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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孔子的“和而不同”思想体现了一种理想的君子人格,表达了他追求善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具有重要意义。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礼崩乐坏,人与人之间关系恶化,孔子将“和而不同”思想运用到处世以及为政等方面,如“中和”,“礼之用,和为贵”,以维护社会秩序,调和人际关系。要实现《论语》中“和而不同”的道德理想,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都必须满足“仁”的德性要求,外加“礼”的规范约束,才能实现真正的“和”。
关键词:“和而不同”、君子、小人、“仁爱”、“中和”、“礼”
《论语》是儒家学派记录孔子言行的经典著述之一,集中表达了孔子的教育原则、道德观念和政治理想等,历经了两千多年岁月的淘洗,至今仍光辉不减。《论语》中最常提到的是“仁”、“义”、“礼”、“德”等,但是一直以来“和”是孔子所追求的重要的社会理想,如“和而不同”、“和为贵”、“中和”等,本文旨在研究孔子的的“和而不同”在《论语》中放的系列论述,“和而不同”不仅在于表述于君子小人的德性区分,其内涵如政治方面的“和为贵”、“天下为公”,为人处世方面的“周而不比”、“致中和”等都有重要阐释。再者,《论语》中所呈现出来各方面的“和而不同”思想,无论是君子之“和”还是社会之“和”,无不需发乎“仁”,达于“礼”,所以“和而不同”要在个人或社会中得到施行,还需要“仁”的内在丰富和“礼”的外在规范。
一、“和而不同”思想的历史渊源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制度和文化秩序遭到极大破坏,社会动荡不安,人与人之间关系恶化。孔子为了重建西周的礼乐制度,曾周游列国,致力于培养真正的君子,“君子”则成为孔子表述自己道德伦理思想的载体。他在总结太史始伯、晏婴“和”、“同”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游学经验,提出了一种理想的君子人格——“和而不同”。
最早提出“和”、“同”思想的是西周时期的周太史史伯,他在《国语·郑语》中说:“和实生物,同則不继······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 这里的“和”就是一种元素与另外一种元素的合,才能求得矛盾对立体的均衡统一,“同”在这里是排斥差异的事物,是绝对的同一。事物只有结合统一才能产生新的事物,而同一种事物没有差异,没有对立,没有配合,就不能发展出新事物,只有金木水火土杂糅混合才能生成万物,若单单只有“同”的话事物就难以生成发展。史伯以此比喻来劝诫君王要多听臣下的谏言,取臣下之长补自己之短,以避免专横跋扈、一意孤行。到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晏婴对“和同”作了更进一步的论述。他在《左传》提到“和”如无味的调和,八音的和谐,一定要有水、火、酱、醋各种不同的材料才能调和滋味,一定要有高下、长短、疾徐各种不同的声调才能使乐曲和谐,“和”不是单一的“同”,不是不同事物的简单相加或拼凑,而是应该把多种事物的元素统一起来,以此调和,“和”是事物内部矛盾对立面的统一。他要求臣下对君主查缺补漏,使君主能够听取合理的反对意见,做到政治通明。
二、“和而不同”的处世原则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句话出自《论语·子路》篇,在这里“和”的意思是追求合理适当,“同”的意思是无原则地附和,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对“和而不同”做了解释:“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乖戾之心”指的是一个人挑剔、刻薄,不跟别人合作,这是小人的常态,但是一个和顺的君子,他的心胸宽容辽阔 ,包容一切。“阿比之意”中“阿”就是阿谀奉承,“比”就是攀比,阿谀奉承别,或者跟别人攀比,这就叫做同。君子能够坚持原则,对待事物是非分明,可以容忍与自己不同的东西的存在,能与周围其他人事保持友好和睦的关系,从来不随声附和、见风使舵,他们对待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而小人只要求与别人完全一致,和所有人关系和谐融洽,甚至为了讨好别人,就算知道别人的做法不合理,也不能坚持自己正确的原则和立场。
“和而不同”思想在为人处世方面的表现可用两点来概括,一是关于君子小人在道德方面的论述,君子具有兼容多端、和谐正气的理想人格特质,而小人随波逐流、重利轻义,这些都可用君子、小人的“和”、“同”之别来概括;另一方面主要取“和”字之内涵,联系到“致中和”的处世方法,即做事不能太过或不及,要把握适度原则。
(一)君子小人“和”、“同”之别
君子主要是指 “有道德的人”,“小人”同样只取“无德之人”的意思。孔子所追求的君子“和”之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中,总结起来有三条原则:第一,要独立思考,对任何问题有着别具一格的见解,不随声附和,人云亦云。第二,允许别人有不同的思想见解,不能强迫别人服从自己的意见。第三,善于和别人友好协作,调和关系,能够团结他人。与此最为接近的就是《论语·为证》篇中的“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周”是以道义来团结众人;“比”是为共同利益而相互勾结。君子胸怀广阔,能够和气公正地团结任何人,从不假公济私、与人勾结,有很多挚友跟随;而小人朋党比周,不能和大多数人友好地交往。
君子之“和”、小人之“同”的对比还能从其他方面表现出来,如君子之德,以仁爱为本。“孔子将‘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定义为‘君子之道(《论语·宪问》),君子泛爱众人,心胸坦荡,故无忧;君子富有知识,足以烛理,故不惑;君子果敢刚毅,有浩然之气,故不惧。”这种以“仁”为基础的君子人格与君子“和”之道有一定的相似性,君子志于道,重视道德实践,以“仁”为己任,并且心胸坦荡、有知识、有见解,能够团结他人。但是小人则恰恰相反,他可能去爱人,但是他只爱和自己关系亲近的人,小人首要考虑到的是利益。再如义利取舍上的差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以道义来团结他人,但小人只会为了一己私利同他人相互勾结。“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君子心怀道德、遵守法度,优先考虑的是社会和国家利益,而小人只想获得的是小恩小惠,注重一己私利。
(二)致中和的处事原则
《礼记·中庸》篇中有提到“中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人的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只放在心底就叫做“中”,表现出来而又能持中就叫做“和”,对喜怒哀乐的持中状态,即对情绪适度地把控,这就是和”的状态。“致中和”也是一种重要的处事原则,既不是一意地激进前行、不顾后果,也不是畏畏缩缩、无所作为,“中和”就是一种适度地,无过无不及的处于中间状态的处世原则。
“中和”与“中庸”联系紧密,“中庸”其实质就是折中,就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中行”之道。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世,我们都应该秉承“中庸”之道,为人应该正气凛然,坚守原则,对待任何人平等公正,无过无不及;处事时应该掌握适度的方法,既不过于激进,也不拘谨无为,才能成就完善崇高的道德理想。
三、“和而不同”作为“为政”之道
“和而不同”思想在“为政”方面的表现主要有两点,其一是君臣间关系的“和”,即“君君”“臣臣”,君主、臣下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尊卑有序的“和”;然后是治理国家的“和”,即“礼之用,和为贵”,必须要用礼法的节制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
(一)和谐有序的君臣关系
孔子是周礼的坚决拥护者,他主张尊卑必须有序,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做君主要有做君主的样子,做臣子要有做臣子的样子,做父亲要像做父亲,做儿子要有做儿子的样子。人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就会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每个角色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国家才能安稳、政治才能清明。作为君主就应该施行仁政,“为政以德”,以仁爱之心管理民众,多听取臣下的谏言,查缺补漏,取长补短;作为臣子,不应该只是一味地苟同、奉承,应该多为君主谏言。“和而不同”的涵义就是这样:社会整体内个体扮演不同的角色,各有差别,但是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律,君主治理国家、管理民众,人民应该服从君主,不僭越礼法制度,安分守己,使尊卑上下恰到好处,这样才称得上“和”,“和”中又包含“不同”,社会才能呈现和谐统一的局面。
(二)以礼节和的和谐社会
“孔子讲的‘和而不同的‘和,其涵義中是应当包含着符合公理、道义的原则的;一旦 ‘不同超过了‘礼的规定性,‘和就失去意义了。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礼法的作用,以遇事求取和谐恰当为贵。圣明的先王治理国家的可贵之处就在这里。他们所处理的小事大事都遵循着这个原则,,但是如果知道了和就一味地求取恰当,不用规矩制度加以约束,这是不行的。朱熹对这里“和”的理解是“和者,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在周代制度中“‘和为贵的思想是治国做人应该遵循的一条准则”,“‘和是有原则的,不能和稀泥。”“和为贵”是相对于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礼”而言的。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孔子提出“和为贵”思想的目的就是要缓和不同阶层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以安定社会秩序。当然,要实现“和”就必须要“礼”的节制,“和”并不是绝对的平均和谐,应该承认社会差别,维护等级秩序,主张尊卑有序,这就体现出了“和而不同”的意蕴。
四、“和而不同”与“仁”、“礼”的结合
“和而不同”思想作为孔子向善的道德理想,要在个人和社会中施行起来,还需要“仁”和“礼”的结合。“仁”作为内化的德性要求,“礼”作为外在的约束规范,无论是个人所要追求的君子人格之“和”,以及在处事时所奉行的“中行”之道;还是理想的君臣关系之“和”,最后达到政治社会之“和为贵”,都需要本着人道主义,以“仁爱”为本,外加“礼”这一社会制度的规范,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思想不仅仅阐明了君子和小人在对待他人时的和气公正或者阿谀奉承的态度差别,更加表现出了君子的道德修养和处世原则。君子作为孔子追求善的道德载体,能够以“仁爱”之心结交他人,任何时候都表现出“坦荡荡”的气概,秉承“中行”原则,无论是待人接物还是处理事情时都能够采取正确适度的方式达到和谐有序地状态。使社会上大多数人学习君子之德,通过“仁”和“礼”的结合,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和”为贵。另外“和而不同”思想也包含尊卑有序、长幼有序的社会等级制度和伦理关系,以及以礼节和的政治理想,这对于重建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维护等级森严的贵族制度,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孔子礼乐文治的政治理想具有重要意义。
著名的孔子研究专家汤恩佳教授就说过,“一个多元文化并存的世纪,只有按照孔子‘和而不同、‘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思想来引导,才是人类唯一正确的出路。”“和而不同”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它的可贵之处即在于主张矛盾和解、差异共存,不管是物与物之间,还是人与人之间,亦或者是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都应该掌握适当的方法,才能和谐共存。在今天多元文化的共存,处理民族问题,以及调节人我关系等方面仍然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去借鉴学习,发掘它的现代价值。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15年9月版。
2、梁国典:《孔子的“君子”人格论》,《齐鲁学刊》2008年第5期。
3、边家珍:《孔子“和而不同”考释》,《北京日报·理论周刊·文史》2012年11月26日第19版。
4、汤恩贝:《孔子的“和而不同”思想与21世纪》,《中华文化论坛》,1997年第3期。
5、王恩来:《君子和而不同——孔子的和谐观》,《理论界》2008年第2期。
6、蔡尚思:《孔子思想问题的百家争鸣》,《哲学研究》1982年第2期。
7、虞崇胜:《和而不同:和谐社会政治文明的精髓》,《东南学术》2005年第2 期。
8、高亨:《孔子思想三论》,《哲学研究》1962年第1期。
9、陈增辉:《孔子的社会和谐理论》,《孔子研究》2006年第4期。
10、汪凤炎,郑红:《孔子界定“君子人格”与“小人人格”的十三条标准》,《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