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明
诗歌是以抒写情绪、表达情感为主要文学目标的语言艺术。陆机《文赋》中云:“诗缘情而绮靡。”白居易《与元九书》如此道来 :“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这些都强调了情感在诗歌创作中的重要性。一些诗歌即便侧重描写景物,或者叙述事件,也不脱离情感的抒发,也必须让情感融汇到景与事之中,恰如王夫之《姜斋诗话》所言:“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或如王国维《人间词话》中妙语:“一切景语皆情语。”对于新诗而言,情感仍然是其中不可或缺之美学指标,诗评家吕进这样来定义诗歌:“诗是歌唱生活的语言艺术,它通常是诗人感情的直写。”这样的定义,用来概括百年新诗中的抒情诗作所具有的注重情感的艺术属性,还是比较适切的。
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尤其是1990年代之后,当代新诗创作在方法和技巧上出现了新的突破,不少诗人探索将叙事技法大量纳入抒情诗的审美表达之中,强调及物性和现场感的叙事诗学,由此构成了90年代诗歌创作的一种极为显在的艺术景观。尽管90年代以来的诗歌频繁出现了叙述的元素,甚至一度有诗人将“零度抒情”视作这一时段诗歌的重要属性,似乎抒情在新诗创作中已经变得无足轻重了,但是在我看来,即便叙事性构成了90年代以来新诗创作的一种重要表现特征,但是仍然无法取代抒情在诗歌创作中的主体位置。毋宁说,90年代以来频繁启用的诗歌叙事,是为了更好地抒发情感,对于1990年代的先锋诗歌来说,叙事只是手段,抒情才是目的。以研究90年代先锋诗歌著称的诗评家唐晓渡说:“诗歌作用于人心、人情,作用于我们的灵魂中柔软和隐秘的部分。它通过更新和丰富语言来影响我们对世界的感受和感受方式,影响我们的人生和语言态度。”(《诗·精神自治·公共性》)这同样是对诗歌主张“以情动人”这一基本特征的突出和强调。
军旅诗人刘立云的诗歌,常能在第一时间打动读者的心灵,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不俗的抒情性。或许,刘立云并没有刻意追随90年代以来的先锋诗潮,让大量的叙述内容进入自己的诗歌表达之中,而是坚守中国新诗一以贯之的抒情策略,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体验、领悟与酝酿,从而将内在情感律动凝练为系统性的诗歌思维,兑换为诗性语言,然后化为情真意切的分行文字。因为有情有义,因为情真意切,刘立云的诗歌才充满着感人的魅力,撩拨着读者的心弦,折射出诗的灵韵、精魂与辉光。
诗是“无理而妙”的艺术,“无理”是指想象和描述的不合常理,“妙”是指诗歌思维的奇妙和情感表达的巧妙。在刘立云的诗歌表达中,我们能发现一种穿越性的艺术视野,一种不遵守物理世界的时空规则,在历史与现实中自由往来、以超越性的眼光来审视宇宙人生的精神取向。“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陆机《文赋》)说的正是诗人在灵感到来时超越时空、纵横四海的精神体验。他的《忆秦娥》一诗,表面看来似乎是借用了一个词牌名,其实是诗人调动大胆的想象,表达对一个秦时美女的美好情感。“你知道这是在被江河冲刷出来的古滩涂/白天,我们一起去爬了那座低矮的/叫小香山的山(过去是个岛)/山上有一条采香小径,几千年前在小径上攀爬的人/肯定就是吴国的那些/婀娜多姿的,叫娥或者叫蔻的女子了”,因爬山而思古,诗人很快进入角色,就此化身为秦时的一位无名士卒,“而这时我匍匐在山上的某个地方/我无名无姓,但手执/兵器/日夜听着那条大河在奔腾”,这想象无疑是奇崛的,而奇崛的想象背后,捧手可掬的是诗人对千古奇女的欣赏和赞慕。在《窗外拉二胡的》这首诗中,诗人描述了一个退休老人用二胡拉出的熟悉的旋律,勾起了我对往昔岁月的无限回忆。“因为他拉的都是我熟悉的歌/我记忆里的歌,比如他拉红太阳照边疆/拉阿佤人民唱新歌,拉我为伟大祖国/站岗,拉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拉挑担茶叶上北京……而这些歌,哦这些歌/都刻在我年轮的吃水线上,融化在/我的血液里。说不清为什么/当琴声响起,我的血压会伴随起伏的旋律/莫名其妙地升高或降低,我的喉咙里/会马蹄嘚嘚,烟尘滚滚,仿佛/一队野马就要冲出来——”,这同样是一种穿越的精神体验,诗人听乐忆旧,触景生情,进而在现实与过往之间来回穿梭、无缝对接,那种难忘曾经岁月、珍惜军旅生活的丰富情感在诗行之中汩汩流淌。
刘立云的诗歌情深义重,感人至深,也得益于他的诗歌有着一种富有亲和力的叙说语调。在诗情的展开与言述中,诗人采取了一种轻缓的、温情的、娓娓道来的话语方式,轻言慢语中满是情的款款、意的切切,让人读来爽目、悦耳、清心。更为重要的,诗人往往还会在诗歌之中,巧妙设置一个情绪倾诉的对象,让诗中漫溢的情感之水,有一个确切的倾注目标,从而使情感的抒发显得稳妥、着实,避免了抒情的泛滥和虚空。《化身为雪》是从独特的路径上来言说爱情的诗作,诗人以一个女性的口吻来倾吐内心深处的深挚之爱,诗中的“我”或许是一个伟岸的军人、一个令女性魂牵梦萦、一往情深的男子。这首诗中情感述说的语调无疑是轻柔的、舒缓的,满蕴着深情和缠绵:“我将化身为雪,不是为炫耀我的白/我的轻盈、飘逸和晶莹/踮起脚尖满世界飞舞/而是要告诉你:高山、屋顶,我们这座城市最高那座/电视塔的塔尖/只要你喜欢,我都能爬上去/把你高高举起来,让你像星光那样闪耀”。这首诗从而展示了刘立云丰富情感的另一面,作为一个优秀的军旅诗人,他不仅拥有气壮山河的英雄豪气,还有侠骨柔肠、剑胆琴心的儿女之情。作为一个多情的女子,为了爱情,是可以做到无所不能的,她不仅能向上,爬上这个城市的最高处,也可以向下,融化到河流和海洋中去,“如果你喜欢低处,我就落到水里去/落到汹涌的大海里去,像间谍那样/身负使命去卧底/但我会告诉遇见的每一滴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拒绝同流合污”。不难发现,诗歌中的“我”,情感是纤细的,缠绵的,是懂得真爱的痴情女子。诗中藏蕴着的丰沛情绪,也借着诗人设置的轻柔的叙说语调和娓娓道来的言说方式,而静静地流溢出来。
诗人要有善于发现的慧眼,诗歌的新意往往来自诗人对现实生活、对宇宙人生独特的发现。刘立云的《在鹞子峪寻找鹞子》就是“发现”的结果,是诗人用慧眼侦探到的诗意。“鹞子峪”因鸟得名,关于“鹞子”的传说在此一定不绝于耳,可诗人寻遍整个峪口,根本未见鸟儿的影子。诗人于是心生疑问:“我要问,鹞子峪的鹞子哪里去了/鹞子峪的鹞子,是不是乡间的一个传说?”当诗人把这个疑问抛给当地的一位老人时,接下来发生的一幕,令人始料未及而又印象深刻:“他麻木的刀劈斧砍般的脸,触电般地/抽搐了一下,像一块石头那样醒来/像他背靠着的那道古长城上的/一块砖那样/醒来,那睥睨的一瞥/冷漠的不屑一顾的一瞥,让我不寒而栗”。或许,鹞子峪的鹞子,真的是乡间的一个传说,但对于鹞子的崇信和膜拜,俨然已深入到鹞子峪人的血液之中,这蓦然充满精气神的老人,不正是一个凌厉而刚健的鹞子之化身吗?描述至此,诗人对鹞子峪人的赞叹与敬佩之情也跃然纸上。发现孕育了诗情,发现造就了诗意。独到的领悟与发现,就是《在鹞子峪寻找鹞子》一诗成功的秘诀。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冬天找寻日落之鸟》与刘立云《在鹞子峪寻找鹞子》似可一比,弗诗前三节写曰:“西边的金色晚霞正在消逝,/空气的流动已因寒冷而凝滞。/漫步回家时从白茫茫雪原穿过,/我想我看见一只鸟儿飞落。//夏日里当我经过此地,/我得停下把脸抬起;/一只鸟儿携带天国的礼物/是歌唱,甜美而又疾速。//现在没有鸟儿在歌唱。/一片枯叶挂在树枝上,/而那就是绕树了两圈/我在这里的全部所见。”在刘立云的诗里,诗人虽未见天空之鸟,但见到了拥有凌厉刚健之精神的人,因此遗憾之外有着惊喜和感动,而在弗罗斯特的诗里,没有见到鸟,只看见孤叶飘零的凄清和失落之意,显然成了整首诗的情绪主调。当然,两首诗各有蕴意,其成功也来自两位诗人对外在世界的独特“发现”。
诗歌重在抒情,但诗歌中的情感抒发通常不是直截了当的,而是曲径通幽般地传达出来。为了更为有效地抒情,诗歌表达通常需要借助巧妙的修辞手段,借助别具一格的话语言说方式。新诗创作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语言的创造,新诗在表情达意时虽然借用了日常语言,但诗意言说又与日常话语不尽相同,它采用的是一种特定的话语言说方式,这正是人们常说的“诗家语”。“诗家语”一说首先由王安石提出,宋人魏庆之《诗人玉屑》卷六载:“王仲至召试馆中,试罢,作一绝题云:‘古木森森白玉堂,长年来此试文章。日斜奏罢《长杨赋》,闲拂尘埃看画墙。’荆公见之,甚叹爱,为改作‘奏赋《长杨》罢’,且云:‘诗家语,如此乃健。’”此处的“荆公”即王荆公,也就是王安石。在王安石看来,同样的几个语词,经过不同的组合,就会出现不同的表达效果,相比而言,“日斜奏罢《长杨赋》”只是平常的说法,“日斜奏赋《长杨》罢”才是笔力乃健的“诗家语”。上述一例主要是指古典诗歌创作对“诗家语”的强调,其实,对创造“诗家语”的要求,不止局限于古诗,新诗也一样如此。吕进曾指出,当代诗人也应注重“诗家语”的提炼和创造,这种“诗家语”“来自日常语,但又有自己独特的词汇、语法、逻辑、修辞,它是日常语的最高程度的提炼与强化”。阅读刘立云的诗作,可以发现,诗人对“诗家语”的追觅和提炼,也是颇具功力的,并且我们在他的诗作之中时时可见。刘立云诗歌中的“诗家语”,大致体现在下述几方面。首先是取象的别致。诗人意象选取别具匠心,能将形象性和典型性融汇在一起,使得意象的暗示度达到最大化,其内在的情绪也能得到完全的释放。《大地上万物都有信使》这样描画四季之景:“我们是既渺小又伟大的物种:春天用万紫千红/给我们写信,报道这个世界阳光灿烂/晴天永远多于雨天;夏天/燃起一堆大火,告诉我们食物必须烧熟了再吃/或者放进瓦釜与铜鼎,烹熟了再吃/秋天五谷丰登,浆果像雨那样落在/地上,腐烂,散发出酒的甜味/冬天铺开一张巨大的白纸,让我们倾诉/和忏悔,给人类留下证词”,诗人选取“万紫千红”“大火”“浆果”“白纸”等几个典型的意象,将春天的绚烂、夏天的火热、秋天的成熟、冬天的洁净等季节特征鲜明地昭示出来,这些典型的意象在表意上有以一当十的效能。其次是精彩的比喻。诗歌的情绪表达常常是通过暗示来完成的,而诗歌中的比喻就是一种暗示,比喻往往是用我们熟悉的、清晰可见的具体事物去比拟我们不熟悉的、较为抽象的事物,让我们通过熟悉之物去了解和领悟不熟悉之物的内涵与精神。在《钻石》一诗里,诗人开章即言:“我可以把诗人想象成一座城市的钻石吗?”以设问句来挑明诗歌所设置的本体与喻体之间的比拟关系。接着诗人细致描述了城市的情形,意在突出其苍凉、满怀乡愁的精神色调,而居于此的诗人,正像那一粒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点亮了城市的夜空,让它显得璀璨和优美。最后是重现实写真,少直抒胸臆。一般来说,浪漫主义诗歌注重情感的直接抒写,诚如华兹华斯所言:“诗是诗人情感的自然流露。”而现代主义诗歌强调对情感的内敛和裹藏,更强调描述的客观性和再现性,读者要想深切领受到诗歌的情感,需借助诗歌描述的情形去揣摩和体验。刘立云《母亲在病床上》是对八十多岁高龄的老母亲身患重疾、生命垂危状况的描述,诗人将疼爱母亲、不忍接受现实的悲痛情绪强抑于怀,只是向读者展示了病危母亲的当下境况,诗歌的最后一节如此写道:“我抱紧我的母亲,他们在她身上找石头/没完没了。我八十五岁的母亲/在哭,在我的怀里颤抖/我和我母亲/抱紧她一身松散的骨头,在哗啦哗啦响”,睹此情景,相信每一位为人儿女的读者,都会为深染重疾的母亲担忧、心痛,不觉流下难过和伤心的泪水来。
深情款款,情深意浓,这正是刘立云诗歌的特征和优势,也是其诗歌显露着真性情,表达着真情感,袒现着真我的心灵世界的审美表现。读着这样的诗,你会不知不觉地情为所牵,心为所动,真正感受和体验到当代诗的情感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