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立即取消超规的生猪禁养规定

2019-11-06 03:01
农村百事通 2019年19期
关键词:存栏养猪法律法规

受疫情影响,猪肉价格近来持续上涨,对此,在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会议强调,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

会议确定:(一)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发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和养殖场(户)的支持,引导有效增加生猪存栏量。将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降低物流成本。(二)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三)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疫病防控能力。(五)保障猪肉供应。增加地方猪肉储备。各地要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自2019年年初以来,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曾多次强调,防止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和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要定期调度本地区生猪存栏量、能繁母豬存栏量和仔猪价格情况并深入研判,及时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尽快扭转不利局面。

(资料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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