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的比较研究

2019-10-21 07:03侯济维
科学与财富 2019年35期
关键词:新型学徒制比较分析现代学徒制

侯济维

摘 要:当前,在我国普遍实施的学徒制中共存着两种即: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从一定意义上讲,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在课程内容、培养模式、师资管理及运行框架上具有着较多的共同点,而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又在培训的出发点、受益的主体、政策侧重点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本文通过对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的内涵与实质进行研究,就其中共同点和不同点展开分析,将为我国需求企业与职业院校互动性发展背景下学徒培养的良性发展提供必要的参考。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比较分析

1. 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实质

1.1 我国现代学徒制的试点

我国在2014年8月由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的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旨在重点构建企业在高职技术人才培养的过程性参与,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角度全面开展现代学徒制,并有效通过“五个对接”,达成对着培养模式的引领和确立[2]。其中涵盖了产业需求与专业设置的对接、职业标准与课程内容的对接、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的对接、职业资格证与院校毕业证的对接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并通过这一培养方式的革新,实现人才培养的精准化、实用化、产业化。

1.2 现代学徒制的理论内涵

1.2.1 校企共享

以院校培养为载体,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有效实现招生与招工、入学与入场的校企一体化的培养模式,院校招生方案的确定应以企业需求为前提,而企业招工需求则以院校招生方案为保障。当前,现代学徒制的培养对象一般为院校学生和需求企业的员工,培养主体由高等院校和企业共同构成。

1.2.2 工学结合

在现代学徒制的模式下,人才培养的核心被定位为实用型技术人才,工学结合成为学员自身快速成才的必然选择。在模式利导下,高等院校与需求企业之间会签订较为明确的人才培养协议,并在这一过程中高等院校和需求企业予以合理的分工。多采用高等院校来承担学员相关专业系统的理论和技能学习,实现中和培养模式的理论环节;而需求企业则通过岗位实践训练,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实现综合培养方案的应用环节。

1.2.3 师资共建

企业的有效加入,使得传统意义上的院校教师队伍的实用型更强,外延性更大。高等院校和需求企业的师资共融性发展在现代学徒制模式下得以有力的实施[3]。从一定层面上讲,校企共同的师资水平,成为院校人才培养实力的有效标签。在日程的教学模式中,现代学徒制广泛地采用双导师制,共同为学员的成长保驾护航。同时在现代学徒制的框架下,高等院校和需求企业之间的导师互聘、双向锻炼更为的常态化,并在实践和理论的碰撞中,促成了相关专业岗位的研究和发展。

1.3 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征

对于现代学徒制而言,是院校主动服务于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有效抉择。现代学徒制的主要特征表现在:首先,其在发展进程中充分地尊重需求企业的要求,以院校培养体系与就业用工体系的贴合,实现需求企业人才技能培训成果最大化的目标。而就其实践效果而言,在现代学徒制的框架下,院校的作用仍为互动培养模式的主导,需求企业在这一进程中扮演着辅助者的角色。多由院校根据合作企业的实际需求展开对生源市场的岗位化定向培训;其实,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成为现代学徒制的外在体现模式,其对推动区域的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实践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有效地提升职业教育中素质教育的内涵,将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相融合[4]。再次,学徒制的培养对象是以企业的未来人才需求所确立的,从一定层面上讲,职业院校学生也可以视为学徒培养生,应在这一培训模式中,精准实现对学生的定位,其仍为学校学生,而不是产业员工,若这一定位混淆将直接导致培养内涵的偏差。严重地影响到院校的职业培养职能。

2. 新型学徒制的内涵和实质

2.1新型学徒制的提出

我国人社部和财政部在2015年7月聯合下发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是在教育部《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之后,虽这两份都是关于开展学徒制试点的工作指导意见。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更倾向于从企业发展和改革的视角,以校企合作的方式,来健全企业人才管理工作的机制,我国的新型学徒制的实践工作自此进入了历史的舞台[5]。

2.2新型学徒制的理论内涵

2.2.1 招工招生一体化

就新型学徒制而言,其最显著的理论内涵便是招工与招生的一体化,即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而招聘的相应技能岗位的产业工人,同时也是合作院校相关专业的招录学生。在这一模式下,企业学徒可以以院校学生的身份,完成对相关岗位理论和技能的实践性互助学习。而不可忽视的是,其一体化的模式虽为实现学生、徒弟、工人的无缝化对接提供了可能,但院校学生资格的取得是建立在员工身份获得的基础之上的。

2.2.2 学徒培养双师化

新型学徒制的实施,使得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深度进一步的加大,在多个互助发展层面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新型学徒制实现了岗位技能训练的无差异化,促成了其学习效用的实现;企业高级技师与院校高级导师的行业研讨,促进了其相关专业领域的突破;企业高级技师带徒弟,并将徒弟在院校教师的理论拔高下,获得岗位未来发展的潜在能力。

2.3 新型学徒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依据《企业新型学徒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与企业合法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聘人员作为企业新型学徒工的重点培养对象。其工作的主旨在于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6]。第二,从国家政策层面而言,推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可以有效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财政部获得一定的企业培训补贴,并接受强制性的过程监督,对其互动培训结果给予一定的评级。第三,新型学徒制中,企业在培训中占主导地位,而合作学校为企业的未来技能服务。

3. 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的比较

3.1 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的比较的共同点

基于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内涵与实质的分析将发现,这两种学徒制在强调校企联合、双师运转、角色轮转、技能实践等层面具有着较高的叠合处。其都将校企联合作为人才培养的基础载体,把招生与招工、理论学习与技能实践作为二者模式运营的基础,使得学生、教师在共同的角色互换下,以工学一体为主要培养目标,强调职业综合技能与岗位实践要求的对接,岗位通用能力与理论转化能力的衔接,实现了自身能力发展和未来职业浅行发展能力的双重提升[7]。

3.2 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的对比分析

而在对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内涵与实质的对比分析将发现,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制在实施主体,培养对象及培养模式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如就实施主体而言,现代学徒制以院校为主体,而新型学徒制是以企业为主体;就培养对象而言,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多为企业新聘用的技能岗位员工,从劳动法的层面而言已具有合法的工人身份,为企业输送式培养的一种延伸。而现代学徒制而言,其本身仍就是学生,是未来合作企业的先驱建设者。

参考文献:

[1]马蕾. 现代学徒制模式下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重构[J]. 职业时空,2016,(4).

[2]万金侠. 如何运用现代学徒制培养优秀铁路人才[J]. 现代经济信息,2017,(34).

[3]曹凤仙,蔚晓琴.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现状与举措[J]. 教育教学论坛,2017,(42).

[4]陆兴凤,董丽丽,何晨. 双身份高职会计学生职业人的分级培养探索 ——以无锡商院上海诚丰代理记账项目为例[J]. 现代商贸工业,2017,(27).

[5]解娇娜,解妮娜.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04)

[6]胡秀锦.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9(03).

[7]现代学徒制与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政策的对比[J]. 刘文胜.  辽宁高职学报. 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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