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9-11-13 03:39徐伟程凤科刘立军
江苏农业科学 2019年17期
关键词: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现状

徐伟 程凤科 刘立军

摘要:农业标准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近20年来,我国农业标准化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强农业、富农民、美农村的综合效益,但也存在着国际采标率低、标龄长、更新滞后、涉及面不够广、操作性差等问题。江苏省宿迁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启动于1998年,虽然在农业和质监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到标准不够超前、推广不够规模、实施监管不力等因素的限制,还存在标准不全面、修订滞后、程序不严谨、落实不力等一系列问题。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需要从完善体系、整片推进、示范带动、加强认证等6个方面进行重点发力,并需要以强化组织领导、技术支撑、政策扶持、宣传引导和督查考核等一系列措施作为保障。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现状;发展;工作重点;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9)17-0343-04

农业标准化是指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包括生产、加工、流通与相关的标准体系及其系统的应用,即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选原理,把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成标准加以实施,并取得最佳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可持续过程,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微生物业标准化[1-2]。它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农业生产力的有效途径,也是规范生产者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生产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的重要措施,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农业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3-6]。

1 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现状

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生产中无处不在,在《春秋左传》中记载的“二至、二分”等二十四节气是农民普遍遵守的规则,作为农业生产的时令指示标准,至今仍在沿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在农畜产品、兽药、植物保护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工作,1985年国家标准局召开了第1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农业标准工作的第1个五年计划,1997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了第1次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引导下,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科技入户”项目和“三品一标”建设等一系列举措,探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符合当地农业实际的推进模式[7],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至2015年10月,我國共制定农业国家标准2 746项,备案行业标准4 246项、地方标准 17 000 多项,覆盖了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地方标准配套,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到2015年,依据农业标准,我国先后建设了8批4 272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 78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2 000 多个县(区、市),覆盖了粮食、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和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我国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立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发展要求,起到了强农业、富农民、美农村的综合效益。

随着农业国际化日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特别是面对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和各国的绿色贸易壁垒,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1)国际采标率低,与国标接轨步伐缓慢[8-9]。以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例,其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的采样率达到80%以上[10],我国差距较大。(2)标龄过长,更新滞后[11]。国外农产品标准修订周期基本上为2~5年,我国修订周期为 5~10年或10年以上[12],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要,满足不了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的需要。(3)农业标准不够全面。以专用粉为例,日本标准有60多种,美国达100多种,而我国多年以来仅有20种左右,且制定的标准以产中生产技术规程居多,与产后和市场流通直接相关的太少,没有形成整套的标准管理体系。(4)管理主体多,操作性差。对于同一种初级农产品,有卫生部门制定的标准,有质监部门制定的标准,还有农业部门制定的标准,各部门制定的标准涉及的指标各不相同,让生产经营者无所适从[10]。同时还存在重研发轻宣贯、组织化程度不高、标准化意识不强、标准普及面不广等问题[13]。

2 宿迁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江苏省宿迁市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启动于1998年,2001年建立了农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在近20年的农业标准化推进过程中,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引领力度,在农业和质监部门相互配合下,组建了专家队伍,稳定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2.1 宿迁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效

2.1.1 制定了一批农业标准,创建了一批示范园区 至2017年年底,全市制定实施了省、市级农业标准95项,其中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1项,基本形成涵盖全市粮油、蔬菜果品、花木、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层次清晰,较为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为加快农业标准推广步伐,全市以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为抓手,并于2002年启动了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不断扩大示范带动效应。目前,全市共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5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27个、市级47个,推广农业方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247项,实现农民年人均增收385元。

2.1.2 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农业标准化的实施使得农业生产有标准可依,带来的最直接效应是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近几年部、省、市、县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全市蔬菜平均合格率稳步提升至97%以上,畜禽产品、水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9%以上。同时,通过强化产地环境监管,全面推行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商品有机肥,实施统防统治,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探索建立农业生态循环模式等措施,降低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了资源循环利用率,减轻了环境压力,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4.2 突出主要载体,实施整片推进

选择一批规模较大、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农业生产主体或产业载体,推广应用标准化。率先在全市8个省级农业示范园、8个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8个市级农业生态示范园等24个园区推进农业标准化,至2020年使农业标准化普及率达到100%。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规模生产基地和“两园两场”(标准化果园、菜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通过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质量承诺、标识追溯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和生产过程标准化水平,至2020年使全市种植业规模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普及率达到60%。

4.3 开展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带动

按照分类引导的原则,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达标行动、美丽牧场创建行动,确保2020年治理达标率100%;积极开展蔬菜等园艺标准园创建,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出场有检验、产品有品牌、包装有标识、质量有追溯的“七有”要求,创建20个以上市级标准化基地。在试点创建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扩面,以田园综合体类乡(镇)为重点,按照一个产业、一套标准、一套监管制度、一批新型主体、一批示范基地的“五个一”要求,开展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5个以上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4.4 加强认证管理,促进标准应用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等产品和质量认证工作,指导获证主体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集中管理,打造公共区域品牌,以品牌化促标准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种植业“三品”产量在社会总产量中所占比重达到55%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5个以上。

4.5 强化全程监管,抓好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构建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分类建立辖区内监管对象名录,強化行业监管责任,充分运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推行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的监管模式,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实现区域内规模种养基地标准化生产、指导、监管全覆盖,对安全等级低、风险隐患大的生产基地,加大例行监测频次和监督抽检频次。逐步试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凡达不到质量与安全标准的,严禁出栏、出园,严禁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终端农贸市场。把农药监管作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重中之重,在销售环节,施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制度;在使用环节,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并做好记录;在回收环节,按照谁销售、谁回收原则,对所有农资经销商建立网格化、追溯化管理机制,全程把握农资产品销量和流向,从源头控制高毒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

4.6 加强宣传培训,加快普及推广

(1)加强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农业标准化宣传工作,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在规模生产基地上建立农兽药使用管理规范,明确禁止使用的农兽药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方法、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等规定。(2)创新推广模式。建立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分片包户机制,确保农业标准进村入户、标准内容落实到户,力争2年内实现“农技人员+示范基地”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模式全覆盖。(3)促进标准有效转化。将农业标准转化为文字通俗易懂、图片生动形象、技术简洁明了的操作手册和流程图,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4)开展农业标准培训。结合“职业农民培训”和“送科技下乡”等项目的实施,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逐步使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觉行为。

5 推进农业标准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5.1 强化组织领导

宿迁市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部门负责种植业、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地方标准的制定、宣传贯彻和实施推广等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对国有林场林业生产的规划、技术指导、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广;农业科研院所负责农业标准化的技术研究,参与标准制订与培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加工;并做好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及省级农业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和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立项、批准发布工作;信用部门负责推进农业标准化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并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财政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工作。

5.2 强化技术支撑

根据全市农业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实际,组建技术专家库,分别建立市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和林业等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制(修)订、咨询服务和开展培训工作。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农业标准和农产品检测技术的研发,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与成果转化,着力提高农业标准化的技术水平。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培训教育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办法,从市、县农口部门选派农技人员到科研院校进修学习,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人才队伍。

5.3 强化政策扶持

将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推广应用、监管追溯和监测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农业标准化生产进行政策性奖补。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奖补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对市区范围进行50%奖补。对经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基地)的单位给予奖补;对初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单位和到期保持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按产品数量给予奖补。

5.4 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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