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息

2019-11-18 15:50
支部建设 2019年30期
关键词:监察谈话监委

繁峙县:全力化解重复信访举报

今年以来,繁峙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涉纪重复信访举报问题,三措并举集中化解一批重复信访难题,推进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制度+科技”压实“两个责任”。依托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管理系统,把中央、省、市、县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应的整改措施逐项细化为“三个清单”中具体的目标任务,分解到13 个乡镇党委、居民办事处党委,67 个部门单位党组(总支、支部),13 个乡镇纪委和9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解到每一名班子成员,每一项任务目标都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承办人、要求和时限,做到按问题“点穴”,精准传导压力,压实压紧“两个责任”。

二是完善接访机制推进息诉罢访。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轮流接访工作机制,委领导带头接访,委机关干部轮流接访,耐心倾听上访人所求所诉,详细解释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向上访人反馈核查结果,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范围外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解决,同时,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干部“下访”进村入户,特别是对重复访、越级访人员,面对面倾听诉求,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做到举报人满意,息诉罢访。

三是建立专项台账化解重复信访。把做好初信初访列为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于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线索,县、乡两级建立了专项台账,严格管理、及时处置,定期对账、逐一落实,对于尚未查结或已查结但有新诉求的问题线索,优先、快速查处;对于已经查结且没有新诉求的重复访,及时责成乡镇纪检干部或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时向上访人反馈相关情况,并进行跟踪回访。

(繁峙县纪委监委)

石楼县:“三新三心”举措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石楼县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机制,丰富载体,采取“三新三心”举措,把警示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有效提升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开启廉政文化新格局,系列活动警人心。通过举办廉政书画展,将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和廉政文化融为一体,形成了向善向上的文化环境;通过组织副县级干部阅读忏悔录,引导他们对照反面典型,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参观红军东征纪念馆,龙交乡廉政文化园等廉政教育基地,加强了情境熏陶体验,增强了感染力,筑牢了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是构建警示教育新载体,以案为镜惊人心。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组织各单位围绕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持续深化“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活动,编印了《石楼县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选编》,选取了16 个典型案例,要求发案单位深挖病灶,对照剖析,查摆问题,列出清单。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围绕案件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党员干部警惕“苗头倾向”,做到警钟长鸣、常改常新。

三是拓展廉政宣传新阵地,公开通报撼人心。把精准脱贫的第一线打造成警示教育的新阵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 批16 人次。积极探索到群众中间通报,接受群众评议监督的全新模式。公示过程中,不仅公布查实的线索,还要公布查否的问题,不仅要公布案件查办的结果和处理情况,还要公布案件查办的过程,还要现场接受群众的提问,为群众答疑解惑。而且还安排所在乡镇纪委书记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让群众看清事实的真相,给群众一个明白,还群众一个公道。目前已进村公开20 个案件,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真正警醒起来,构筑了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坚固堤坝。

(杨海良)

垣曲县:『183』工作法推进乡镇基层党员干部日常谈话见实效

为进一步强化日常谈话的实际成效,督促乡镇基层党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垣曲县纪委监委采取“183工作法”,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日常谈话,切实筑牢乡镇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1”即: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员带头。督促各乡镇党委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带头谈、带头抓,带头督促、带头落实,每月对机关干部、村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每周和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面对面个别谈话,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乡镇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定期深入所包联村指导督促日常谈话,在随时谈、及时谈的基础上,定期与分管人员进行谈话,把日常谈话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规定动作,确保谈话工作有力推进。

“8”即:八种情况必谈。结合乡镇工作特点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进一步明确谈话的节点和情形:一是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必须谈;二是安排部署上级工作任务的必须谈;三是重要时间节点必须谈;四是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必须谈;五是有信访矛盾问题必须谈;六是身边出现违纪案例的必须谈;七是分管或负责工作推进不力的必须谈;八是民主评议或年终考核排名靠后的必须谈。同时,每一项必谈内容都分别列出具体违纪表现,确保谈话人把纪律要求、违纪后果讲清讲透,做到直面存在问题、不讲空话套话,真正使被谈话人思想上受到触动,行动上遵纪守规。

“3”即:三项机制保障,确保谈话实效。一是建立教育协同机制,定期开设“纪律小课堂”,由乡镇纪委宣讲党纪法规,通报典型案例,指出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违纪苗头表现,让纪律和规矩深入人心;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乡镇纪委每月对谈话记录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谈话要求、谈话质量不高的打回重谈,同时乡镇党委把开展日常谈话纳入各村党支部年终考核指标,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建立问责倒查机制,对辖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日常谈话是否提醒在前、是否提醒到位,对日常谈话走过场、包庇纵容违纪苗头的进行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已开展日常谈话26400 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垣曲县纪委监委)

五寨县:『三个注重』深化以案促改

今年以来,五寨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督检查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力于“三个注重”,采取“一案两书三会多访”的方式,深挖漏洞,总结经验,不断深化以案促改。

注重案后总结,深入查找问题。每办结一起案件,都要分析归纳:分析案发危害、案发根源、案发手段,找出漏洞、提出整改;分析该案所涉及领域的监管空白点、把关薄弱点,形成普遍性、系统性的问题梳理清单,向案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办案过程,总结谈话函询、证据查找、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并将典型性、示范性的办案经验分享给其他同事。

注重案后整改,堵住制度漏洞。结案后,及时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涉案人员现场作出深刻忏悔,其他党员干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整改提高。整理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到涉案单位,要求以案为鉴、警醒自身、照单整改。

注重案后回访,加强疏导教育。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一方面与受处分人员开展面对面的谈心谈话,分析其犯错的主客观原因,鼓励其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另一方面听取受处分人员同事和家人对其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看法,将其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与解除处分工作相结合,确保受处分人员学习不落后、思想不脱轨、工作不掉队,达到以案治本的效果。

(五寨县纪委监委)

泽州县:17个派出乡镇监察室挂牌成立 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为解决乡镇纪委查办一般职务违法案件立案、处分主体缺失的问题,彻底消除乡镇监察“空白页”,泽州县积极推动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全覆盖,依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9月26日上午,全县17 个派出乡镇监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基本实现了履职有依据、工作有遵循、监督有队伍、办公有场所、对外有标牌的“五有”标准,进一步打通了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标志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改革试点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把依法授权作为推动改革的根本遵循。9 月20 日,县委研究出台了《泽州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工作方案》,明确乡镇监察室是县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根据县监察委员会的授权履行监察职责,对县监察委员会负责,接受县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向县监察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统筹安排好开展廉政教育,对涉嫌职务违法进行调查,受理检举、控告及申诉,依法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查封、扣押措施,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处分,采取问责建议,提出监察建议等九个方面的职责权限。同时,建立健全监察室日常工作制度,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及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从而赋予乡镇监察权限,实现了纪检监察调查审查职能到乡镇的延伸。

把机构组建和挂牌作为职能延伸的关键环节。泽州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和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统一加挂“泽州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的牌子。监察室设主任1 名,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1 名,由现任乡镇监察员担任;专职监察干事2 名。监察室主任,副科级,由县委任命;监察室副主任,股级,由县纪委监委任命,县委组织部备案。专职监察干事由乡镇党委从本乡镇正式在编人员中推荐(可优先从乡镇纪委人员中推荐),经县纪委监委考察任命,并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待遇。

把健全制度作为规范履职的重要保障。为确保监察监督执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派出乡镇监察室认真履行监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泽州县监察委员会出台了《派出乡镇监察室工作资料汇编》,包括派出乡镇监察室职责权限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列席乡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7 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派出监察室的规范履职,让派出乡镇监察室目标更明确,方向更明晰,办事更高效,运转更协调。

(王阳阳)

沁水县:11名特约监察员受聘『上岗』

不久前,经过严格的推荐、资格审核、全面考察等程序,来自沁水县各个领域精挑细选的11 名同志受聘为县纪委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建立特约监察员办法,是县纪委主动对表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设立特约监察员做法,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实际行动来回答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举措,将更有助于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的有效贯通,进一步完善监督全覆盖格局,对于推动全县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为确保特约监察员履行工作职责,经县纪委多次班子会议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沁水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选聘办法》,明确了将特约监察员监督的重点聚焦于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实现监督触角的进一步延伸。

县纪委监委要求,特约监察员要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和关键环节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为巩固发展沁水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发挥更大的作用。

(张丽娜)

娄烦县:“约谈+通报”敲响责任警钟

前不久,娄烦县纪委监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6 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全县通报,通过约谈通报敲响警钟,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严守政治规矩,强化责任担当。

集体约谈突出主体责任。约谈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主谈,采取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谈话。约谈指出这6 个单位主要领导思想上麻痹大意,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认识到管党治党的重要性,对班子队伍的教育管理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约谈明确要求6 个单位主要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深刻检视反思问题、更加强化使命担当。若再发现类似问题,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反思表态突出压力传导。被约谈的6 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刻反思,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发生这些问题是自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警示教育理解不深刻、安排不到位,对剖析材料没有亲自把关,压力传导不够,对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愿意诚恳接受批评,并表示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正视问题,立行立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报教育突出责任担当。县纪委监委将这次约谈通报印发给各乡镇、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刻查摆自身问题,深入剖析反思,用思想理论武装自己,提升自身素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在确保政令畅通上下功夫,在传导从严治党压力上下功夫,在抓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绝不能因个别单位、少数干部规矩意识淡薄而影响全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而影响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不担当、党员干部不作为,落实工作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保持监督检查常态化,正风肃纪不歇脚,以严肃的执纪问责保障娄烦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王 婷)

平陆县:四规范 防止机关购买服务“四化”风险

为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平陆县对机关购买服务工作进行全流程规范,防止泛化现象发生。

规范目录,防止扩大化。县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防止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减轻自己的责任,随意扩大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变相增加财政开支。

规范评审,防止虚列化。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实施前,由专业机构开展事前评审,确定购买服务参考价格。项目结束后,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防止虚列,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规范招标,防止利益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优胜劣汰来确定承接主体,向市场主体购买公共服务,并严禁转包。

规范审计,防止空洞化。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在既有预算、以事定费、规范透明的前提下,积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合理使用,防止套取资金现象发生。

(雷翔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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