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群凤,杨 莉
妊娠期肝损害主要以血清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血清胆红素水平升高为特点。据报道,其发病率为3%[1]。一般认为,轻度肝损害对孕产妇影响较小,但重度肝功能异常则可导致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影响母婴结局[2]。妊娠后期出现的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往往伴有肝功能指标的异常、早产或产后出血[3]。妊娠期肝损害是造成剖宫产率上升的重要原因[4]。我们分析了我院收治的112例妊娠期肝损害患者的病例资料,以研究肝损害对妊娠结局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2013年4月~2018年4月于我院分娩的妊娠期肝损害患者112例,年龄22~35岁,平均年龄为(27.8±4.2)岁。其中初产妇96例,经产妇16例。满足妊娠期肝损害诊断标准[5],妊娠前肝功能正常,妊娠期间出现肝功能指标异常,无自觉症状,无阳性体征,化验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40 U/L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40 U/L或总胆汁酸(TBA)超过 10 μmol/L,伴或不伴有血清胆红素水平上升。排除标准:妊娠期合并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双胎妊娠、多胎妊娠和异位妊娠者、妊娠期服用免疫调节药物或激素类药物、妊娠前患有脂肪性、中毒性、酒精性、自身免疫性肝病者、合并血液系统疾病者。另选择同期在我院分娩且肝功能正常的50例孕妇作为对照组,年龄 21~36岁,平均年龄(27.5±4.1)岁。其中初产妇42例,经产妇8例。对照组孕妇均于我院建档及分娩,实验室检查肝功能指标正常,无妊娠期合并症,身体健康。两组性别、年龄和产次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评价标准 参照中华妇产科学会发布的相关标准[6],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后首次发生的糖尿病;早产:妊娠超过28周,不满37周分娩者;胎儿宫内窘迫:胎儿于子宫内急性或慢性缺氧,胎心率>160次/分或<120次/分;死胎:妊娠20周胎儿于子宫内死亡者;胎膜早破:临产前胎膜破裂者;羊水粪染:羊水浑浊、量少且浑浊,呈绿色(Ⅰ度:浅绿色;Ⅱ度:浑浊、黄绿色;Ⅲ度:黏稠、棕黄色);产后出血:胎儿娩出24 h内产妇阴道出血量>500 ml。
1.3 新生儿Apgar评分标准[7]于新生儿出生60 s,评估新生儿肌张力、呼吸、心率、皮肤颜色、喉反射,总分为 10分,正常:8~10分;轻度新生儿窒息:4~7分;重度新生儿窒息:0~3分。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体质量、身长、孕周、ALT、AST、新生儿 Apgar评分等计量资料以±s表示,经正态性和方差齐性检验符合正态分布,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重复测量数据采用方差分析,组内行LSD-t检验;妊娠合并症、分娩方式、羊水性状分级和新生儿不良结局发生率等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孕妇实验室指标比较 产前,观察组血清ALT和AST水平均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产后,观察组血清ALT和AST水平均降低,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1)。
表1 两组孕妇实验室指标(±s)比较
表1 两组孕妇实验室指标(±s)比较
与对照组比较,①P<0.05
例数 ALT(U/L) AST(U/L)观察组 产前 112 146.0±46.4① 112.5±50.1①产后 112 50.1±7.2 43.3±9.7观察组 产前 50 38.9±7.1 42.1±6.9产后 50 39.0±6.8 41.7±8.0
2.2 两组分娩及新生儿指标比较 两组孕周、新生儿身长和出生60 s Apgar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产后出血量和新生儿出生体质量与对照组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
2.3 两组分娩方式及羊水情况比较 两组分娩方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羊水性状清所占比例显著低于对照组,羊水Ⅲ度污染所占比例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3)。
表2 两组分娩及新生儿指标(±s)比较
表2 两组分娩及新生儿指标(±s)比较
与对照组比,①P<0.05
例数 孕周(w) 产后出血量(ml) 新生儿体质量(g) 身长(cm) Apgar评分观察组 112 37.7±1.7 206.9±80.1① 3086.3±252.4① 48.5±2.7 8.3±0.3对照组 50 38.9±1.0 189.8±72.2 3302.7±320.1 49.1±1.6 8.3±0.4
表3 两组分娩方式和羊水情况 [n(%)]比较
2.4 两组妊娠结局比较 观察组妊娠期糖尿病和产后出血发生率略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观察组早产、胎膜早破、胎儿宫内窘迫发生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4)。
表4 两组妊娠合并症发生率及新生儿结局[n(%)]比较
妊娠期肝功能损害是威胁孕产妇及围产儿健康的常见妊娠期疾病[8],尤其以妊娠后期多发[9]。随妊娠进展,孕妇各脏器负荷增加,易引起肝功能异常,且部分合并妊娠高血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病毒性肝炎者引起肝功能受损,严重者可能出现肝功能衰竭,增加早产、胎盘早剥、死胎、产后出血等并发症发生率,威胁母婴健康[10,11]。统计发现,部分健康孕妇在妊娠后期可能出现轻度肝功能异常表现,在分娩后即可恢复正常,而部分则可能出现相对严重的肝损伤,引起急性脂肪肝、胆石症、妊娠胆汁淤积症等并发症,且妊娠与肝损害两者相互影响,对母婴均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12]。目前认为,引起妊娠期肝功能损害的病因包括妊娠与非妊娠因素,其中妊娠因素包括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子痫、妊娠剧烈呕吐、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妊娠期肝酶溶血和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13,14]。非妊娠因素则包括病毒性肝炎、胆道疾病、药物性肝损害、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既往肝功能异常等[15,16]。一般以血清AST和ALT水平作为反映妊娠期肝细胞受损的主要依据,两者均为肝脏含量较丰富的酶类,一旦肝细胞发生破坏,血清转氨酶水平即迅速上升,而正常妊娠对AST和ALT无明显影响。妊娠期肝损害孕妇血清AST和ALT水平明显上升[17]。
妊娠后期肝损害患者羊水污染发生率较高[18]。本研究妊娠期肝损害患者羊水Ⅰ~Ⅲ度污染39例,占34.8%,且羊水Ⅲ度污染所占比例明显高于正常妊娠女性,而羊水污染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的主要原因。本组肝损伤孕妇胎儿宫内窘迫发生率高于对照组,考虑主要与肝功能受损易导致胎盘缺血、缺氧有关,造成羊水粪染,引起胎儿宫内窘迫。因此,对妊娠期肝损害的产妇需强化宫内监测,确保胎儿可安全度过围产期,改善新生儿结局。也有报道发现,妊娠期肝功能损伤可增加早产发生风险[19]。血清胆汁酸水平上升可促进前列腺素分泌,导致子宫肌层分泌大量的催产素受体,引起子宫收缩,导致早产[20]。妊娠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早产发生率较高[21]。本研究进行回顾性分析发现,肝损伤孕妇早产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考虑到肝细胞功能受损可能对体内雌激素水平产生干扰,并增加子宫肌层对内源性缩宫素的敏感度,促进子宫收缩,造成早产。此外,本研究还发现,肝损伤孕妇新生儿体质量较对照组低,表明妊娠期肝损害可能对胎儿宫内生长产生影响,主要与肝功能受损对母胎循环产生影响有关。妊娠期肝功能异常孕妇产后出血发生率较正常孕妇高[22]。本研究发现,肝损害孕妇产后出血发生率略高于对照组,与上述结论趋势相近,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能与本组纳入样本量较少有关。分析妊娠期肝损害患者产后出血发生风险较高的原因主要为:肝细胞受损影响机体对维生素K的利用和吸收,导致肝脏内维生素K所依赖的凝血因子合成量减少,导致蛋白C、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合成减少,引起凝血功能障碍,导致产后出血[23]。另外,肝功能异常可引起血小板数量及功能降低,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同时出血与肝细胞受损两者相互影响,出血可进一步加重肝损害[24]。因此,对合并肝功能损害的孕妇必须谨慎预估其产后出血量,避免引发不良后果。
本研究还发现,肝损害孕妇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略高于对照组,且其胎膜早破风险较对照组高,分析妊娠期肝损害导致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机制可能为:肝细胞功能受损可影响肝脏糖原合成,降低葡萄糖利用率;肝细胞功能受损可引起肝细胞表面胰岛素受体缺陷,降低血糖摄取率,影响肝脏降解功能,导致胰高血糖素升高,诱发胰岛素抵抗,上调血糖水平,增加妊娠期糖尿病发生风险。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更易出现胎盘功能降低,影响血氧储备功能,导致胎膜早破,增加早产风险。还需注意,肝损害并非剖宫产的绝对指征,对妊娠后期肝损害患者不应盲目要求其剖宫产终止妊娠,仅对部分严重肝功能受损,且经积极护肝治疗无效,胎儿宫内出现异常,而短期内无法自然分娩的孕妇则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
综上所述,妊娠期肝损害对胎儿及孕妇均可产生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可增加羊水粪染、胎膜早破、早产、胎儿宫内窘迫发生风险,导致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增加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对妊娠期肝损害孕妇需严密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旨在改善母婴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