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军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无疑,这既是中央关于新时代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配套性文件,也为新形势下到底怎样推动乡村振兴之“产业兴旺”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应该看到,乡村不是脱离县域孤立存在的乡村,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本质,必然包含着乡村产业振兴与产业兴旺。同时,在乡村产业振兴、产业兴旺的过程中,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需要处理好乡村与乡村之间的产业规划布局问题,避免“千村一面”“千篇一律”,陷入产业同化无效生产的泥淖。
因此,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要求坚持系统、整体、辩证思维,将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统筹起来,既以乡村产业振兴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更借助县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与产业兴旺,进而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统筹二者的紧迫性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县域经济发展之所以有名无实、举步维艰,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县域经济发展与乡村产业振兴没有统筹进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呈现出“两张皮”不相融合的尴尬情形。譬如,一谈到县域经济,便想当然地认为是县域内的工业与服务业,而没有看到相当一部分县域的主体构成是乡村,乡村产业振兴是县域经济繁荣发展的支柱与支撑。因此,就县域而言,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首先表现为县域经济发展与乡村产业振兴之间的不平衡,表现为县域经济发展与乡村产业振兴二者间活力、潜力与后劲不足。而立足主要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填洼地,就应该将二者统筹兼顾,等量齐观,并驾齐驱,相互间彼此融合发展,既有机统一,又相得益彰。
事实也是如此,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共融关系,但凡县域经济发展蓬勃旺盛,必定有乡村产业兴旺的如火如荼。实践一再证明,正是乡村产业振兴有力、有效、有为,才迎来了当地县域经济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资源为依托 农民为主体
“得其大者兼其小”,立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个宏观视角,所谓县域经济,尤其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县域经济,其实质就是农业农村经济。一方面,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资源配置借助农业农村市场完成,另一方面,县域经济发展依托的重要生产者主体,也是该区域内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就近、就地创业就业的广大农民群众。
由此,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既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底气所在,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意味着二者之间一脉相承、同根同源,应该且必须合二为一,开放包容、互联互通,进而协同发展、共同繁荣。具体说来,要以发展县域经济的宏阔、长远眼光来看待乡村产业振兴,同时又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前置条件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对此,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要牢牢把握地域特色鲜明这一特点和优势所在,尽可能挖掘县域内独特的农业农村资源蕴含的发展潜力,以“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的思维确立主导产业,彰显市场核心竞争力。无论是乡村产业振兴,还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基于县域生产生活的主体是农民群众。所以,应该进一步激发其主动性、参与性与创造性,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新时代县域内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新常态,或立足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或存身县城,扎根乡镇,以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辐射、引领并带动乡村产业振兴。
秉持三产融合发展原则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统筹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要求坚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尽可能延长产业链、拓展供应链、提升产业链,不断增加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让农民群众应享、尽享统筹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制度变革红利、路径转换红利。由过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的“生产发展”,演进到现在乡村振兴之“产业兴旺”,本就说明农业生产并非单一、传统意义上的“第一产业”,而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第六产业”。
譬如,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糧头食尾”“农头工尾”,就充分说明只有坚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才能实现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幸福美好生活的新家园,让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的进程与国家现代化的进程相适应、相契合。换言之,统筹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不仅要走出“农业是弱势产业”的旧认知,还必须按照《意见》提出的努力营造“农业+”多业态发展的态势,打造产业融合载体或平台,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融通基础上的县、镇(乡)富强,农村富裕,农民富有。
实践表明,只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才能推动县域内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才能确保乡村振兴高质量达至“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生态宜居”的物质文化建设目标,进而开创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构建“命运共同体”
统筹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关键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构建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县域经济发展的加速剂与助推器。恰如《意见》提出,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新动能。由此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就能在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的基础上,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让乡村与城镇命运相连、休戚与共。
协调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消弭城乡鸿沟,让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互为支撑、融为一体的题中之义。坚持协调发展理念,让乡村产业振兴既平衡又充分,才能推动县域经济顺利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绿色”与“开放”如同车之双轮、鸟之两翼,既能确保乡村产业振兴、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能在与周边乡村振兴、县域发展的协同创新和公平竞争中,让产业分工合理、经济结构互补,形成彼此依存、相互促进的比较优势,最终形成具有各自特点、“和而不同”之差异化的发展模式。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就是始终将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看成“命运共同体”,推动县域内资金、人员、技术、信息、数据等自由顺畅流动,快捷便利交换,在共建共享中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是县域经济发展大背景下的产业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是乡村产业振兴汇合、聚合、融合后引致的必然结果。因此,唯有统筹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才能彼此给力,相互借力,形成合力,既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切入点与着力点,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又通过县域经济的繁荣发展,让县域内产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前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