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伟
摘要:我国建筑事业在时代发展的背景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良好成绩。对于建设工程而言,工程质量的保障和实现一直是最为注重的内容,而这又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利益,促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也变得更为重要。但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这就必须进一步促使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才能推动建设工程的有效开展和实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健全和发展。一是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了政府监督、第三方认证、企业自控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省、地市、县级管理机构;二是在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没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三是推行了建设监督制。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存在的问题
2.1 监督政策法规不完善
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政策法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重要依据。但对于政策法规的建设并不健全,其变动范围较大,变动周期短,且缺乏一定的连续性。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与现实情况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没有对合理的处罚依据进行设立。同时,对于新工艺、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还未形成相关的新標准与新规范,由此一来,质量监督标准的设定就与社会变化相脱节,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此外,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而建设企业与施工企业存在的流动性、变动性也有所增强,而实际的工作中并未有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质量责任的追究也变得较为困难。
2.2 监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当前,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不严格的把关、不规范行为在工作当中体现的非常的突出。现有的质监人员并未有过高的综合素质,人才结构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能够胜任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比较少,新入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经验方面,相对比较缺乏,更为严重的是多数管理人员的专业并不对口,使得监管工作的实施缺乏一定的专业性。这些问题的发生,都使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难以得到实现。
2.3 质量监督责任不明确
工程质量“谁核定,谁负责”,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以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而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质量监督责任的不明确,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形成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
2.4 监督管理机构的定位问题
对于质量监督机构而言,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机构性质等方面,需要得到一定的明确和规范,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常常与监督工作混为一谈。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负责,同时也可以对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委托,促使整体工作的有效实施。目前,监督机构的明确还稍有模糊,对专业技术部门、行政执法单位的确定并不完整和准确,虽然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但并不具备一定的行政处罚权。由此一来,如果工程的建设出现问题,就只能通过停工整改对其进行处理,不具备有效的威慑力促使执法的实施。在监管人员和机构的地位、性质方面,定位的不准确又使得监管方式和内容不一致,严重影响了监管效率的提高。
3、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法
3.1 监督机制体系的多元化建立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体系宏观的对建设行业的发展进行规范和管理,不仅对建设工程单位的改革和创新具有较高要求,同时对整体行业的发展和规范也尤为重要。而对于质量监督管理创新与发展的实现,必须促使质量监控体系的多元化建立,通过市场监管调节与政府监控的结合,对多元化的监控体系进行建立。市场监督管理的层面上,管理机制的健全至关重要,必须同时对工程的质量评估机制进行确立,并推进抽查或巡查等内容充分融入到监督管理体系当中,使监督层次全面的抽查体系有所形成。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为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授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标准性。
3.2 加强质量管理意识,做好人员岗位培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从最基本的抓起,管理和务工人员资格合格、参建单位资质符合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和优质的基础与保障。不但要提高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更是要提升全体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操作水平与能力。要开展针对性的质量培训和操作培训,要坚持上岗前必须开展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上岗,严格监督查处无证上岗的行为,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的不但要整改,有些还要坚决清退出去。
3.3 监督管理形式的转变?
由于法律体系、市场管理的不完善建立,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存在诸多困难。而以政府为主的监督管理,则是较好促使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然而,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市场经济要求监督工作必须通过对管理思路的调整,才能实现相关工作的有效实施。具体的工作当中,应对单一的处罚和抽查方式进行转变,能够充分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在市场导向作用的发挥下,对整个管理工作进行引导。为此,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进行加强,要在查处力度加大的同时,对市场化手段及方式进行运用,从而更好的引导工程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因素比较的多,必须通过综合的措施对其进行治理。
4、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要实现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就必须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同时在不断的实践当中,促使工程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以便更好的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促使建设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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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