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军凤
摘 要:山西省实施“设施蔬菜百万棚”行动计划以来,阳城县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建设了一批更先进、更具规模的蔬菜基地,蔬菜产业化经营初具规模。
关键词:阳城县;设施农业;蔬菜产业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4-0114-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6.13 文献标志码:A
1 阳城县设施蔬菜产业基本情况
1.1 面积产量效益情况
设施蔬菜产业已成为阳城县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截至2017年11月底,阳城县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41.83 hm2,设施蔬菜年总产量达到7 874 t,设施蔬菜从业人员达1 600人。
1.2 基地建设情况
阳城县现有部级、省级、市级设施蔬菜标准园区13个。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各级蔬菜标准园区创建,对阳城县蔬菜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带动了周边农户从事设施蔬菜生产的积极性,为农村提供就业岗位300~400个。
1.3 设施蔬菜生产茬口情况
阳城县设施蔬菜生产分为日光温室和春秋大棚两种。日光温室生产中,种植冬春一大茬占30%,种植秋冬茬接早春茬的占40%,种植秋茬接冬春茬的占30%。
1.4 新技术运用情况
近年来,在部分蔬菜园区推广了集约化育苗技术、平衡施肥技术、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无公害蔬菜栽培配套技术等高产增效新技术。
2 阳城县设施蔬菜产业存在问题
2.1 流通体系不够健全
一是没有大型蔬菜专业批发市场,二是缺乏流通销售龙头企业。
2.2 科技力量不足,技术服务滞后
现有县、乡(镇)两级农业科技人员20多人,不仅断档老化、总量严重不足,而且大部分专业不对口。各地甚至各户之间种植技术不一致,导致产出质量参差不齐,产品效益大打折扣。
2.3 标准化监控机制不完善,品牌保护意识不强
一是生产技术不专业,过度使用化肥和农药。缺乏专业技术指导,导致病虫害防治效果不明显。化学药品残留不达标,食品安全生产意识亟待提高。二是生产流通环节监测不严格,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产品的价位优势得不到体现。三是运销企业在产品运输过程中不按照有关标准执行,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四是在蔬菜畅销时,部分农户对产品不分类,以次充好,对蔬菜品牌造成不利影响。
2.4 种苗生产销售管理有待加强
个别种苗公司引进的蔬菜新品种,没有按程序严格试验就批量生产销售,造成部分品种稳定性差,品性下降。
2.5 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园区生产条件较差
在老灌区的设施蔬菜园区,现有电路普遍为单相电,无法满足卷帘机三相用电需求,影响了农民投资安装使用卷帘机的积极性。
3 阳城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建议
3.1 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一是建设市场。建设集蔬菜展销、检测、收购、保鲜、加工、交易和外销等功能于一体的蔬菜批发市场,使用先进设备高效作业,增加市场覆盖面。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
3.2 多策并举,強化技术服务
一是加强农业技术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对农民的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三是充分发挥种苗公司技术力量的作用,四是加大聘用山东农民技术员的力度。
3.3 强化生产环节要求,制定质量检测体系,树立品牌意识
一是在生产中要严格监督化肥农药的使用情况,确保蔬菜的质量标准。二是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定期对蔬菜产品进行检测并监督。三是继续实施统一品牌、分级包装、统一标识和包装箱补贴等措施。
3.4 狠抓种苗质量和供应管理
要严格把控品种引入阶段。蔬菜品种必须通过专业部门鉴定并登记备案后,才能引进。在育苗阶段,要保证种苗质量,将病弱苗及时淘汰。
3.5 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
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园区供电线路改造,为提质增效提供基本保证。加强科研攻关,采取保温裙、防寒沟、双膜覆盖和增温火墙(炉)等措施,提高大棚保温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