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1.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和赤脚施工。
3.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1.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2.每一部分项工程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3.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4.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5.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6.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7.水泥、钢材,砖等建材,未经化验或试验,不准使用。
8.严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现场不计量。
9.砼施工时,不准在钢筋上行走或推车。
10.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1.不准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
2.不准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严禁在生产厂区内随意用火。
3.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
4.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区工作。
5.不准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及地面等。
6.不准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不准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
8.不准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9.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设施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不准损坏厂区内各类防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