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振洲
摘 要:数学是学生学习生涯中的重点学科,计算是数学课程中的重点教学内容,而小学时期则是培养学生计算能力的关键阶段。因此,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我们要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对于学生的发展所承担的责任,进而再去积极探索新课改下的教学理念,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提高小学数学计算教学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新课改;小学数学;计算教学;生活;问题;竞赛
计算是数学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高效学习数学知识的基础,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计算能力就可以形象地比作巧妇做饭之米。因此,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我们必须要以最为有效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计算兴趣,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锻炼学生的计算能力,从而优化小学数学计算的教学效果。下面,我将结合自身教学实践经验,对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好小学数学计算教学作如下几方面的探讨:
一、以生活为出发点,激发学生计算兴趣
虽然我们处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之下,但是从人们的日常生活来看,计算仍旧是现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而学以致用也是教学的目的之一。因此,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我们应当以生活为出发点,使学生在生活场景的作用下产生主动学习计算的兴趣,进而让学生发现学习数学的现实意义,更有动力的去学习数学知识。
例如,我在引导学生学习《多位数乘一位数》这一节时,首先,我对学生说道:“假设你的实际需要是五个笔记本,每个笔记本六块钱,你要带多少钱才能买到你所需要的笔记本?”从而帮助学生复习了旧知识,为新知识的学习做了铺垫。然后,我继续以生活中需要的用品与学生进行了对话交流,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动力,使学生初步理解了多位数乘一位数的计算方法。之后,我通过让学生尝试自主完成教材中的部分习题,又以恰当的引导方式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培养了学生解决生活中计算问题的能力。最后,我让学生交流了这节课得到的学习收获。这样,我通过以生活为出发点,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拥有了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的能力,培养了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情感。
二、设置合理化问题,培养学生计算思维
苏格拉底曾说过:“问题是接生婆,它能帮助新思想的诞生。”而根据无数的教学实践证明,问题的提出確实能够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但不是传统教学中的题海战术。因此,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我们要善于将问题合理化,既要刺激学生的探究欲望,又不能使学生丧失学习数学的自信心,从而达到培养学生计算思维的目的,实现提高小学数学计算教学有效性的目标。
例如,我在引导学生学习《表内乘法(一)》这一节时,首先,我在黑板上写了两组题,分别是加数相同的加法和加数不同的加法,让学生进行了口算,对学生说道:“当我们看到加数都相同的加法时,我们就可以把它叫做求相同加数的和。”然后,我对学生介绍了乘号以及乘法算式的写法和读法,使学生对乘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并让学生通过摆放物品加深了其对乘法知识的理解。之后,我让学生分别练习了加法和乘法的习题,使学生充分感受到了乘法计算的简便。最后,我对整节课的知识点做了归纳性总结,让学生交流了这节课的学习收获。这样,我通过设置合理化的问题,使学生知道了乘法的含义,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以及计算思维,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提高小学数学计算教学有效性的目标。
三、开展计算型竞赛,锻炼学生计算能力
小学阶段的学生有着较为强烈的竞争意识,这是出于小学时期孩子的身心特点。因此,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我们可以从学生竞争意识强这一性格特点出发,开展计算型竞赛,从而充分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使学生在竞赛的参与过程中得到计算能力的锻炼,实现小学数学计算教学的高效性。
例如,我在引导学生学习《混合运算》的练习课上,首先,我将学生分成了竞赛小组,以积分制的方式开展了计算竞赛,极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然后,我对学生宣读了比赛规则,将竞赛习题分发给了学生,对学生说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答对题目最多的小组获胜,进入下一环节的竞赛。”在学生将题目做完后,我在课件上展示了答案,对学生进行了公正的打分,留下了得分总和最高的两个小组,要求剩下的这两组学生进行下一环节——龙争虎斗,其他学生观战。之后,我通过在课件上展示较为复杂的混合计算习题,让两个小组进行抢答,哪个小组率先答对七道题,则取得此次计算竞赛的胜利。最后,我让学生互相交流了在此次竞赛中得到的收获。这样,我通过开展计算型竞赛,让学生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充分锻炼了学生的计算能力,切实实现了小学数学计算教学的高效性。
总而言之,计算是学生学习数学乃至将来学习其它学科最基本的能力。因此,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我们要对如何有效地开展计算教学给予充分的重视,不断探索出提高小学数学计算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学生未来的长远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时海玲.小学数学计算教学有效性的提升路径研究[J].名师在线,2018(35):48-49.
[2]蒋宏伟.浅议牢牢把握新理念,精心组织小学数学计算教学[J].中国校外教育,2018(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