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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
当前,职业院校逐步探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由校企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引入规范的企业培训标准、考核方式等,体现了校企双方的深度融合。但是研究发现,我国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企业与院校追求的价值存在偏差,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培养主体缺失,大部分企业未能对学生职业素质培养表示足够重视和系统性的研究;评价系统不完善,在评价主体上主要以职业院校为主,企业参与较少;理工类专业在实施现代学徒制方面更具有优势,财经类专业受限于实习场地、管理等问题而导致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难以进一步加强,形式大于实质。
针对财经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运行试点的现状及面临的困境,以现代学徒制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基础,以部分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为借鉴,对财经类专业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构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为推行现代学徒制营造良好有序的发展环境,有关部门应从政策层面突破阻碍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各项机制,打破校企双方的师资设置瓶颈,找准行业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最大关键点,充分利用财政激励、经费补贴、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地执行来激发行业企业积极性,明确行业企业在现代学徒制运行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权利。同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保障现代学徒制发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还可根据实际需要为校企双方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与非财政的社会舆论引导,形成现代学徒制的良好发展氛围。
当前现代学徒制发展多呈现“学校一头热,企业不关心”的尴尬状态,企事业单位参与现代学徒制发展的积极性明显不高,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的积极性一直是现代学徒制发展的重中之重。大部分企业是盈利性社会组织,获取经济利益是其最为明确的经营目标和行为准则。因此,找准企业的内在需求就等于摸准企业的行为脉搏,必须将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和企业的经济利益获取相挂钩,才能让企业更主动愿意参与进来。还可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加大社会宣传,让企业从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合作。
从财经类专业发展现代学徒制的角度来看,仅是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同样是一家化工企业,其对于化工类人员的需求要远多于对于财经类专业人员的需求,一个化工专业学徒班可对接一家化工企业,而一个会计专业学徒班却需要至少对接7-8家甚至更多的企业。因此,在提升企业热情的同时,还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参与治理职能,为财经类专业拓展更宽的合作渠道。
考虑到单一企业对于财经类专业人员需求较少的问题,各地在推行财经类专业现代学徒制的过程中应该精准发力,将合作企业定位于财经类岗位丰富的财税咨询、会计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等单位,充分联合区域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内的参与治理职能,从而吸纳更多优质财金公司参与进来,实现生产性实践基地的优化配置。
当前各职业院校在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过程中,出现了“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非标准化状态,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缺乏统一的调查研究,未能构建统一的专业技能标准体系,直接导致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人才质量难以得到社会认可。为了突破这一困境,应该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专业技能标准体系,规范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人才培养方案、技能标准及职业资格标准,继而引导现代学徒制在学徒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切实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现代学徒制强调在育人方面不只是“学生”,还是“徒弟”,需要学校和企业双方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中,学生在学校完成理论知识和部分实践知识的学习,必须在企业实际岗位上进行专业实践。因此,必须针对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适用的课程体系,进行课程改革。在课程内容中设置兼具教育性和职业性的教学目标,在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内容组合上把握好学校和企业的有效衔接,夯实学校理论教学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用人需求。在课程实施方面,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设对口专业课程(此类课程可采用3+2模式,每周3天校内学习,2天企业实践),开发设计符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企业员工岗位培训的校企“双线交织”课程体系,配套制定课程标准、教学方案等具体操作文件。
当前,现代学徒制在具体运行中,为满足校企双方的双元培养目标,“双导师”应运而生。在打造“双导师”教学
团队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学校及企业多方参与进来,共同促进团队建设与组织完善。政府层面,应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引导全社会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师资体系和“双导师”准入制度,提供现代学徒制框架下师资培养的良好制度环境。企业层面,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企业端参与人才培养的具体任务,积极参与“双导师”师资标准制定,认真遴选“企业导师”并促进其岗位技能培养和教学技能提升,确保将具有高度职业精神、爱岗敬业的技术能手和业务精英选拔出来进入“双导师”教学队伍。学校层面,要积极发挥学校在师资建设和教师培训方面的固有优势,一方面选拔出理论知识丰富、技能水平优秀的“双师型”人才担任“学校导师”,另一方面帮助企业进行“双导师”教学团队培养培训,制定师资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双导师”教学团队的建设机制。
在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时,要注意区别于普通学生的“学徒”身份,制定专门的《现代学徒制学生协议书》、《现代学徒制学生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在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权利义务,规范学徒制学生管理。尤其是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学生不仅要在学校完成学习任务,还要定期在企业进行岗位实践,校企双方要明确管理责任,保障学生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在学生发展方面,企业与学生要签订合同明确明确学徒的身份、权利、义务及学徒毕业后是否在企业有就业选择权,赋予合同法律效益,保障学生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全面深化校企双主体育人理念,要逐步加强现代学徒制体系下的学生管理,以学校作为学生管理主力一方,在总结以往学生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特有学生管理制度,强化学生管理工作。选拔学生管理工作突出的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组建专门的管理团队,联合企业导师和学生干部,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学生在校和企业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保障工作。企业要安排专人跟进学生在企业期间的日常管理,向学生介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岗位工作职责,让学生更快的融入企业岗位实践。校企双方可借助多媒体、远程监控等新技术手段对于学生的情况进行实时沟通、远程指导和监督,更好的推进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学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