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蕊
摘 要:微课资源是教育领域数字化模式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一种基于多媒体的教学工具,并且随着教师信息素养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教师将微课融入到了教学实践的框架之中,成为重要的教学辅助工具。然而教师在实际的微课开发与设计环节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为了从根源上提高微课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实效性,教师有必要结合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实质与学生的实际学习状态,做好微课的设计方向探究活动。
关键词:微课资源;小学道德与法治;设计方向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为了推动教学的数字化进程,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尝试性地将微课资源融入到自身的教育结构之中,以期发挥出微课的积极意义辅助学生提高知识理解效率。然而在教学实践的运用过程中能够发现,一部分教师对于微课资源的应用过于机械化,难以将微课与教学内容进行灵活的结合,导致微课资源难以在合适的应用契机下最大化地发挥出积极意义。为了优化微课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模式,使其能够与教学框架更加契合,教师应该首先做好微课的具体设计方向探究活动,为道德与法治中的微课应用提供更加具体的指导方向。
一、注重微课资源的多元化
微课在小学教学中的应用能够起到快速吸引小学学生学习兴趣的作用,在提高学生课堂参与主动性的过程中有着极大的积极应用意义。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为了进一步增强微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积极意义,教师应该认识到微课资源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微课中资源的丰富性。只有丰富微课中的资源,使微课中的内容呈现出多元化的表现方式,学生才能够更加快速地被丰富的表现形式所吸引,进而激发学生的求知心理,带动学生课堂参与积极性的提高,为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提供主观层面的推进力量。
例如在《我们的好朋友》这一课的教学实践中,笔者在班级中应用了自主设计的微课视频。首先,微课视频中呈现出了一段《找朋友》乐曲的音频,并且伴随音频的播放还不断出现了多张与朋友相关的图片资源,音频与图片结合的方式即极大地吸引了班级学生的微课观赏兴趣。之后,通过笔者在微课中融入的文字内容与视频媒体内容相结合放映的方式,学生不仅快速地建立起了对本课中交友相关知识的初步概念认知,还在视频内容的展示过程中进一步激发出了其对教学内容的求知兴趣。通过微课中多种资源的共同应用,学生的兴趣得以激发,这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主观推动力,促进了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
二、注重微課内容的凝练性
微课在教学中的应用主要起到了帮助学生快速建立对教学内容认知的作用,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首先应该明确微课内容的应用目的,并在设计过程中注重微课内容的凝练性。微课内容的凝练性主要指微课视频中文字内容呈现的凝练性,只有做到文字内容的凝练,其才能配合媒体资源的视频播放形式,使学生能够对凝练的总结性内容建立起深刻的认知印象,促使学生知识理解效率的提高。
例如在《让我们的家更美好》这一课的微课设计中,笔者为了使学生真正的从课堂中学习到关爱家长的方法,产生良好的家庭主人意识,笔者在融入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媒体内容之后,将凝练性的总结内容“排忧解难,方能帮亲”与“同商议,共承担”融入了微课之中。在微课的课堂实际应用过程中,学生能够通过视频后凝练性的文字内容所做的诠释,更好地理解媒体内容,进而对教学知识产生更深刻、直观的理解,以此使得学生的学习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
三、注重微课应用的启发性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为了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提高学生课堂自主探究的主动性,还可以适当地强化微课在教学应用过程中的启发性。这要求教师在微课设计的过程中放置一些拓展性的资源,通过知识体系的拓展使微课内容与学生的现有知识体系形成一定的信息差,以此调动学生的求知欲望,让学生从拓展性的部分产生对知识的疑问,进而启发并驱动学生投入到更深入的自主探究活动之中。
例如在《应对自然灾害》这一课中,笔者在随堂微课中设置了一段动画资源,构建起了媒体情境,启发学生思考如果自身处于陌生的灾害环境中,应该如何正确应对。这一拓展性的思考媒体即与课堂中的教学内容形成了信息差,这种信息差使学生的探究兴趣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在微课内容的启发之下学生能够活用自身的思维,进而将课堂学习内容放置于拓展情境之中,以此形成了拓展性的思考,在进阶思考中完成了知识的灵活应用,实现了知识的内化,促成了学生对知识理解效率的提高。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做好微课的设计方向研究,能够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对微课的应用更加得心应手,并且使微课能够灵活地出现在课堂中的各个环节,起到协调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作用。通过这种方式,微课能够更加契合于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教学框架,并真正成为课堂教学的一部分,最大化地发挥出其积极意义,促成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张明.微课在初中思想品德课中的运用[J].未来英才,2017(7).
[2]杨金美.善用微课,构建高效道德与法治课堂[J].中小学电教:下,2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