潜心阅读“五四”以来女作家的作品和有关理论著作时,真切地感受到“这是一个与我自己息息相通的世界”“一切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容易理解,很快就能找到感觉……冥冥之中我觉得她们早就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我了”①刘思谦:《“娜拉”言说——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327-328页。。该书以性别为主要视点,将女作家的生平与文本分析结合起来,分别进入冯沅君、庐隐、石评梅、冰心、凌叔华、丁玲、萧红、白薇、林徽因、杨绛、苏青、张爱玲等12位现代女作家的文学世界。此时的作者既是一位具有深厚专业背景的资深研究者,又是“娜拉”言说的真挚倾听者。
融入性别视角的阅读并非只是关注女作家创作的文本。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往在文学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中外文学经典大多出自男作者笔下,这是性别视角下的阅读必须面对的事实。刘慧英在《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一书的“后记”中谈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她初步接触西方女权主义批评,受到很大的震撼、启发和助益;与此同时大量浏览古今中外的有关作品,涌现出许多新鲜感受。受女权主义先驱弗吉尼亚·伍尔夫《妇女与小说》一文的启迪,“将女性文学批评和研究看做既是对女作家文本的解读,也是对一切关于妇女的文学作品的审视和重估”②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5页。。该书结合一系列“关于妇女”的古今文学作品,从文学主题、故事程式以及人物形象类型等方面进行了令人耳目一新的阐释。王蒙为之作序,开篇即表示这部书稿几乎使人“大吃一惊”。他为自己此前对女性问题的“视而不见与麻木不仁”感到惭愧,因为“正像刘慧英以丰赡的材料与雄辩的论述所揭示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与文学作品中的表现如此触目惊心,它足以使我们对许多天经地义、源远流长的东西进行新的观照与思考”③王蒙语,见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2页、封底评语。。
女性主义批评一直在探索女性主体性的建构,提出了以“抗拒性”为基本立场的“女性阅读”方法。上述几位女性阅读者正是在具有“抗拒性”意味的阅读中,揭示了先前被遮蔽的、具有特定的性别文化倾向的文本内涵。不过,借鉴性别视角的阅读适用于不同性别的读者,它不是要寻求在男女二元对立的框架内建立一种专属于女性的阅读方式,而是倡导阅读活动中对性别不平等的文化传统、男性中心的思维惯性有所省察和审视,进而合理而恰当地在价值评判中融入性别维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女性主义叙事学的发展在这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这就是将文本阅读/接受的过程同样视为创造的过程,其间阅读者的性别身份被看作是流动的、处于建构之中的。也即是说,“不能把性别看作男女身体的一种本质属性,而是看作与特定的男性文化观念和女性文化观念相联系的一整套姿态、体态、立场、变形和情感”。它意味着,“‘作为妇女的阅读’中的‘妇女’,不是先在或既定的‘女性’读者,而是不断‘女性化’的读者,其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建构自身的性别价值取向”④[美]罗宾.R.沃霍尔:《歉疚的追求:女性主义叙事学对文化研究的贡献》,戴卫·赫尔曼主编:《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9页。。
一些男性学者在借鉴性别视角的阅读及研究中,做出了富于建设性的实践。20世纪80年代中期,孙绍先提出“文学创作中妇女地位问题的反思”这一命题,并出版了大陆第一部以“女性主义文学”命名的研究著作⑤孙绍先:《文学创作中妇女地位问题的反思》,《当代文艺思潮》1986年第4期;孙绍先:《女性主义文学》,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其后在《英雄之死与美人迟暮》⑥孙绍先:《英雄之死与美人迟暮》,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中,他又运用性别视角,对一系列经典文本中有关两性形象和两性关系的书写进行了分析解读。该书正文的各节标题观点鲜明,引人瞩目:“排斥女性的男性俱乐部”(《三国演义》论)、“极端化的女性形象”(《水浒》论)、“在施虐与受虐中毁灭”(《金瓶梅论》)、“男性的‘女性恐惧症’”(《西游记》论)、“阴盛阳衰的世界”(《红楼梦》论)、“浪漫艺术装点的‘性梦’“(《牡丹亭》论)以及“‘遇艳’与疗救”(《聊斋》论)等。这些论断指向优秀经典作品中流露的陈腐性别观念和文化意识,表现出犀利的批判锋芒。作者结合文本实际,做出了这样的判断:经典之作中的男主人公,或是气概超拔的大男人,或是逐香猎艳的“性英雄”;而无论怎样变换,女人总是扮演着“祸水”或附庸的角色。
又如,《天雨花》是清代初年的长篇弹词,清人将它与《红楼梦》相提并论,称之为“南花北梦”,可见其重要地位。但这部作品的作者及其性别一直无法确知。陈洪的《〈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①陈洪:《〈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一文,运用性别视角,通过精读文本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论者将这部作品与另外几部题材相似、可以确知出自男性作家之手的作品(《野叟曝言》《红楼梦》《好逑传》《儿女英雄传》等)加以比较,从贯穿于作品的反抗男权统治的描写、对多妻制的敌视、对男人的独特评判尺度以及写婚姻家庭而绝无秽笔等方面,深入剖析了文本中流露的性别意识,敏锐揭示了《天雨花》所具有的表现女性生活的独特性,进而断定《天雨花》与当时(甚至古今)男性作家的作品大不相同,它所流露的性别意识具有相当鲜明的女性生活特色,故作者可以肯定为女性。这样的结论出自细密的文本考察,有力地显示了性别视角的阅读在史料考辨方面发挥作用的可能性。
总之,阅读打开我们认知世界的窗口,滋养人的心灵,给人以成长的力量,而性别视角的自觉可以为阅读带来不无新意的发现和收获。当然,这里需要避免过度强调阅读活动的性别立场,否则就“可能扼杀了阅读感知的丰富性、生动性,导致将文学欣赏蜕变为政治识读,导致阅读感知的单一乏味和一种封闭的无限循环的解释圈的形成”②林树明:《多维视野中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3页。。因此,重要的是在阅读活动中自觉地秉持性别平等的人文立场和价值理念。面对女作家创造的文本,那种认定但凡男性读者一定会由于缺乏女性生命体验而难以深入地解读,反之女性读者则必能更好地理解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任何一位阅读者都不是只有性别身份,而是在多种身份的叠加以及生活阅历、思想情感、文化素养、审美趣味的复合中感知和判断事物,仅仅凸显“性别”并不足以为精辟、透彻地阐释文本提供保证。
二
相对于阅读而言,性别与写作之间的关系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受到了较多的关注。
首先,在具体议题方面,女性作者如何参与写作活动、她们创造的文本是否具有某些共同的性别文化蕴含,构成了引人瞩目的观测点。
女性参与文学创作自古有之,但由于社会地位、受教育机会等方面的原因,她们的写作活动受到压抑和束缚,很少有作品流传。尽管一些女作者的名字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明清之际江南才女文化更是兴盛一时,且历代文士对女性的写作给予了一定的关注,其中一部分人还积极扶植,参与了对女性作品的收集、整理和传播,但总的来说,女性创作在传统社会里处于被忽略、被贬低的状态,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才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女性写作主体。
20世纪初至30年代,由男性文人编纂的若干部妇女文学史问世,例如谢无量的《中国妇女文学史》(中华书局1916年)、谭正璧的《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光明书局1930年;后易名为《中国女性文学史》)、梁乙真的《中国妇女文学史纲》(开明书店1932年)等。这些著作肯定了女性在人类文学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她们创作的艰难,并对其文学实践的成绩和特点有所评议。随着现代女作家纷纷涌现,女性创作受到更多的关注。
就写作者来说,与性别身份联系在一起的生活命运和人生体验渗透在观念意识和文化心理中,其影响潜移默化客观存在。比如,史书中有关虞姬的记载极少,甚至连这个人物的真实姓名都难以确定。《史记·项羽本纪》所载仅为“有美人名虞,常幸从”以及(项王悲歌慷慨)“美人和之”寥寥数语。但在民间以及文艺作品的历史叙事中,对楚军陷入绝境之时的情节描绘,则多是渲染虞姬以《和垓下歌》与项羽诀别,其后拔剑自刎,凸显她的忠义情怀。而张爱玲少女时代发表在中学校刊上的短篇习作《霸王别姬》却通过对历史题材的别样处理,赋予这一代代沿袭的英雄美人叙事以新的意味。作者的文字深入人物内心,刻写了女主人公在困于垓下的静夜里独自沉思时的痛苦和彻悟。虞姬清醒地意识到,无论如何自己都仅仅是项王“高亢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如果项王成功了,“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①张爱玲:《霸王别姬》,《台港文学选刊》1989年第3期。。这一不落俗套的书写,洞穿了传统叙事模式中“美人”与“英雄”之间关系的实质。作者在想象中让虞姬成为情感的主体,同时也是思考的主体。故事中虞姬的心理活动描写融入了张爱玲的人生体验和性别意识,其中对传统社会女性命运的洞察“奠定了她以后以女性书写反神话这一基本的创作倾向”②刘思谦:《“娜拉”言说——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300页。。
再如,身为女性,萧红真挚地关注生活中的同类,从最早的小说《王阿嫂的死》开始,她就把文学献给了“永远被人间遗弃的人们”。萧红忠实于底层女性的身份和感受,倾心书写她们的苦难,在《生死场》《呼兰河传》《小城三月》等一系列作品中,铺展开一幅幅撼动人心的女性生存画卷。从小姑娘、小学生到老妇人,从产妇、母亲到寡妇,萧红以深浓的颜色描绘女人们的生活遭际,含泪感叹她们的善良、诚实、痛苦和不幸。在她的笔下,众多女性蝼蚁不如的屈辱生活不仅源自外族的入侵,同时也源自家庭和社会的歧视、迫害以及男权文化传统笼罩在女性命运上的那张看不见的网。萧红并非仅仅瞩目于某一性别群体,那些受苦受难又有着种种弱点的人们,无论男女,一起进入她的视野。借助作品中令人触目惊心的日常生活细节的描绘,她从一个个网眼里透出“人类的愚昧”。即使战争环境下,在女作家叙写艰难岁月和社会斗争的作品里,性别意识也依然有所流露,并且往往同时注入了阶级的、民族的多重内容。比如丁玲的《我在霞村的时候》、莫耶的《丽萍的烦恼》等许多作品,都具有这样的特质。
20世纪80年代以来女性创作空前兴盛,一批优秀之作广为人知,赢得了众多读者。而一个颇有文化意味的现象是,无论是三四十年代还是进入新时期之后,很多女作家并不愿意在自己的社会角色前面冠之以“女”字。1928年冬,丁玲因为此前发表了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而受到《真善美》杂志“著名女作家”栏目的约稿。在谢绝这一邀请时,她直截了当地说:“我卖稿子,不卖‘女’字。”③丁玲:《写给女青年作者》,《青春》1980年第11期。《三八节有感》一文的开篇,丁玲又写道:“‘妇女’这两个字,将在什么时代才不被重视,不需要特别的被提出呢?”④丁玲:《三八节有感》,《解放日报》1942年3月9日。当代不少女作家(如张洁、王安忆等)都曾表示不愿接受“女性主义作家”的名号。这之中既不乏对主流文学传统曾长期贬低女性创作的抗拒,也包含着对于将女性的写作限定于 “女性”、简单化地以某种“主义”框定的警惕。
实际上,现代女性的文学创作从来都并非只限于“性别”书写,更不是一些人仅仅从题材意义上理解的“身体写作”或“私人生活”写作。相关曲解实际上包含着有关女性的古老定位:女人从属于家庭,是感性的动物,是“性”的化身…… 应该说,女性的文学写作确实往往具有某些与性别相关的特质,但这一特质并非来自所谓纯天然的自然属性,而是由历史和文化所建构的。它是流动而具有变迁性的。作为人类文学活动的一部分,女性的写作在特定的意义上折射着社会文明的进程。众多现当代女作家的笔触未曾拘囿于个人生活的狭小空间,而是既有社会缩影的生动描绘,也有人类品性的深细开掘。她们的创作面貌绚丽多姿,以细腻、温柔之类的词汇是无法简单概括的。她们奉献的优秀之作将立体化的生活和深邃复杂的人类情感鲜活地向读者呈现,具有深厚的社会历史内涵,“性别”只是渗透其间的一部分。
其次,性别因素与文学创作、文学接受的具体联系,是考察写作现象的重要视点。从这一角度出发,文学中的两性形象塑造与两性关系书写往往引发人们的关注。此时考察的聚焦点可以是作品所表现的社会生活、思想情感,也可以是写作者的表达方式、语言特征,而作家的性别身份对创作产生的影响及其在文本中的具体呈现,同样可以成为探讨的对象。例如,作家的性别意识在创作中有着怎样的流露?作品在艺术上如何表现人物形象及其性别特征?如此等等。
20世纪70年代末,桑德拉·吉尔伯特、苏珊·古芭的名著《阁楼上的疯女人:女性作家与19世纪的文学想象》①[美]桑德拉·吉尔伯特、苏珊·古芭:《阁楼上的疯女人:女性作家与19世纪的文学想象》,杨莉馨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问世。该书以性别视角对西方经典之作做出新的阐释。作者剖析西方19世纪以前男性创作中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女性形象——“天使”和“妖妇”,揭露这些形象背后隐藏着的父权制社会性别观念对女性的歪曲和压抑。她们指出,但丁、弥尔顿、歌德等著名作家笔下的一些女性形象看似被塑造成纯洁、美丽的理想女性或“天使”,实际上却回避着自己。她们的主要行为是向男性奉献或牺牲,而这种献祭注定走向死亡。这种把女性神圣化为“天使”的做法,实际上是在将男性审美理想寄托在女性形象上的同时剥夺了女性形象的生命,把她们降低为男性的牺牲品。男性作品中的另一类女性形象——“妖妇”或“恶魔”,则体现了男性作者对不肯顺从、不肯放弃自私的女人的厌恶和恐惧,表现了他们的“厌女症”心理。而这些女性形象实际上恰恰是女性创造力对男性压抑的一种反抗形式。
在中国本土的实践中,性别视域中的文学批评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这种进展体现在对古今文学创作的性别分析中。舒芜在为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版《红楼梦》撰写的前言中指出,尽管中国古典文学曾经写出了许多美丽的女性的形象,但是,其中最高的也不过是敢于为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而斗争的可爱的形象;再次是可怜悯的形象,例如“宫怨”诗、“思妇”诗的主角;最低的则是供玩弄供侮辱供蹂躏的对象,就是那些宫体诗、艳体诗的主角……而这还未必是最低的,还有“三言二拍”、《金瓶梅》和《水浒传》里那些女性形象。她们或是被抢劫、欺骗、拐卖的对象,或是以受侮辱、受蹂躏为乐为荣的卑贱污浊者,或是无意志、无情感或干脆就活该在英雄好汉的刀下剖腹开膛的“淫妇”。“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因为“它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空前未有的东西,就是把女性当人,对女性尊重”②舒芜:《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版〈红楼梦〉前言》,《哀妇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629-630页。。论者通过自觉地引入性别视角,强调了以往文学批评中普遍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即透过作品的艺术表现考察其中蕴含了怎样的妇女观。
以性别的眼光审视,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家常是以一种从男性意义投射出来的、绕开女性内在本质和精神立场的女性观来呼唤女性解放和衡量女性价值。例如茅盾在《蚀》《虹》等作品中所塑造的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新女性”。对此,孟悦、戴锦华在《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中分析道:小说里的女性形象身上“分明烙有作家一己和男性群体的想象痕迹”。作品中对这些女性形体形象的描述,往往发自一个男性人物或男性的视觉、听觉、感觉系统,“这个男性毫不掩饰地以她对自己的吸引与威胁来判断她的可爱与可恨、诱人之处与可怕之处”。如果说新女性们对性的态度表达了性和欲望与女性生存及情感的分离,那么正是这种分离本身没有得到探索。“在茅盾笔下,你可以看到男性对这种分离现象的或畏惧、或欣赏的反应,但看不到分裂的女性内在世界本身。”作者认为,这一点也正是茅盾塑造的“新女性”与丁玲笔下的“莎菲”女士的重要区别①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0-41页。。
还有学者借鉴性别视角审视鲁迅、茅盾、巴金、曹禺、老舍、钱钟书等现代文学经典作家的文学写作。李玲《中国现代文学的性别意识》在充分肯定经典作家的创作超越传统性别观念,同情女性苦难遭际,高扬女性主体性的同时,尖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新文学创作十分顽强地在总体格局上维护着以男性为具有主体性价值的第一性、女性为只有附属性存在价值的第二性这一不平等秩序。这种价值偏颇相当普遍地存在于新文学主流作家身上。作者具体阐释了男作家笔下较有代表性的天使型、恶女型、正面自主型和落后型四类女性形象,揭示了“男性倚仗文化优势压抑女性基本生命需求的霸权实质”②李玲:《中国现代文学的性别意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页。,同时对现代女作家不自觉地屈服于男权文化传统的现象做出反思。的确,男性中心的思想观念和陈腐的性别意识不仅渗透在男性的写作中,同时也影响着女作者。正如有文章所指出的,“事实上,把一部作品与作者的性别划上等号是有问题的,它忽略了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无意识欲望的流动与性别投射的复杂性。不论是为男性或女性创造的文本,都记录了两性之间和人性的冲突矛盾,以及我们文化中性政治神话的踪迹。对女性主义批评家而言,重要的是去关注文本的生成过程,构成文本的各个话语,以及文本在铭刻一种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如何抹平其中的不一致与矛盾的地方,如此才能较有效地解构父权中心思维对性别的二元论建构——独尊阳性特质为正面价值,而将生物意义上的男性与阳性特质等同,以确立男性的优先性——寻求更符合女性主义政治的性别话语”③宋素凤:《女性主义与文学话语的再造》,《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综上,本文所说的将性别视角融入阅读和写作活动绝不是主张不顾实际情况单纯从“性别”的角度做出感知和评价,而是着眼于提示:人们日常的阅读、写作活动具有一定的性别文化内涵;在此过程中自觉地融入性别视点,或可丰富认知、拓展思维,启发实践主体的反思,促进以男女平等为内核的先进性别文化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