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婕
内容摘要: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产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拓展和延伸,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不仅会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会推动区域商贸流通协作水平的提高。近些年我国跨境电商的规模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也处于不断地优化与革新之中。跨境电商对区域商贸流通企业协调合作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商贸流通企业空间聚集程度的提高、流通协作效率的提高及协调合作模式的创新。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出跨境电商对区域经济的积极影响,需要持续完善跨境电商的市场环境、物流体系及信用机制的建设,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模式的优化升级。
关键词:跨境电商 区域商贸流通 协调合作 优化升级
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和交易模式
跨境电商属于一种特殊的国际商业活动,在不同的海关关境环境下基于国际电子商务模式和公约进行交易和买卖,并依赖于国际金融支付、跨境电商物流完成商品的交付,最终实现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转。与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邮政业务不同,跨境电商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也是对现有国际贸易模式的有效补充。传统的国际贸易对于区域经济流通和区域经济增长,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一种特殊国际贸易形式的跨境电商,同样会带动区域经济的腾飞,特别是为中小型、科技创新型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全新的交易平台和渠道。随着全球贸易市场走势的持续低迷,传统大宗国际贸易活动受阻,许多企业也在积极探寻新的跨境商业模式,而互联网、国际通信、国际金融支付和跨境物流体系的发展,为跨境电商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近年来跨境电商的规模与占进出口交易总额的比例持续攀升,相关数据统计如表1所示。
从表1的数据能够分析出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每年都保持超过20%的增长率,而且占进出口总额的比例也在持續的攀升,表明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国际贸易形式。随着国际贸易总体发展趋势的放缓,及消费者对于商品形态、功能要求的多样化,跨境电商的市场规模还在不断地扩大,为全球供应商和消费者提供购物和交易的电子平台。从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来考虑,目前主要包括B2B、B2C和C2C三种模式,有一部分国家和地区还有一些特有的跨境电商模式,2013-2017年各种跨境电商交易模式的比例关系,如图1所示。
从近五年各种跨境电商模式的权重比例关系来分析,B2B模式仍旧是主流的跨境电商交易模式,但所占的比例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而B2C、C2C等交易模式的比重在不断地增加,不同跨境电商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方式、金融支付方式也存在明显差异。从我国跨境电商较为活跃的东部沿海地区的情况来看,出现了大量年交易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跨境电商企业。B2B交易模式主要面向大中型境内供应商和境外企业,跨境电商以贸易信息发布为核心的功能,并向交易双方收取一定比例的会员费。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B2B交易模式仍旧是主要的跨境电商模式,B2B模式采用线上沟通、线下交易的形式,支付方式以国际银行转账和信用卡形式为主。目前,全球有许多专业从事跨境电商B2B服务的平台,可以提供销售、物流、通关、退税、保险等一体化的跨境贸易服务。此外,B2B模式在信用标准和交易风险方面,要明显优于B2C、C2C及其他的交易模式。
传统的国际贸易形式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流通协作水平的提高,而作为传统国际贸易形式的补充和革新,跨境电商在新的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也会进一步推动区域流通企业的协调合作和地区经济总量的增长。跨境电商对区域商贸流通协作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推动区域流通企业的空间聚集,提高区域商贸流通协作的效率,促进区域商贸流通运作模式的升级与革新等几个方面。
跨境电商对区域商贸流通企业协作的推动作用解析
(一)推动区域流通企业的空间聚集
供应链企业在空间范围内的聚集,能够实现企业之间信息的无障碍传递,也有利于整个产业链资源的优化配置。传统国际贸易条件下,商贸流通企业与商品制造企业、零部件供应链企业之间的空间聚集程度不高,这主要是由传统贸易的商业模式决定,而且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下的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远低于互联网条件下的竞争。互联网条件下的跨境贸易利润空间在不断地缩小,那么企业之间只有联合起来,并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中心提高企业之间的空间聚集度,才能够降低加工制造、物流运输和资金融通等供应链脱节情况以及由于空间聚集度低而导致的过多无谓成本。随着互联网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分工逐步细化,国际贸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而消费者不仅对商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也对商品的多样化、商品交付周期及购物体验都提出了新的标准。传统商品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的空间聚集程度低,直接导致商品的交付周期长,商品的品种和多样化程度远不能满足海外消费者的需求。针对这些不足,在我国国际贸易比较活跃的广东地区和江浙地区已经建立了多个现代化的大型产业园区和自贸区等,但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条件下,现有的产业分布及企业分布能够满足贸易需求。
在跨境电商模式下基于互联网平台,电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能够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偏好和购物习惯,节省信息沟通时间,并减少电商交易中的差错率。区域流通企业空间聚集程度提高之后,在各种产业园区和综合试验区内出现了专业从事跨境电商服务的企业,可以逐步强化区域范围内流通企业的协作程度,提高区域范围内全部供应链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推动区域商贸流通协作效率的提高
区域范围内商贸流通协作的效率提升意味着,跨境电商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为国外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和周到的服务。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下信息的传递与确认耗费了交易双方大量的时间,而物流环节、海关信息的确认与处理、商品的检验检疫等必不可少的环节,也导致了区域商贸流通效率十分低下。而在跨境电商模式下,供需双方借助互联网信息平台可以实现在线交流与贸易确认,节省了大量的交易时间;在交易环节上,跨境电商通过网络直接与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连接,实现在线清关与无纸化办公,显著提高了商贸流通效率。此外,跨境电商也可以雇佣专业的报关服务企业处理这些事宜,耗费的成本也低于原有的贸易模式。
跨境电商对区域经济协作的推动作用不仅是体现在某一具体的环节,而是全方位的效率提升。在跨境交易流程方面,我国的国际电商法律体系与国际体系趋于一致,可以全程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并逐步使整个跨境交易流程更加地规范化;在商品的供应环节跨境电商为海外消费者提供了更为多样化的选择空间,海外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偏好快速找到自己心仪的商品,并能够在款式、价格等方面实行横向与纵向的对比。跨境电商平台是建立在大数据和云计算基础之上的,筛选和查询的专业化更强,数据的完整度与准确度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借助于现代化的跨境电商数据平台,区域商贸流通企业协调合作的效率会得到根本上的改善。
(三)推动区域商贸流通协作模式的革新
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改变了原有区域商贸流通企业间的协作模式,并推动了现有企业间协调运作模式的创新,这种企业间协作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个方面。首先信息资源已经成为企业决胜市场的最主要战略资源之一,跨境电商就在互联网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跨境电商显著提高了商品销售企业与海外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改变了原有国际贸易信息单向流通的弊端,提高跨境电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质量。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上,海外消费者借助国际网络可以直接搜索不同类型的商品,并能够查看店铺交易量,用户评价等,与国内网络购物无异,而区域范围内从事商贸流通的企业可以按照国际消费者的要求和购物习惯,将局部范围内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以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物流运输环节是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跨境电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空间距离遥远,还要兼顾到物流运输的经济性和时效性。跨境电商物流平台为区域商贸流通协作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即将不同国家和地区消费者选购的商品进行分类筛选,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的物流运输方案。跨境物流具有空间距离远、运输成本高、配送复杂等特点,因此不能够简单地为了控制物流运输成本而全部选择普通海运方式,许多海外客户会因为购物周期过长而放弃选择跨境购物。
由于海外跨境的物流运输成本高,那么只能通过降低国内物流运输的成本的方式来控制总成本,这样也客观上推动了国内区域流通企业的协调与合作。目前国际贸易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专业化从事物流活动的三方物流、四方物流企业,利用这些专业化的海外物流机构的优势,也可以降低跨境物流运输成本,降低总体的物流费用。跨境电商物流不仅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的信息沟通模式、物流运输模式,还改变了区域流通企业的金融支付方式。由于海外跨境电商业务涉及不同国家的关境政策和法律制度体系,因此对于资金流的安全性要求很高,跨境电商的交易方式大都会采用支付标准更高的信用卡支付方式,提高交易过程中的资金的流转效率和安全性,也有利于区域商贸流通企业在资金流控制和国际支付安全性方面的提高。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将会极大地促进了区域商贸流通企业之间的协调合作,具体表现为提高了区域范围内供应链企业的空间聚集程度和协作效率,同时也深深地改变了区域流通企业之间的协作模式。诚然,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跨境电商产业仍旧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建设、物流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只有跨境电商市场体系进一步的系统化、规范化,才能更好地推动区域流通产业协调合作水平的提高。
加速跨境电商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跨境电商市场环境建设
由于跨境电商业务涉及到多个国家,因此在贸易结构、税收政策、海关政策及法律制度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难度都较大,要继续充分地发挥出跨境电商对区域商贸流通的协调作用,应强化跨境电商的国际市场环境建设,这需要各贸易国之间的通力合作,尤其是在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建设的合作。关税是限制国与国之间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为推进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各国政府和海关管理部门要给予跨境电商更多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尤其是重点鼓励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以保证本国进出口结构的优化。跨境电商的不当行为有时会严重损害国外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跨境电商出口国应加强对本国跨境电商的监管工作,切实保证跨境消费者的权益。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得越迅速,就越能够推动我国区域商贸流通产业的协调发展。
(二)加快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建设
跨境电商在国际物流运输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运输距离长和运输成本高两个方面。解决空间运输距离过长问题的最好解决办法是建立海外仓,提高海外的仓储和运输的能力。海外仓模式下可以基于出口国居民一段时期内的消费大数据,得出该国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并以这些大数据分析为指导以更经济的海运方式向出口国仓库集中运输货物。当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商品时,海外仓就能够直接发货大大缩短了商品的交付时间和运输成本。而且海外仓还能够为进口国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跨境电商的运输成本不仅包括物流成本,还包括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金融成本等,要全方位地降低跨境物流成本,需要建立覆盖整个海外供应链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方面这种综合性的服务平台主要用于服务出口贸易,可以带动跨境电商的发展;另一方面综合服务平台也能够担负起物流运输和金融服务的职能,全方位地降低跨境物流的运营成本。跨境电商物流体系的建设是对国内电商物流的延展和补充,将会进一步推动国内区域商贸流通体系的协作和发展。
(三)完善跨境电商的信用体系构建
B2B模式仍旧是目前跨境电商的主要交易模式,跨境电商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和不健全,限制了B2C跨境电商模式和C2C跨境电商模式的发展。但海外消费者对于跨境商品的多样化需求和个性化需求不断增强,B2C模式和C2C模式将是未来跨境电商发展的趋势所在,这就客观上要求国际电商法律制度体系和信用机制的不断地完善和健全。改善跨境电商的信用体系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方面要提高跨境金融支付体系的安全性和便捷性。目前国际上主要的支付平台和支付体系都由发达国家掌控,不利于信用机制和支付体系的升级与革新,因此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地改善本国的金融支付技术水平,并投身到国际金融支付体系的竞争当中,完善我国的跨境电商信用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跨境电商市场行为的监管,对于信用记录较差的跨境电商,可以取消其从事跨境服务的资格。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程度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可以从完善跨境电商的市场环境、物流体系和信用体系等角度,提高跨境电商的企业实力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发挥出跨境电商對区域经济商贸流通发展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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