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深
(作者单位:龙岩市新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党的十九大提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保体系的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具有非凡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所在地城居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建议思考。
新罗区位于福建西南部,地处龙岩中心城市,是闽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7个街道、13个镇、346个村(社区)、户籍人口53.4万人、常住人口73.4万人,人口数和村(社区)数在龙岩市各县(区)中数量最多。新罗区于2010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11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4年1月实施城乡居民社保一体化制度,2015年1月完善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2018年12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截至2019年9月30日,已参保17.665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保待遇60435人),基金累计结余27439.48万元,2016年至2018年城乡保续保率都达95%以上。
新罗区城乡保现有政策:新罗区城乡保现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等12个档次;其对应的缴费补贴为40元、50元、60元、70、80元、90元、100元、120元、140元、60元、180元、200元;城乡保基础养老金148元/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每缴费一年每月增加奖励性养老金1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第16年起每缴费一年每月增加奖励性养老金2元,截至目前,调整待遇(不分档次、缴费年限)都一致;缴足十五年(允许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领取待遇;保费多交100元,养老金只增加约0.8元/月,增长不明显。由于现有城乡保政策吸引力不大且新罗区是闽西核心区,生活成本较高,许多灵活就业的年轻人优先将收入用于改善家庭生活或培养子女上,而不急于参加城乡保,待今后伺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而享受更高的养老待遇,即使部分人员经动员后参保也只选最低档次。据统计,新罗区城乡保缴费人员115096人,其中选择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年的有99639人,达86.57%。
新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系财政拨款股级事业单位,负责新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新罗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约占龙岩市40%),共有编制22人,现中心人员实际在岗12人(其中劳务派遣3人、进驻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社保“一窗通办”窗口3人)。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在各镇(街)考录专门经办城乡保业务人员,只能依托原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镇(街)经办人员不稳定、经常变动,造成政策宣传和督促村(社区)城乡保工作传导无力。346个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基本依托村(社区)两委人员,随村(社区)换届而换人,造成新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要重新学习和熟悉政策、业务经办规程和服务对象。去年起就业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补贴,导致他们没有明确的工资待遇,原有100元/月的工资补助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积极性。2019年1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收、变更档次、账号、中断补缴等职责划归税务部门,目前税务部门对城乡保政策掌握不够全面深入,业务系统还不够完善,其服务体系未能延伸到镇、村,只在新罗城区税务办事大厅设一个专窗,造成未能提供高效便捷明了服务,导致百姓不满而错怪镇、村经办人员,打击了镇、村经办人员的积极性,种种原因导致镇、村经办人员任务更加繁重,没人愿意干,进一步削弱了基层经办能力。
新罗区经济、社会发达,企业多,拆迁及新增住房多,是龙岩市唯一一个常住人口大于户籍人口的县(区)。截至9月30日,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保待遇60435人(其中原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人员达5500人)。原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人员主要是镇(街)七所八站的干部职工家属、中小学教师家属、企业职工家属等,与属地自然村没有联系。镇(街)职工及中小学老师工作调动后,家属也迁走了,其城乡保原参保信息还在镇直户籍所在的自然村;改制后的很多企业也是名存实亡,只剩企业留守处,其原有职工家属分布各地,但许多人户籍还在原厂所属地,其户籍所在地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根本就不熟悉这些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空心化、农村土地确权和集体产权制度确认,造成更多人户口在农村享受农村集体产权和土地权利,而人住城里工作,造成人、户分离越来越严重。原有依靠农村宗族等属地跟踪来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也越来越困难。新罗区城乡保中心目前只有与新罗区殡仪馆的数据比对,取数范围小,冒领养老金的风险越来越大。联系不上且因养老金低、领取时间间隔长而未察觉,造成未及时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而被暂停发放的人员越来越多(新罗区此类人员现有288人)。
1.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已有的优惠政策,指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大力开发应用“智慧人社”智能系统,使参保、缴费、社保转移都能在网上办结,减少经办成本。
2.探索政策创新,如:参照企业保连续多年大幅度高于GDP增长率来调整城乡保养老金,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长缴、多缴人员财政多补贴、调资幅度大点等,提升参保长缴、多缴积极性。
3.强化政策的一致性和执行力,今后有利于群众保基本的政策,可直接发文至县(区)政府并督导执行,避免基层因理解偏差、协调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完全执行上级政策,确保政策一致性和群众满意度,为今后的更高层次统筹打好基础。
1.城乡保按照户籍管理,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基层,因此,须保证基层人力、财力、物力,增强基层经办力量。特别是建议省政府能真正督促落实《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计生社保协管员整合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劳动保障协理员与计生协理员合并,使劳动保障协理员纳入“村六大员”,从制度、机制、根本上保障协理员经济、政治待遇,稳定经办队伍,才能增强经办力量和提升经办服务。
2.优化流程、规范标准、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即通过基层全面调研后,优化操作规程,统一服务标准,使之标准化、信息化、简单化,加强人社税务协作、明确各自职责,进而减轻基层工作量,更好服务群众。
福建省城居保中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规定,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并处于正常发放状态的参保人必须于2019年10月至12月完成全省首次互联网认证,今后以自然年份1月至12月为一个认证周期,认证对象应在每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及城市服务(居民保小程序)以参保人员自助认证、亲友协助认证、经办人员协助认证三种办法进行认证。
1.去年12月新罗区才完成城乡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而丧葬补助金制度为20个月基础养老金。今年时间紧、任务重,新开发的资格认证系统在完善中,城乡保待遇领取人员身份证都是长期的,公安库中的身份证照片跟现在的人脸有些偏差,可能有些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因此建议今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延长至明年6月,并以2020年医保缴费人员名单与城乡保发放人员数据比对为主、比对出未缴医保的城乡保发放人员名单下发村(社区)核实并通过互联网认证为辅的认证方式。今后城乡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建议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一致,即每年的1至6月,这样就可利用春节期间群众探亲访友时,让村(社区)采用公示等多种形式告知城乡居民,提醒上年度医保未缴费的城乡保发放人员及时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及城市服务(居民保小程序)完成城乡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资格认证氛围。7月暂停发放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也比较合适。
2.尽快完善城居保软件,强化“智慧人社”,如:通过与医保大数据比对后,能在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到期前一个月能自动以短信形式告知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否则次月起停发养老金。认证周期内未完成认证的,系统即能自动暂停其待遇发放,待其补认证后,系统予以补发,做到程序合法、智能便捷、高效准确。
3.结合新罗区基层经办力量弱、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同的人员较多、原城镇居民跟踪难的特点。我区将主要引导智能平台上办理业务、手机上自主认证。印制《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下发至各镇(街道)保障所、村(社区)、龙岩农商行及基层网点。要求镇(街)在集镇所在地进行张贴;村(社区)在村务公开栏和人流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张贴,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4.建议政府集中民政、司法、卫计、公安、安监、出入境等部门数据建立全省乃至全国的人员减员库,采取大数据比对,尽量减少冒领养老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