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机制探索

2019-10-19 06:28高鹏飞
企业文化 2019年32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国有企业

高鹏飞

摘要: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纪律审查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监察机关部门能够科学合理地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国家以及政府要求,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针对目前现有的审查机制进行创新和研究,本文将会就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机制进行仔细分析。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继续审查;机制探索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纪律审查工作拥有其独特的审查特性,在开展过程当中,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仅仅需要自身拥有过高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必须对当前纪律审查机制拥有全面的了解,但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所开展的纪律审查工作并没有完善的纪律审查机制,或者说纪律审查机制并不全面。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寻找线索机制不完善

在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开展过程当中,有些时候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是无法通过线索,或者说是寻找不到线索对很多案件进行确认,因为目前为止在国有企业当中涉及到的案件有一部分案件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也就导致纪检监察机关是无法通过线索对其进行检查,换句话说,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机关所拥有的线索机制并不完善。

(二)外部核查途径困难

在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过程当中,也有一部分案件是当前纪检机关无法对其进行处理的,因为国有企业的部分案件和其他私企之间有一定的关联,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是很难开展工作的。所以,此时就能凸显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所拥有的外部核查途径相对较少,因为,在私企的个人情况以及信息统计过程当中,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耗时较长才能够寻找到私有企业的信息,甚至在很多情况和背景下,私有企业的信息并不全面,大大浪费时间。

(三)银行查证无权限

实际上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机关在正常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往往都需要设计到大量的大额经济案件,此时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就需要向银行取证,但是在实际的案件处理过程当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调查权限问题,在很多时候是没有办法通过银行对企业的犯罪证据进行取证的。银行查证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纪检监督机关在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大大受到阻碍。

(四)移交时间难确定

目前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开展过程当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案件的移交时间,因为如果案件提交过早,有可能会对案情有所影响,移交过晚就会对国有企业产生巨大影响。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并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和体系规定,国有企业纪检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核过程当中何时进行提交。移交时间的难以确定,不仅仅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开展带来更多的阻碍,同时也会影响到接下来的案情和案件的处理。所以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帮助企业纪检监察对移交案件的时间进行判断十分重要。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机制探索

(一)完善制度机制

国企纪检监察机关在正常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存在诸多的不足,这些不足的出现恰恰证明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所拥有的制度机制存在一定问题。所以首先要完善制度机制,在纪检监察过程当中,要着重针对监察机制和监管机制进行处理,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工作严谨,能够对当前的工作流程工作程序进行合理规划,同时也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纪检工作开展之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

(二)完善审查机制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审查时,一般运用的流程,首先是针对案件的性质进行仔细了解,然后针对案件的发展时间发展方法进行了解。但是在经营审查过程当中仍然会造成很多线索的流失,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监察机关当前审查机制并不完善,因此要完善审查机制。再进行审查机制完善时,首先需要完善审查方法,首先作为工作人员要学会善于谈话,在谈话过程当中要善于攻心。除了以上审查方法的应用以外,在审查流程方面也需要做出调整,首先要针对企业高層进行审查,然后再依次落实到企业的各个部门。

(三)运用四种形态

国企纪律监察机关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当中,运用四种形态对国有企业的案件进行处理,但是在四种形态这一方法落实和这一理论实行过程当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作为工作人员要明确四种形态的含义,概念包括实施步骤,其次要将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运用四种形态针对案情的特殊性进行分析。

(四)拓宽线索发现渠道

在利用信访举报等其他案件线索渠道时,也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络平台,网络公众号等多种网络信息化沟通平台进行信息的筛选,最大限度地对信息进行发现和探索。除了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线索的探索以外,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当前线索的处理机制,要针对有用的信息投入大量的资源,对于无用的信息要运用正确的方法抓紧处理。

(五)建立纪律审查的协同机制

国有企业纪律监察机关的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往往都会遇见诸多问题,而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作为纪律监察机关可以建立纪律审查的协同机制,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可以实现异地异企同时办案。

三、总结

本人就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机制的探索进行分析,在进行整体分析过程当中,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介绍,然后提出如何完善机制,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为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制度的完善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邹绯箭,郭华.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证据衔接及拓宽机制研究——基于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展开[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No.145,91-96.

猜你喜欢
纪检监察国有企业
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及对策
国有企业研究型审计思考与探索
零陵区:学校纪检监察员“充电”
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策略分析
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突破
国有企业每5年至少审计1次
国有企业利润保持稳步增长
国有企业利润保持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