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及金融风险
——基于现代金融理论的一般性分析

2019-11-17 02:50
社会观察 2019年1期
关键词:比特区块信用

前言

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把防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作为当前及未来金融工作三大任务之一,那么,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风险在哪里?应该如何来识别与防范?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报告指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推动了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但也容易导致风险扩散和交叉传导。所以,整治金融科技市场乱象,是防控金融风险重要一环。

2017年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市场的整顿治理,是从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或首次代币发行)入手。一般来说,ICO是先由融资初创公司写出计划书,在网上以众筹的方式融资,收取投资人的数字货币。ICO不是股票而是数字货币,是希望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初创公司以众筹的方式来募集比特币等不同的数字货币,以便达到这些公司融资创业的目的。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对ICO公司,数字货币的众筹不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审查并自行发行。这样可降低融资门槛,缩短ICO公司投资融资时间,降低其融资成本。由于ICO不存在办理审查手续,也不存在相应的监管,其有关标的一般在发行几天后即可自由交易,从而可迅速地实现流动性溢价。

正因为ICO具有这样的特征,自2014年起步以来,很快就受到金融科技行业的青睐,其规模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在中国,在区块链技术应用写入了2016年中国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后,区块链立即变得炙手可热,2017年也被认为是区块链技术大规模应用的元年。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ICO迅速地在国内市场风起云涌。

而ICO融资爆炸式的增长,取决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量的快速增长,和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价格的疯狂飚升。2017年8月18日,比特币的价格达4500美元/个(与初始的价格0.000764美元相比上涨了589万倍),单日成交总额达20亿美元,而当时全球黄金单日成交额也只有15亿美元左右,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交易额超过了全球黄金的交易额。2017年7月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额达到了1000亿美元以上,而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交易活动主要在中国。随着比特币交易量迅速放大,这些数字货币价格的飚升比“郁金香泡沫”时还疯狂。比特币曾上涨每个近2万美元。面对数字货币在中国的疯狂暴涨,中国的炒家更是认为“比特币十年时间将涨至10万美元”。

正因为比特币价格疯狂暴涨,对于国人来说,当然是一个一夜暴富的天赐良机,从而吸引大量投机者涌入这个市场,国内ICO融资更是风起云涌。2017年以来,中国以区块链为标的ICO的发展可谓波澜壮阔,几天甚至几分钟融资千万美元,之后立即暴涨100~300倍的项目不在少数。对国际市场来说,中国的不少ICO项目是不可理喻的。而中国ICO的癫狂也意味着一个类似于早几年P2P更大泡沫在吹大,中国金融体系严重的系统性风险正在聚积。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发表公告,即《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界定ICO融资是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下令立即停止所有ICO发行与交易。政府采取了完全拒绝、绝对封死国内所有的市场交易平台的态度。而不是如美国等国政策那样,或是承认比特币等商品性,或是承认其货币功能,并纳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到政府的监管体系内。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需不需要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作为数字货币低层技术的区块链,它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其优势与缺陷又是什么?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够成熟并被广泛应用?还有,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基本内涵是什么?它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前景如何?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流行会对金融市场带来哪些风险?如何来防范?等等。本论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区块链技术的基本特征、不成熟性及发展前景

2017年中国的ICO井喷,完全与这个脱胎于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有关。一般认为,区块链技术具有无限发展前景。这自然会受到中国企业及创业者的热情追棒。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创业者来说,对区块链技术的实质的认识,基本上还是一头雾水。在这种条件下,绝大多数创业者及企业以区块链项目融资ICO只能以区块链技术为幌子,实际上是过度炒作数字货币,并希望通过这种炒作以人民币对价获得超级暴利。

一般来说,区块链技术产生与发展离不开比特币,区块链是创造比特币的底层技术。但比特币的区块链技术并不是区块链技术的全部,而仅是其中的部分。区块链技术应具有更广泛的含义、更多的形态、多重技术的组合、多元化的应用空间等。首先,区块链技术是一组技术组合。它是由密码学、数学、经济学、计算机信息等学科组合的结果。这些不同学科的技术以特定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去中心化数据记录与存储体系,并给存储数据的区块打上时间戳使其形成一个连续的、前后关联的诚实数据记录存储结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保证诚实的数据系统,可将其称为分布式数据库”。所以区块链技术,首先是一本由多重技术组合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过程透明、可追踪的数字化的新型的分布式账本。其次,区块链是一套智能合约体系。所谓的智能合约,就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承诺控制着数字资产并包含了合约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由计算机程序自动执行的协议。在这种条件下,网上的所有交易活动及价值转换都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完成。按照区块链技术的设计,智能合约不仅能够节约传统交易活动所需要中介保证及监管合约完成的交易费用,也能够降低交易活动中的信用风险,并让其交易活动在时间上延伸及在空间上拓展。而智能合约的实质就是用计算机程序编写所形成的信用来代替传统的社会信用及市场信用。第三,区块链技术最终目标就是要通过一套交易活动或价值转换的全新游戏规则由线上向线下延伸,由传统的信息传递的互联网(TCP/IP协议)提升到价值交换的互联链,这样整个市场的交易活动或价值转换可以不借助任何第三方的信任背书,点对点、端对端、P2P地来传递、交易、支付、汇兑价值物,这样互联网也就可进入价值互联网的新时代。

可见,区块链技术是随比特币创立而产生的,其目的就在于如何在互联网上创造一个真正的“现金概念”的支付工具,以便解决数十年来互联网上交易支付能够得以顺利进行的一个难题。后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演进与发展,则是要建立一套从线上到线下全新的市场交易的游戏规则。这套游戏规则的实质就是要用计算机的数字信用来代替传统的社会信用及市场信用,以便实现从线上到线下顺利的价值转换。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它将给人类社会的创新经济带来两个方面的重要影响:一是创新的经济活动或产生新价值的经济行为;二是经济活动的创新或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及新业态。

现在问题是,人类社会对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准备好了吗?因为,无是从技术条件来说,还是从社会制度安排来说,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应该是没有准备好的。比如以技术条件来说,不要说以智能合约为核心的区块链2.0,即使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1.0,其技术条件都相当准备不足。还有,这些计算机天才程序编写者,试图用高超的计算机技术来创造数字黄金,用数字合约来代替复杂的市场交易关系及市场制度规则,把人的交易行为的理性及非理性因素约化为单一的计算机程序等。这必然与实现的经济生活及市场交易关系相差很远。因为,信用不仅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的信用也是相当异质性的,它不可能用区块链约化一种简单的技术关系,而且智能合约同样是现实的人所编写,他的信用完全公平公正性同样无法用技术得以保证的。所以,尽管区块链技术对经济活动的创新和创新的经济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区块链技术也可能具有非常好的应用前景,但当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研究还只是处于初创阶段及不成熟阶段,其适应的范围不仅有限也受到相应边界约束。

数字货币的基本内涵及未来发展

货币是通过它的职能来定义的,那么数字货币可定义为在网络世界可承载记账单位(或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和价值储藏手段的数字。数字货币的具体形态可以是一种来源于实体账户的数字,也可以是记于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码学与共识算法验证的数字。前者是一般的电子货币,它是由0和1的数字来表示,是由法定货币转化而来的数字。比如目前电子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广泛使用的货币都是电子货币。后者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创造出来的算法货币或加密数字货币。而算法货币又可分为没有发行者而只是通过算法加密技术创造出来的货币,如最为经典的是比特币;以及正处于研发阶段由国家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一般来说,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的信用货币,它都必须具有支付、计价、储备等基本属性,而这些属性基本上体现了一种社会或市场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既指向信用本身,也指向对信用的担保,否则它不可能成为现代社会或市场的信用货币。比特币横空出世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要解决数十年来互联网上的一个难题,即如何在互联网上创造一个真正的“现金概念”的支付工具。但是,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们使用的现金货币往往都由一个国家的法定机构来发行,并由国家对现金货币进行信用担保。但由于互联网的跨国界性,即使在互联网上创立了一个“现金概念”的交易工具,这种“现金货币”的信用也不能确立及没有人为之担保。这些都是互联网上一直无法解决的难题。

所以,以中本聪等计算机程序编写天才和以创新的区块链技术作为建构比特币的基础,并以此来解决上述难题。但是一种数字货币,无论技术上设计得如何精致和完美,如果它无法与法定货币对价,是无法为市场所认可的。这种货币也只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上,根本就没有价值。所以,比特币横空出世后直到2010年5月,基本上无人问津。直到2010年5月18日首宗比特币的交易发生,比特币才有价值。后来,网上黑市丝路网站2011年初成立,比特币的价格以地下经济的方式与法定货币对价才徐徐上升到2013年初15美元1个。

比特币真正能够与法定货币对价及快速飚升,是2013年3月16日塞浦路斯爆发银行危机后,当时大量资金就是通过比特币突破政府管制外逃。这时,中国的几大比特币交易平台很快就活跃起来,大量投资涌入这个市场。2013年12月央行出手之后,中国的比特币交易开始沉寂。但是,随着2016年区块链概念在中国火爆,以以太坊(Ethereum)为平台的ICO融资开始在国内盛行。2016年10月,比特币成交量暴升。从2017年起开始,以比特为首的数字货币价格又开始迅速暴涨,交易量的98%是在中国市场发生的。这时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市场也进入了疯狂。最后迫使中国政府全面关闭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平台交易。

从比特币的产生及在中国的发展来看,尽管比特币被有些人神化,但比特币生而具有的缺陷让它难以找到在生存下来的土壤。首先,比特币作为网络上的现金支付体系,同样应该是一种完全的信用货币体系。但如果比特币是以货币的功能来定义,那么比特币基本上没有货币的内涵。比如比特币的价格不仅容易震荡,而且上下波动巨大,其涨幅最高达到2574万倍。比特币的价格如此飚升及波动,既失去了货币价值尺度的功能,也无法成为支付手段,及价值储藏工具。

其次,作为一种完全的信用货币,尽管设计者相信通过区块链技术创立的比特币本身是可信的,同时也可对这种可信用技术进行担保。但实际上,比特币的设计者不仅没有确立一套与之相应的制度安排来保证其信用,而且当前区块链技术不成熟,也无法确立自身的信用及对这种信用进行担保。特别是当前区块链技术只是处于试验阶段更是如此。

再次,将比特币一些特征神化,正是把其缺陷暴露得淋漓尽致的根源。市场把比特币鼓吹得神奇的特性是其本身发行限量、透明,以此可克服金融理论上所指的信用过度扩张及由此引发的通货膨胀,重建人们对现在货币制度的信心。不要说历史上黄金本位的货币供给约束所导致通货紧缩压力,最后为信用货币所取代,单上是比特币之后引起的数字货币发行风潮,也是比任何时候的金融泡沫来得更猛烈。而这种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创造要比法定货币创造与发行更具有无限扩张的特性。如果网络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计算机的程式来创造出无数种数字货币,那么它们不仅会摧毁现代金融体系,也容易让少数人席卷整个社会的财富。

最后,数字货币要为社会认可,就得与法定货币进行对价。可以看到,比特币横空出世之后,无法与现行的法定货币对价,它起初更多的是服务于地下经济,之后中国投机炒作者涌入这个市场爆炒,以人民币来对价才让价格飚升。可以看到,这几年每次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疯狂暴涨,都是与人民币对价及疯狂炒作的结果。

目前流行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它本质上是希望成为一种完全的信用货币,只不过希望用技术性的方式来创造与确立。所以这种数字货币仍然存在着与历史上私人货币一样的根本性缺陷:价值不稳、公信力不强、可接受范围有限、容易产生较大负向外部性等。所以,法定数字货币推出将是数字货币发展的趋势。

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流行将导致严重的金融风险

可以说,如果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及ICO在中国流行,将给国内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首先,货币作为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有效的货币政策既是将一个国家经济带向繁荣与稳定的关键,也是一国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主要机制。如果比特币流行,国家的货币政策就会形同虚设,这将给一个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

其次,如果比特币及ICO在中国盛行,它将严重阻碍金融科技的发展。因为,几年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在中国盛行,每一次高潮到来都是少数人恶意炒作的结果。而这些人对数字货币的恶意炒作,并非冲着其技术创新而来,而是冲着数字货币的暴利而来。所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及ICO项目对中国金融市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一点都不可低估。

最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及ICO的盛行也将全面腐蚀及摧毁国人的基本价值。几年间比特币的价格暴涨2574万倍超级暴利,肯定会成为摧毁国人基本价值最厉害的毒药。而这种观念传导到中国的金融市场,除了炒作还是炒作,中国金融市场根本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同样会把中国金融市场带向邪路。中国政府坚决取缔ICO融资及关闭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及市场,则是防范及控制中国金融市场风险的必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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