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上下不一”之患

2019-11-19 01:55发自湖北武汉
清风 2019年1期
关键词:基层干部贫困户精准

(发自湖北武汉)

对政策的准确把握和贯彻执行,无疑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前提。但为何屡屡会发生一些地方干部“误读”甚至故意歪曲中央政策的现象?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干部的素质不高而对中央政策不能很好把握,最主要的还是一个“利”字使然:有些基层干部故意曲解政策,以便中饱私囊。对此,应予以坚决查处。

擅自做主,随意变通

明代的“空印虚报”与清朝的“双层仓”,历来是史学家所研究的重点案例。明朝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所有钱谷之数,稍有差错,即被驳回重造账册,并须加盖原衙门官印。对于此项规定,各布政使司计吏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这样一来,官员就可以在空白账册上随意填写数字,虚报数量。

朱元璋知情后大怒,立即下令追查,一次就处死了数万名贪污的官员,这就是当时轰动全国的“空印案”。而清朝的“双层仓”,就是在粮仓中间用木板隔开,然后将下层仓中的粮食贪为己有。乾隆曾多次派官员开仓查粮,但各州县官员往往串通作弊,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造成“粮仓满满”的假象。

这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腐败现象,历史上的此类现象可谓比比皆是。但到了今天,这种对上级政策擅自做主随意变通的做法,依然没有绝迹,给地方政府和群众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本刊记者在全国各地采访时,从一些当地干部以及地方政府部门了解到,误解、歪曲政策的现象确实在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一次一位纪检干部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作为保障,纪检干部在对地方精准扶贫进行监督时,有时为了一件看似不起眼”但实在影响村民利益的“小事”较真,去查相关的政策和规定,“看基层干部是不是故意利用村民不懂政策的漏洞,搞一些利己肥私、贪赃枉法的‘小动作’。”

中央的扶贫政策是正确的,但有的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吃不透”,乃至为了一己私利故意歪曲政策,近期群众反映较多的是扶贫领域的此类现象。

对此,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时,必须“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仅凭喜好经验办事,擅自做主、随意变通,歪曲脱贫攻坚政策。”这是一种典型的歪曲政策乱象。《中国纪检监察报》在为河北省邢台市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画像时,就指出了“由于对精准扶贫政策学习不深、研究不透、掌握不准,导致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细、执行走样等”现象。

如某村申请了2015年度肉羊养殖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0 户,其中14 户实际养殖户(非贫困户)自行联系贫困户,并以相应贫困户名义申报实施该项目,村委会主任张某某主持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竟然研究同意14 户实际养殖户(非贫困户)顶替贫困户申报。

“这说明我们在严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还要督促有关党组织落实好责任,教育监督管理好干部,让他们能干事、会干事、想干事、不出事,切实让党的好政策走完‘最后一公里’,惠及应当惠及的群众,让他们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羊’。”河北省邢台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一知半解,似懂非懂

同样在扶贫领域,有些基层干部的扶贫工作不到位乃至失职渎职,却是因为对中央和省市的扶贫政策一知半解,导致在具体工作工作中心中没底。这样的干部做起基层工作来,往往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然而,不合格的能力和敷衍了事的态度,却是无论如何也服务不好群众的。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日,江西省黎川县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书记李求明因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受到党纪处分。此前,黎川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求明在该村脱贫攻坚工作中错漏频出,影响恶劣,便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后,调查组人员立即约谈了李求明。

谈话中,调查组人员找到了该村脱贫攻坚工作错漏频出的原因——“主要是对国家扶贫政策不熟悉,我也没有过问,就没有管那么多了。”李求明坦白。在调查中,李求明交代,自己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中敷衍塞责,导致贫困户信息错误,有些扶贫政策没有落到实处,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最终,黎川县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求明党内警告处分。

诸如此类的基层干部在现实中并非个例,他们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对其他方面的政策了解程度又如何呢?对这样的基层干部并不能持乐观态度。

作为乡党委书记,竟然对省市一些政策不熟悉,对全市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一问三不知,四川省巴中市的原乡党委书记刘某某就是这样一个“半生不熟”的基层干部。巴中市委在督察中发现,刘某某在任职期间,对省、市委一系列惠民富民政策不熟悉,对省、市委的发展战略、目标、中心、重点工作不清晰,对该乡聚居点建设规划、机制、模式、进度等情况不明,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上速度缓慢。县委做出决定,免去其乡党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乡人大主席职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因为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他们对政策的掌握和熟悉程度就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基层干部的政策掌握要求也就更高、更细。本刊记者曾经在采访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水办事处武当村的北京大学硕士“村官”、第一书记兼主任助理霍计武时,就得知他对基层干部掌握政策程度高度重视,这也是霍计武深受当地群众信任的原因之一。

霍计武对记者重点提到了“基层政策打架的现象”。他对记者说,刚到村里时,他就发现村里档案稀缺,已有资料也很不规范,而且不少村干部都是“电脑盲”,这导致一些村民甚至村干部对政策不熟悉,对相类似的政策和精神领会时往往模棱两可。为此,霍计武每周抽出5~8 个小时开展电脑办公培训,帮助村干部掌握电脑操作技能,提高了服务的效率。霍计武还加班加点系统整理了村里各项资料,包括党建、综治、信访、计生等,实现了村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有序化。

工作之余,霍计武还到每个村民家中走访,向村民解答政策、法规疑难,尽量让每个村民都与他们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做到心中有数。“事关基层的政策、文件等都要做到有序管理、有效培训、有效宣传,尤其是‘三农’方面的政策,这样村干部执行相关政策精神时才不会一知半解,才不会‘变形走样’。一旦基层干部主观或非主观执行走样了,就会对当地农民乃至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效果。”

让各类违规“土政策”无所遁形

一知半解,政策不熟;曲解政策,“变通”执行,不仅会给一个地方和当地群众带来伤害,还会让政策的公信力化于无形。有专家认为,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实施主体的因素,也有来自有关部门政策本身配套不够方面的因素;既有执行过程本身的因素,也有政策环境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受“利益”的驱动,利益驱动是消解行政执行力的内在动因。

所谓“土政策”,就指地方上或小团体内部自己搞的一套规定。《半月谈》报道称,随着各类惠民政策的增多,一些乡镇、村庄在平时管理、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热衷通过“搭车”“挂钩”“连坐”等方式,自我创造出一些“土政策”。记者调查发现,基层政策搭车有三大表现:设卡搭车,催生灰色地带;捆绑挂钩,增加约束手段;连坐惩罚,制造群体压力。这些搭车政策,不仅难以发挥实际作用,还会损害党群关系。

新华网对此批评指出,为完成任务出“歪”招,将惠民政策异化为“土政策”,危害百姓利益,更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对于这种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在基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强化过程监督,加强考核监管,根除“土政策”,确保好的政策设计落地落实。另外,有些政策在制定的时候也要接“地气”,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增强可操作性。

“土政策”是地方干部对抗中央政策的典型表现。然而,“此路不通”。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新华社报道指出,破除政策上下不一的“弊病”,需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与督察,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变形、走样等问题实时纠偏。对于私自对政策“加码”等情况,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让各类违规“土政策”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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