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动发展互联网+新就业形态研究

2019-11-15 03:06赵秀法
新丝路(下旬) 2019年10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存在问题互联网

赵秀法

摘 要:安徽省互联网+新就业形态得到一定的发展,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建议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顶层设计就业新形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积极就业政策、深化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促进灵活就业、明确各方法律关系,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等途径有效解决存在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新就业形态;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安徽省高度重视推动互联网+新就业形态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了积极就业体系,但从总体形势分析看,全省就业压力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促进就业和谐发展。

一、新就业新兴态的内涵和主要特点

1.新就业新兴态的内涵。在互联网时代,数字经济的兴起为大量从业者创造了新的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描述了新一轮工业革命带动的生产资料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条件下,通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互动,实现虚拟与实体生产体系灵活协作的工作模式。

2.新就业新兴态的主要特点。一是主要依托网络平台实现自主自助就业创业。二是具有高度的灵活性、适应性。三是具有较强的渗透性、衍生性。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着各种各样的新就业形态不断向传统的用工方式或就业方式“渗透”,同“劳务派遣”“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就业”等就业方式相互融合。

二、安徽互联网+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情况

1.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

目前,安徽省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数字经济日趋活跃。安徽省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初步形成多方联动的就业保障体系。安徽省率先实现4G全覆盖。其中,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跨,2017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达到4000亿。

据统计,亳州市2018年新增129家线上商贸流通企业,数字经济增速很快,新业态发展势头迅猛。电子商务进农村“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实现全覆盖,筑梦社区、青年创客空间入选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新认定国家级星创天地3家,签约落户服务外包企业10家。

2.积极构建互联网+平台建设

安徽省互联网+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智慧城市覆盖面不断拓展,互联网进村入户取得重大发展。互联网+平台建设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方便了人民生活,促进了发展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

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调整

互联网+农业、工业、商业、教育、社区、文化及公共事业等诸多领域相互融合后,催生出新的就业形态、新的经营和生产模式、新的产业,从而促进安徽省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合理调整,从而促进安徽省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三、安徽互联网+新就业形态存在的问题

1.缺乏新就业形态发展具体的发展规划。安徽省实际部门未制定互聯网+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具体发展规划。主要表现为:目标不清、方向不明、缺乏总体思考,对待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省政府正在努力将新就业形态纳入社会治理的框架,但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对新就业形态进行规制仍充满挑战,省政府需要再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发展趋势,掌握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在解决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提高经济岗位创造的能力,减少劳动力市场摩擦与减少新就业形态对传统行业的冲击之间做出平衡的选择。

2.互联网创业人才支撑不足。安徽省互联网+相关人才数量不能满足自身发展要求,高素质、创新能力强的人才严重不足,人才的结构也不符合发展的要求。对人才引进方面力度不大,不足以适应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需要。

3.平台企业运营风险大,不平稳。一些平台企业运营风险较大,影响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稳定就业和劳动权益。传统就业方式与新就业形态之间存在着摩擦和冲突。互联网在拓展市场需求空间、创造新就业形态岗位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利益分配格局和分配方式,引发了不同就业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一些餐饮、生活服务、出行、旅游等领域的平台企业,由于同质化严重、盈利模式不清、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经营陷入困境,不少平台企业关门停业或是被其他企业兼并,导致大量裁员或从业者集中失去工作。

4.社会保障政策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现有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政策无法有效保护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普遍“无单位”,有的只能以个人身份参保,没有单位为其缴费,因而个人承担了更高的缴费比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政策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需要。新就业形态的从业人员工作方式和用工形式更加灵活多元,而现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稍显力不从心。

5.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政策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需要。现行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基本政策主要是基于“工业化”“标准就业”“单位用工”的特点设计制定的。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的蓬勃发展,其从业人员工作方式和用工形式更加灵活多元,而现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稍显力不从心。

四、安徽推动互联网+新就业形态的对策建议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顶层设计就业新形态

我认为应该由省政府牵头,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会同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字安徽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相关产业协会共同制定安徽互联网经济与新就业形态共同发展规划,加强互联网+新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衔接,形成综合性互联网+新就业政策体系。

2.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积极就业政策

(1)加大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力度。适应科技和产业革命发展的需要,从源头上改善劳动力的供给。推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衔接匹配,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向知识型和技能型就业为主转型。

(2)制定和实施适合新形态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补贴、社保补贴政策。对于使用应届大学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的平台企业,给予免费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开展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制定和实施支持新形态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政策,加大职业培训补贴的力度。对平台企业使用残疾人、贫困人口、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加大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力度。

3.深化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促进灵活就业

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积极就业政策,鼓励和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一是加大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力度。适应科技和产业革命发展的需要,从源头上改善劳动力的供给。推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衔接匹配,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向知识型和技能型就业为主转型。

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新就业形态岗位的各类職业技能培训。使更多劳动者掌握相关技能,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就业创业。

三是继续深化专业技术人才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跨单位、跨体制以新就业形态方式兼职就业创业,进一步激发他们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四是制定和实施适合新形态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补贴、社保补贴政策。对于使用应届大学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的平台企业,给予免费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开展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制定和实施支持新形态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政策,加大职业培训补贴的力度。对平台企业使用残疾人、贫困人口、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加大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力度。

4.明确各方法律关系,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

(1)探索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

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掌握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总体数量、分布结构、人员构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和实施有关鼓励和支持政策提供基础信息。研究制定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使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雇主等之间的发生的劳动争议,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使他们的劳动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2)设计适应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

一是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趋势,从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工作实际出发,量身定制其社会保险制度。新制度应重点考虑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工作性质、特点、实际收入水平、分配方式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社保费率、便捷的缴费方式、适度的待遇水平、以及高效的服务方式。加快研究和制定新就业形态就业创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险办法和失业保险办法。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享有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是支持其发展的重要方面,不可或缺。制定和实施这两个险种,对于促进新就业形态人员稳定就业具有积极作用。研究制定平台经济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扶持政策。

(3)加快完善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

一是尽快明确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等行政管理概念或界定,以便明确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范围。

二是探索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掌握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总体数量、分布结构、人员构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和实施有关鼓励和支持政策提供基础信息。

三是建立健全适应就业形态新变化的公共就业创业、社保服务体系。加快“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设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管理服务组织或自我管理平台,使新形态就业创业人员通过平台就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相关信息,得到职业指导,参加职业培训和课程学习,申领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缴纳社保费、转移接续社保关系手续、申领社保待遇、得到政策咨询服务等。

5.加快完善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

(1)尽快明确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等行政管理概念或界定,以便明确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范围。

(2)探索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掌握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总体数量、分布结构、人员构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和实施有关鼓励和支持政策提供基础信息。

(3)建立健全适应就业形态新变化的公共就业创业、社保服务体系。加快“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设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管理服务组织或自我管理平台,使新形态就业创业人员通过手机APP就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得到职业指导,参加职业培训和课程学习,申领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缴纳社保费、转移接续社保关系手续、申领社保待遇、得到政策咨询服

猜你喜欢
对策建议存在问题互联网
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信用评级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瞬变电磁在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中的应用
关于惠城区发展农业的调研报告
从“数据新闻”看当前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
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
初中数学高效课堂的创建策略
浅谈高校生物学专业遗传学课程的教学现状与改进策略
以高品质对农节目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