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的爱情

2019-11-21 00:39何荣芳
雨花 2019年8期
关键词:高志大伯大姐

何荣芳

1

我一直不记得小姐有没有穿过红色衣裙。

被大家称为“小姐”的人叫高志烟,是我大伯家的幺女。我大伯在镇政府民政局当领导,德高望重,村里老少都随孩子叫他大伯,高志烟便鸡犬升天般被大家一致称呼为“小姐”。作为堂弟的我,叫她“小姐”更是理所当然。

小姐瘦竹竿似的个头,走起路来硬梆梆的,好像腋下夹了一个物件。但她五官精致,人工雕刻过一样,皮肤又白,开心的时候脸上阳光灿烂,给人一种清爽干净的感觉。不错,高志烟是个美人坯子。小姐的上面还有一朵金花,被大家称为“大姐”。小姐高志烟不喜欢大家叫她“小姐”,就像大姐高志霞不愿意堂侄女们叫她“大姨妈”一样。

大伯家的这两朵金花,相隔四五岁,是远近有名的两大美女。大姐性格执拗,锋芒毕露,表现得像正楷字,一笔一划清清楚楚。她五官饱满,身材婀娜,女性的气息足,外貌和性格都随了她妈。大姐一成年就暗香涌动,招惹得四周蜂飞蝶舞。大伯母清早开门,常常发现门边放着新鲜的菱角、带着露珠的玉米穗或者洗得干干净净的甘蔗,这些都是大姐爱吃的。大姐去井边挑水,去碾米厂碾米,肩上的担子总有人给抢了去;大姐去水田插秧,一帮小伙跟着她卷起裤腿;大姐去旱地割麦,一帮小伙跟在她身后拿着镰刀。大姐跟他们嘻嘻哈哈,却也旗帜鲜明地告诉他们:你们喜欢我没有用,得让我喜欢才行。大姐那时一心想让大伯帮她安置到乡镇企业上班,但那位在民政局工作的老领导,却恪守原则,又死要面子,一直对大姐的诉求充耳不闻。后来大姐看上一个煤矿推销员,那小伙子姓蒋,长相平平,但会说话,油嘴滑舌地能把一朵小蓝花说成一轮黄月亮,大姐常常被他逗得咯咯咯地笑,笑得像一只开屏的孔雀,只差抖落一地的羽毛。大伯和大伯母看不上蒋姓推销员,说对方父母都是做小买卖的,把沙子掺在大豆里卖,不是厚道人家,何况那小子又那么轻浮。身体已经不好的大伯严禁大姐和那位推销员来往,声言如果再来往就打断大姐的腿。大伯母也担当起了监督员的职责,对大姐严加看管。大姐从此便变得脾气古怪,常把一张五官端正的脸整得像一张寡妇脸,动不动就发脾气骂人。

小姐长大成人时,蜂飞蝶舞的热闹气势陡然减了,那些年纪相仿的小伙子只敢远远地看着她。即便有鲁莽的小伙子想上来搭讪,也被小姐身上“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气场逼下阵来。小姐的口碑比大姐好,她讲话细声细语,遣词用句都雅雅的,喜欢使用成语,很让周围的人羡慕。她举手投足规规矩矩,人前言笑很有分寸,不多话,浅笑盈盈,礼貌而不轻佻。她心里的愿望多半不直接说,表现得像篆体字,让人费猜疑,性格和外貌都随了她爸。小姐一向很听话,大伯和大伯母自然对她偏爱些。但大伯对她也下过禁令,就是叫她别沾酒。

小姐能喝酒,这事说起来就有故事了。

小姐十一二岁那年,大伯有位同事来串门。那位同事正直、爽快,常常替大伯打抱不平,说按大伯的能力和人品,早就应该是副县级了。但这人有个毛病——嗜酒,他和大伯推杯换盏,说了许多大伯闷在心里不敢发芽的话。大伯感激这个知己,想让他喝好,但大伯自己的酒量不是这位同事的对手,大伯绕着舌头喊大姐陪客人喝酒。大姐撇撇嘴:“又辣又苦,有什么好喝的?”大姐不干,但小姐听话,大伯叫她陪酒她就去陪。小姐老老实实地陪酒,不停地陪,直到客人抱着酒瓶哧溜到桌肚里。喝了七八两白酒的小姐竟然头不晕,脚不飘,坐到电视机前追剧去了。大伯酒醒后有点后怕,板着脸给小姐立了一条规矩:女孩子喝酒不好,以后白酒不许沾边,没事多看看书。

小姐高志烟最大的兴趣就是看书。也不知道她看的那些砖头似的书是从哪里寻来的。她看书十分虔诚,翻书前必洗了手,用干净的手帕垫住书,摊开在膝盖上,勾着细细的脖子仔细地看。只差点上三炷香了。瘦瘦的秀美的她,捧了一本书,便禅定了一般。把自己活到了小姐佳丽的古人堆里。晴天没事时坐在树荫下看,雨天坐在走廊里看,帮大伯母灶下添火时也看。看着看着,有时咯咯地笑出声,有时红了眼圈找手帕。有一次她坐在火箱中一边烤火一边看书,脚不知怎么就放到火盆里去了,棉鞋冒烟了她都不知道,直到脚烧痛了,她才猛然跳起来。她没觉得那些书对她有什么用,她就是爱看。

“小姐,你又在看么子书?里面有图画吗?”

“小姐,今天吴老师放学和我一道走回来的,他说星期天带我去钓鱼。”我扔掉书包,用衣袖擦了一把鼻涕,钻进了隔壁的小姐家。小姐横了我一眼:“叫我二姐。屡教不改!”

“刘二姐是烈士,我们一到清明就去给她扫墓,难道你也想当烈士?”我踮起脚查看长几上食品盒里有没有核桃酥。小姐拿起扫帚作势要打我,我抱了头逃出门去。

“你回来……”小姐声音细细的,想叫住我慢慢探问吴老师的事,我才懒得理她,我要去老乌桕树下和毛头打弹子。如果小姐有吃的犒劳我,那则另当别论。

我猜到小姐在我身后跺脚,无奈地放下扫帚,又拿起了她的书。不对,她刚才拿了扫帚,现在应该去洗手。小姐上到初二就辍学了,那时大伯得了病,嗓子眼里长了个肿瘤。他在政府机关工作,又没有什么实权,养成了谨慎不乱说话的习惯,等到他痛苦地发出声时,什么都晚了。大伯母抚尸痛哭时,反反复复只有一句话:你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不早说啊?大姐看着悲痛不已的大伯母,从嗓子眼里冷哼一声,潜台词丰富极了。

大姐常常和大伯母打闷仗,能从白天睡到黑夜,再从黑夜睡到另一个白天,不吃不喝。大伯母不敢惹她,只好叫小姐帮助干田地里的活。小姐去田里干农活,衣服穿得干干净净,头发收拾得体体面面,好像走亲戚去一样,浑身洋溢着不合时宜的小资情调。走到要干活的田地边,把干干净净的鞋袜脱在田埂上,高绾着裤脚,露出白藕似的的小腿,踮着脚小心地下田去。邻田干活的高秃子见了,嘴角含着烟,慢条斯理地笑话:“小姐搞得像下放学生啊。”小姐知道高秃子在打趣她,心里不快,脸上却还挂着若有似无的笑。如果大姐也在田里干活,总会嗤一声,奚落道:“假模假式的干什么?这么爱干净,你吃的菜不是大粪浇的?”小姐突然想呕吐,大姐乘胜追击:“你晚上还带着一泡屎睡觉哩。”

那以后,小姐睡觉前会上一趟茅厕,努力要把肠道里的秽物排泄干净。

小姐身上的小资情调,大概是受书的影响。她在油墨的清香中游历了五光十色的世界,滋养成了精致细腻的情怀。当我还赤脚在田埂上撒欢的时候,她就已经懂得憧憬爱情了。

她常常背着人向我招手,用她家树上的桃子、梨子、柿子做诱饵,把我召唤到她身边。我坐在门槛上低头吃桃子或者梨子、柿子,小姐用脚轻轻蹭我一下:“哎,听说你已经认得不少字了,在班上名列前茅,我考考你可好?”

“嗯,可以。”我下巴上淌着果汁,语调却老成持重。

“三个石字摞一起是什么字?”

“读lěi,意思是很多石头堆垒在一起。”

“三个水呢?”

“读miǎo,水大的样子。”

“哇,这个你都知道啊?你们吴老师真厉害。”小姐总是这样,栀子花茉莉花的,最后总要绕到吴老师身上。我说:“这些字是我跟字典学的,不信你去问我大大。”

小姐善解人意地笑笑,说:“志和冰雪聪明,认真学,长大了也去当老师。”我才不稀罕当老师,我说我想长大了开飞机,就是经常从我们屋顶上飞过去的那种。小姐不说飞机,还是问吴老师:“吴老师今天穿的什么衣服?还是的确良的白褂子?”我点点头。

教我们语文的吴老师,是高中毕业后到我们学校代课的,跟小姐年纪相仿,人长得很清丝(英俊、漂亮),打扮得也清丝(干净利索),用小姐的话来形容就是清隽雅致,风度翩翩。夏天他基本上天天穿白色衬衫、黑色长裤。冬天基本上是高领毛衣外套一件藏青色风衣,冻得瑟瑟发抖也不扣扣子。

“你们吴老师为什么要带你这个小屁孩去钓鱼?他还说了别的什么?”小姐这时候总是目光灼灼,腮赛桃花,没完没了。吴老师还说了别的什么,我真的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就是吴老师对我的表扬,或者要带我去哪里玩。

其实我们吴老师也认识高志烟。岂止是认识,听说他俩初中还是同学,只是小姐中途辍学了,吴老师念完高中回乡当了代课老师。这事还是吴老师自己跟我说的,他说那时他是班长,高志烟是学习委员。

小姐和吴老师谈恋爱的消息是我散布出去的。我觉得我没有造谣。

2

我三岁就背着小钓竿跟着大大去钓鱼,有时在新龙河边找一个碧水湾坐下,有时在河堤这边的池塘埂上顶一张荷叶禅定了。吴老师带我一道去钓鱼,是因为他不知道哪里鱼多、好钓。我和吴老师坐在水边等待鱼儿上钩时,小姐总是会过来。她去酱油厂打油啦,送一把苋菜给七姑啦,去她闺蜜家借绣花绷子啦,或者去桂嫂家学毛衣的花样,反正不是正巧路过这里,就是从这里走也弯不了多少路。小姐把手帕铺在我们身边的草地上,抱了膝盖坐着,拿我打趣,和吴老师一唱一和。

“志和啊,今天钓到大鱼了吗?”

“高志和今天钓的鱼不够大。”

“志和啊,看你钓鱼的架势,我还以为你今天钓的都是大鱼呢。”

“高志和今天收获不多。”

“志和啊……”

“你别说废话好不好?把我的鱼都吵跑了。”我转过脸对小姐吼。小姐好脾气地笑笑,过一会儿她就小声地跟吴老师说这说那了,说得最多的还是看过的书。直到我拎起小塑料桶回家时,她才站起来笑眯眯地跟在我身后。

“高志和,你过来。”改天,放学后我在操场上疯跑时,吴老师张开两腿站在树荫下喊我。我急刹着脚步,及时地收掉哈哈哈的笑声,忐忑地走过去。“放了学也不回家?”高老师问所非问,张开大掌在我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来,把这本书给你小姐带上。”

书是被一张旧报纸裹了的,本来是不想被我翻动的,在我这里却有了些欲盖弥彰的诱惑,你越不让我看我就越想看。走到半路上,我溜到河堤下,躲进树丛中,把那本书从书包里掏出来,又把它从报纸里抖落了出来,《莎菲女士的日记》啪嗒落在砂石地上,好像被我从草垛里揪出的躲迷藏的伙伴。

日记啊?我有点失望。这日记当然不是吴老师的,封皮上明明写着“女士的日记”嘛。别人的日记是不能看的,吴老师教过我们。但他为什么又要把别人的日记带给小姐看呢?也许只是让小姐保管,而不是看。我为自己的聪明得意了。跑到小姐家,我举着书得意洋洋地吆喝:“高志烟,这书你保管一下!”

小姐突然脸一红,抿着嘴横眼瞅着我,好像她对我手中的书根本就不感兴趣。然后一边问我路上可遇到大姐了,说大姐去碾米,去了半天了却不见回来,一边漫不经心地从我手中把书抽了去。

书,小姐后来还是让我还给吴老师,那张报纸已经做了封皮,服服帖帖地把原来的封皮包好了。小姐每次叫我还书时,都会犒劳我,或者是树上的果实,或者是大伯母做的小吃。因为这个原因,我和小姐的关系特别好。

但是那次红星圩放电影,她却不肯带我。

我们这里放电影通常是从乡政府开始的,第一天晚上在乡政府,第二天晚上一准到我们大队,我们大队离乡政府近。第三天晚到五桥,第四晚到红星圩,是从乡政府那边一路朝偏远处放,一年也就放三四回。电影还在十多里外的乡政府放时,我们村里已经奔走相告了,有不少人也会风尘仆仆地赶过去。电影放到我们大队,村民几乎倾巢而出,傍晚,硕大的太阳还在西山上顶着,人们便匆忙地扒饭,急匆匆地洗漱,擦着香喷喷的雪花膏,呼朋邀伴地上路。到五桥时还有不少人撵了看。虽然放的是同一部电影,许多人乐意不停地看,反正露天电影也不收票,反正也没有别的东西可看。但电影放到红星圩,我们村里的人基本上就不再跑了。

每次看电影,小姐都带上我。我瞌睡了,可以靠在她身上睡觉,回家的路上如果看不见路,她会一直抓住我的手,生怕我摔倒。但是,越剧《红楼梦》从我们村放到红星圩时,情况有点意外,我们村撵着看的人还多。我呢,虽然对银幕上人物说的唱的不太懂,但放电影毕竟是单调日子中的一波兴奋剂,只要有的看,我还是喜欢赶热闹。

晚饭时分,路上已经有许多走去看电影的人了,叽叽呱呱的说话声撩得人心神不宁,我胡乱地扒了几口饭,一头钻进隔壁小姐家。小姐穿得整整齐齐,一脚刚跨出她的闺房。“小姐,我们快走吧。”我兴高采烈,想去拉小姐的手。小姐迅速把她的手缩到了身后,好像我伸出的不是一只肉乎乎的手,而是一块烧红的烙铁。

“看什么电影?我不去啊,都看了两回了还看?”小姐蹙眉,退回到闺房里,我也跟了进去,继续央求。小姐那时和大姐合用一间闺房,两张床。小姐的床铺在前窗边,床单是素雅含蓄的小花,干干净净,床沿常坐的地方还铺了一块洁白的毛巾,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大姐的床铺在后窗边,床单是鲜艳的大花,被子叠得有点随意,床上散乱地扔着打了半截的毛衣,一本画报,几件不知道是干净还是不干净的衣服,还有卫生纸。大姐的床似一座喧嚣的舞台,小姐的床像一艘宁静的小船。大姐那时正靠在床头上修指甲,毫无表情地瞥了我一眼,继续用指甲钳上的小锉刀锉指甲。

小姐坐到前窗书桌前,对着一面碗口大的圆镜照呀照。“志和,今天就不去看电影了,别胡搅蛮缠了好不好?”我失望地站在她身边,一时不知何去何从。大姐朝我挤眼睛,努嘴,暗示小姐的话不可信。

“切,骗谁呢?我才不信。”我坐到她床铺上的白毛巾上,耐心等待。小姐不理我,对着镜子梳辫子。小姐扎两条麻花辫,她编好辫子,对着镜子照照,又把辫子拆散,重新梳,重新编。小姐后来又拿了一袋饼干出来,叫我拿回家吃。我不吃。小姐就摸出一本书来看,不理我。我一直赖在她身边,气鼓鼓地守候着。一直守到月亮出来了,月光洒到她的窗台上。小姐呼地站起身,赶紧往外走。“我上茅房去,男女有别啊,你别跟着来。”她往屋后的茅房那边去了。

咳!大姐小声地咳了声,我茫然地看向她。她使劲地朝我使眼色,两根细长的眉毛像要打架似的跳动。我立即明白了,赶紧朝屋后跑去。

小姐没有进茅房,她的身影正跳跃在青草覆盖的田埂上,跳跃在如水的月光里。我赶紧尾随了过去,不远不近地跟着她。小姐走过几块稻田,走过池塘,来到了河堤下。河堤上等着的那个人影是我熟悉的,我胆怯地停住了脚步。小姐爬上河堤时,吴老师弯腰向她伸出了手。他们就手拉手,在白净的沙堤上迎着月亮走去。月光浸漫大地,池塘里倒映着月亮的笑脸,河堤两岸树影婆娑,草地上的虫吟应和着池塘里的蛙鸣,静谧而热闹。小姐和吴老师手拉着手,在这静谧而又热闹的舞台上,仙人般朝着月亮走远了。

那年我八岁,小姐十八岁。十八岁的爱情美如画。

但是,好景不长,小姐的恋爱随着吴老师考入师范学院戛然而止,像一支正热烈的曲子,演奏到一半断了琴弦。

3

“小姐小姐!”放了学我一路跑回来,书包没有送回家就直接冲进了小姐家。小姐坐在书桌前发愣,被我的叫声惊到了,惊愕地转过脸来。

“吴老师这学期不在我们学校了,教我们语文的换了一位女老师,麻子。”我用手在脸上比划着。小姐微微蹙起眉,淡淡地说:“晓得了。”便不再理我,去拿她桌上的一本《林海雪原》看,书都拿倒了还在看。我受到冷遇,本来还想把新来的老师念错字的事跟她说说的,这回也就住了口,不高兴地哼一声,转身回家做作业了。

不下雨的日子,我喜欢把方凳端到门口的乌桕树下写作业,一边写作业,一边听鸟儿在枝头唱歌。我抬头看头顶的云朵表演杂技时,小姐会冷不丁地在我身后叫:“高志和,学习要专心致志!”我便吓了一跳,赶紧低头找滚掉的铅笔。

“高志和,学习要专心致志,做事要善始善终,听姐的话,好不好?”小姐的语调柔和下来。我连连点头,小姐递给我半个香瓜算作奖赏。小姐义务地当起了我的家庭老师,我做作业时她常在一旁监督,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陪读”。她坐在我身边,有时捧一本厚厚的小说读,有时托着下巴发呆。有一次她自言自语似的问道:“志和,你说姐要是不辍学,现在应该在哪了?”

“小姐这么喜欢读书,要是一直能上学,现在肯定已经上师范了。”我信心满满地说。小姐对我一笑,眼神中分明有一层凄婉的泪光。

小姐不动声色地下地干活,安静地下河洗衣,有空时照样勾了头坐在闺房里看书。不像大姐那样,爱情受挫后就心性大变,无缘无故地找人吵架。小姐了无痕迹地消化着她的伤痛,保持着一副优雅的姿态。她还是浅笑盈盈地考我新学的汉字,浅笑盈盈地和人打招呼,穿得干干净净的去田地里干活。只是有一天我放鹅去,在田埂上迎面遇到扛着锄头回来的她,陡然觉得她常穿的衣服突然变得空荡荡的。

这期间,大姐干了件伤风败俗的事情,肚子突然大了。大伯母痛心疾首,羞愧难当,又哭又骂地把她揪打了一顿之后,只得草草地让她和那个姓蒋的推销员结了婚。小姐对大姐的行径感到难堪且痛苦。有段时间不愿出门,怕人向她打听大姐的事,更怕别人用看大姐的眼光看她。

大伯母常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大姐出嫁后,大伯母就开始紧锣密鼓地给20岁的小姐张罗婆家了。小姐不置可否,亲戚朋友和媒婆便不停地带了小伙子来相亲。媒婆柳婶一个月内给她介绍了仨,她一个都没有相成。过了段时间,柳婶把她一个表弟带了来,那位“表弟”是个木匠,小伙子不矮也不胖,白白净净的,还很腼腆。一顿饭后,小姐跟大伯母说:“这人惜字如金,沉默寡言,跟他过日子还不要憋死?”大姐知道小姐的心思,说小姐想嫁个城里人,不蒸馒头争口气。

“想嫁到城里去?你投错胎了哩。”当时城乡差别大如天堑,大伯母急得跺脚。大姐说小姐心气高,生的是丫鬟命,却真把自己当“小姐”。

又过了一段时间,柳婶还真给小姐领来一个城里人,这小伙子是个司机。司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跟小姐见面一点也不生分,口若悬河地讲他的山海经。柳婶把小姐拉到一边悄悄问:“这位很能干,家里宽裕,你可称心?”小姐说:“喋喋不休,像头大叫驴,吵死人。”大伯母气歪了鼻子,直问小姐:“你是宫中出来的皇姑啊,还是天上下凡的仙女?这人世间就没有一个男人能配得上你了?”

小姐不说话,只腼腆地笑。腆着大肚子的大姐憋不住了,撇撇嘴:“这些人都被吴老师比下去了。”

我悄悄问小姐:“你真要找一个和吴老师一样的才肯嫁?”小姐轻轻拧了我一把说:“小屁孩,你懂什么?吴老师有什么好?良心大大的坏。我就想找一个我喜欢的,管他是不是城里的。”

小姐后来还是去城里了,带她去的是大姐。

大姐在城里开了一家水果店,婆婆跟她不合脾气,不给她带孩子。大姐把小姐带过去帮忙,给她工资。小姐扭扭捏捏的,还是答应了。

小姐很喜欢小侄子,爱抱他,爱逗他说话,给他端屎把尿,也把不多的腰包掏了给他买玩具车、玩具枪,或者给他买雪糕、买蛋卷。但是小姐却不愿意给小侄子当保姆。大姐只好叫她看店,但她却羞于像大姐那样夸大店里的商品,羞于像大姐那样把脸笑得像一张刚出炉的热饼子似的招揽客人,小姐只会去把苹果擦得干干净净,把香蕉码得整整齐齐,把软了的葡萄从串中剔除。客人进店,她只是礼貌性地笑笑,矜持地等待别人的询问。一个月后,大姐抱着孩子盘账,说小姐不会来事,营业额少了许多。

“钞票少了,不会是老鼠拖了去吧?”大姐的婆婆在隔壁粮油店里搭腔,声调怪得像猎狗翕动鼻翼。明显,大姐婆婆怀疑小姐私藏了款子。小姐一下涨红了脸,眼泪都快要汪出来了。大姐也火了,说:“有老鼠的话,也就藏在你们蒋家店里。我们高家店里干干净净,老鼠不稀罕来的。”大姐抱着孩子站在店门口和她婆婆吵了一架,赌气要把水果店全部交给小姐打理。但是小姐却不愿意了,也不肯在大姐家住了。她借了些钱,在别处租了房子,另外开了一家水果店。

小姐把双脚艰难地伸进了城里,毫无悬念地要在城里蓝田种玉,散枝开叶了。但是小姐去城里一晃都快十年,却一直还是单身,她的婚事成了大伯母的一块心病。大伯母常常捂着心口跟我妈说:“那个小砍头的,不该让她去城里的,搬把梯子摘星星,上不了下不来,这辈子算毁在心气高上了。”

4

小姐要结婚了,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大伯母更是又喜又疑的,不知道是该松口气,还是该吸口气。

周末,小姐带着她在城里找到的结婚对象回来了。那些热心又好奇心不减的婶婶、嫂子们,便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进门来寒暄。小姐的头发被离子烫拉得直直的,杏黄的上衣领口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黑色的裤管各有一条笔挺的中缝,衣着含蓄地时尚着。她抿着嘴笑,笑容向日葵般鲜亮。她把带回来的瓜子、杏仁、糖果分发给大家吃。婶婶、嫂子们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和小姐说着话,眼睛却一直盯着那男人转。也有人小声议论,说小姐眼眶高,到底还是瞅着了一个如意的对象。

将要和小姐结婚的男人姓程,在城建局当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他个头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戴一副小框眼镜,儒雅气十足。因为保养得好,看上去比小姐也大不了多少。据说他常去小姐的水果店买水果,一来二往两人就熟悉了,知道小姐是单身后就开始追她。他觉得小姐是个本分实诚的好女人,最适合居家过日子。小姐对他也满意。最满意的是大伯母,大伯母笑得合不拢嘴,忙着把家里最好的茶叶拿出来泡,忙着烧茶叶蛋招呼大家吃,又扯着嗓子叫我帮忙骑车去小镇上买牛肉。

小姐的婚事很快就落实了,婚礼热热闹闹。大伯母的一颗心终于可以放进肚子里去了。我们都替小姐高兴。

但小姐结婚一年多,竟突然自杀了。

消息是大姐打电话告诉我的,那时我正在县城高中校园的足球场上,我扑倒在草地上,挥拳一下一下地砸着地面,我不信,不信。小姐干什么都很认真,她怎么会让她的人生半途而废?

我回家时大伯母被送进医院抢救了,她得知小姐自杀的消息几次哭晕了过去。我妈和邻居们不停地议论小姐。她们说,小姐以为找了个如意郎君,结了婚才发现那人儿子都已经上初中了。他前妻生了恶病,听说把一个奶子都割掉了,也没有挡住恶病的扩散,六年前就丢了性命。那男人工作挺忙的,应酬又多,他母亲年老多病,照顾孙子已力所不及,他找女人是为了给孩子找个保姆。小姐不能接受被欺骗的事实,但婚姻既成事实,她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她把他儿子接过来,她想对那孩子好,可那孩子不喜欢这个后妈,捉弄她也是常有的事,煮好饭他说要吃粥,给他买了新书包他却故意用剪刀开个洞。抽烟打架是常事,书自然是不好好读了,班主任老师训他,他竟然把老师的鼻子打出了血。他时常跟他爸告状,说后妈不给他做饭,说后妈想把他赶走。为孩子那男人还打过小姐一次。小姐既然已经结婚,自然就想生个自己的孩子,那男人却不愿意。最不能让小姐容忍的是,那男人还和女下属不清不白。小姐曾要求离婚,那男人来求助于大伯母。大伯母认为女儿离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会被人指指点点,端着农药瓶逼迫小姐不许离婚。

小姐自杀的地点是城山坳里的黑水潭,那地方我读初中时去过。那次我们一帮男生打赌要去黑水潭游泳,敢下水的是好汉,不敢下水的是孙子。我们来到潭边,午后的太阳正烈,但黑水潭却没有阳光。四面茂密的树林阴森森的,潭水幽暗,站在岸边就感受到了它的寒气,让人觉得它就像地狱的入口。我们几个莽撞的毛头小子,没有一个敢下去畅游一顿,一个个都耷下脑袋,甘愿做“孙子”。不知道小姐有多失望,才把自己的身躯交给了黑水潭。大家在潭边看见了她的包包和鞋子,还有一封遗书。尸体却没有打捞上来,据说黑水潭里有食人鱼,许是吃得骨头都没有了。

大伯母后来就迷糊了,常常把别家的女子当小姐,拉着人家的手不放,说,这下好了,你可回来了。我回家时,伯母也会拉着我的手不放,说我打小就和小姐亲,问我把小姐藏哪里了。“你把她给我找回来可好噻?我求求你。”大伯母紧紧攥住我的手,攥得我手都痛了。

我和大伯母一样,不甘心高志烟就这样突然从我们眼前消失。我留意街上遇到的每一个瘦高个的女人,每一个夹着臂膀走路的女人,每一个脸上浅笑盈盈的女人,每一个穿着干干净净的女人。希望有一天,能够突然喊一声:“小姐。”

有一次我去给一个小学生做家教,进到住宅楼时,看见一个一身素净连衣裙的高个女人,挎了款雅致的小包,夹住臂膀正朝电梯口走去。我提着书包,在她进电梯前快步冲过去,激动地大喊:“小姐。”那女人矜持地转过一张柿饼脸来,横眼怒气冲冲地看着我,见我一副犯错后惊慌失措的样子,骂了声“神经病”,没有和我多计较。唉,人都已经死了嘛,干吗还不翻篇?我站在空荡荡的走廊上,愣怔了很久,从此断了在人群中寻找小姐的念头。

5

大学毕业后,我换了好几份工作。第一份工作是老师推荐实习的工厂,工资还不错,但天天要在流水线上加班。我一个大学生干这种不需要文化和专业的活计,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干了半年果断辞职了。第二份工作是做文案策划,说好了的工资却常常莫名其妙地被克扣,比如一份策划延期完成或者老板认为做得不够完美,甚至连文案中出现的错别字也要扣钱。这样七扣八扣的,拿到手的工资除了付房租水电和交通费、伙食费,几乎没有结余。这样干了三个月,我一边骂着万恶的周扒皮,一边哒哒哒地敲完了我的辞职信。后来我干过售楼、大堂领班,都不如意。我还送过外卖,骑着摩托,戴着头盔,在深夜的寒风中风驰电掣。那时,我人生的天空漂浮着灰暗的铅云,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小姐高志烟。我的小姐在生活遇到泥泞时,选择了举手投降,让我们痛心疾首。因为有她的前车之鉴,我一遇到不顺心的事立即就会进行自我调节。我不会投降的,不会!

可就在我振作精神准备自主创业时,和我处了三年的女友绣琪突然宣布分手,突如其来的风浪又一次把我逼到了人生的死角。

我丢下手头上的一切事物,马不停蹄地赶到省城,找到在一家私立学校代课的绣琪。“你……”,我沮丧地站在林荫道边,像一条被扫地出门的野狗。看见她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一切都已无法挽回,她的身边站着一个不是我的男人。那男人显然已经从我和绣琪的神情中洞悉到了我们以前的关系,他像一只嗅到危险的猎犬,表情立即剑拔弩张起来。绣琪把他推到一边,示意他给我们一些单独相处的时间。那男人很不情愿地走了,边走边回头恶狠狠地看我。

我想责问绣琪为何朝三暮四,还没等我开口,她就连珠炮似的发问了,她问她生病了需要人陪着去医院我为什么不在身边?她走夜路害怕时我在哪里?绣琪脸上得理不饶人的凛然神情,让我看到了大姐的影子。大姐在生活中遇山开路,遇河搭桥,从不退缩,即使前面遇到万丈悬崖,她也要轰隆隆地开着挖掘机过去试试。她不仅制伏了有点花花肠子的老公,也让她刁钻的婆婆退避三舍。每次我在她面前提到小姐时,她总会骂小姐傻瓜,傻得像一堆烂稻草,连点火都不会冒烟。她一边骂着,一边狠狠地抹一把眼泪。

我走神时,绣琪的眼泪不知道怎么也下来了,她说她没有勇气坚守异地恋。她有不能离开省城的苦衷,作为独生子女的她不能离开渐渐老去的父母。她像宣讲一篇论文一样,叙说着异地恋的种种不现实,证明我不能面对现实的愚蠢。我的心慢慢凉了,不是她说的空间上的距离,而是从她笃定的神色中我看到了其他的距离。她想要的,既然我不能给,就只能送祝福了。

我从她校园里出来时,暮色早已四合,路灯次第亮起,广告牌的霓虹灯璀璨耀眼,车灯也渐次打开,马路上流光溢彩。我脚步乱乱地走在街上,走得跌跌撞撞。我走过人头攒动的植物园,走过乱糟糟的夜市,走过音乐铿锵、舞影癫狂的大广场……走了大半夜,被一个小车司机骂了一顿之后,我站在十字路口边,靠在灯杆上喘息。我说,高志和,没什么,真的没什么!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但是,此时我需要找一种方式释放内心集聚的郁闷和痛苦,我需要用一种方式调节我混乱的情绪。我的目光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扫描,一家“逍遥岛娱乐会所”的广告牌跳进了我的眼睛里,它红色的灯光不停地闪呀闪,好像多情的妹子抛出的媚眼。豁出去了,我捏了捏扁扁的口袋,像迷路的麂子一头闯了进去。我需要酒精。

大厅里供顾客挑选的公主已经寥寥无几,有两个靠在角落里玩手机,绿莹莹的屏光把她们浓妆艳抹的面容渲染得很鬼魅。还有一个坐在一张条桌前等待客人,一身大红的连衣裙,半透的红裙里修长的白腿若隐若现。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扫向她的胸口,那里很饱满,不是呼之欲出的那种饱满,一看就知道是海绵作弊的结果。我的目光扫到她的颈脖上,凹陷的锁骨处能放得下一枚鸡蛋,我对瘦女人不感兴趣,扫兴地瞥了一眼她的面容:一头大花卷的黄发遮住了她半个脸;涂着紫色眼影的目光醉意朦胧,红唇如花,格外招眼。看不出年纪,也看不出美丑。

我不想要公主陪酒,我想自己喝。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到吧台要了一瓶红酒,我不要包间,就在大厅里找了另一张桌子坐下,远远地对着红衣女子。红衣女子大概有些失望,她端起面前的一杯白酒,一仰脖倒进了嘴里,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转身,停顿,仿佛在调整重心,然后朝拐角处的洗手间走去。虽然她脚下有点飘,但两只臂膀僵硬,好像腋下夹了物件。一道电光咔嚓撞开我记忆的大门,我猛然站起来,打翻了桌上的红酒,酒瓶滚到地上,啪地碎了,汩汩地淌出血一样的酒。我浑身颤抖,“小姐——”,我冲着她的背影喊,声音已经哽咽。

红衣女子置若罔闻地走着,大概她对这种称呼早已习以为常了。

“高志烟——你这个傻瓜!”我又喊了一嗓子。红衣女子晃了晃,似乎不胜酒力,她站住了,慢慢转过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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