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作 曹思敏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各国都面临着高等教育规模扩张与政府投入有限的矛盾。澳大利亚政府在助学贷款上积极探索和实践,使用互动式助学贷款,本着社会平等与民主的理念,助贫先于选优的动态资助模式,构筑了比较完善的大学生资助体系。
19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逐渐走向大众化教育。一直以来澳大利亚把教育当作一种促进社会平等与民主的手段,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国家和社会的负担越来越重。这些对发展呈上升趋势的高等教育而言,也显得不足。于是学费作为弥补教育经费的有效手段而被广泛使用。由此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使澳大利亚政府转而改用互动式助学贷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1 澳大利亚大学生助学贷款概况
1.1 澳大利亚助学贷款的简史
一般认为在教育问题上资本市场是失灵的,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不愿借款给学生。关于这个问题国际上有很多解决的方法主要包括三种,奖学金,政府担保的助学贷款,以澳为首的互动式的助学贷款(HECS)。弗里德曼(Friedman)在1955年提出根据收入来付助学贷款这个想法。而澳大利亚在1989年在世界上首次引入这种贷款计划的国家。
阐述澳大利亚采用的根据收入的助学贷款的历程。
1.1.1 1973以前
澳大利亚的大学在1973年前对所有学生实行免费制,从1973年开始向学生收费,学费是阻止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直接障碍。而在当时,尽管是向学生收费,但是大部分的学生因为可以获得奖学金,实际上也相当于是免费。绝大多数穷学生还是能够顺利毕业的。
1.1.2 开端(1973—1986年)
由于高等教育部筹集的资金对于高等教育需要的投入仍然是杯水车薪,所以在1986年的时候,由于教育部开始向学生收取学费,不管学生的专业如何,收取的费用都一样。这个时期对澳大利亚极为重要,因为这标志着政府开始真正向学生收学费,也为后面的改革奠定了基础。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人口基数变大,导致中小学生基数也增加,而当时的两届总理都倾向于收入再分配。
1.1.3 发展(1989-2005年)
在1987年的时候,John Dawkis(当时澳大利亚的总理)和智囊团经过比较几种助学贷款的方式后,决定引入HECS。HECS是在1989年的时候被采用,到1997年的时候又做出了改革,根据课程日后的给学生带来的收益而设置并收取学费。
1.1.4 成熟(2005至今)
在2005年的时候FEE-HELP计划的引入,对于付全额学费的学生可以向政府借高达50000美金的借款,且这个借款只考虑通货膨胀和一个额外的20%的费用。到2007年,FEE-HELP项目进一步完善,对于学牙医、药学或兽医的学生将贷款金额上升到80000-100000澳元。
后来还进一步完善了HECS-HELP、OS-HELP和AUSTUDY项目。AUSTUDY就是澳大利亚对于那些大于25周岁的澳大利亚居民的项目。
2 澳大利亚大学生助学贷款体系的主要构成
澳大利亚有42所大学,其中绝大多数是公立的,因为公立所以政府在其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包括学费,招生比率和缴费支持。澳大利亚的HECS计划,减少了因负担不起学费而不能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并且通过延迟大学生的学费支付来帮助他们,且最后还款时根据收入来收入的。现在澳的HECS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2.1 补助联邦资助的课程单元学生所负担的费用(HECS-HELP资助)
如果满足特定要求,学生就可享受联邦资助的课程单元的HECS-HELP资助。学生可获得的资助额是以对该单元的负担费用为基数,减去首笔支付费用。资助支付给高等教育提供者以清偿学生的债务,支付其学生负担费用。
2.2 补助学生因学习课程部分需要到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产生的费用(FEE-HELP资助)
如果不是满足特定要求,不是联邦资助的课程单元,学生可享受FEE-HELP资助。学生可获得的资助额以课程单元的学费为基数,但总资助额有限定。资助支付给高等教育或澳大利亚公开大学联盟(如果学生通过该机构学习课程),免除学生支付学费的责任。
2.3 補助非联邦资助的课程单元学生所需的交的费用(OS-HELP资助)
如果学生满足特定要求,在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期间可享受OS-HELP资助。要特别指出的是,他们所属的高等教育提供者必须已经选择了他们接受OS-HELP资助。每个学习时段可获得的OS-HELP资助的最大数额限定,而且只有2个这样的学习时段能享受OS-HELP资助。OS-HELP资助旨在帮助澳大利亚的学生到国外完成他们的课程的一部分。
3 澳大利亚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特点
3.1 完善的资助体系,种类繁多,层次分明
目前,澳大利亚有2个国家级学生贷款项目、3种学生资助类型、国家级助学金项目是3个,以及数量众多,层次分明,种类繁多的资助项目。如按资助类型分,可以分为全日制,半日制生,奖学金资助以及普遍助学金;按资助方法可以分为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债务减免。澳大利亚的资助体系是一个民主,多元化的体系。
3.2 法律体系完善,资助有法可依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基本体现,是教育工作开展与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澳大利亚大学生资助的最大特点就是教育与立法同步,政府干预教育始终按法律的要求对教育进行管理。这一做法保证政府自始自终在一个合法的状态管理教育。澳大利亚《2003年高等教育支持法》的颁布为全澳大利亚资助体系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使资助上升到国家的意志,确保了HECS体系有效地运行。
3.3 覆盖面广,助贫先于选优
澳大利亚的全日制大学生中可获得基于经济需要的资助已占总人数的98%,可以说是到了普及的地步。后面又出台对于25岁以后的非全日制的学生的支持。相对于三种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的政策性资助手段,以奖学金形式出现的资助相对比例较小,这就使得澳大利亚的大学资助体系更具有强烈的助贫色彩,符合了大学生资助的初衷,体现出巨大的贫困关怀,我国虽出台的新的资助体系,较以往虽有改进,但是对于贫困的界定以及“贫困”和“优秀”合一的标准也给执行政策的基层老师带来困惑。
3.4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比较完善
澳大利亚的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已经非常完善,公民有诚信的意识,HECS计划能够在澳大利亚成功运行,与其社会环境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分不开。但我国的诚信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国家助学贷款之所以采取无需经济担保的形式,主要是考虑大学生整体素质较高。但是仍有不少拖欠的现象。
总之,澳大利亚的大学生资助服从于社会保障的最高价值,对于公平、平等、公民的自由与权力、民主、社会公共目标、责任、互助等价值的追求和尊重。该理念贯穿澳大利亚大学生资助的始终。
4 结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尽管对于HECS运行之初,对于HECS的批评很多。包括认为HECS增加了社会经济的不公平。给来自低层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更坏的负债率。因此,更加不太可能接受高等教育。另一种对于HECS的批判是HECS的债务伤害了年轻人走向成熟的过程。年轻人没有经济资源去偿还,并且负债的大小可能限制年轻人的财力。但是后来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学者调查发现,HECS产生的债务对学生并没有影响,而这些债务在他们选择高等教育时没有纳入考虑范围,学生也没有很强烈的债务感。
HECS可以为政府提供足够的资金,而且这个贷款的项目门槛在不断降低,在过去的13年中,HECS提供的贷款缴纳的学费占澳大利亚总学费的20%以上,并且还在不断上升。通过大量文献的阅读得出结论和澳大利亚学生的经验,HECS系统会对国家政府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有极大地好处,在引入HECS前,高等教育入学率与个人家庭财富成高度相关。引入HECS后,各个阶层家庭的辍学率都有明显的下降。引入HECS后并未让富人阶层的入学率降低。没有政府的干预,贫寒学子将会辍学,而对于高等教育而言公平和效率是一个很难权衡的问题,而HECS所采用的根据收入来还贷的方法是比较好的。HECS对于各个阶层都好,尤其是穷人。澳的经验对于解决高等教育入学率的问题也可以作为其他国家的示范。但是有一系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在一起运作才导致这个系统在澳可以有效地运行的。该体系在其他国家运行时要注意是否有相应的资源和配套设施。其中包括两个重要的因素,首先,学生的收入情况要及时更新,并且要精确。其次,最重要的是回收機制。
当下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完善也如火如荼,2007年大手笔的改革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大学生资助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就使得学习和借鉴显得尤为重要。澳大利亚采用的大学生资助体系是世界上最早的互动式学生助学贷款,探讨其运行机制和资助举措,无疑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类似问题的解决。
(作者单位:湖南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