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乐记》作为先秦儒学的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具有着及其丰富的美学思想理论,在中国古典音乐的发展史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力,深刻影响着中国两多千年来古典音乐的发展,并且在世界音乐思想史上也是有着重要的地位。而晚于《乐记》两千多年的黑格尔是西方18-19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美学家,他的著作《美学》是西方里程碑式的美学作品,表达了他对美学和艺术的观点,是德国古典美学的高峰,是西方传统美学与德国古典美学之大成,其中对音乐的论述也产生了十分广泛的影响。本文从其二者对于“真善美”的研究入手,探究其异曲同工的妙处。
【关键词】:乐记 黑格尔 美学 真善美
一、《美学》与《乐记》
黑格尔(1770-1831),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哲学家。黑格尔一生著作丰厚,有《精祌现象学》《哲学全书》等。正如人们所说的“黑格尔不仅开创了辩证法,还创立了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祌哲学,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不朽人物。” 《美学》这本著作则实际上是他的学生H·霍托在黑格尔去世四年后根据黑格尔18世纪至19世纪30年代黑格尔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讲课笔记和黑格尔本人的部分讲稿加以整理出版。
而《乐记》则被称为先秦儒学的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它具有着及其丰富的美学思想理论,并且在中国古典音乐的发展史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力。其中所含篇幅包括包括 《乐本》篇、《乐论》篇、《乐礼》篇、《乐施》篇、《乐言》篇、《乐象》篇、《乐情》篇、《魏文侯》篇、《宾牟贾》篇、《乐化》篇、《师乙》篇十一篇,谈论了包括音乐的本质、音乐的特征、音乐的美感、乐与礼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等方面,是先秦以来音乐思想的总结与发展。
二、两者音乐中“真、善、美”之异同
《乐记》与《美学》产生于不同的年代,并且出自不同的国家,从产生的时代、国家和社会来看,都是截然不同的。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这两部美学巨著在当时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并且也深深的影响着后世。两部美学著作的给人类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当然,这两部美学著作,在音乐方面也是造诣极高,更为人注目的是,两部著作中的音乐思想所起的作用奇迹般的是一样的,也就是说,音乐有能够沟通人的情感的作用。
首先来看黑格尔。他在《美学》中说到:“美就是理念,所以从一方而看,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必须是真的。但是从另一方而看,说得更严格一点,真与美却是有分别的。……真,就它是真来说,也存在若。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 理念就不仅是真的, 而且是美的了” 。他认为艺术有它本身的目的,这目的就是绝对本身的感性显现,而艺术的使命是用感性的艺术形象的形式去显现真实,“促使人认识到心灵的最高旨趣” 。可以看出,黑格尔强调艺术的真。但仔细品味会发现,黑格尔强调真并不是单一的强调,黑格尔非常注意艺术的真与现实的真的区别,并且他在注重真善美的统一。黑格尔认为真正美的东西,是绝对心灵,也就是真实本。所以,不难看出黑格尔认为真决定了美,美由真而生,又为认识真而服务。
细读《美学》会发现,黑格尔对于艺术的内容不仅要求真,而且要求善。在黑格尔的《美学》中,黑格尔写到“如果诗人自己个人的观念确实是站在一个较高的立场上,而不是越出所写动作情节之外的独立意图,即不是把动作情节降低为工具,这对于艺术就没有什么损害。但是诗的自由如果受到损害,他所表现的倾向本身尽管是正确的,但是与艺术作品毫不相干。” 这表明了黑格尔对艺术“善”的重视。但是,善并不就等同于美,如果忽视了艺术的特点以及艺术的自身目的, 只是将艺术看成用来达到教训目的的众多手段中的一个手段,这就把艺术变成了用来说教的工具。黑格尔在艺术的善(伦理)这个功能中,有着深刻的认识。真(认识)功能是最根本的,也要要求艺术的善。
艺术的真(认识)、善(伦理)、美(审美)三功能中,认识功能是最根本的,三者统一于真。黑格尔在肯定艺术认识功能的同时,并没有忽略艺术的伦理教育作用与审美娱乐作用,他认为艺术的这种审美作用是与道德教益相并列的艺术功用之一。同时,他认为善必须依附于美,于此才是艺术。所以,这才有了黑格尔著名的一个理论“真,就它是真来说,也存在着。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了。美因此可以下这样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现在将目光汇集到《乐记》。用《乐象》篇举例,“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 通过这段话可以得知,《乐记》认为德是人性之正,乐是德之光华,而金、石、丝、竹是乐的工具。音乐是不可以伪装出来。这表明了音乐具有“真”的含义,说明音乐不能伪装,要求音乐富有美感首先需要音樂真实表达情感。
在《乐记》中,有大量对于善的论述,认为善是乐象征德。《乐象》篇记: “乐者,德之华也。” 《乐记》认为通过乐可以象征以及体现德性,乐与德之间有着某种契合的关系,“德音之善者”。说明只有善于教化人民德行的音乐才能被称的上是德月,美德的思想在德乐的作品中充分显现出来,能够发出“至德之光”,这也显现出德乐是需要本于人心才能作出来的,从中可以发现,乐是不能虚伪作假的,实现了“真”与“善”的统一。
《乐记》认为,音乐是人类内心活动的表现,并提出“文采节奏”的概念,说明注意到了音乐形式美的重要性。不难看出,《乐记》是很强调“和乐”这个概念的,王弼《周易略例·明爻通变》解释说:“同声相应,高下不必均也同气相求,体质不必齐也。” 解释了“和”这个字的意义,也可以看出“和乐”是强调了声音与乐调的和谐之美,也就是说《乐记》关注到了音乐的形式美感,“对诗音乐本身的声音的大小、急徐、清浊、刚柔、周疏、高下、短长进行处理,使之悦耳动听,产生美感。” 《乐记》指出人们对欣赏音乐的期待,可以有多种多样的音乐来使人们获得不同的审美享受,这也可以看出《乐记》注意到了音乐具有强烈的感染作用,利用音乐可以达到教化人心的效果。这说明,音乐的“真”与“善”可以达到音乐的“美”,而音乐的形式美也对人心的“真”与“善”起到了教化的作用。
三、总结
通过分析黑格尔《美学》“音乐篇”以及《乐记》。我们可以看出,两部著作不约而同的对音乐的“真善美”都进行了深刻的研究。通过二者的对比可以发现,《美学》“音乐篇”和《乐记》在概念范畴上,中西方有较大差异,但是对于音乐“真善美”思想上是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并且不可否认的是,黑格尔《美学》“音乐篇”以及《乐记》对于美与善结合的伦理道德是如出一辙的,音乐的伦理思想是和人们的道德情操有着一定的关联。而且我们不难看出,作为中国古典书籍《乐记》它所说“美”并不是单一的“美感”,深究后会发现“美”是一个整体且系统的概念,会和伦理道德捆绑到一起,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尊崇以及向往的概念。就这点而言,是与黑格尔《美学》中所说到的“美”有着深刻的区别。黑格尔用典型的西方哲学研究法来研究“美”:用特定的某一标准来衡量事物,倘若没有概念也没有标准,那就无法作比较以及研究。但是,黑格尔认为“美”是属于心灵这个观点,却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美”的感念有着相似并存在着有着异曲同工的妙处。总的来看,黑格尔《美学》“音乐篇”两个相距千里的不同国度,相距千年的不同时代,其中对“真善美”的研究有着细致深入的探讨与分析,虽然对于“真善美”的研究各自有各自的看法,但是却也包含着一些相似观点,表明了音乐有能够沟通人的情感的作用,充分体现出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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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钟仕伦.论《乐记》的“和乐”美学思想[J].文学评论,2010(6).
作者简介:卫颖 女 1994.01 汉族 籍贯:山西临汾 研究方向:中国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