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华东 秦华江
近些年村级选举更加规范,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贿选:有的村民用选票换了“一桶油、一袋面”,有的候选人以钱铺路甚至花费几十万元,还有的为拉票提前将村集体资产“许诺”他人。花钱当选的村干部上任后则一门心思加倍把钱捞回来,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的效能。
今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
东部某省一个村主任,曾因盗窃、妨碍公务入狱,后又因赌博被处以行政处罚。然而,他却通过贿选成功当选。
明知有人贿选,为何无人举报?“大多数候选人都来自大家族,甚至有人还有黑社会背景,村民不敢说太多。特别是收了钱和礼品的村民,更不愿意说。”一个村民说。
“投一票,一桶油”,“几十元,一张票”已成一些村选举潜规则。一个村民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村,贿选较为普遍,不花点钱很难当选村干部。每逢选举年,村里、镇里的饭店都是满的,甚至需要排队,其中不少都是候选人在“请吃”拉票。
一个村主任候选人告诉记者,他当时为了竞选村主任,第一轮就花了5万元。第二轮选举前,另一个候选人(上述身背案底的村主任)找到他,以比5万元更高的价格“买通”他退出选举。
“我当时算过账,当村主任,每年最多也就5万元工资。如果再参与第二轮竞争,得花更多钱,不值。所以,我就收钱退出了。最终,‘买我票的候选人当选村主任,他为此前前后后花了几十万元。”
记者调研中了解到,候选人并不会给每个村民都送钱,那样不仅花销很大,而且没有重点。“他们一般会把每个村民小组、特定姓氏的领头人作为重点拉拢对象,尤其是一些立场摇摆的关键村民,有时甚至要花上千元才能拉到一张票。”一个知情村民说。
除了送礼物、送钱,部分候选人还将村集体资产“许诺”他人,“你跟村里有合同纠纷,你帮我当选,我到时候就让村里故意败诉,让你多获得赔偿”;“你选我,到时候村里可以低息借钱给你,甚至你还可以故意拖着不还钱”……
贿选风气已经成了村里的毒瘤。不少村民已经不再考虑谁当选可以带领村集体发展,而是看重选票可以换来多少眼前利益。因为前期贿选的缘故,每逢选举,村民们都想得到点好处再投票。即使候选人很正派,不送点东西,还是没人选,最后很容易导致候选人争相贿选,形成恶性循环。
这些通过贿选上任的村干部,往往无心为村集体谋利益,而是一门心思加倍把钱捞回来,贻害村风民风,成为乡村治理的毒瘤。
一些村民反映,在普通村子,拉票时候选人往往私下送村民一些米、面、油、烟、酒等礼物,价值50元至100元之间;富裕一点的村,或者感觉上任后能捞钱的村,候选人往往会重金贿选。
“一些城中村、镇区村、资源富集村,贿选相对易高发。”据知情人透露,那个身背案底的候选人之所以舍得花几十万元贿选,是因为当时他听说村里马上要拓宽道路,指望当选村主任后能够承揽工程,捞更多钱。而后来村里没修路,他就打算收回村里的集体用地,重新发包。
一位基层组工干部反映,对于村支书候选人,这些年审查比较严格,但村主任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缺乏上级部门明确的文件规定,容易造成一些有案底、有黑社会背景的候选人参选,同时滋生贿选。
对于贿选上来的村干部,村民们普遍没什么好印象:“愿意花大价钱贿选,当选后肯定要加倍把钱捞回来呀”;“光顾着把选举时候赔进去的钱捞回来,哪里顾得上给村里人办实事”;“现在大家对村组织的需求与信任度都在下降,有事情基本不找村干部”……
在这样的贿选生态中,乡村治理效果不容乐观。一些贿选村干部当选后,开山、采石,破坏环境,把村集体资产装到私人腰包,有的村干部甚至在村委会门口上香拜鬼神。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部分农村出现贿选,根源在于基层党组织力量弱化、村级选举法律法规没有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对选举过程监督不力。
“现在村级选举规则已经较为健全,只不过一些地方制度的落实受到人情、利益关系的制约。其实,贿选不难被发现,村里不是铁板一块。只要用心监管,很容易及时发现贿选问题。”
东部省份一位基层组工干部反映,贿选问题往往更容易发生在宗族、派系斗争激烈的软弱涣散村。
庄德水建议,扭转部分村级选举的贿选风,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把好选人用人关,不断净化当地政治生态。与此同时,要不折不扣执行既有村级选举法规、制度,对贿选等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形成震慑作用。
“还要做好村级选举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提升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素质,让村民知道,选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不能只顾眼前的蝇头小利。否则,选错人,村集体和个人利益都会受损。”庄德水说。
基层组工干部建议,当前尤其要严格贯彻中央最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同时,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形成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廉政防护网”。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表示,解决农村贿选问题,须完善基层治理,健全村民自治,加强村级“三资”管理。
“贿选,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如果能大力强化村务监督,严格管理村级资产和财务,缩小灰色地带与牟利空间,候选人贿选的意愿就会大大降低。”
(摘自七一客户端/《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