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兴
[摘 要]在上海解放前后,中央、华东局和上海市委猛打反腐“预防针”,提醒干部注意廉洁自律。为了进一步制止贪污腐败现象,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发动了“三反”运动,并建立了纪委监察机构惩治腐败分子,追缴了大量赃款,对广大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加上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实施,腐败现象大为减少,党在上海人民群众中逐渐树立起清廉形象。
[关键词]反腐败;清廉形象;三反;上海
[中图分类号] D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9)10-0030-05
防止腐败,保持清廉,是任何一个执政党保持生命力的基本要求。解放初期的上海,新旧交替,情况复杂,中国共产党如何在这个有着国际影响力且被称为“大染缸”的全国最大城市立足,并涤荡国民党政权留给上海市民“腐败”的不好印象,树立起自己的良好形象,是中央和市委十分关心的问题。
一、强调纪律,为反腐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垮台与其腐败密切相关,特别是在抗战胜利后,官员的贪污腐败之风更盛。那些接收沦陷区的军政要员占豪宅,要名车,收金子美钞,交美女,被时人讽刺为“五子登科”,活生生地把接收变成了“劫收”。上海地区受降官汤恩伯“借买房子办学校的名义,把日侨管理处的全部房屋变成了私产”[1],上海市长钱大钧以各种手段抢得大批金条,副市长吴绍澍抢得的金条也为数惊人。[2]派往东北、台湾、华中、华东等地区接收的官员许多都中饱私囊、堕落腐败。如此林林总总,使得全国人民极大愤怒和反感。
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中国共产党获得全国政权的希望逐渐成为现实。国民党官员的腐败让毛泽东十分担心环境的改变会腐蚀党员干部。因此,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到廉政问题,特别提醒胜利对党的影响。“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贪图享受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他还特别强调:“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3]
随着战事不断推进,上海等江南地区的接管工作被提上了议程。1949年4月,根据中央指示原则和各地接管城市的经验,华东局拟定了《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草案)》,其中强调了公职人员的廉洁问题:“一切机关及部队人员应保持艰苦朴素作风,不准私受馈赠,私取公物。反对贪污腐化堕落行为。”[4]1949年5月,华东局颁布《入城纪律十二条》,再次重申了接管江南城市指示中所强调的内容。[5]
1949年5月1日,上海市军事接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谈接管纪律问题时强调:“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反对享乐、腐化、贪污。”“参加接管人员特别要注意不应接受礼物及请客,以免贻误公事,不应以多报少,以好报坏,从中贪污私肥,这是接管人员重要规则。”[6]1949年5月10日陈毅关于入城纪律的讲话中指出:“入城纪律是入城政策的开始,是和市民的见面礼。纪律搞得好,政策就可以搞得好,搞不好就会影响政策的推行。上海人民对我们的希望很大,把我们看成圣人,如果一进去就搞乱了,他们就大失所望,再去挽回影响就要费很大的劲。”[7]
二、整顿作风,坚决治理腐败打击违纪
虽然从中央、华东局到上海市都在猛打反腐“预防针”,但还是有一些干部开展接管工作后“染黑”,“变质”了。进入上海后不久,由于受到城市生活的影响,加之“政府工作人员与工人群众接触少,与资产阶级见面多;一些人不过小组党的生活,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由此日渐特殊起来;不团结现象在发生,纪律亦渐渐松懈起来,不安心工作也日见抬头”[8],导致一些干部,特别是经济部门的干部产生了贪污腐化行为。《华东区财委党委关于自进入上海以来党的工作的总结》指出:“有一部分同志来上海后,被都市物质所引诱,享乐思想发展,甚至发生贪污腐化行为,如财政部镇江粮站(原文如此)副站长xxx与商人合伙经商牟利,包庇商人,走私漏税,从中贪污米三十余石,人民币二十万元;物资接管处xxx盗卖物资,贪污金戒子两只,人民币二十万元。”[9]
这种情况绝非上海独有,在一些新解放的城市中同样存在,这使得党中央和毛泽东认识到,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整饬害群之马,刹住不良风气。而在中央中央和毛泽东采取措施惩治腐败之前,上海就打响了反腐第一枪。
为了有效接管国民党仓皇南逃后在沪留下的资产,上海公安系统成立了军管会,并在市区多个公安分局都设立接管处。南下干部欧震当时是上海市公安局榆林分局接管处的军管代表。他利用军管代表的特权,勾引国民党军官留沪太太,并收受赃款。此事败露后,司法部门决定判处欧震死刑,并将处理意见汇报市长陈毅。陈毅明确指出:“上海人民刚刚欢迎人民解放军进驻上海不久,就发生了执法人员腐败案。如果姑息养奸,国民党的预言就要变成现实,我们就没有办法在上海立足,我们就会自己打败自己。”“执法队伍的建设,要先从自身做起,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绝不姑息内部的腐败分子。”[10] 1949年8月14日,欧震被执行死刑。
第二天,《解放日报》全文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淞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关于欧震被处死刑的布告,布告列举了欧震的罪状,“知法犯法,又图文过饰非,违反政策,沾辱军誉,破坏纪律,触犯刑章,实属罪在不赦”[11]。《解放日报》还在同版发表了小评《革命纪律不容破坏》,分析了欧震被处死刑的原因,希望引起警戒。欧震案让上海民众看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有腐必反的決心,也让他们明白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区别。
除了个别腐败案件的严厉督办,中央认识到还必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此,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明确指出整顿干部作风,要根除“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废、犯法违纪等极端严重现象发生”。8月4日,上海市委公布了《中共上海市委整风计划》,开始在中央的部署下进行整风。“这次整风虽然重在整顿党的工作,但也是一次很好的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对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贪图享乐、腐化堕落等错误思想与行为都有所警惕。”[12]
在中央1951年10月发起增产节约运动之后,陆续收到各中央局关于贪污腐败的报告,毛泽东认为“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13]。12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正式拉開了全国“三反”运动序幕。
1951年12月19日,上海市委下发《关于开展精简节约、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指示》,指出在上海一部分老干部及党员中有贪污腐化堕落的行为,已大大地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要求“所有机关、团体中之党、群干部,除典型整党单位外,均应毫无例外地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14]。此后,市、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市府委员会和市协商委员会联席会议,干部动员大会,高级干部会议等各种会议相继召开,传达中央及市委指示,层层动员。按照中央的要求以及市委部署,上海“三反”运动大致经历了领导带头,层层检讨,开展检查、检讨、检举与坦白运动;集中力量清查大贪污分子即“打大虎”;核查与处理以及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等阶段。
1952年1月5日,市领导刘长胜、潘汉年带头检讨并起到示范作用。此后,市委各部、处长,市府各局、处长等都作了检讨,每个党员也联系自己,进行检讨,紧接着发动群众提意见。2月1日,市政府召开坦白检举大会,有2000多人参加,市区机关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收听大会实况转播。到这次大会时止,市府办公厅、税务局、公安局等21个市级单位中,已有3100多人坦白了自己的贪污行为,金额达37亿多元。①
随着运动的开展和深入,集中打击大贪污犯成为运动重心。1952年1月23日,毛泽东在有关电报中指出:“在每一部门、每一地区‘三反斗争激烈展开之后,就要将同志们的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不要停留,不要松劲,不要满足于已得成绩。”[15]因此,上海的“三反”运动迅速转入“打虎”阶段。2月8日,上海市委决定成立各级“打虎”组织,总指挥为刘长胜、潘汉年,下辖财经、政法等11个大队,大队下设中队,中队下设小队。3月下旬开始,上海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各类贪污分子进行清理定案。“大老虎”指贪污人民币(旧币)1亿元以上者,“小老虎”指贪污人民币(旧币)1000万以下者。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海最后被定性为“大老虎”的36只,“小老虎”1012只。
定案工作完成后,上海“三反”运动进入了最后阶段即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在思想建设方面,重点是要求划清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按照各个部门的不同特点批判错误思想;在组织建设方面,重点是选拔经过运动锻炼的优秀分子充实到干部队伍和各级领导岗位上,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杜绝贪污、浪费等腐败现象的再度滋长。[16]
上海共有40多万人参加了“三反”运动,揭露出来有贪污行为者36464人,贪污金额1023亿元(旧币),退回赃款378亿元,受到各种刑事处分者791人,行政处分者6651人。[17]
三、设置机构,为反腐败工作完善制度监督
要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必须加强监督,在制度上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对有违反者加以惩治。因此,党的纪检监察机制便伴随着各项反腐运动不断发展健全。1949年11月,中央纪律检查机构正式成立,朱德为书记。上海的纪检工作最初由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管,1950年11月28日,经中央和华东局批准,上海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式成立。到1952年1月,37个区委、市郊工委及16个机关总支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在市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市委反腐败工作,重点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951年全年受理各种违纪案件274件,其中贪污蜕化堕落85件,占31%。各级党委接受党员、群众检举控告案件65起,群众控告中以贪污腐化堕落最多。为了向群众表明我党惩治腐败的决心,也为了更好接受群众监督,市纪委在讨论党员处分或者宣布处分决定时,必要时吸收群众参加,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改善党群关系,还将有教育意义的五个重大案件在党报上公布,起警示作用。
1952年,纪委工作围绕“三反”运动展开。按照中央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给予各种刑事处分和行政处分7442人,党员开除党籍59人。此后,上海市纪委对“三反”后党员的贪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50件贪污案的腐败分子给予相应处分。市纪委同时决定加强对党员的共产主义品质和遵守国家法纪的教育,随时检查、批判那些贪图享乐、生活腐化等资产阶级的思想和行为,以提高和巩固党员的思想阵地,并且抓住典型的贪污盗窃案件,大张旗鼓地严肃处理,使纪律与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严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堵塞贪污分子可能利用的一切漏洞,贯彻“三反”后处理“从严”的方针,严肃处理那些犯有贪污行为的党员,克服各种姑息、纵容贪污分子的错误思想和行为。
在市委设立纪委的同时,市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监察机构,通过对政府机关、财政企业部门等相关人员的监督,查处其中的贪污腐化、违法失职等行为,尽力铲除腐败现象。
四、总结
解放前后,中央、华东局及上海市委一再提醒干部要廉洁自律,清清白白,然而,环境的改变带来心态的变化,一些干部滑向了腐败的泥潭。为此,上海在中央部署下相继发动了整风运动、“三反”运动等,并建立了纪委监察机构。一系列的反腐败运动和斗争,惩治了大批腐败分子,追缴了大量赃款,对广大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到1956年时,上海市党政干部腐败现象已经大幅度减少,人民群众已经将廉洁作为共产党区别于国民党的重要标志,党在人民群众心中逐渐树立了清廉形象。
解放初期上海乃至全国的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在取得执政地位后,对如何防止党腐化变质的一次可贵探索。这次斗争从预防、惩治、制度监管等方面入手,清除了干部中的腐化分子,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确立了共产党的清廉形象,对今天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启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 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关键就在‘常、‘长二字, 一个是要经常抓, 一个是要長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18]所以,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执政党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还应该充分估计到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加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健全法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强化监督,把国家监督制度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结合起来,形成广泛的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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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习近平.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3-01-03(1).
注释
①实际上后来发现有些是干部工作错误并非贪污。参见一今.上海市的“三反”、“五反”运动[J].上海党史.1990,(6).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周奕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