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超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南京 210044)
王安石(1021—1086)毫无疑问是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又因其诗歌富于特色,被严羽称为“王荆公体”。南宋史学家李壁为其诗歌作注,宋末刘辰翁进行评点,评论、学习荆公诗者代不乏人。不过总体来说,元、明、清三代王安石诗歌呈沉潜不彰的状态。但清朝末年,荆公诗重新焕发了生机,受到了格外关注。不仅同光体诗人纷纷评论荆公诗,梁启超、严复等政界精英亦对荆公诗多有评点。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梁启超(1873—1929)撰成《王荆公》(即《王安石传》),在为王安石翻案的同时,设专章讨论荆公之文学,对荆公诗歌予以充分肯定。此外,今新见国家图书馆藏梁启超评点清绮斋刻五十卷本李壁注《王荆文公诗》(善本书号:19421),共十册,书中钤有“饮冰室藏金石图书”“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新会梁氏”“饮冰室藏”等印章,未署年月。其中有梁启超评语250余条,圈点之处更多,是弥足珍贵的梁启超论诗史料。本文拟以梁启超评点王荆公诗为中心,探讨清末诗歌思潮,剖析梁启超的诗学追求,提升对荆公诗的整体认知。
清朝末年时局动荡不安,清廷统治岌岌可危,仁人志士谋求变法图强之道,特别是1894年甲午海战失败以后,变法更道成为一种强烈的社会思潮,此时王安石变法作为宝贵的历史经验重获关注,并被重新解读,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为了能够知人论世,包括诗歌在内的王安石文学作品也被反复细致阅读。比如严复(1854—1921)于1898年发表《天演论》,为维新变法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后在1908年严复详细批点、唱和王荆公诗,并在1911年于篇末总批有云:“以余观之,吾国史书之中,其最宜为学者所深思审问,必得其实而求其所以然者,殆无如熙宁变法之一事……以余观之,新法之害,必不如攻者所言之已甚也;果如攻者言,则他日绍述之说必无从起”。这既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对1898年戊戌变法的反思。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逃亡国外,十年之后,1908年尚在逃亡中的梁启超撰成王安石传《王荆公》,“该书凡二十二章,主旨在发挥王荆公的政术,所以对于王氏所创新法的内容和得失,讨论极详,并且往往以近世欧美的政治比较之”。梁启超自谓:“自余初知学,即服膺王荆公,欲为作传也有年”,但是“诇诸先史,则漏略芜杂,莫知其纪,重以入主出奴,谩辞溢恶,虚构事实,所在矛盾”,因为史料的矛盾不可信,为了求得对荆公的确切理解,所以“发愤取《临川文集》,再四究索,佐以宋人文集笔记数十种,以与宋史诸传相参证”。在《王荆公》最后两章专论《荆公之文学》。在《王荆公》撰写完成后,梁启超仍持续研读荆公诗。据其日记记载,宣统二年(1910)正月初三借得一套南宋李壁注《王荆公诗》,之后数日校读不辍。他对荆公诗高度评价,他说:“世人之尊荆公诗,不如其文。虽然,荆公之诗,实导江西派之先河,而开有宋一代之风气。在中国文学史中,其绩尤伟且大,是又不可不尸祝也。”梁启超在为王安石翻案的同时,对于荆公之诗歌有越来越深刻的理解。
除了上述政治背景外,梁启超接受荆公诗还有值得注意的诗学背景。1900年梁启超提出“诗界革命”,其基本要求是“第一要新意境,第二要新语句,而又须以古人之风格入之,然后成其为诗”。梁启超根据当时的诗坛现状和时局政治需要,主张中西合璧,发挥诗歌的政治和社会功能。时代变了,诗歌创作也应随之变化,他大声疾呼,并身体力行创作新式诗歌。但是到了1903年底,“梁启超游美洲返日后,言论立场大变,诗学宗趣亦随之变向。”之后七年他很少写诗,到1910年诗作才又陆续见诸报端,“此时的梁启超已绝口不提‘诗界革命’,转而拜以‘不专宗盛唐’相标榜的同光体诗派代表人物之一的赵熙为师,诗风发生了显著变化。”并且从1912年至1914年,在他主持的《庸言》杂志上连载同光体诗论家陈衍的《石遗室诗话》。“荆公诗是同光诗人学唐宋特别是学杜韩的一条学诗途径,其中体现他们自宋人推本唐人诗法的由下而上的学诗路数。”在和同光体诗人的交往中,梁启超不可避免地受到他们的影响,他的创作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不管是在诗学主张还是创作实践上,梁启超与王安石都有颇多暗合之处。梁启超认为,王安石的文学史价值在于能够超越晚唐五代的颓靡,开创宋诗的新貌,他在《哭梅圣俞》(卷十三)有评语云:“诗与时运为升降,声音之道与政通,无所逃避也。晚唐五代媮靡极矣。革之者欧梅与荆公也。”王安石不仅是政治改革家,同时也是宋代新的诗风开创者,此双重身份也正是梁启超所具备的。“声音之道与政通”,二者相互联系。“‘王荆公体’既体现了宋诗风貌的部分特点,又体现了向唐诗复归的倾向。王安石在建立宋诗独特风貌的过程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王安石的这种既创新又复古的诗歌风格符合梁启超的审美要求,特别是荆公后期的作品恰好契合了梁启超后期远离政治后的心态。这种心态在同光体诗人群中也普遍存在,“同光诗人在荆公诗中欲抒政治上的悒抱,则是荆公晚年的作品,让他们产生复杂的体认心情,既感退隐山川之乐,亦感不得其时或大志不遂之憾。”后期梁启超的诗学主张和创作发生了很大的转向,“通览梁启超在‘诗界革命’后期直至归国后所作诗,其风格步步趋近杜、韩一派。他对韩愈诗颇下功夫,集中不但有‘次韩孟同宿联句’‘次韩孟会合联句韵’的联句诗,更有《效昌黎双鸟诗赠杨晳子》的仿作。 ”巧合的是,在评点荆公诗的时候,梁启超亦认为杜甫、韩愈对王安石的影响最大。由此可见,杜、韩是荆公、任公共同的师法对象,某种程度上表明他们有共同的诗歌风格追求。
梁启超在评点王荆公诗歌时注意阐明荆公诗与前人的渊源关系,这也是其他注家和评点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因为只有明了作品的渊源和师法对象,才能很好地对作品予以分析和评价,才能更深刻认识作品的因承与独创之处,因此对作品的渊源是否能够准确辨析是判断一个评注家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
首先,王安石与韩愈诗歌的因承关系是梁启超关注的重点。以文为诗的创作手法自韩愈大力开创后,被宋人广泛采用,王安石在诗歌创作中亦积极使用这种写作方式,梁启超多将二者联系起来讨论。如《兼并》(卷六),评曰:“以文为诗者能含蓄而锐达,陈义不空阔,斯为上乘。昌黎且须让公出一头地,何况余子。”梁启超高度肯定了此诗的写作水平,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感,而且还提出了评价的标准。对于王安石大量以文为诗手法的运用,后人间有批评,梁启超则予以反驳。如《读墨》(卷六),南宋李壁在诗题下有注云:“友人宜黄、李郛尝云:‘介父《读墨》诗,终篇皆如散文,但加押韵尔。’意以为诗益散,古无此体,然如韩公《谢自然》、《谁氏子》诗已如此。 ”梁启超则认为:“以文为诗间自昌黎,此自诗家应辟之境界,岂能以非古薄之,要在言之有物,不堕恶俗耳。”梁启超对于以文为诗的手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成功运用这种创作手法的关键所在,乃“言之有物,不堕恶俗”。宋人好议论,多有以语录入诗者,梁启超认为王安石在此方面亦有向韩愈学习之处。如《寓言十五首》(卷十五),该组诗评论人事,类同语录,梁启超评曰:“语录入诗,韩子导其源,至公殆蔚为大国。两宋诸家纷效之,几恶俗矣。”梁启超指出王安石诗中大量存在的语录体源于韩愈,此种创作在宋代大行其道而致恶俗。梁启超还指出王安石整篇对韩愈的学习与模拟,如《寄曾子固》(卷十七),梁启超评曰:“模仿昌黎《寄崔二十六立之》篇,气格音节俱醇茂,押险韵尤见工力。”梁启超指出此诗与韩诗的相似相承之处,可谓独具只眼,发前人所未发。再如《和吴冲卿雪诗》(卷七)“阳回力犹邅,阴合势方巩”句,梁启超评曰:“体格从韩孟联句来,意厚词炼。”梁启超指出王安石学韩表现在气格、音节、用韵等诸多方面。相近的观点也体现在梁启超的《王安石传》中,他说“荆公古体,与其谓之学杜,毋宁谓之学韩”,并举《游土山示蔡天启秘校》为例,总结云:“此乃公晚作,结构气格,章法句法,皆肖昌黎,入韩集中,几乱楮叶,惜其未能化耳。”又举《思王逢原》、《董伯懿示裴晋公平淮右题名碑诗用其韵和酬》篇,后评云:“以上诸篇,皆用刻入之思,炼奇矫之语,斗逼仄之韵,缒幽凿险,曲尽昌黎之技者也。 ”可以看出,梁启超认为王安石在古体方面对韩愈的学习有过于杜甫。钱锺书亦指出:“荆公五七古善用语助,有以文为诗、浑灏古茂之致,此秘尤得昌黎之传。”王安石对韩愈的学习重点是古体诗,成绩显著,但是缺点亦较明显:一是未化,一是太过。未化者如上举《游土山示蔡天启秘校》诗,太过者如《游土山示蔡天启秘校》(卷二),评曰:“数诗拟韩太肖。”又《和平甫舟中望九华山四十韵》(卷十七),评曰:“缘险韵得杰构,但太肖韩耳。”总体来说,梁启超认为学习模仿前作贵在继承中创新,王安石对韩愈诗的继承较多,但创新较少,甚至还存在“学而未化”“学之太过”的情况。
其次,王安石另外一个重要学习对象是杜甫。在《杜甫画像》(卷十三)中,梁启超评曰:“后世言诗皆知尊杜,然当时宗仰盖寡,故昌黎有蚍蜉撼树之喻。昆体盛行,正声愈落矣。公论诗独宗杜,犹欧阳论文独宗韩,皆一代风气所系也。”梁启超认为,王安石尊杜是其开创宋诗新貌的内在需求和必然选择。王安石对杜甫诗的学习表现在多个方面:有用字方面,如《酬冲卿月晦夜有感》(卷十六),梁启超评曰:“用字得杜法。”又如《初去临川》(卷三十九),评曰:“用叠字深得少陵法眼。”又如《雨花台》(卷二十七)“新霜浦溆绵绵白,薄晚林峦往往青”句,评曰:“昔人称杜诗用叠字最工,公深得此三昧,‘往往’二字极不易。”有句篇方面,如《寄曾子固》(卷十七),评曰:“此仿杜《北征》‘菊垂今秋花’一段,长篇必有此,局乃开展,气乃疏宕。”又如《次韵唐公三首》(卷二十三),评曰:“三诗纯学杜,几乱楮叶。”还有整体风格相近的,如《送李屯田守桂阳二首》(卷八),评云:“肫恳温厚,直追子美‘人生不相见’篇。”又如《次韵平甫金山会宿寄亲友》(卷三十四),评论曰:“景真切,局雄伟,句凝重,气苍莽,在杜集中亦不多见。 ”王安石能“学杜而自辟蹊径”,在学杜中有继承亦有创新。梁启超认为王安石对于杜甫是“向往之诚,至于如此。此公之诗所以名家也”。王安石学杜是其诗歌自成一家的重要原因。梁启超认为王安石在杜甫接受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特提少陵而尊之,实自荆公始”。 所以在评论王安石诗歌时梁启超经常将其与杜诗加以比较。
此外,梁启超还指出王安石向其他诗人学习和模拟之处。如《如归亭顺风》(卷十九)首句“春江窈窕来无地,飞帆浩浩穷天际”句,梁启超评曰:“太白诗:黄河从西来,窈窕入远山。首句从彼脱胎。”还指出与前人相类之处,如《飰祈泽寺》(卷十三)“春映一川明,雪消千壑漫”,评曰:“肖韦柳。”又如《自白土村入北寺二首·其二》(卷二十四),评曰:“右丞妙境。”再如《次韵张子野竹林寺二首》(卷二十九),评云:“绮丽亦何减西昆,气味自胜。”同时,亦指出学习前人而不佳者,如《寄二弟时往临川》(卷八),评曰:“此效魏晋体,于集中不为佳。”又如《两马齿俱壮》(卷十一),评云:“二十八首有意摹晋宋作者,时出入阮颜鲍谢间,第若未化,在集中不为上乘。”梁启超的评价能够保持客观公允,是因为他不是将一篇作品孤立看待,而是将其置于诗歌史和王安石全部作品中比较看待,所以较一般注家高明。
要之,梁启超在点评王安石诗歌时特别留意他对韩愈和杜甫的学习与模仿,并且认为这是王安石诗歌自成一家的重要因素。相对而言,梁启超认为王安石学杜更能“自辟蹊径”,较学韩的作品成就更高。
王安石现存古体诗四百五十余首,近体诗一千一百余首,可以看出王安石更加偏爱近体诗创作,其近体诗成就也更高。梁启超认为:“荆公之诗,其独开生面者,不在古体而在近体。逋峭雄直之气,以入古体易,以入近体难。公之近体,纯以此名家者也。”那么在近体诗中,何种诗体成就最高?梁启超的答案是七律。在《酴醿金沙二花合发》(卷二十六)中,梁启超评曰:“荆公七律擅长处在运单行之气入排偶,浑灏流转,行气如虹。开后人无数法门,此境界唐贤未尝有也。苏梅有意开辟,而体弱不足以举之。坡集固多此体,然坡广大教主,不专以此见长,学坡者亦决不能造此诣。山谷亦可以从此处辟蹊径,然不免以生涩伤气。放翁则时失之剽滑。故在此法门中求能与公方驾者似尚无人,非天才与学力兼谈何容易耶。公诗植本处固在行气,然琢句、选词、用典常惨淡经营出之,所以不堕轻剽,率尔学步则恶俗满纸耳。大抵先寝馈玉溪一番,乃学半山,斯为善学。”梁启超从诗歌史和比较的角度指出荆公七律的独特之处,乃善于“运单行之气入排偶”,其天才与学力相互结合,所以能超越苏、梅、山谷、放翁诸大家而卓然自立,并对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还道出学半山要先从学玉溪(李商隐)开始。
具体来说,在评点王安石诗歌时,梁启超从用字、用韵、句法、章法、气格等方面予以全面评价,对于其中不同凡俗之处皆一一指出,这些对于我们深入认识荆公诗的特点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首先,指出炼字用韵、诗意佳胜之处。在评点中,梁启超对于王安石诗歌的炼字、用典、选词、用韵等皆予以特别关注,并指出诗意之佳胜妙处。如《书湖阴先生壁二首》(卷四十三)“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句,诗中“护田”“排闼”皆从《汉书》中来,但并不让人觉得是“用事”,梁启超评曰:“极琢炼而极自然,是公绝句独擅处。”在评论荆公诗的时候,梁启超非常注意其中的字句锤炼之功。如 《自金陵至丹阳道中有感》(卷三十九)“荒埭暗鸡催月晓,空场老雉挟春骄”,评曰:“挟字、骄字皆独妙,集中屡用不嫌其数。 ”与此相类,还有《春风》(卷二十九),评曰:“集中用‘稍’字多入妙。”又如《北山》(卷四十二)“细数落花因坐久,缓寻芳草得归迟”,评曰:“妙处在‘因’字、‘得’字,工处在‘细’字、‘缓’字。 ”梁启超喜欢用“妙”字来形容王安石的选词用字。再如《寄育王大觉禅师》(卷四十八)“山木悲鸣水怒流,百虫专夜思高秋”句,评曰:“‘专夜’字警绝,‘思高秋’字亦拙朴深远。东坡诗‘夜深人物不相管’与此同为妙语。”与苏诗进行比较,可谓妙解。梁启超还对具体的句意进行阐释,如《斜径》(卷四十四)“草头蛱蝶黄花晚,菱角蜻蜓翠蔓深”句,评曰:“谓黄花肖蛱蝶,翠蔓肖蜻蜓。”可以看出,梁启超对荆公诗阅读细密,似此评论尚有不少,兹不赘举。
此外,梁启超还十分关注王安石诗的用韵情况。在王安石集中,多有唱和之作,“尤其喜欢在险韵上争奇斗巧”, 一般被认为无甚可观,但梁启超对此类作品的用韵却有独特的认识。如《和吴冲卿雪诗》(卷七),评曰:“险韵无一不稳。”又如《和王微之登高斋二首》(卷九),评云:“此首押韵句句清新,当时往复属和,志在斗险韵也。”判断此类斗韵作品成功与否的标准是什么?在《再用前韵寄蔡天启》(卷三),梁启超云:“此等诗全以斗韵见长,韵稳而不伤气便为佳构。”梁启超认为,只要“韵稳”“不伤气”就是好作品,并且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梁启超评此诗“纵谈及既往,每与唐许协。扬雄尚汉儒,韩愈真秦侠。好大人谓狂,知微乃如谍”等句,云:“构想入奇,非斗韵决不能遗此妙语。”因为斗韵激发了作者的诗思。除了在唱和作品中王安石善于因难见巧地使用韵脚外,在非唱和作品中他也喜欢使用险僻之韵,梁启超认为原因是王安石“取材富故能驱险韵,行气盛故能运涩调”(《游土山示蔡天启秘校》,卷二)。对王安石唱和诗用韵的总体肯定,是梁启超有别于一般评论家之处。
其次,指出句法、章法新颖之处。对于王安石诗歌句法的非常之处,梁启超亦十分留意。如《南浦》(卷四十一)“含风鸭绿粼粼起,弄日鹅黄袅袅垂”,评曰:“此等句法易堕纤佻,公此联仍雍容大雅,绝不落晚唐窠臼,宜其深自赏也。”刘辰翁评曰:“若无如许句法,匿名何用?看它流丽,如景外景。”《冷斋夜话》亦云:“用事琢句,妙在言其用而不言其名。此法惟荆公、东坡、山谷三老知之。荆公‘鸭绿’、‘鹅黄’之句,此本言水、柳之名”梁启超指出类此句法还有《木末》(卷四十一)“缲成白雪桑重绿,割尽黄云稻正青”句,评曰:“白雪谓丝,黄云谓麦,与‘鸭绿’‘鹅黄’联同一句法。”同时,梁启超还指出王安石句法、章法方面对宋诗的开启作用及对后人的影响,如《次韵送程给事知越州》(卷二十六)“投老更知欢可惜,通宵先以别为忧”句,评曰:“此等句法皆为有宋一代诗人间门径,不善学者非失之腐即失之滑。”即指出王安石句法的可学之处,同时又点明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的弊端,即“腐”和“滑”。又如《次韵酬朱昌叔五首》(卷二十六)“前日杯盘共江渚,一欢相属岂人谋。山蟠直渎输淮口,水抱长干转石头”,评曰:“山谷一派全效此格,公其先河也。”又云:“五六(指后两句)用凝重句法,则三四益见骀宕而不病剽滑,此一定章法也。”指出王安石句法的高明处,并阐明与黄庭坚一派的渊源关系。又如《送质夫之陕府》(卷三十)“十年见子尚短褐,千里随人今北风”句,评曰:“山谷全效此体。”亦指出山谷与荆公的关系。再如《崇政殿后春晴即事》(卷四十五)“山鸟不应知地禁,亦逢春暖即啾喧”句,评曰:“放翁:遗老不应知此恨,亦逢汉节解沾衣。全套此章,调意则深婉矣。”两诗虽然风格不类,但句法确实接近。
王安石诗歌注重章法,梁启超对此亦多有评点。如《送子思兄参惠州军》(卷十六),评曰:“叙旧语语真挚,前后绾合,章法严整。”为了达到更好的艺术效果,王安石诗歌章法安排又多有不守固常之处,如《游土山示蔡天启秘校》(卷二)“缅怀起东山,胜践比稠叠。于时国累卵,楚夏血常喋”句,评曰:“插史论一段,异峰蹴起,局势开拓。 ”又如《寄吴氏女子》(卷一),评曰:“笔笔曲,句句转,转处每非常料所逮”。此外,梁启超还对荆公诗的结尾艺术给予较高评价,如《久雨》(卷九)尾句“老人惯事少所怪,看屋箕倨歌《南风》”,评曰:“一结夭矫。”又如《送李屯田守桂阳二首》其一(卷八)“兹游信浩荡,山水多所得。为我谢香炉,风尘每相忆”,评曰:“绾合更得深致。”再如《张氏静居院》(卷十九),评曰:“结萦绾有致。”此类评语不免过于笼统,但能够给我们当下研究提供有益的启发。
梁启超尤其注重荆公诗各体句法和章法的创新之处,如《歌元丰五首》(卷四十一),评曰:“半山绝句骀宕颇逊苏陆,而研妙过之。喜用偶句,佳者什九。”又云:“半山七律独擅在运单行于排偶。其七绝独擅处在裁单行作排偶。”梁启超将王安石绝句和苏轼、陆游比较,指出其优劣,认为喜欢使用偶句是荆公绝句的特点,而七律则擅长使用单行句法。又如 《送张宣义之官越幕二首》(卷二十二),评曰:“二诗在集中为别调,公七律常以单行入排偶,五律则罕见。”不仅指出此诗的特别之处,而且还点出荆公七律和五律的区别。再如《高魏留》(卷三十二),评曰:“全首叙事如一篇小传,不着一字评论而含无限感慨,在律诗中为创格。”梁启超对唐宋诗有全面认识,所以在评价荆公诗的时候能够指出其真正独特之处,这种鉴别能力是一般注家和评论家所不具备的。
其三,指出王安石诗不可学之处。王安石写诗注重炼字炼句,句法章法亦多有创造,这些经验很多被江西诗派和后来者学习和模仿。但是,王安石诗歌特点的形成,也与其独特的气质、性格、天赋有关,这方面他人是无法模仿的,评论家对此亦难以评论。梁启超在点评王安石诗歌时,对其天才不可解之处亦多有指出。如 《寄吉甫》(卷三十)“解鞍乌石岗边路,携手辛夷树下行。今日追思真乐事,黄尘深处走鸡鸣”句,评曰:“全是行气之作,不许貌学。”除非有荆公相同的胸怀,否则难以学习。又如《登景德塔》(卷十)“放身千仞高,北望太行山。邑屋如蚁冢,蔽亏尘雾间”句,评曰:“非胸次伉爽者不能貌袭。”梁启超喜欢用“气”来概括荆公诗独特的、难以名状的气质,如《次韵吴仲庶省中画壁》(卷二十九),评曰:“只是气胜。”又如《送僧无惑归鄱阳》(卷三十二)“故人独往今为乐,何日相随我亦闲。归见江东诸父老,为言飞鸟会知还”句,评曰:“只是气盛言宜。”这种气质和王安石不屈的精神和刚强的性格有关,如《和王微之登高斋二首》(卷九),评曰:“此下四篇皆以气势胜,虽不免辞胜于意,然有荡决无前之概。 ”又如《落星寺》(卷三十五),评曰:“与前卷《金山寺》一首皆气雄格厚,在集中称最胜。”梁启超认为“气雄格厚”是王安石最优秀作品的特点。
综上可知,梁启超对王安石七律、五律、绝句的特点都有明确的总体认知,对其炼字、用韵、用典、句法、章法等皆甚为推许。梁启超认为在不少方面王安石开启了宋诗的法门,对黄庭坚等具有多方面的影响,对其文学史功绩评价较高。
梁启超对王安石之人格尤其敬重,对其政治改革、人生遭际亦颇多感喟,在阅读和评点作品时,不仅仅进行艺术技巧的剖析,还静心体会荆公诗境之美和其中的人生况味,这是对王安石诗歌理解的更高层面。
梁启超的阐释十分细致,常常逐句赏析荆公诗,并善于使用比较的方法。如《次韵答平甫》(卷三十五),评曰:“绿阴幽草胜花时,以淡远胜。晚花幽艳敌春阳,以工丽胜。皆咏夏绝唱也。”“绿阴幽草胜花时”为王安石《初夏即事》中句,“晚花幽艳敌春阳”为《次韵答平甫》中句,两句皆写夏日风景,梁启超将两句对比评论,独具只眼。之后梁启超又在《初夏即事》(卷四十一)“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句下评曰:“古今咏夏景诗,吾谓未有过此句者,非惟工于体物,抑亦见道之言也。”梁启超不仅阐发王安石咏夏句的审美意蕴,并指出其高明处在于“见道”。梁启超还指出王安石诗歌的多种审美风格,有壮境,如《将次相州》(卷二十九),评曰:“蟠郁磅礴。 ”又如《即席次韵微之泛舟》(卷三十)“地随墙堑行多曲,天著冈峦望易昏。故国时平空有木,荒城人少半为村”句,评曰:“悲壮。”还有静境,如《段氏园亭》(卷二十六)“漫漫芙蕖难觅路,翛翛杨柳独知门。青山呈露新如染,白鸟嬉游静不烦”句,评曰:“娟静。”又如 《悟真院》(卷四十三)“春风日日吹香草,山北山南路欲无”,评曰:“幽静之极。”亦有静中含壮境的,如《张氏静居院》(卷十九)“嵩山填门户,洛水绕阶除。侯于山水间,结驷有通衢”句,评曰:“写闲静境有壮伟气。”梁启超的评析具体而微,圈评结合。
梁启超不仅指出王安石诗中的“美境”,还指出其诗中的“趣境”、“妙境”。如《清凉寺白云庵》(卷四十二)“木落岗峦因自献,水归洲渚得横陈”句,评曰:“用亵语道雅致,虽非丽则之音,固别有佳趣。”又如《午睡》(卷四十)“檐日阴阴转,床风细细吹。翛然残午梦,何须一黄鹂”,评曰:“非极静不能会此趣。”王安石做人不循固常,写诗亦多奇思妙想处,如《和吴冲卿雪诗》(卷七)“飞扬类挟富,委翳等辞宠。穿幽偶相重,值险辄孤耸”句,评曰:“奇想妙喻。”又如《寄国清处谦》(卷三十七)“近有高僧飞锡去,更无余事出山来。猿猱历历窥香火,日月纷纷付劫灰”句,评曰:“写枯净相入妙。 ”再如《杨柳》(卷四十二),评曰:“荆公爱看水中影,诗中屡见,皆妙。”此种评论具体细腻,为后人研究开启门径。
除了对荆公诗的审美体验外,梁启超更善于体察荆公诗中的人生况味,这是两个伟大人物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具体反映。梁启超对王安石的情感认同首先表现在对其改革家身份的认同,如《寓言十五首》其三(卷十五),评曰:“公之政术纯是近世所称国家、社会、主义,特行之非其时、非其人耳。”作为改革家,王安石具有超前性。梁启超认为,王安石深知国体、政体,见解高明而心底坦荡,如《酬王詹叔奉使江东访茶法利害见寄》(卷六)“余知茶山民,不必生皆厚。独当征求任,尚恐难措手。孔称均无贫,此语今可取。譬如轻万钧,当令众人负。强言岂宜当,聊用报琼玖”,评曰:“公所措画皆务上下交益,所以异于聚敛之臣也,为吕蔡受谤冤哉。”又如《叹息行》(卷六)“朝廷法令亦宽大,汝罪当死谁云冤。路傍年少叹息汝,贞观开元之子孙”,评曰:“深知治体之言。”直接在诗中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说理色彩过浓,难称上乘作品,梁启超关注角度已经超越诗歌本身。梁启超早年和王安石一样是个身体力行的改革派,但是遭遇重重阻碍而最终失败,王安石在《偶成二首》其一(卷三十一)中表达自己晚年政治失意的落寞:“渐老偏谙世上情,已知吾事独难行。脱身负米将求志,戮力求田岂为名。高论颇随衰俗废,壮怀难值故人倾。相逢始觉宽愁病,搔首还添白发生。”梁启超读此诗深有感触,抄录一遍此诗以寄己慨。
梁启超论诗重视情感,提出“艺术是情感的表现,情感是不受进化法则支配的”。梁启超认为,在生活中王安石是一个具有真性情的普通人,每每行诸诗篇,感人至深,取得了较高的艺术成就。如《思王逢原》(卷十)“自吾失逢原,触事辄愁思。岂独为故人?抚心良自悲。我善孰相我?孰知我瑕疵?我思谁能谋?我语听者谁”评曰:“此非哀挽,乃写悲思,语不藻饰益见真性。”王逢原即王令,王安石对其寄予厚望,不幸英年早逝,卒年仅二十八岁。后又有《思王逢原三首》(卷三十),其一有云“行藏已许终身共,生死那知半道分”,梁启超评曰:“明白如话愈见真情。”又如《云山诗送正之》(卷十三)“山城之西鼓吹悲,水风萧萧不满旗。子今去此来何时,予有不可谁予规”评曰:“孙正之为公第一畏友,故语特真挚。”再如《邀望之过我庐》(卷二)“念子且行矣,邀子过我庐。汲我山下泉,煮我园中蔬。知子有仁心,不忍钓我鱼”,评曰:“亲切有味。 ”再如《过外弟饮》(卷四十四)“一日君家把酒杯,六年波浪与尘埃。不如乌石岗边路,至老相寻得几回”评曰:“性情语。”这些诗中充满了王安石对友朋的浓浓深情,展现了他柔情缱绻的一面,梁启超对此格外看重。
梁启超欣赏荆公诗,首先是他感动于荆公诗,因此在评点中往往有真性情语,能够用心体会诗中的情味,似乎是异代知己的心灵交流。同时,这也是梁启超以情感为中心的诗学观的体现。
注释:
(1)本文所引梁启超评语皆出自国家图书馆藏清绮斋刻五十卷本李壁注 《王荆文公诗》(善本书号:19421),为避免繁冗,只在文中夹注卷数。
(2)梁启超此说受到曾国藩诗论的影响,他说:“曾文正论近体诗,谓当以排偶之句,运单行之气。荆公七律,最能导人以此法门。”见梁启超《王安石传》,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324页。
(3)梁启超对“挟”字的评论受《后斋漫录》的影响,见梁启超 《王安石传》,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