廓清云霾好扬帆—— 永和县纪委监委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纪实

2019-11-19 08:24
支部建设 2019年3期
关键词:台账问责全县

“阁底乡副乡长董某在任阁底乡武装部长期间,指使他人编造项目表、虚列支出表,伪造村会计代领代付委托书,套取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资金94625元归个人占有,县纪委监委给予董某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这是永和县纪委监委不久前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一通报再一次给全县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永和县是国定贫困县,是全省确定的10个深度贫困县之一。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保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第一硬战”来打,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8年1至12月,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7件,立案46件,结案46件,党纪政务处分46人,诫勉谈话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留置1人。

挺纪在前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不虑于微,始出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诸多案例证明,党员干部走上违纪犯罪道路,多是从不守规矩、漠视纪律开始的。有些基层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对待他们只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提醒和纠正出现在他们身上的小毛病小错误,才能避免这些小毛病小错误演变为大错误,避免让他们滑向腐败的深渊。为此,永和县纪委监委以教育为先导,首先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一是抓理想信念教育。永和县纪委监委利用当地的红色资源,打造了“五位一体”的红军东征永和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即毛泽东廉政思想教育室、毛泽东伟人风范教育室、毛泽东书屋、红军东征永和廉政文化长廊、毛泽东廉政文化一条街;同时,开通了“廉政永和”微信公众号,建立了“廉政永和”电子读书平台、“网上教育展馆”,进一步丰富延伸了“五位一体”内容,宣传了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强严树”活动为契机,在“七一”前夕,开展“不忘初心、廉洁履职,迎七一、向党说句心里话”主题学习讨论活动,并组织7个乡镇76个村委的党员干部在东征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通过此次活动,激发了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革命热情,增强了廉洁履职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依托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对省内外包括省农科院、省焦煤集团、中煤集团等10余家单位1200余人次的廉政教育培训。

二是抓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全县9个党总支、7个乡镇党委开展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了全县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把党章、准则、条例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定为农村两委主干、农村领头雁、三支队伍培训的主要内容,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不忘初心、严守纪律,做新时代的党的好干部,全年共培训2500余人次。

三是抓警示教育。2018年以来,我们对查处的性质比较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几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同时结合我县近几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在全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重点单位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村两委主干、会计等人员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廉政提醒谈话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活动涉及县直单位83个、乡镇7个,共76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51人,会计107人,村两委主干131人,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180人。同时向全县党员干部下发题为《正确选择 相信组织 勇于承担 主动作为》的一封信,并要求被谈话人主动交代问题。此次活动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反响很大,持续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履职留痕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对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监督检查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六种情形31条款进行责任追究”……这是永和县纪委监委下发的《永和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永和县扶贫局在马家岭村和李家垣村香椿树种植项目上把关不严,致使该项目未实施,资金就提前拨付。时任扶贫局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他们依据《永和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问责通报的一个典型案例。

永和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问责,督促各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双签责任制。县乡村三级分别向上一级党委政府签订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责任书86份,县乡领导和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帮扶村签订帮扶责任书78份,做到责任明确。

二是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履责留痕制度。

向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发放了600余本红、黄、蓝三色履责留痕记录本,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特别是扶贫攻坚情况进行逐项记录、全程留痕,从而达到促进工作、保护干部的目的。

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共永和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施办法》《永和县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永和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通过年初明责、年中督责、年底验责的方式,促使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

四是严格问责。2018年1至12月共问责64人(党组织),其中扶贫领域28人(党组织),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六项行动直查快办精准监督

“你们家领取了多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你们村的村干部有没有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你们村有没有黑恶势力……”不久前,永和县纪委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过程中,认真听取扶贫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摸排村干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受到群众欢迎。

2018年以来,永和县纪委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专项督查组,紧盯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力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建立了八本台账,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大额扶贫资金、明察暗访、扶贫领域利剑巡察、扶贫领域信息公开、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六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加强直查快办,实施精准监督。

一是破解监督难题。针对“县小人熟、十家九亲”的实际。永和县纪委监委融合全县监督资源,统筹安排部署,使参与监督的人能够放下人情关系,大胆开展监督。其一是采取“异地交叉、关系回避”的办法,既开展了工作,又回避了人情关系。其二是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有陪同、直奔基层”的办法,实打实的接触群众、摸清情况、形成事实、立即汇报。其三是采取周报、月报的方式,对落实的进行约谈,督促开展工作。其四是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监督理念,严明纪律要求。

二是建立监督台账。以扶贫领域为重点,设立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了扶贫领域基本情况台账、扶贫项目资金台账、重点项目实施跟踪监督台账、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领导包案督办台账、扶贫领域重点对象监督台账、典型案例台账、合作社台账等八本台账。截至目前,已通过台账发现问题线索29条,移交问题线索13条,责令整改9条,约谈7人,诫勉谈话1人。

三是开展六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案件大起底和“回头看”。起底出2016年以来问题线索152件,整改55件,办结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下达监察建议28份,涉及问题线索85件;问责党员干部57人,党组织3个;移送司法机关3人;留置1人。二是开展大额资金专项监督。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光伏发电和易地移民搬迁两个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线索24条,整改2条,问责12个单位,诫勉谈话1人,警告处分1人。三是开展明察暗访。成立四个明察暗访小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电话询问等方式,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光伏发电、“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贫困村退出、粮食直补、扶贫责任落实、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15条。四是对扶贫领域相关单位专项巡察。目前,县委第六轮巡察对打石腰乡、交口乡等13个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重点巡察,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五是推动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有关单位制定了《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易地扶贫搬迁相关信息公示制度》《扶贫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提高了项目建设标准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是开展驻村干部在岗情况督查。对不驻村、不请假、不在岗的驻村干部,发现一次提醒约谈,两次诫勉,三次召回。今年以来,巡查了96次,督促253人次,提醒约谈11个单位“一把手”、36名驻村干部。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行领导包案、全员办案、精准办案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8年1至12月,永和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71件,其中初步核实132件(谈话函询转初核10件),谈话函询147件,直接立案2件;立案91件,结案93件,处分93人;处分中乡科级35人,重处分18人,诫勉谈话46人,约谈12人;移送司法3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特别是查处了阁底乡原正科级副乡长董某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案,打石腰乡马家岭村党支部书记马某“香椿树”案,芝河镇红花沟村委主任李某套取退耕补助款案,芝河镇后桑壁村原党支部书记任某违反工作纪律为其父套取退耕补助款案,这些案件的查处,在全县干部群众中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特别是董某案,是我委留置移送的第一案,干部群众反响很大。

专项巡查从严治党全面覆盖

“2016年,省中行对坡头乡岔口村进行扶贫帮扶,对张低树等5户贫困户养牛,每户帮扶6千元,共3万元,实际上该5户中只有张低树和高志宏实际买了牛,其余3户通过借用别人的牛等方式骗取养牛帮扶资金1.8万元。”这是县巡察组在对农村帮扶资金进行入户调查中发现并移交纪委的问题,县纪委给予了村支部书记李新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以来,永和县委充分发挥巡察机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巡察、交叉检查、进村入户核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工作中,立足当地实际,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一听、二接、三谈、四看、五访、六交”的“六字工作法”,探索“巡察十审计”的办法,巡察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县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83个共性问题已整改,19个问题线索已办结;市委第六巡察组在我县专项巡察发现的40条共性问题已整改39条,问题线索了结9件,下达监察建议11份,给予诫勉谈话5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扶贫领域共性问题4个,问题线索1个。

深化改革触角伸向乡村

“现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公开,我们村完善了‘三务’公开栏,一个月公示一回,现在群众想知道什么,我们就公示什么,避免了我们犯错误,这也是对我们最大的保护。”阁底乡东征村党支部书记路东红感叹道。

2018年以来,永和县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乡镇、村委延伸的有效途径,开展县纪委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员、村委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选出村务监督信息员的工作模式。通过规范制度机制,赋予乡镇监察信息员一定的权限,由乡镇监察员和村务监察信息员联合开展工作,推动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7个乡镇设置了14名监察员,其中1名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另外1名由乡镇纪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担任。

全县75个行政村全部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委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成员中要有1名懂财务管理知识的,共有委员214人。从村务监督委员会中选出1名监督信息员,要求必须是党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县75个行政村选出了红白理事会,有委员494人。同时规范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对三支队伍进行了培训,重点对“三务公开”“三资管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行监督,全县乡村实现了“最后一公里”监督全覆盖。

“脱贫攻坚这一战绝对不能输!”永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成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点,坚决查处和纠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偏差、弄虚作假、帮扶走过场、脱贫不精准等问题,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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