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之礼化:农民闲暇生活的文化逻辑与心态秩序

2019-10-30 12:04杜鹏
社会科学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伦理情感

杜鹏

〔摘要〕 闲暇不仅是一种时间状态,而且是一种生活心态。文章从农民的闲暇体验出发,立足乡村社会基础,考察闲暇秩序的生成机制。农民的闲暇体验兼有情感和伦理属性,作为一种能动性的文化实践,闲暇体验镶嵌于“时间消费—社会交往—仪式互动”的闲暇生活结构之中,并依托家庭动力和村庄脉络实现“情之礼化”,构造了富有公共性的闲暇秩序与平和的心态秩序。伴随着农村熟人社会变迁,闲暇体验日益碎片化和空洞化,农民的情感体验逐渐退回到主体精神世界,“情之礼化”机制的断裂导致村庄心态秩序失衡。通过面向闲暇体验的文化治理实现家庭伦理与村庄情理的均衡,是重建农民日常生活秩序的根本之道。

〔关键词〕 情感;伦理;闲暇体验;乡村社会;心态秩序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9)05-0137-07

农村生产力的进步推动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农民闲暇时间增加,“三个月种田,三个月过年、六个月休闲”的口头禅逐渐在农村流行。然而,农民闲暇时间增多却并不意味着农民过上了富有价值和质量的闲暇生活。①在长期的田野调查中发现,充裕的闲暇时间与紊乱的闲暇生活同时存在于農民的日常生活中。农民的闲暇生活呈现出个体化、庸俗化、功利化、短期化的趋势。为了消磨时间,一些农村盛行赌博活动,反映出农民的机会主义心态。与繁荣热闹的赌博场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关起门来朝天过”几近成为当前农民生活的常态。诸如此类的极端现象反映出农民在日常生活中的心态失衡,农民闲暇生活日趋空洞化。农民闲暇时间过剩的“问题化”彰显了闲暇秩序的文化内核。闲暇不仅是一种时间状态,而且是一种生活心态。理解“怡然自得”的闲暇生活何以可能,构建合乎村庄社会基础的情感体验和心态秩序,进而安顿农民的精神世界,日益成为紧迫的现实问题。本文拟从农民闲暇生活出发,揭示农村闲暇的文化心理基础,探索重建村庄心态秩序的文化治理之道。

一、心态秩序研究的情感路径与伦理路径

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传统中,基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路径,社会心态往往被操作化为人际互动,既包含“群众心理”②的微观层次,也包含“民族精神”的宏观层次。二者之间的层次一度成为社会学的经典研究对象。例如,马克思的“阶级意识”、涂尔干的“集体意识”、韦伯的“资本主义精神”、齐美尔的“生活风格”等概念均从不同侧面展现了工业化过程中的社会心态。美国式的专业化致使社会心态在现代社会学中成为社会分层、 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等“核心范畴”之外的“剩余范畴”。经历短暂的沉寂之后,社会心态研究以“情感社会学”的专业形态重新进入社会学的理论脉络,从而拓展了社会心态的研究视野。③从学术脉络转向现实视野,中国社会的市场化转型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关系模式,社会变迁中的“心态秩序的危机”④凸显了社会心态研究的时代价值,推动了心态秩序的中国研究。

费孝通晚年反思认为以前的研究未能摆脱“见社会而不见人”的缺陷,因而倡导“心态层次的人的研究”,以求扩展社会学的研究界限。⑤费孝通所谓的“心态”概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心理状态”,而是泛指笼统意义上的人的心理、情感、文化、精神等方面。⑥心态秩序的目标是人人皆得而能“遂其生、乐其业”,实现其人生价值,其核心是人与人的关系。然而,若着眼于乡村社会的情境性,从“志在富民”向“文化自觉”的学术转向始终离不开农民情感的逻辑起点。因此,“心态秩序”不仅是一个文化伦理问题,而且是一个情感表达问题,由此展开了心态秩序社会学研究的情感路径和伦理路径。

情感研究的进路具有结构分析的特点,且观照中国现实经验,强调“中国体验”的独特价值和“情感体制”的本土形态。周晓虹认为,“中国体验”具有二元性和边际性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传统与现代的颉颃、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城市与乡村的对峙、东方与西方的冲突,以及积极与消极的共存。⑦胡鹏辉从“社会底层”的结构机会阐释了农民工的心态秩序危机⑧,进而凸显了“社会建设的情感维度”⑨的价值。因此,社会治理也是“情感治理”⑩,尤其是新媒体时代个体情感表达通道的扩展强化了情感治理的必要性。总体而言,随着情感中的道德、宗教成分的剥离,情感容易沦为被操控的对象。情感体制则是规范情感表达的话语和实践,它建构了个体情感与时代背景的关联,但难以避免情感表达的策略取向。

伦理研究的进路则通过回溯历史传统探寻理解社会心态的文化密码。这一进路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延续了费孝通晚年的社会学转向,即从中国文化传统中探究“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心态意蕴。“心”的主观性和道德性展开为精神世界中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包含了以“将心比心”为基础的可以外推的“心”的伦理内核,从而以社会学的方式深化了梁漱溟的伦理本位概念。周飞舟认为,文化心态成为“关系社会”的深层基础,赋予社会结构以“礼”的意涵。

情感与伦理虽然展开为社会心态研究的不同进路,但二者实则构成社会心态的不同面向。情感进路着眼于现代化视野下情感与伦理剥离的现实,而伦理进路预设了深层社会文化结构的延续性和统一性。在这个意义上,两条进路代表了现代取向与传统取向之间的一种碰撞,蕴含了“传统—现代”二元论的色彩。费孝通认为,社会学对于精神世界的理解应该与社会运行机制结合。当前中国农村正处于深度转型过程中,村庄社会心态既是农民主观精神状态的反映,也是乡村发展态势的反映,且寓于农民闲暇生活之中。村庄闲暇生活提供了透视农民精神世界和心态秩序的重要载体。因此,本文试图从农民闲暇生活出发,阐释情感表达和伦理生成的实践基础,揭示心态秩序的构成机制与调控路径。农民的情感实践并非消极的被动适应,而是积极能动的文化实践,进而从村庄日常生活中获得意义和价值,这是村庄闲暇秩序的基本逻辑,这一过程本文称之为“情之礼化”。在此过程中,情感与伦理融合为稳健、均衡的心态秩序。本文关于农民心态秩序的分析体现了回归农民日常生活的鲜明取向,闲暇体验因而成为透视农民日常生活、理解村庄心态秩序的重要切口。

二、作为文化实践的闲暇体验

农民社会心态寓于村庄社会日常生活中,且集中表达为农民的闲暇体验。在西方文化传统中,闲暇体验是一种个体性的沉思状态,具有宗教属性,且区隔于日常生活。中国农业社会中的闲暇体验是一种美好的合道德性的生活状态,它内在于农民日常生活。所谓闲暇体验是指农民作为生活主体感受且规划日常生活的状态与能力,反映了农民闲暇生活的心态基础。中国农民的闲暇体验兼有情感和伦理的维度。杨中芳认为,情感行动的最终目标不在于情感释放的快感,而是指向人际关系的和谐。中国人际关系中的情感是一种被礼化的情感。情感与伦理的交织意味着闲暇体验镶嵌于“时间消费-社会交往-仪式互动”的闲暇生活结构之中,不可还原为个体情绪或社会遵从。因此,闲暇体验是一个实践问题。闲暇生活结构展现了闲暇体验的实践空间,其中,时间消费因容纳了村庄社会交往和仪式互动而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意涵。在闲暇生活结构中,个体的情感能量在社会交往和仪式互动过程中升华,避免了情感的狭隘和空洞,伦理通过扎根于日常生活而实现心态调控。

因此,闲暇体验是农民能动性的文化实践,贯穿于总体性的村庄社会生活。农民的闲暇生活虽然包含了不同层次的行为逻辑,但只有扎根于闲暇体验,才能获得源头活水的滋养而成长。闲暇体验凸显了农民主位的视角。于农民而言,村庄是农民熟悉、切近、具体的生活世界,作为一种文化实践,闲暇体验源于村庄日常生活的内在超越和反思。可见,闲暇生活并非被村庄事务切割的“剩余领域”。农民闲暇体验的文化实践超越了时间框架的限制与工具理性的束缚,闲暇的实践效果得以反馈为农民的生活主体性和自由感。

农民的文化实践因而是一种扎根于村落结构与历史传统的“行动伦理”。在此,“文化”的要义并非“大传统”的儒家伦理,而是合乎村庄社会情境的生活哲学,体现为“日用而不知”的生活妥当性。闲暇体验的文化实践促进了情感和伦理的交融,定义了农民文化实践的脉络,形成“情之礼化”的机制。片面的情感体验失之于轻浮,而片面的伦理体验失之于沉重。因此,沿着闲暇体验的实践脉络,有利于深入农民的生活世界,阐释闲暇秩序的文化心理机制。以闲暇秩序安顿人心,避免富余的闲暇时间稀释农民的情感体验,是农民心态调控的根本目标。由此可见,心态秩序寓于农民的闲暇生活之中,农民的闲暇体验不仅是心态秩序的表达,而且是心态秩序调控的基础。在总体性的村庄社会中,“礼”内在于家庭和村庄的框架,家庭和村庄分别规定了“情之礼化”的动力和路径。

三、闲暇秩序的家庭动力与村庄脉络

闲暇秩序不仅是闲暇时间的共享,而且是基于文化实践的秩序生成。闲暇体验是闲暇秩序的基础。由于闲暇体验贯穿于农民日常生活,闲暇秩序因而植根于农民生活的总体结构。事实上,“情之礼化”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遵循家庭动力和村庄脉络展开。闲暇秩序的核心在于个体性的闲暇体验如何转化为公共性的闲暇秩序与平和的心态秩序。“家庭-村庄”的立体结构为情感与伦理的融合提供了空间。在这部分,笔者将从农民文化实践的家庭动力和村庄脉络出发,阐释闲暇体验的调控逻辑和闲暇秩序的生成机制。

(一)闲暇体验的家庭动力

家庭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单元。家庭生活赋予农民的自然生命以伦理意蕴,在家庭绵延的过程中,农民超越有限的自然生命而达致无限的伦理生命。有学者将农民的家庭生活概括为“过日子”。“过日子”是闲暇体验的社会学表达,它不仅包含了丰富的生活内容,而且体现了农民的生活心态。其中,“过”一词折射了农民顺应自然节律的时间过程,一个个的“日子”虽略显平淡,却因浸润于家庭中而绽放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此,农民生活展开的不是“存在”与“时间”的抽象哲学命题,而是“生活”与“家庭”的实践哲学命题。村庄日常生活片段并非漫无目的地分布,而是以家庭生活为中心凝聚。农民家庭是农民闲暇生活的基准和重心,在根本上界定了閑暇秩序的生成动力,避免农民迷失于村庄社会总体性的生活内容之中。农民家庭的社区性意味着家庭动力并非局限于家庭边界之内,而是向村庄开放。具体而言,家庭动力包含了家庭生活底层的情感动力、面向家庭关系的政治动力和指向家庭绵延的伦理动力。

第一,闲暇体验的情感流变。在村庄日常生活中,家庭的结构性地位和历时性绵延定义了情感动力流变的基本脉络,规定了农民情感表达的方式和强度。农民的情感表达随家庭生活而展开,从而突破了个体情绪的封闭和锁定。首先是历时性的维度,即家庭再生产过程中情感动力的调整。家庭再生产并非单一目标的线性展开,而是因特定的人生任务节点而存在波澜起伏,诸如结婚、抚育、分家、养老等不同阶段孕育了不同强度和方位的情感动力。其次是结构性维度,即家庭再生产框架中的情感动力调整。家庭嵌入于村庄中,家庭与村庄的互动方式决定了农民情感表达的强度。家庭的社区性愈强,则家庭的情感动力愈弱;而家庭的社区性愈弱,则家庭的情感动力愈强。可见,情感是浮动于家庭生活之中的不稳定的力量。

第二,闲暇体验的政治调控。家庭绵延是在具体的家庭关系中展开的,围绕家庭生活的关系实践激发了家庭的政治动力。家庭政治是亲密关系中的利益互动,因而缠绕着情感能量。在家庭绵延过程中,家庭政治动力是激活和调整家庭关系格局的主要力量。因此,家庭关系定义了农民闲暇体验的空间。一定意义上,家庭关系的紧张程度决定了农民闲暇体验的强度。宽松的家庭关系有利于家庭情感的析出和释放,而紧张的家庭关系则吞噬家庭情感。亲密关系中孕育的情感能量可能扰动平静的家庭生活,在一些情况下,这些情感能量可能突破家庭边界,进入村庄场域并触发情感的戏剧化表达和释放。家庭政治为家庭内部个体性的情感表达提供了缝隙和空间,有助于舒缓家庭的伦理重负。当然,家庭的政治性也受到家庭社区性的约束,家庭政治过程中的情感表达成为反思性的调控对象,构造了张弛有度的家庭关系模式。

第三,闲暇体验的伦理超越。农民家庭伦理的核心即家庭绵延的责任伦理,表现为“家庭主义”的价值取向。在传统农业社会,以农业生产和家庭副业为基础的小农经济主导了农民日常生活的形态。农民的生产节奏重复、单调,且琐碎,从而切割了农民的闲暇时间,展现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然而,闲暇时间的缺乏并不必然剥夺农民闲暇的伦理意涵。在家庭化的劳动组织模式下,繁重的农业劳动从家庭再生产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劳动本身成为农民闲暇体验的重要载体。可见,农业劳动并不意味着农民的异化,家庭再生产模糊了生产与生活、劳动与闲暇的边界。在家庭伦理的滋养下,闲暇体验渗入劳动实践过程,舒缓了农民的经济理性。总之,日常生活中的挫折、不幸等苦难都可以在伦理动力的滋养中缓和,而家庭解体往往抽离农民生活的意义根基。由此可见,伦理动力扩展了农民生活的预期,农民的闲暇体验不再仅仅停留于当下的生活境遇,生活状态在未来翻转的可能性释放了农民的心理压力,从而为生活复归平静提供可能。

从“家庭主义”的视角来看,家庭之于农民并非单纯的结构性约束关系,农民是能动的主体,并具有实现家庭再生产的自觉。其中,情感动力是基础,并接受政治动力的调节和伦理动力的规训。情感动力、政治动力和伦理动力统一于家庭再生产机制,且从不同层次塑造了文化实践的动力,赋予闲暇体验以相当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农民的情感能量由家庭生活组织和凝聚,彰显了农民的生活主体性,不仅突破了生产与生活的区隔,而且弥合了不同生活片段对农民闲暇时间的切割,从而以“家庭主义”整合农民的闲暇体验。在这个意义上,家庭动力拓展了农民闲暇体验的层次,时间消费、社会交往和仪式互动等不同层次的闲暇体验统合于柔韧的家庭动力之中,赋予农民的闲暇体验以能动性和自由感。在家庭动力的细密渗透下,弥散于日常生活中的情感渐渐沉淀,形成厚重、平和的村庄社会心态。这种心态秩序从日常生活的情感中汲取养分,孕育了村庄闲暇秩序,从而使农民得以从容应对生活的日常与意外。

(二)闲暇体验的村庄脉络

村庄是一定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编织的熟人社会单元,是农民日常生活展开的主要框架。在中国乡村社会中,家庭并非私人生活领域,家庭与村庄之间并不存在明确、严格的边界,发轫于家庭动力的闲暇体验向村庄社会生活敞开。如果说,柔韧的家庭动力赋予闲暇体验以主体性,村庄则拓展了农民情感表达的空间。情感的外溢避免了家庭凝聚力的刚性化。沿着村庄的社会脉络,农民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逐渐获得厚重充实且舒畅的情感体验,形成触及农民心灵的闲暇秩序。可见,村庄日常生活看似平淡琐碎,实则有其内在的结构和理由。具体而言,闲暇体验的村庄脉络主要包含了差序格局、人情脉络和价值导向等三个层面,三者将闲暇体验的文化实践导入情境性和总体性的村庄社会生活。

第一,闲暇体验的差序格局。闲暇体验贯穿于农民细碎的日常生活之中,连带性的村庄社会关系致使闲暇体验的时间过程具体化为社会过程,进而超越时间体验的抽象性和纯粹性。村庄生活内容的组织方式关乎农民的闲暇体验。村庄生活内容是以“人”为中心组织和构造的,“差序格局”定义了以“人”而非“事”为中心的闲暇体验模式,即不同层次的关系意味着不同强度的情感能量和伦理预期。具体而言,关系愈近,交往中激发的情感能量则愈强,从而强化主体伦理实践的内在自觉;关系愈远,交往中的情感能量自然较为薄弱,伦理则愈益呈现为主体实践的外在约束。不同强度的情感能量对应着不同的交往预期,进而塑造了情境化和差序化的闲暇体验。总之,闲暇体验的差序格局界定了闲暇体验的实践空间。个体的随意行为可能打破主体之间的心理预期,导致情感波动和心态失衡,扭曲闲暇生活的基本结构。

第二,闲暇体验的人情脉络。村庄日常生活中的人情互动是农民闲暇体验的基本模式。人情是农民交往逻辑的实践表达,熟人社会中的交往不同于市场社会中的交易。交易是一种工具理性的关系建构模式,可从日常生活中剥离,然而,人情互动恰寓于村庄总体性的社会生活之中,形成以“做人”为基础的生活逻辑。“做人”的实践是村庄社区情理的集中呈现,且贯穿于日常生活的不同方面。例如,它既以日常生活中的“帮工”形态存在于农业生产过程或仪式性人情的场合,也以更为弥散性的形态存在于日常生活。遵循人情互动的脉络,闲暇体验逐渐走出个体性和细碎性的时间状态,为闲暇生活的结构化提供可能。总之,在“做人之道”的统摄之下,农民不仅扩展了交往的广度,而且高度嵌入村庄关系格局。农民细碎的闲暇时间得以整合,释放了闲暇体验的社会效能感。

第三,闲暇体验的价值导向。村庄不仅是一个空间地理意义上的农民生活单元,而且因其沉淀的历史文化传统而构造了农民的意义世界,扩展了农民日常生活的面向。后者约束了农民当下的闲暇体验逻辑,赋予农民的闲暇体验以历史感。在村庄生活绵延过程中,个体生命历程中的“过渡仪式”转换为村庄本位的“集体仪式”,塑造了农民的村庄社会认同和地方性共识。

总之,农民的闲暇体验突破了个体基于时间体验的存在论反思,面向热闹、鲜活和生动的村庄日常生活。沿着村庄社会的脉络,农民的情感逐渐汲取丰富生动的村庄生活内容,并沉淀为平和的村庄社会心态。通过向村庄日常生活敞开,农民的闲暇体验愈益厚重。因此,闲暇体验既寓于日常生活中,又超越日常生活,从而在闲暇体验的文化实践中逐渐锻造了平和稳健的心态秩序。

(三)闲暇秩序的公共性

在上文中,笔者分别从家庭动力和村庄脉络两个维度阐释了闲暇体验的调控逻辑。闲暇秩序在根本上取决于日常生活中闲暇体验的有效调控。家庭动力赋予农民的闲暇体验以主体性,村庄脉络赋予农民的闲暇体验以丰富性,进而激活了闲暇生活的基本结构。农民日常生活中的情感经由家庭动力和村庄脉络而实现“礼”化。所以,闲暇秩序不仅是时空秩序的共享,而且是心态秩序的均衡,具有鲜明的公共性。

闲暇秩序的公共性是在家庭与村庄的互动关系中具体界定的,其核心是情感调控中家庭与村庄之间相对通畅、平衡的关系:一方面,家庭动力沿着村庄脉络激发生活内容的丰富性,不仅滋养了农民的情感体验,而且避免了村庄生活秩序的紊乱;另一方面,村庄脉络延伸至农民家庭生活领域,拓展了农民的生活视野,释放了家庭生活的情感紧张。可见,在“家庭—村庄”的互动中,闲暇体验的文化实践逐渐融汇成公共性的闲暇秩序。如果闲暇体验局促于村庄社会交往而隔膜于家庭伦理的完满实现,脱嵌于生活的主体性,闲暇体验难免陷入“游手好闲”的漂泊状态。当然,如果农民生活完全面向家庭而向村庄社会闭合,则农民的闲暇体验必然深陷入家庭,从而在沉重的伦理负担的压迫下失去闲暇体验的宽广视野和自由感。

可见,农民的文化实践需要兼顾家庭与村庄的平衡,既要彰显家庭动力的村庄导向,也要回应村庄脉络的家庭動力。公共性的闲暇秩序扩展了农民闲暇体验的边界、层次和空间。在“情之礼化”的过程中,个体之间走向“心意相通”的境界,从而抑制了社会交往中的策略取向和仪式互动中的形式主义。这样一来,时间消费、社会交往和仪式互动统一于村庄闲暇秩序。基于闲暇体验的文化实践,“伦理”与“情感”逐渐交织、融合,赋予闲暇秩序以公共性。因此,闲暇秩序的公共性超越了公共空间的物理形态之限定,获得了深厚的文化心理基础。

四、闲暇秩序异化及其文化治理

当前农村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农民流动速率的增加和农民闲暇时间的释放导致闲暇体验的问题化。农民的闲暇体验逐渐脱嵌于家庭与村庄的基础结构,日益回归到个体的身体体验。在转型期,农民与市场的关系主导了农民与家庭和村庄的关系,市场逻辑扭转了农民的日常生活逻辑,逐渐侵蚀生活的伦理内核。闲暇体验日益碎片化和空洞化,农民的情感逐渐退回到主体精神世界,“情之礼化”机制的断裂导致村庄心态秩序失衡。因此,重塑农民的生活秩序,需要回归农村日常生活的文化治理之道,重建农民与家庭和村庄社会的均衡,最终走出锁闭、狭隘的心态。

(一)闲暇异化的空间逻辑

如前所述,“情之礼化”的闲暇秩序彰显了浓厚的公共性。闲暇秩序的公共性意味着闲暇体验融入村庄日常生活,进而超越公共空间的界定。事实上,公共空间一定意义上可以视为私人生活切割之后的剩余领域,公共空间与私人生活之间的区隔消解了农民日常生活的自我调控能力。事实上,在传统的村庄社会中,虽然存在诸如庙宇、祠堂等公共空间,但这些空间实际上高度嵌入农民的生活之中,构成村庄生活的核心,因而具有价值辐射与意义生产的能力。

农村市场化改变了“家庭-村庄”互动的模式。家庭发展压力导致农民生活重心下沉,村庄人口流动弱化了农民的村庄生活预期,村庄社会关系趋于理性化。家庭与村庄的张力逐渐撕裂了农民闲暇体验的文化实践。农民的时间体验、社会交往和仪式互动趋于断裂:第一,时间体验成为时间本身的体验,随着“时间产权意识”的兴起,闲暇本身服从于理性与经济考量,逐渐脱嵌于日常生活。第二,因家庭动力的萎缩,个体性情感和偏好的释放可能导致社会交往的“虚假繁荣”,典型地表现为日常性人情的萎缩和仪式性人情的异化。工具理性主导的交往逻辑逐渐扭曲村庄的心态秩序。第三,随着家庭与村庄的脱节,仪式实践不再回应主体的闲暇体验,而是日趋表演化和形式化,逐渐丧失原有的伦理底蕴。总之,农民的闲暇体验逐渐降格为私人化的心理动力和身体性的表达载体,闲暇体验逐渐退缩至专门的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中的闲暇与闲暇的公共性存在根本的差别。事实上,公共空间中的闲暇凸显了闲暇体验的空间建构。闲暇体验不再是贯穿村庄社会生活的实践统一体,而仅仅成为其中的一个个片段,闲暇体验与日常生活趋于分离。因缺乏农民情感能量的滋润,闲暇体验日益局促于公共空间之中。可见,公共空间中的闲暇生活缺乏公共性的文化内核,闲暇体验日益情绪化和空洞化,随市场潮流而沉浮。因此,当前农民闲暇生活的问题不能简单归结为个体化闲暇,而是情感与伦理的分离。情感逻辑日益陷入家庭的私人生活领域之内,遭遇家庭伦理负担的侵蚀。家庭与村庄的张力意味着村庄生活日益成为一种负担,失去了闲暇体验的意义。情感锁闭在个体之中,日益转向对象化和商品化的情感释放机制,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逐渐侵占农民的精神世界,阻隔了“情之礼化”的过程。

(二)闲暇秩序的文化治理

情感是社区治理不可忽视的维度。在村庄社区中,农民不仅是作为对象的人,而且是作为主体的人。人的主体性依赖于村庄日常生活的总体性,面向农民生活的文化治理暗示了向“人”的主体性回归的治理技术。在这个意义上,闲暇体验不仅是一种生活心态,而且是一种政治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是国家的政治焦点,农村市场化主导了乡村研究方向。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生活改善,农民日常生活逐渐进入政策视野,成为乡村治理观照的对象。如果说,市场逻辑扭曲了家庭与村庄的关系结构,导致农民闲暇体验碎片化,那么,面向闲暇体验的文化治理则是重建农民日常生活秩序的根本之道。文化治理的要义在于深入农民日常生活逻辑,重塑家庭伦理与村庄情理的均衡,贯通“情之礼化”的实践脉络。文化治理需要坚持农民本位的基本原则,重点在于如何发掘和凝聚散落在村庄生活角落中的碎片化文化要素,以修复村庄的心态秩序,重塑闲暇生活的正当性和伦理性。具体而言,文化治理主要包含两个要素,即家庭伦理和村庄情理。家庭伦理的核心是人伦,村庄情理的核心是人情。

第一,以家庭伦理重塑村庄情理。作为农民日常生活的基础结构,家庭是农民与村庄互动的媒介。转型时期村庄人际关联遭遇流动的现代性的冲刷而趋于理性化,重塑家庭的凝聚力是扭转人际关系理性化、重构农民生活主体性的重要途径。农民只有超拔于个体化的生存状态,才可能重新进入村庄社会生活的场域。家庭是农民在村庄的立身之本。近年来,“家风”逐渐进入政治话语。家风的核心是家庭伦理品格。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不少地方开展诸如“好媳妇”“好婆婆”的评比活动,这些活动是激活家庭伦理动力并辐射村庄社会的重要途径。总之,只有深深扎根于家庭伦理,才可能推及村庄情理。

第二,以村庄情理平衡家庭伦理。在转型期乡村社会,家庭伦理虽是闲暇秩序的起点,但并非闲暇秩序的充分条件。农民与市场的关联重塑了家庭伦理,强化了家庭伦理的责任之维,可能挤压农民日常生活的社会交往空间,并消解家庭的本体性和价值性而强化其策略性和工具性。因此,以村庄情理平衡家庭伦理,抑制家庭伦理的过分扩张,从而调控家庭动力,是重建农民生活秩序的必要举措。这方面经验值得一提的是农村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核心是通过组织老年人,构造村庄本位的闲暇模式,避免老年人深陷“家庭转型的伦理陷阱”。

可见,文化治理的核心是重建闲暇秩序的公共性。文化治理的真實对象是生动现实的农民主体,文化只有融入农民的实践,才能真正彰显其治理有效性。因此,文化治理不仅是一个文化传播过程,而且是一个动员组织过程;不仅是自上而下的乡村儒学复兴的过程,而且是自下而上的群众文化生长的过程。文化治理需要突破公共空间的范围,进入农民的日常生活之中,调控农民的日常生活逻辑,进而回应农民细微的生活需要。

五、找回日常生活中的价值与意义

农村市场化不仅是农民基于经济理性的实践策略,而且是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必然趋势。在城乡二元结构框架下,城市日益成为发展极,而农村则成为稳定器。农村的稳定器效应不仅体现为政治秩序的层次,而且体现在生活秩序的层次。如果着眼于农民城市化的渐进性和长期性,则不能不面对当前趋于凋零乃至混乱的农民生活。闲暇秩序赋予日常生活以意义感,是村庄社会秩序再生产的深层基础。如何扩展农民闲暇的现实基础,找回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和意义,让农民获得富有主体性的闲暇体验,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政策意义。本文从闲暇体验的角度探讨了农村闲暇秩序的构造逻辑和治理之道,在村庄日常生活的逻辑中追寻村庄心态秩序,从而展现了农民日常生活的价值与意义。闲暇体验并不体现为对象本身的充盈抑或空洞状态,而是主体本身的满足与平和状态。“满足”源于意义的圆满,“平和”在于关系的均衡。在这个意义上,闲暇体验并不是一种日常生活的退出姿态,而是积极面对生活的进取姿态。农民闲暇体验的关键不在于闲暇时间的多少,而在于时间体验的方式。“情之礼化”展现了日常生活意义建构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合乎农民道德能力和村庄生活逻辑的文化实践过程。

① 王会:《个体化闲暇——泉村的日常生活与时空秩序》, 博士学位论文,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第1、112页。

② 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第18-22页。

③ 成伯清:《心态秩序危机与结构正义:一种社会学的探索》,《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1期。

④ 费孝通:《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⑤ 费孝通:《中国城乡发展道路——我一生的研究课题》,《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⑥ 文晓波:《心态秩序:从“社会”到“人”——费孝通晚年学术思想的升华》,《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⑦ 周晓虹:《中国体验与中国经验:理解中国社会变迁的双重视角》,《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⑧ 胡鹏辉:《社会底层:结构危机与心态危机——以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为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1期。

⑨ 成伯清:《社会建设的情感维度——从社群主义的观点看》,《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⑩ 王俊秀:《社会治理也是情感治理》,《北京日报》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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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的认识经历了由社会实体论向文化心态论的转向。详情可参考:周飞舟:《行动伦理与“关系社会”——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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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剩余领域,其实强调的是闲暇的时间基础,即“剩余或空闲的时间”被视为闲暇体验的前提。在本文中,作为一种心态秩序的闲暇生活,显然突破了这一前置设定。

这里借用了周飞舟提出的“行动伦理”概念。行动伦理强调行动的意义,即中国人的社会行动一定是关乎德性的。首先,行动伦理以家庭为本,以“孝悌”为基本的内容;其次,行动伦理以“感通”的方式连接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与理解;再者,行动伦理是以“外推”为基本方向的,是“公”而非“私”的。详情可参见:周飞舟:《行动伦理与“关系社会”——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

陈辉:《過日子:农民的生活伦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91-193页。

陶自祥:《社区性家庭:农村社会结构研究的一个新视角——基于华北农村“立门户”现象的考察》,《长白学刊》2015年第5期。

张静:《公共性与家庭主义——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原则辨析》,《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严格来讲,这是一种心灵的自由。在持续的家庭生活中,农民逐渐趋于“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和状态。

就村庄的发生学机制而言,村庄是家庭绵延过程中“族”的扩大化的产物,即聚家族而为村落。

李永萍:《理性与道义:熟人社会中的劳力配置逻辑——鄂西W村小农用工体系研究》,《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9期。

贺雪峰:《人际关系理性化中的资源因素——对现代化进程中乡土社会传统的一项评述》,《广东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陈柏峰:《农村仪式性人情的功能异化》,《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文军、高艺多:《社区情感治理:何以可能,何以可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李永萍:《家庭转型的“伦理陷阱”——当前农村老年人危机的一种阐释路径》,《中国农村观察》2018年第2期。

(责任编辑:何 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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