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亦北
今年夏天,成都的雨尤其多,几乎到了三天下雨一天晴的地步。每次,当刚晴了不过一天又开始下雨的时候,周围人老爱调笑着说一句——夏天又启动失败了。去年是否这样,我已经忘了,大概总要比今年好一点。其实,每一年每一季的天气,只要不过于极端或者特别,往往鲜有人去关注和对比,说起来,不过是一件和吃饭呼吸一样的小事嘛。
准确地说,我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成都,它只是大成都范围内的一个偏僻小城——大邑。这座小县城得以出名是因为杜甫的两句诗——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不过,这两句诗里并没有直接提到大邑,只是提到了大邑县境内的西岭雪山,因此,当地人老爱说大邑是雪山下的森林城市,就连我们的招商和对外宣传,也常常爱拿这两句诗做文章。
我是2017年年底来大邑工作的,在某种意义上,应该算是回家乡工作了,因为我的祖父已于2008年在大邑的一个小镇定居。然而,即使这样,我却并没有回家的感觉。我总觉得,回到大邑,不过是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而已。一方面是因为常年在外,在家里待的时间实在寥寥,更主要的是,在心理上,我就从来没有把大邑认作是自己的故乡。
从十三岁那年起,我就一直在漂泊。最开始,是跟着父母从仪陇县的偏僻山村搬出来定居邛崃。后来,又因为升学,或两年或三年四年,每一次刚把一个地方待得差不多熟悉,又不得不去另一个地方。再后来,则是因为工作,南充、昆明,每个地方半年,直到回到大邑,我才在心里隐隐松了一口气,终于定下来了。
奔波辗转的日子一向过得紧绷,大概是因为人在异乡的自我设定,时时刻刻,总在心里卯着一股劲,这件事完了还有下一件,这个目标过了还有下一个,任何时候,总不愿让自己松下来过一点闲日子。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脑瓜子疼。其实,说到底,不过是些考试升学找工作的事。等到工作安定,有了自己的小家,一天一天按部就班地生活工作,日子倒自己慢了下来,突然就想起了很多很多的往事,全是当年不曾留心的小事。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有责任也有义务记住那些小事,哪怕它们只跟一个个的人有关,只涉及遥远的地方遥远的情感和无法改变的现实,但是,我却无法把它们遗忘。
我的故乡在仪陇县九龙乡互通村,记忆中,那是一个山高路远的山村,泥泞小路,层层叠叠的高山矮谷,村人一年中有小半年时间会因为缺水而遍山找水。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生活,直到十三岁那年,父亲说,得去个好点儿的地方读书了。就这样,我们成了那个小山村里第一户搬出去的人家。其实,父辈的谋划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了,之所以决定在我初一结束那年搬到邛崃,不过是因为那时他们手里面略为宽裕。大概经济上有了底气,去哪里都有信心吧。
我所有关于故乡最深的记忆都是在2007年以前。那些年,王家院子、李家湾、陈家梁等等以姓氏地形命名的村庄凑在一起很是热闹,那样的热闹已经持续了很多年,那时,我并没有想到,我正经历着故乡最后的热闹。而后的十年,故乡以最快的速度分崩离析,等我2017年再次回去时,二十几户人家走的走搬的搬留下的仅有三户,而且全是七老八十的老人。
当年的老房子,多是黄泥土屋,人一走,便自暴自弃起来,一座座全塌得不成样子,草和树就是从这些泥土里冒出来的,大概再用不了多少年,这里就将只剩下草木葳蕤。我不知道要怎样表达这种心情,就好像,自己一刻不停地走了这么多年,回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什么也没有,这时候,你会有一种想拼命去抓住些什么的感觉,而你唯一能抓住的,就是那些还不曾忘记也永远不会忘记的小事,正是它们,构筑起了我对故乡对生活的最初印象和无尽的思考。
我是2018年开始写小说的,关于我的小说,大部分都是讲的一些小人物小故事。从地理上讲,它们脱胎于我的故乡,并从那里吸收能量和养料。最开始,其实也没有多想,就是为了记住那些还不曾忘记的小事,到了后来,更多的就成了回望过去珍藏历程和展望未来。因为写到现在,我渐渐发现,在大时代里,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绝不是孤立的,它们环环相扣,互相关联,就像乡人们离开山村去条件好的地方的主动选择里,就包含着对时代发展的判断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管我们如何不舍或者缅怀,过往的岁月和生活终将以历史的方式呈现。也许,这就是时代发展的潮流和前行的方向,也是小说可以记住的关于生活的真相。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貌似跟创作谈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我还是想说,故乡对我始终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不管它现在正在经历怎样的沧桑巨变,很庆幸还有小说这样一种方式可以打捞它的沉潜过往。最后,就用电影《银翼杀手》中的一句台词作结吧:
所有这些时刻终将流失在时光中
一如眼泪
消失在雨中
而我,并不愿它们消失得无影无踪。
谨以此,作为我写作之初的一个动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