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

2019-11-11 02:44侯彩娥张聃
知识文库 2019年21期
关键词:人事制度核定床位

侯彩娥 张聃

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与医院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需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编制人事管理创新,加强人员总量管理,构建一套完善的用人机制,赋予医院用人自主权,激发医院自身发展的动力,需要立足于医院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文将从实施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着手,就市一院人事编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就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深入探讨。

1 实施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1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在医院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医院日常会出现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医师多点执业,人才流动更加自由,医疗需求也在逐年增长,人力资源也比过去更加紧张,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制定一种宽松、自由的用人环境与机制,但就目前的编制管理模式而言,过于死板,对人才的自由流动有较大限制,这对医院的良性发展不利。这就需要进行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摒弃过去“单一、集权”的改革模式,而采用集精简、高效、灵活于一身的自我管理模式,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化,进而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1.2 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的需求

十九大召开以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显得更加迫切,思路也更加清晰科学,各级医疗机构开始逐渐下放机构编制管理权,从开始的被动适应转变成为了主动期盼,对此,主管部门需要加快建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减小对医院编制的管控力度,针对各种类型的医疗机构编制数量采取有效地调整措施,做到有增有减。二是加快用人制度创新,彻底解决由于编制管理死板、编制和社保、养老等直接挂钩引起的现实问题。因此,加快编制人事管理创新,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还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3 有益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目前,医院卫生体制已经进入改革的重要时期,但对于公立医院而言,由于机构编制管理滞后,对公立医院的改革推进速度产生严重阻碍。所以,需要把握当下国家加快事业单位改革与深化医改的重要契机,推动医院编制人事管理改革,实现政府监管与医院自主管理的有效结合,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与实际实际相契合的编制人事制度,这既是深化医改过程中的任务,还是进一步巩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措施。

2 市一院人事编制的现状分析

目前,全院核定床位总数达1836张,人员编制数为1112个,包括225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和887个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对市传染病医院而言,现核定床位60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40个;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现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个。市一院共开放床位2300张,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与《救援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开放床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得低于1:1.15,如此算来,市一院、市传染病医院及市紧急醫疗救援中心均存在缺编的问题,缺编额度分别为1533个、29个及44个。

由于国家人事管理体制机制落后,编制管理调整制度的不足,导致医院长期面临人员缺编和不足的人员,人才引进与培养存在很大困难,对医院改革与发展造成了严重制约,对医院的人才队伍规划和建设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与此同时,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机制尚不够完善,并未深入贯彻国家编制总额控制、弱化编制理念的要求,当前,主要是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是并未针对人员使用、培养、规划与职称聘任建立相应地长效机制,存在人才引进难与留住难的问题。

3 市一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编制人事改革工作,建立编制床位及人员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制度,科学合理核定人员总量,人员总量纳入岗位设置总额管理,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

3.1 纳入人员总量的范围及比例

需要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主要包括和医院方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90%,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比例不得超过10%。

3.2 建立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动态调整制度

在坚持政府监管的同时加强医院自主管理,采取“总量控制”、“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编制管理模式。对于编制部门来说,应当准确核定本级公立医院的人员总量,同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对公立医院根据其开放床位和业务开展情况而进行上报的人员总量,并对其加以适当调整,此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应承担医院的编制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就是由公立医院进行集体研究后得到人员总量需求方案,在获得卫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意见的基础上,还要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待其作出备案书面决定,还要抄送给同级财政与人社部门。

3.3 准确核定人员总量

第一,人员总量必须结合医院编制床位数进行确定。对于机构编制部门而言,必须结合医院战略规划、功能定位、编制床位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质控中心、诊疗辐射能力、DRGS绩效排名、疾病预防控制等情况进行核定,如果医院需要承担紧急救治、救灾以及城乡医院对口援助等任务,应当立足于其自身实际,按5%-10%的比例适当增加人员总量。

第二,合理确定床位与人员总量的配比。需要严格按照《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加以核定,根据医院规模及所承担任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如下三类:床位数在300张以下的,按照1∶1.30~1∶1.40进行计算;床位数介于300-400之间的医院应当按照1:1.40-1:1.50进行计算;床位数在500张以上,则需要按照1∶1.60~1∶1.70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定,要求开放床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1.15。开放床位和病房护士的比例要达到1:0.4以上。对于重症医学科而言,医师人数、护士人数和床位数的比例分别不得低于0.8:1和0.3:1。对于麻醉科来说,手术台和医生、护理人员的比例应分别达到1:2和1:2.5以上。

3.4 人员总量纳入岗位设置总额管理

不断加快和编制管理相关的人事改革政策创新,根据国家关于岗位设置的规定,在人员总量内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在此基础上做好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核准工作,严格实行岗位聘任管理,疏通人员晋升与聘任渠道,为全体职工建立完善的职业规划管理体系,力求做到全员同质化管理,为其提供职业发展通道,使员工成长和医院改革发展同步,加快人才建设,打造一支精明强干的医疗团队,建立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单位人向职业人转变的人力资源管理新局面。

3.5 构建人事管理制度

对于已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人员,无论是岗位聘任、考核奖惩,还是提拔任用、职位晋升以及绩效考核等,均应实行同质化管理。作为公立医院,必须本着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招聘计划与方案,上报人社及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采用考试或考察等方式委托招聘或自主招聘。待其正式入职后,还应由公立医院进行评价,经过核准后才能纳入人员总量管理。

3.6 重新核定人员总量的经费总额

对于财政部门来说,应当严格按照国家配置、编制床位、功能定位及其运营对人员总量的经费进行重新核定。与此同时,在核算人员经费额度时,还要结合国家市场经济状况、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人均收入等信息。这样,不仅能够有效体现政府对于医疗机构投入的补偿,同时,也能合理构建公立医院编制人事改革制度,促进编制管理改革,进而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供机制保障。

4 结束语

总之,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步伐,公立医院必须加快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纳入人员总量的范围及比例,建立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动态调整制度,准确核定人员总量,并将其纳入岗位设置总额管理,还要重新核定人员总量的经费总额,这样才能保证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有效实施。

通讯作者:张聃

(作者单位: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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