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峰
《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同时也是茌平撤县设区之年。在这样一个历史节点上,一部全面、系统的人大志书是给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最好的礼物。《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经过全体编纂人员的艰辛付出,历时两年,于2016年12月完成编辑出版。这是茌平历史上第一部人大工作专门志书,全面、客观、详实地记述了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67年的发展历史与现状。人大志的出版无论是对指导帮助当今的工作,还是对引导启迪后人都有深远的意义和价值。
为全面总结茌平县人大多年来的工作,详细记录历届人大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的业绩和成就,充分发挥志书存史、资政、教化、育人的作用,茌平县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月决定启动《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编纂工作。整个编纂过程分为前期筹备、资料收集、撰写初稿、征求意见、终审定稿、出版印刷6个阶段。前期筹备阶段主要做的工作是安排人员赴外地学习、成立编纂委员会、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拟定篇目等。资料收集阶段主要是从人大各委室、县档案馆和其它史志图书、报纸、杂志按类别收集资料,资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撰写初稿阶段,根据篇目按排编纂小组撰写初稿。征求意见阶段,召开了老干部座谈会、专家评审会等,不断对稿件进行修改完善。终审定稿阶段,邀请市、县史志专家召开了终审会,选定方志出版社出版。出版印刷阶段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精装印刷。同时邀请茌平籍在京知名人士、书法家赵洪俊先生题写书名。对各环节的精心组织和严格要求,使《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这部志书成为一部精品佳志。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首先是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纂人大志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次是机关动员,全员参与,成立了由全体副主任参加的编委会,并且每位副主任都有分工负责事项,人大机关所有人员都有具体任务分工,人大机关上下形成合力,从而为编纂各个环节奠定了有人干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各位副主任牵头,各组长抓具体,一级抓一级,通力协作,加快了志书的编纂进度。
注重资料收集,做好基础工作。编纂志书,资料收集最为关键。一部好志书必然是众手成志,更是广泛的集合、有益的集成。没有广泛的资料储备,就无法编出一部好的人大志。为此,我们把资料收集做为重中之重,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成立了5个资料收集小组,按照时间段限和区域划分,各有侧重、各有分工,从不同的角度和范围收集资料。另外就是拓宽资料收集渠道,向人大机关的老干部征集,向上级人大机关征集,向县委县政府及部门单位征集等,不错过任何一个门类,不漏掉任何一条线索,保证了收集资料的全面、系统。
综合提炼,彰显人大工作特色。人大志从志书门类上说属于专业志,专业志必须体现“专”的特点。为体现“专”的特点,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不越境而书,地域范围限定在茌平县,记述内容必须是有关人大制度和工作。特别是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在角度和方式上有所不同,因而很容易把从党委政府收集的非人大工作资料写进人大志,要有选择、有甄別地利用,要选用展示人大制度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关联的资料。二是强调法规性和制度性。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主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和任免等工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法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因此,人大志记述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必须具有严肃性、严整性,有论有据、可考可证,不夸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扭曲事物本来的面目。三是突出人大会议。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形式就是参加人大各类会议,所以说会议这一块是编纂人大志的重中之重,必须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地展示,同时要避免罗列、流水账,展现茌平人大工作特色和优势。
抓住历史主线,理清发展脉络,详述发展故事。《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内容的时间跨度为1949年10月至2016年12月,围绕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发展沿革的过渡期、雏形期、暂停期、恢复期和完善期5个阶段,每一阶段记录了不同时期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轨迹。
过渡期是从召开茌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4年7月2日召开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茌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历了5届共6次会议。每次会议都能及时召开,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人民政权得以巩固,对团结全县各界人民完成这一时期的各项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茌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过渡形式。
雏形期以1954年7月茌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为标志。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入了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人民群众的组织程度和觉悟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建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已经成熟。1954年7月2日,茌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在茌平县正式建立。自此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经历了5届共16次会议,其中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了6次会议,第二、第四届各召开了3次会议,第三、第五届各召开了2次会议。做到按时换届选举,按法定程序举行会议,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在茌平县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这是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步发展时期。
暂停期自1967年3月至1978年4月,实际共11年。这期间,茌平县组织机构受到严重地冲击和破坏,人民的权利受到了严重地剥夺,人民代表大会停止了一切活动。
恢复期是从1978年5月召开的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这次会议是根据宪法规定和山东省委、聊城地委的指示,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从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恢复。
完善期从1981年12月茌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至今。从1981年12月至2016年3月,茌平县历经第九届至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34次会议,其中第九届至第十二届人大每届任期3年,第十二届至第十七届每届任期5年。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自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每次会议均能依法如期召开,会议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由人大常委会负责筹备召集会议,每次会议先举行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会议在主席团的主持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民主程度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
《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的出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的结果,它是一本茌平人大工作的百科全书,具有很高的留存价值和使用价值。时值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其记载历史、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意义更为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