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秉勋
摘 要:儿童广播剧是众多优秀的作者、作曲家、少儿工作者和编辑的智慧结晶,从审美角度来探讨广播剧,可以发现听众对它的内容产生共鸣,出现美学原理中所谓的移情作用,因此儿童广播剧可以通过“优美”的美学概念来表演其语言、音乐、节奏等艺术形式。从审美角度来探讨中国古代神话,可以发现这些故事表达的勇敢对抗暴力、实施人道关怀等正面精神、锲而不舍的奋斗态度,以及在困境中努力不懈的坚强意志等高尚品格,这些都属于美学原理中“崇高美” 的概念。也就是说,儿童在收听广播剧时的审美心理过程,以及神话故事本身所凸显的美感,都符合古今中外的美学家所定义的美学教育,中国古代神话改编成广播剧是未来值得推广的儿童美学教育方式之一。
关键词:儿童广播剧;中国古代神话;美学教育;移情;崇高;优美
中图分类号:I23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10-0094-03
广播剧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听众可以通过角色具有感染力的说话方式来想象故事人物的神态和情绪,可以通过配乐的声调流转和节奏快慢来感受剧情的发展,进而随着内容再收听当下的心情,借由“移情作用”,对于剧情本身或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深度思考,借由“心理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体会编剧者想传达的讯息,这是从美学原理来探讨广播剧时可以发现其所具备的特殊功能性。故编剧者必须把握它的传递讯息和传达理念等优势,让听众在作为日常休闲的同时,又能获得丰富的知识和学养以及正确的价值观。
美学教育简称“美育”,其不论是施教方式、实践方法、主要功能还是最终目的,都和“智育、德育”有很大区别。“智育”主要是通过判断、概念、推理的逻辑形式来施行于受教者,达到训练理性能力的目的。“德育”的主要方式也是说理,目的是借由理性的教育使受教者接受社会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而内化为正确的道德意识。而“美育”是利用感性的方式让受教者在潜移默化之下接受熏陶,甚至在过程中获得感官的享受和精神的愉悦。一部广播剧从编写到播出的理念、功能、目的以及呈现方式,都能符合“美育”的特性。
儿童广播剧是值得推广的一种少儿“美育”方式,现今社会充满各种娱乐形式,收听广播仍然是极有效用也极富价值的一种,它避免孩童在长期注视屏幕后对视力造成的损伤以及注意力的缺损,也避免了孩童受到图像的干扰而专心感受语言和音乐之美,对于培养学习力、想象力、审美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帮助极大。尤其廣播剧不是强制的受教方式,它让听众自觉地参与到故事情境里,这和“美育”的“寓教于乐”模式相同。中国古代神话中有很多至今仍然值得推广的道德品格和值得效法的优良精神,所以笔者从审美和“美育”的角度来探讨中国古代神话改编儿童广播剧,除了证明广播剧是一种审美活动的展现,也论述了儿童在收听时的审美过程,以及神话本身所透露的美感,借此总结并肯定广播剧是发展儿童美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广播剧的移情作用
中国古代神话是先民在生活上的想象力结晶,即使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值得儿童学习的地方,例如尊敬自然万物的环保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在艰苦困境中斗争的坚强意志、友爱同胞手足和保护弱小的人道关怀、适应团体生活和领导统御的能力等,甚至是解释日月西行、江河东去的科学现象。儿童在收听节目时,除了因精彩的剧情而有无尽的想象空间外,更能在收听时或者结束之后,把故事想要传达的精神和观念,联系到日常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对言行举止进行反思,这在美学的角度来说,是广播剧的移情作用。
“移情”意指情感的移入甚至是神入,是情感或感受从自我向对象的投射,一般来说有两个方向,一是“由我及物”的将自我情感向外界移入,二是相反方向的“由物及我”,是主体将对象状态移入内心而产生情感共鸣[1],广播剧的移情作用属于后者,是听众对剧情产生联想并和自身经验以及自我价值联系起来。
德国学者立普斯认为,人的审美活动实际上都和移情有关,我国学者把他的理论区分为四种类型[2],其中“氛围移情”完全契合广播剧的功能特色,因为广播剧成功塑造了各种声音方面的情境,听众在非常自然的状态下,享受角色的语言对白和背景音乐,不仅获得作者想表达的内容,也自觉地在心里进行审美活动,并且和审美对象——广播剧,产生各种程度的共鸣。这是广播剧作为“美育”的重要证明,对受教者而言,“美育”是一种情感教育,它不仅激发了受教者的感情活动,也通过情感的体验作用于其心灵,人在收听广播剧时产生的“移情作用”,符合“美育”的施教方式和目的。
二、儿童广播剧所呈现的优美
美学原理的“优美”是指感性、和谐的美感,表现为柔和平稳、秀丽、清新、轻盈等形式[2]。其核心概念是“和谐”,不论是主体和客体之间,或内容与形式之间,或理智与情感之间,都在追求一种和谐统一的境界。优美的本质通常偏向单纯而轻巧甚至静态,不需要经历激烈、曲折的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矛盾和冲突斗争才能呈现,但凡色彩协调、结构完整、比例匀称、状态平稳、表现合宜等让人舒服的状态,都是优美的展现。
儿童广播剧所呈现的优美,主要展现在背景音乐和剧中人物的说话方式上。编剧者必须以真诚的孩童之心来对待创作,让伴随着剧情发展的背景音乐和节奏,以及人物说话的口吻、声调和速度等,都能适合孩童。作曲者会选择悠扬悦耳、轻快活泼,令人开心舒畅的曲目,让儿童置身于没有压力的情境氛围里,人物的说话方式也很重要,例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1956年开播的《小喇叭》利用儿童最感兴趣的童话广播剧形式来呈现,除了公主、仙子、渔夫等人类或近似人类的角色,好几个段落故事中的动物也分别成为主角,小熊、狐狸、猫咪、赤毛猴、乌龟等都被拟人化并以清新响亮又可爱的口吻,成功塑造各种形象鲜活的个性。这些角色都是现实生活的众生相,《小喇叭》这个系列的儿童广播剧有效地善用各种声情并茂的表演形式,使之符合儿童的身心特点,成为我国几代人在成长过程中最难忘的童年记忆。
三、中国古代神话所呈现的崇高美
《列子》的“愚公移山”故事曾被改编成儿童广播剧,旨在宣扬不畏艰难、排除险阻的勇气,以及身处劣势或困境,也应该保持奋斗不懈的精神。中国古代神话值得改编成儿童广播剧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如此,这些故事里有很多我国传统优秀品格,仍然值得在现代社会推广。这些可以培养道德和情操的内容,属于“崇高”的审美范畴。
“崇高”是突出了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和对立,它充满动能,情感力度强烈,具有以痛感、压抑感为基础,由不和谐到和谐、由痛感到快感的复杂心理体验[2]。“崇高美”表现在经验现实面,是人在对抗强大的外部力量后所获得的成就感,是人在实践中自我生成的过程,在社会领域里,凡是体现实践主体的巨大力量,展示主体征服和掌握客体的坚强意志,表现主体由弱到强所付出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和努力,显示出巨大潜力和坚强斗争精神的各种行为,都是崇高美的表现。康德认为崇高是审美转向道德过渡的型态,是依附于伦理道德内容的审美,属于一种“道德的象征”[3]。民族英雄、忠诚爱国的烈士等令人感动、震憾的事迹,以及其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等正面精神,都是崇高的表现。
崇高总是让人先压抑、不快、畏惧、痛苦,然后才提升转化为审美快感,进而体现出令人感动和敬仰的善的价值。中国神话里有很多这方面的内容,盘古奋力地将天地分开,精卫想用石子和树枝把大海填平,女娲为了拯救苦难的子民,上天下地地来回奔波。再如黄帝战蚩尤,大禹治水三过家门不入等人类想象征服自然和对抗暴虐的故事,有感性的浪漫色彩和扣人心弦的内容,也有理性的奉献、牺牲、勇于追求目标或理念的教育意义。
中国神话里激励人心的成功故事,或是最终失败的悲壮精神,都是儿童在收听广播剧时可以获得的审美心理型态,收听改编的“女娲补天”“黄帝战蚩尤”“大禹治水”等广播剧,儿童随着剧情的跌宕起伏,和主角一起置身在精彩的故事氛围里,最后听到主角历经艰难而终于成功的结果,这种能如自己的心理预期而获得的满足感,以及故事凸显出来的获得成功之后在精神上的成就感,是儿童在收听之后会不断思考以及回味之处。
足以给人心灵震撼的崇高美是中国神话改编成儿童广播剧时必须重点突出的观念,除了属于自然审美范畴的山川规模宏大壮阔而给人的气势雄伟、格调高昂等美感,属于社会审美范畴的坚强奋斗精神,更是神話故事背后带给儿童的启示,这些先民展现的实践意志,或者振奋人心,或者悲壮而令人动容,都反映了人在面对困境时的坚毅态度。这种对于个人价值和理念的坚持不懈,以及不畏艰难、持之以恒的优良品格,是编剧者必须融入在广播剧之中的。
四、儿童广播剧是发展“美育”的未来方向
“美育”侧重践行,是儿童在成长时期非常重要的教育活动。孔子以“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说明乐教是完成诗教和礼教的最后手段,柏拉图重视对儿童实施艺术教育,他认为最好的方式是音乐,强调为了防止“罪恶、放荡、卑鄙和淫秽”对青年的影响,就“应该寻找一些有本领的艺术家,把自然的优美方面描绘出来……使他们不知不觉地从小就培养起对于美的爱好,并且培养融美于心灵的习惯”[4],古罗马诗人贺拉斯则是首先提出“寓教于乐”的思想[5]。由此可见,“美育”是完成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它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艺术,艺术教育是利用温和的道德教育手段来滋养心灵,培养高尚品格,并非强迫灌输、强制接受的方式。明代王守仁主张给儿童讲述关于伦常道德的历史故事,法国的鲁索也强调“美育”可以培养儿童的想象力。现代生活中的音乐、歌唱、舞蹈、诗歌、书画、体操等,是我们熟知的、而且非常普及的“美育”方式。广播剧也非常符合“美育”所要求的教育方式,更契合“美育”强调的主要精神,可以成为培养儿童“美育”的方式之一。
儿童广播剧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和呆板的机械性训练,而是用感性的听觉飨宴来呈现理性的、正确的学养和知识,编剧者以生动的剧情、丰富的内容、可爱又吸引人的说话声音,配合轻快悠扬的背景音乐来引起儿童的收听兴趣,使之很自然地接受广播剧想传达的理念。儿童广播剧的作家、编剧者以及作曲者,已不仅是单纯的少儿工作者,而是在扮演柏拉图所谓培养儿童对于美的爱好的“有本领的艺术家”。
中国古代神话改编儿童广播剧是值得发扬和推广的“美育”形式,编剧者通过广播剧的紧密结合故事剧情、语言声音和乐曲节奏等艺术技巧的独特优势,宣扬神话中爱护自然、奋斗精神、坚强意志、人道关怀等优良观念,利用“美育”来培养儿童的“智育”和“德育”,以较为轻松活泼的表演形式来传播严肃的话题,以看似偏向娱乐消遣的休闲活动性质,取代普遍被认为比较沉闷呆板的传统教条式说理。如此一来,足以作为“美育”的儿童广播剧,除了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陶冶性情、培养健康心灵和良好的人生态度等功能,更具有道德和文明发展以及社会安定的重要使命。
参考文献:
[1]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616-617.
[2] 尤西林.美学原理[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76+183+185-186.
[3] (德)康德著.邓晓芒译.判断力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98.
[4] (古希腊)柏拉图著.朱光潜译.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62.
[5] (古罗马)贺拉斯著.杨周翰译.诗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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