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下飞机的旅客大部分心事重重,除了拿到绿卡的。美国大使馆的签证经历令他们心有余悸,“911”之后,他们被要求留下手印,摁手印这件事预先设计了对人的不信任。在中国,自古以来,按手印的要么是罪犯,要么是借债者。在美国大使馆,我一生中第一次按手印。但手印这个词不是在此刻才出现,我以前曾经因为自印诗集而写下一份交代材料,让我写交代材料的穿制服的人最后说,我们对你够好的了,不要你按手印。手印这个我从前不怎么在乎的词,从那一刻起墨汁淋漓,仿佛刚刚被仓颉造出来。在成都的美国大使馆,我被要求将拇指放在一块黑暗的玻璃板上,拇指按上去的瞬间,我有一种被再次种牛痘的感觉。指头似乎陷入了一片沼泽,迅速变得粘乎乎的,我被要求擦干净指头,再按一次。直到签证官满意了,我的手印进入了某个系统,没有丝毫疼痛,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我撸起袖子,光着手臂,跟着同学走进中华小学的医务室去种牛痘,后来我的手臂上长出一个疤,疤掉下之后,留下了一个永远的痕迹。牛痘到底是什么?我从未仔细想过,我觉得它与这个黑暗的沼泽有某种联系。去银行你得按手印,过海关你得按手印,早晨打开手机你得按手印……忽然间,手印这种东西无所不在了。
每个入境者都被预设为恐怖份子,必须在机场安检仪前举起手来。我多年前第一次乘飞机的时候,机场没有这个机器,只要出示一张单位证明就可以了。我举起手来,警察用一个仪器在我双腿之间探了一下,那里会藏着什么?我自己也不确定。那黑暗的仪器是否可以正确无误地再次从成千上万的数据中认出我的指纹,我有点担忧。它认出来了,我像宇宙中一颗星子那样通过了安检。肯尼迪机场就像一个巨大的医院,藏着各种仪器,许多座位、入口、出口、医院式的洗手间,散发着刺鼻的消毒液气味。我忽然觉得自己周身都是细菌,把手洗了三遍。我的手还在吗?我举起手,像个俘虏似地在镜子上照了照。我其实是很少洗手的人,虽然老师一再告诫,要勤洗手,但我从来没有听进去。机场本是美国地方风格的建筑,玻璃、水泥、钢筋,透明开放,一览无遗,少有曲径通幽。奇特的建筑风俗就像中国云南的傣族人用竹子和泥巴建筑的居室,但傣族的竹楼没有被世界接纳,成为普适性的,而纽约地方的建筑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建筑,在香港、金边、罗马、首尔、深圳……都是这样的格式,因为更符合人性?谁的人性?李的还是张的,或者约翰的、马丁的?我看见同机来的妇女愁眉不展,她显然不适应这陌生的建筑物,它的目的是令恐怖份子没有安全感,却忽略了所有进入这建筑的人都没有安全感,抽象的安全感被设计出来,具体的生命却惶恐不安。古代传统培养起来的尊严必然被践踏,无人能够幸免,新尊严是否会确立起来,不得而知。惶恐不安,担心着通不过安检,担心着护照有问题,担心着箱子有问题,担心着走错路,担心着找不到登机口,担心着接站的人站错了出口……如果你英语好的话,问题会少些,如果你数学好的话,麻烦会少些,这是一个学校,你必须马上毕业才能离开,朝大玻璃外面看了一眼,这是一个人很少的国家,就像西双版纳的飞机场,荒凉,冷漠,傲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已经没有多少竹楼,它处心积虑地模仿美国。美国肯定不知道,麦当劳快餐店会出现在世界的那些遥远的角落里,即使那里一句美式英语也不讲。大家一个跟一个走出机舱,就像密封完毕的罐头,过去结束了,现在抵达未来。一位急匆匆的女士越过我朝里面跑,她的护照啪的一声掉在站在机舱出口微笑的空姐的高跟鞋前,蓝眼睛的空姐弯腰帮她捡起来,笑笑,别着急。是的,别着急,有人在百度上为你准备了这个:
与海关对话的原则心法:
1.第一条守则:千万要诚实!很多被拒绝入境而遭遣返的例子,都是因为说谎欺骗海关。欺骗海关官员绝对有罪。
2.千万别慌张。慢慢说,有自信,不要表现得很心虚、遮遮掩掩的样子。
3.不需要讲完美英文,简短、简洁、听得懂就好,甚至用单字回答都可以。
4.除非海关想跟你聊天打哈哈,不然也不需要讲太多,否则讲太多失误可能也越多,也可能被套话……
5.如果听不懂海关问什么,千万不要点头说 Yes Yes。可以表明自己英文不好,海关会找人协助。
通关前,要先准备好:
(1) 美国护照 or 本国护照与绿卡/有效签证
(2) 长条形蓝色的入境申报表Declaration Form 6059B
(3) 其他与签证相关的辅助文件,如入学证明、工卡等
注:以前入境要填写的I-94表格(俗称小白卡)自2013年起已经电子化,入境时无需另外签写。
我推着两个箱子,其中一个大纸箱乃受人所托,从北京带往纽约,什么金贵的东西值得从东方运到西方,日行八万里,老子的《道德经》、孔子的《论语》,还是《唐诗三百首》《红楼梦》?后来我知道,人家托我运输的是火腿肠、方便面、过冬的棉衣、安宫牛黄丸、风油精和电饭锅。就像1970年,我父亲被流放到乡村,当我去看望他时所带的那一类。难道美国没有这些最基本的东西?当然有,但是这些在14个小时前仅仅价值100美元的物品,现在价值1000美元。两个年轻的警察诡秘地朝我的大箱子眨眨眼睛,那意思是我知道你带了什么,但并没有检查,做了个鬼脸。这两个小伙子看上去很天真,留着小胡子,一副从来没有在关系复杂的世界里挣扎过的样子,两个牛仔。另一次就没有这么便宜了,这两个小伙子忽然变成某种猩猩、大象、零件和金属混合而成的机器人,大头皮鞋踩着地面,命令我打开箱子,一切,仔细地搜查了我,我像个可怜的卡夫卡蹲在地上,怎么也拉不开旅行袋的拉链,我不知道这家伙到底私藏了什么,那个手印?入境处的官员是位黑人妇女,巨胖,堆满了椅子,随时要漫出来。懒洋洋地,眼皮都懒得动,她指指,示意我把手指放在一个魔盘中,按了一秒,我的一直吊着的心咕咚了一下,迅速想着如果他们要对我进行盘问甚至审问的话,我该怎么狡辩。但她已经盖章挥手让我过去了。
想一想吧:
我经受了这场暴风雨,
我顶住了流放。
——庞德
诗人弗睿站在百老汇的一个邮筒前等着我。他旁边站着另一个人,黑皮肤的人,像黑夜一样望着大街。弗睿的头发在他的黑夜的映照下,显得相当白。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弗睿满头黑发,握着一卷诗集。此刻他空着手,属于美国较贫困的人群中的一位。由于他三心二意,一方面要挣钱活下去,一方面又想着在美国写诗。弗罗斯特、加里·斯奈德、阿什伯里、米沃什、布罗茨基这些人令弗睿着迷,美国,这是一个可以写诗的地方。我也以为他到美国是去写诗的,为什么不呢?“一生好入名山游”,李白当年游山玩水,从未超出长江黄河流域。要是在今天,李白肯定还不是满世界去走。艾伦·金斯堡跑到四川去找李白的遗迹,布拉格、伦敦、瓦拉纳西、太平洋、大西洋、两河流域、昆明……满世界去写。这是一个世界文学的时代。就像上世纪30年代前往巴黎的文学青年,弗睿前往纽约的时候箱子里装着稿纸和钢笔,美国可没有方格稿纸。弗睿在美国写得不少,他用中文写,然后寄回中国发表。这种事情比八国联军抢劫圆明园高明得多,那是明火执仗,这却是文明。语言是无法禁止的,如果你的母语足够强悍。诗人这种强盗是隐身的强盗,不请自来,无法驱逐出境。弗睿在美国住了20年,写了一本弗罗斯特没有看过的汉语诗集。所以,他没有混进白领阶层的队伍,20年前,穿过肯尼迪机场的滚滚人流中,想着过来写诗的绝不会多,恐怕也就是弗睿一个,仅此,他就和那个被关在比萨监狱写诗的庞德一样牛逼。“六十年前,诗是穷人的艺术:一个人口袋里装着一本希腊书,独自走到旷野。”(庞德)
邮筒旁边就是建于1903年的新阿姆斯特丹剧院,这个剧院常年只演一出音乐剧—《美女与野兽》。每天8点准时开演。俊男靓女,载歌载舞,一会儿戴着面具,一会儿炫耀身段,一会儿唱支歌。我看了几分钟就开始瞌睡,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回到童年时代那些瞌睡虫的日子。这歌舞剧是给孩子看的,却成为外国游客观光纽约的一个重要项目。说的是美女(美国正确的象征)如何成功地劝诱、训诫、改造野蛮人(野兽)成为文明人的故事。演出结束的时候,游客们纷纷购买芭比蛙娃,作为“访美”(多么了不得的一个动宾结构词组)的证据。这是美国的另一个入口。从肯尼迪机场出来,一切规矩都不同了,得小心行事。自由意味着你接受了规则。《圣经》记录着700多种不能做的事。美国有一部240多年的法律。其中包括:天黑后禁止妖怪进入城镇(内华达州),在任何时候都禁止妖怪闯进浴室(科罗拉多州),戴着面具走在街上是违法的(田纳西州),社会组织或团体开会不得穿统一着装(加利福尼亚州),不能把下蛋的鸡关到笼子里(内华达州),唱歌五音不全是违反法律的(乔治亚州),从1月到4月,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不能为兔子拍照(怀俄明州),如果刚吃完洋葱或是大蒜等食品,在4小时内参加公共活动或是搭乘公共交通则是违法的(怀俄明州),鸡未获允许,不得过马路(印地安那州)。
大街上多是卖年轻人用品的商店,卖化妆品和鞋子的店最多,几乎每个人都穿着运动鞋,走得很快。与这里的步行相比,中国大街上的人步行的速度就像无风时刻的落叶。在一家卖耐克的店门口,几个黑人小伙子在跳舞,乐器是油漆桶、盘子、锅。每个人都有出场绝活,单手拄地旋转,飞起张开腿,作龙卷风状,跳得相当好看。最后上场的是一个胖子,做只有他自己的身体才可以做出的动作,音乐的节奏跟着他棕熊般的身体慢下来,跳得很准确,没因为胖而随便,赋予了摇滚一种笨重、沉稳的节奏,路人狂热鼓掌。他停下来,朝我挤挤眼,示意我往他端在手掌上的帽子里放钱。在纽约要看到这一幕很容易,转个街口就可能遇到。一部分人从早到晚疯狂工作,一部分人从早玩到晚。有些人背着旅行包,踩着一块滑板,在汽车流之间穿来穿去,就像在冲浪。我跟着弗睿去地铁站,晚上很冷,摩天峡谷里面风很大。晴朗的夜晚,月亮微不足道。有些车站的长椅子上睡着些裹得紧紧的人,整个夜晚他们都不会动一动了。
“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古时候,中国诗人在大地上相遇,“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一生能够遇见一次就很有缘了,何况那些惺惺相惜者。如今,护照、交通将这种限制打破了。我和弗睿上次见面是在哥本哈根的一栋公寓里,我们在那里倒时差、做饭、睡觉、讨论诗歌,跟着牟森的“戏剧车间”去演出,那里有一个叫做“大炮”的剧院。弗睿在牟森的戏中扮演他自己,一个诗人。就像杜尚的小便池在博物馆扮演小便池,只是换了一个名字出场,小便池还是那个小便池。几年不见,他头发已经发灰,仿佛一种黑夜将逝的黎明,“近乎于一种灵魂”。我们将继续哥本哈根的谈话,除了诗,我们似乎无话可谈,枯燥的家伙呵。我们是通过诗相识的,不是发小、不是同学、不是邻居,诗就是我们共同的故乡。诗令我们成为一种可以辨识的肉身而相遇。在纽约,像《诗经》的作者那样讨论一种已经有着三千年历史的写作技术,相当的超现实。我们说着汉语,谈着他在美国完成的长诗《曼凯托》,一边穿过杂语混杂的时代广场的汹涌人群朝他画画的那条街走去。路上的人就像刚刚从某个大工厂下班出来的男工女工,穿着随便,大多数是运动鞋、卫衣、拉链衫,前胸、后背印着各种商标,还有些穿条纹衬衫的人,看着就像监狱里的囚犯。人们行色匆匆,赶着路,其实他们只是在散步,这是美国大城市特有的速度。有人撸了撸袖子,有人抓抓自己的额头,没有谁敢随地吐痰。嗓子痒痒的,得找个地方好好地吐上一口。衣冠楚楚,步态像病人出院的往往是外国佬,胸前挎着个傻瓜照相机,东张西望,磨磨蹭蹭,大惊小怪,随时准备着因为“美国的”而惊喜过望、倒地抽风的样子。人行道包着钢做的边壳,美国生产了太多的钢铁,用于人行道的装饰,真是闻所未闻。一组警察笨重地跑过去,电棒在屁股上晃着,速度很快,负重不轻,身上全是铁家伙。
我和弗睿有很多默契,二十年前,我们一道在中国的南方写诗,他在海边,我在高原上,都住在70年代盖的那种筒子楼里,一上楼就喘气,窗子上安装着铁栅栏。秘密通信,担心着某一封被揭发检举,我们居然敢写白纸黑字的信!如今已经没有人再写这种信了。我和弗睿因彼此通信而成为莫逆之交,通信是最高的信任,信,那就是白纸黑字的自我交代,把柄。我在美国没有住处,也没有钱住旅馆,得去他的住处睡觉。弗睿住在法拉盛,15平米的房间里有三张单人床,住着他和他表哥。房间里没有空调,有一个摇头风扇。一台十英寸的电视机,他们把那张空床上摞着的杂物、箱子收拾了,腾出来给我睡。弗睿的表哥一回家就开电视机,躺在床上看港台拍的武打片。法拉盛的电视机都在放武打片。弗睿每天在时代广场附近的53街为行人画肖像,他用铅笔画素描,文具盒里装着十多只,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把那些秃掉的削削。就像那些黑皮肤的擦鞋匠,他只是盯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腿,看它们有没有一双会停下来。肖像每幅五十到一百美元不等,有时候顾客高兴,给二百美元的也有。他靠这个生活,在中国他做梦也没有挣到过这么多钱,上一个月班单位最多给他十美元。弗睿少年时跟着父亲住在海边,望着不给一口水喝的大海。与弗睿一道在曼哈顿53街画肖像的中国画家有七八个,都坐在小板凳上等着,像是一些落在海岸防波堤上的鸟类。这些人技术参差不齐,弗睿是其中的佼佼者,画得最专业,他毕业于外省一所老牌美术学校。有些人到了美国,失去了历史,胆子就大起来,从来没摸过笔的,也敢兜揽生意。有个写狗爬字的家伙,公然卖字,老美不知道什么颜真卿、怀素,看着像波洛克,纷纷掏钱。涂鸦大师基斯·哈林说:“我对中国的书法、马克·托比的作品和杜布菲的‘粗野艺术’观念很感兴趣。仅仅一根线条就可以传达出如此丰富的信息,那根线里小小的一点变化又可以创造一个完全不同的涵义。在所有的意义上,从一开始,节约的概念就在作品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老美将书法理解为涂鸦。弗睿这样的匿名肖像大师在这种街头未必被待见。他画得最好,收入却一般,远远不如“野兽派”。自从杜尚以后,世界审美风气变了,人们喜欢看不懂,喜欢野怪黑乱,越是画得不像,一塌糊涂,越觉得莫测高深,现代艺术为骗子们留下了巨大的发挥空间。只是老派的顾主也还有,并不少,所以弗睿还可以维持。他通常将他们画得如其所是,稍微升华一点,显得堂堂正正。客人相当高兴,觉得比自己还像自己。身材高大的警察站在他们身后,走来走去,并不干涉。他们选择这个地段不仅因为人多,还因为旁边有个小卖部,可以在那里买杯咖啡、矿泉水什么的。警察没事就站在小卖部旁,一只手枕着柜台,一杯接一杯地喝咖啡,不说话。忽然,警笛大响,三个穿长筒皮鞋的警察从“一堵墙”里冲出来,抓住一个冒似布罗茨基的老者,推到墙上又扑倒,按翻在地,铐住,拖进了警车。那么勇猛,使劲,愤怒,似乎那是一头吃了人的老虎,其实那人看上去只是一个衣服褴褛、病恹恹的老狗,胡子花白,表情漠然,见惯不惊,一声不吭,倒地的动作很专业,不会伤筋动骨,下跪、瘫倒、躺在地上,木然束手就擒,就像导演要他做的。另一幕发生在肯尼迪机场,有个晚上我的航班取消,改成第二天起飞,从机场出来去旅馆的时候,看见玻璃门外面的凳子上坐着一个身材强壮的黑皮肤的人,正在腿上擦着什么,眼睛在黑暗里发亮。第二天早晨又回到机场,那人已经不见了,凳子下面扔着几块暗红色的干掉的肉块。弗睿其实不喜欢写生,后来他回国,都是画抽象画。他一般要画到晚上十点左右,渴了就买瓶矿泉水,美国人不喝开水,就是冬天也喝凉水。弗睿的胃被凉水弄坏了,经常疼。
法拉盛喧嚣、热闹、拥挤、危机四伏而干净。皇后区安静、孤独、傲慢、高度戒备而干净。除非你已经自绝于社会,否则你不敢脏。西方清教主义的一大胜利,就是成功地驱逐了脏,再也闻不到中世纪那股弥漫在空气中的臭味。没有马味、鸡味、牛味、羊味、鸡味……只有香水或者化学消毒水的味道,与油煎食物、汽车尾气的味道混合,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都市味道,像是医院、工业区、与屠宰场毗邻的地方发出来的。每天,弗睿一大早就拖着箱子去赶地铁,在法拉盛大街边上的一家小店花三美元买四个包子、一罐豆浆。包子馅大味好,每天都卖得一个不剩。店家考虑到人家要带着赶路,打包打得很严实,汤水绝不会溢出一滴。弗睿将包子塞进旅行袋里背着,作为午餐,吃的时候还温着。晚上回来时,超市就要打烊了,卖了一天剩下的果蔬、鱼肉什么的就会摆到路边,相当便宜。中午如果去吃自助餐,5美元一位,里面摆着三种鱼,五种肉,十多种蔬菜。要排队,座无虚席,吃完就走。每个月收入几百美元,足够在法拉盛吃成个大胖子。吃不算什么,住在什么地方才是问题,住在皇后区和住在法拉盛的人都吃麦当劳、自助餐,但是属于两个壁垒森严的阶层。皇后区的中产阶级经常要悄悄地开着车到法拉盛来批量采购,顺便吃个便宜、量大、味美的午餐。毛贵夫妇就这么干,他们夫妇开着车到了法拉盛,找一家快餐店吃上一顿,再装几份在保温盒里,扔到汽车的后座上,留着晚上吃。这是他们一家消磨时间的方式之一。在美国你得重新创造消磨时间的方式,打工挣钱全世界都一样,但是剩下来的时间如何消磨就不一样了。西方人消磨时间的方式都差不多,教堂、酒吧、夜总会什么的。中国人就麻烦了,没有茶馆、没有庙会、没有“杨柳岸晓风残月”“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时间无比难熬。毛贵夫妇自己创造了些消磨时间的办法,早晨去公园里散步,甩手、扭腰,然后去图书馆翻翻中文报纸的广告页,或者去某个救济机构排队领点东西,然后到法拉盛吃个快餐,再回家睡午觉。下午看个中央电视台播的电视连续剧(他们喜欢反腐片),傍晚再把中午买的快餐吃吃,还热着呢。再看个电视剧,一天也就差不多了,睡吧。有时候他们会在华人报纸上登个启示,约几个人某个星期三在法拉盛的一家餐馆打上几圈麻将,AA制。广告提前半年就要登出。
韦觚一直不适应法拉盛的气味,他一辈子都在翠湖公园旁边住,那里总是弥漫着夜来香和金桂的味道,他住在四楼,窗子安着防盗栅栏,透过栅栏,就可以看见那棵金桂,夜来香倒是看不见,它住在风里。法拉盛的这股怪味甚至弥漫在建造于1702年的圣佐治教堂里。每天,教堂侧面的红色大门一开,韦觚就进来,一直坐到天黑,中午吃点教堂免费供应的午餐,喝一点水。他满头白发,69岁时逃来法拉盛,有两室一厅的房子,算是过得不错。我认识他的时候他30岁,才子一个。打拳、写诗、画画、养兰花、做木材生意,他的梅花画得相当好,笔墨学吴昌硕。65岁的时候举办了一个画展,备受好评,卖了七幅。他本来在中国已经过上了优哉游哉的好日子,画画,玩玩、吃吃,每天都有人来约他去吃,去画,去避暑、过冬、赏月、登山……号称“老玩友”。他在湖边上有一个画室,在城里有三套间、一百多个朋友、五十多个去处、一家心爱的肉包子店……忽然就一刀两断,逃到美国来了。原委是,他60岁的时候觉得自己的钱还不够用,就与人合伙买了一块地,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入股的都是他这辈子交往的朋友、熟人、师长、亲戚、同志、相好……大家基于一生的信任,都把积蓄投到这块地上,盼着分个再大些的房子。他在冬天的某个黄昏望着窗外的一角阴天,一时想不通,心一横,卷款而去,按下手印,在肯尼迪机场过了关。扔下那一干人在老家捶胸顿足、报警。有个人差点跳楼。韦觚在法拉盛住下来,洗了澡,买了一辆汽车,像往常一样,八点钟出门去看那棵柏树,他已经以它为模特画了三张水墨。忽然间天塌地陷,他发现自己无处可去。这个老人失去了消磨时间的方式,他的玩场。他无事可干,反思自己的一生,觉得罪孽深重,就开始上教堂。只有坐在教堂里,他每天除去睡觉之外的时间才能消磨。他坐在那里,昏昏欲睡但是睡不着。有一天我在教堂外面看见他慢慢地走着,夹着一个保温瓶。我正要去肯尼迪机场赶飞机,没有和他打招呼。
有一个黄昏,纽约在发紫。华盛顿公园里来了两个黑人鼓手,在地上打开一只方形的铝箱,取出鼓槌,就开始打鼓。鼓是几只翻过来的涂料桶。鼓声一响,一片荒原从天而降,围观的都成了非洲人,情不自禁地想要手舞足蹈。我在世界上走,现在遇到最好的鼓手了,我知道。听众即刻就忘记了周围的存在。华盛顿公园周围是繁华大街、地铁站,有一栋镀金的大楼,中间有一个洞,正喷着热气,物质煌煌耀眼又有些诡秘。鼓声即刻镇压了一切,像是收服了妖魔鬼怪,回到他们祖先的部落里,诸神也来了,在摩天大楼的玻璃上听着。鼓手穿着背心,露出结实的炭色肌肉,有时候望望天空。鼓声停止时,听众蜂拥而上,朝那只箱子投币,箱子顷刻满了。他们就靠这个活着,快活似神仙。只是半个小时,一声口哨,搬鼓的搬鼓,收箱子的收箱子,走掉了。观众不散,愣怔着,仿佛失魂丧魄,还站在荒野上。
另一天去古根海姆玩,出来看见门外台阶上坐着一位胖而高大的中年人,黑色皮肤,从怀里摸出一只碗来,轻轻拍出节奏。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大地的心脏在跳,不是我想像的那样如火山熔岩般地扑腾,很轻,有某种被克制的沉重感,就像是草原克制着非洲的大地,否则它那么丰满,恐怕就要喷出来。我觉得这就是大地之声。简单、朴素、自在。而他用这么小的一个家伙,就弄出这天深地厚的声音,神!这位黑人把帽子放在脚前,即刻就满了,他看都不看给钱的人,收起来就走掉,缓缓而去,像一头大象。大象不会感激非洲。他很自信。这种水平,白听是你的耻辱,他靠这个吃饭,就像寺院里的僧侣,你给了钱,绝不敢自以为施舍,还觉得有罪,吝啬,给少了。这些人都是靠绝技谋生,不在体制、单位,完全的自由人,想几点来就几点来,想走就走,明天在原地、同一时间并不能碰到他。这种艺术家像吉普赛人一样,很难遇见,得有缘分。有很多年,我一趟趟去西藏高原找那些传说中的格萨尔王歌手,每次都是“他们刚刚走了”“他们还没有来”。过了二十年,我才在草原上的一个小水潭边遇到他们,措手不及,都不知道这些歌者是谁。流浪艺人靠手艺谋生,必须把这一套玩到极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只为个饭碗,是无法达到极致的。玩到极致,饭碗也有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真的喜欢艺术,像对待自己情人那样狂热衷情地对待艺术,而且比通常所谓的爱情更持久热烈,然后这活计又像女人一样养活了他。就像贾科梅蒂说的“自从我第一次拿起画笔来试图完成一幅速写或一幅画,就是为了抓住并揭露一种真实。从那一刻起我就同样为了保护我自己,为了养活我自己,为了我的成长。同样,我还为了支撑我自己,使我不放弃,使我尽可能地去接近我自己的选择,我还为了抵御饥饿与寒冷,为了抵御死亡。”我喜欢到世界上走,最大的乐趣就是与这些街头诗人相遇。咖啡馆、学院里面也有许多诗人,但是那些见面的方式都太模式化了,暗藏着庸俗不堪的隐喻(被认可了)。有些人大名鼎鼎,但是他的鼓声离开了批评家的解释,你就听不懂。不像这些街头诗人,坦率直接,听吧,你喜欢,养着他。不喜欢就走人。
华盛顿公园是一个玩的地方,音乐家、小孩、学生、老人、鸽子都喜欢这里。这里有苍老的树,这些树顽强地告诉后生,纽约从前是一片原始森林。
弗睿住在法拉盛靠近地铁的一栋公寓里。这个公寓是70年代的旧楼,铁盒子电梯就像一座小监狱,厚重的铁梭门总是开得迟疑不决,嘎嘎喘着,似乎在犹豫着要不要放你出去,让人提心吊胆。铁门上方的小铁窗可以看外面抖动的钢索。停下来,先看看外面站着的是谁。四壁溅着各种来历不明的斑块痕迹,红的、黄的、坑坑洼洼,就像一个由机械、电力、抽象画和速度组成的装置,一个当代艺术的现成品。它们默默无闻地待在纽约一个公寓里,为各式各样的来访者:偷渡的、警察、房东、小偷、维修工、非裔、亚裔、拉丁裔(确实没有白人,他们不会住这种地方)打工族、黄种妓女……所共同涂鸦,已经完美,只要拆下来换个地方,就能获奖,卖掉,成名。一百多年的工业文明在美国已经长出包浆,显出唯美的苍老之色。比如1883年5月24日交付使用,横跨纽约东河,连接着布鲁克林区和曼哈顿岛,长1834米,世界上首次以钢材建造的大桥,由上万根钢索吊离水面41米、被誉为工业革命时代全世界七个划时代的建筑工程奇迹之一的布鲁克林大桥,已经有诗人为它写诗了,过去世界诗歌史上的诗歌颂的都是木桥、石桥、“魂断廊桥”之类。
多少黎明,在它微微波动的休憩中感觉寒意,
海鸥翅膀倾斜,冲过桥下又扶摇而上,
撒下纷扰的白环,面对大桥连接的海湾水域
凌空高建起自由神像——
然后,以无瑕的曲线,飞出我们的视线
——哈特·克莱恩《桥》
所以纽约会出来激浪派、军械库,出来杜尚、劳森伯、安迪·沃霍尔、基斯·哈林……这些人。在工业革命之后,有人要继续写的话,不写这些写什么。“线突然断了,信号消失,气球飞向青蓝色的拂晓天边。卡文迪什天文台来了一伙又一伙人,在公园里布满了大块磁铁和电弧接头,还有满是量表和曲柄的黑色铁控制板。军队也全副武装地亮相了,带着装满最新式毒气的炮弹——淋巴增生组织经历了轰炸、电击、毒攻,颜色和形状不时变换,树木上方的高空中出现了黄色脂肪块,媒体的闪光粉相机中出现了一个丑陋的绿色伪足动物,朝军队的警戒线爬过去。突然,“呼隆”一声,令人恶心的橘黄色痰涎洪水般淹没了一个观测哨,把那些不幸的土兵们吞了进去,可他们没有惊叫,而是在笑,很快乐的样子。海盗/奥思莫的任务是和淋巴增生组织建立联系。目前,形势已经稳定下来,增生组织占领了整个圣詹姆斯公园,那些古典建筑已不复存在,政府办公室也搬了地方……”(品钦《万有引力之虹》)我指着电梯箱子的一个面对弗睿说,学这个就可以了,都不用去美术馆,电梯的那一面看上去就像安塞姆·基弗或者弗兰克·奥尔巴赫的作品。弗睿的表弟在这个公寓里租了半层楼,一个独立的门进去,里面有五间房子,一个公用厨房,一个共用卫生间。他自己住一间,其他的转租给他人,每间房的租金是700美元。大家共用一个冰箱。里面放着各家的牛奶、海鲜、水果、剩菜。表弟在80年代的某个深夜,揣着200美元,钻进一艘货轮的底舱,昏天黑地睡了一个半月,从太平洋东端漂到西端,混进了纽约。来到美国二十几年,一句英语都不会讲,为一个通过电话给他活计的老板干活,老板也不会讲英语,兜揽的是装修生意。表弟会配制水泥,也会砌砖,在老家学的。在老家砌砖,来美国还是砌砖,国家不同,砖块的大小、颜色、硬度也不同,砌是一样的。“美国的砖好,结实,规整,抹泥的时候,一刀过去,基本上就是三厘米厚,就像机器抹的。抹不平的话,砖就砌不出直线。”他住在美国,基本上不和原住民(那些黑人或者白人)来往,曼哈顿都不去。朋友都是住在法拉盛的老家人。自己扎稳脚跟后,又把他老父老母、姐姐、姐夫,一家子都弄到法拉盛,后来他家乡一个村子的十多户人家都学着他偷渡到法拉盛,这些有传统的偷渡天才只差没有把老家的祠堂也偷渡过来,他们居然偷渡了一个故乡。表弟春节就不用回家探亲了。在纽约过春节,时令不对,没法做春天该做的事,但是仪轨是超越物候的,过春节,一个村的人举着妈祖像去街上走一圈,跳舞,放鞭炮,然后吃年夜饭。如今他一边当房东,一边继续老行当。老胡是他的租户之一,西安来的,辞了大学助教的工作,老婆离开医院,两口子跑到纽约来陪着儿子读书。老胡做得一手味道极好的红烧肉,他常常抬着锅子过来,给我们每个人碗里放一两块红烧肉。他不说英语,不吃麦当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