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伟大历史时期,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标志着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基础;意义;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在新时代,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更加不能动摇,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主义国家的步伐。
一、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基础
(一)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肥沃土壤。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在礼、法、道、刑之间的关系中强调“德主刑辅”,倡导“礼法兼治”,这就激励我们以道德指导立法,以立法规范道德。中国传统社会朴素的治国理念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大地上开花结果提供了肥沃土壤。
(二)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根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1、马克思、恩格斯法治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理论主要包括:第一,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第二,关于法的产生。法律是人们物质生活的产物。第三,法律的属性有阶级性、社会性、历史性和继承性。第四,在人之外法没有其他价值。第五,法治离不开民主。第六,权力要靠法律来监督。总之,马克思、恩格斯法治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向往和追求。[1]
2、列宁法治思想。
列宁法治思想主要包括: 第一,国家需要法律。第二,法律的本質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第三,民主要靠法律保障。第四,党法关系。党依靠法确立地位,同时党员要严格守法。第四,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要从思想到行动彻底摧毁落后的旧法体系,实行新宪法,以巩固新政权。第五,法律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又应因时而变,适时调整以更加完善。[2]
3、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思想。
首先,毛泽东法治思想。第一,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第二,根据宪法统治国家。第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第四,每个人平等适用法律。第五,惩罚与教育引导结合。毛泽东法治思想指导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法治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治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现实的参考和理论指导。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邓小平将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江泽民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方略。胡锦涛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坚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3]
(三)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借鉴了近代西方法治理论。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提出的“天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分立”等法治理论,其中蕴含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法治思想精髓闪烁着理性的光辉。随着西方资产阶级的发展,法治理论不断发展和完善。第一,法治不仅局限于程序和运作机制,而且更加注重法律的实质内容。第二,减少法律实际上的不平等。 第三,赋予法官绝对权力。[4]
二、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对法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的结果,能不断促进新时代出现的新问题得到顺利解决,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好法治的经济保障功能,才能更好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解决转型期社会的矛盾与问题,提高人民幸福感。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以确保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
(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建立起一套良好的国家治理法律规范体系。另一方面,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提高执法能力,使法治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些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必需的。
三、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
(一)在立法方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5]
科学立法,它要求立法遵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增强法律的实施效果,使法律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矛盾新纠纷,公正合理地调整利益关系,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安全。在民主立法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定的法律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支持,保障人民的美好生活。依法立法应当使立法权力和程序符合法律规范。
(二)在执法方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使良法真正落到实处。
落到纸上的良法只有被公正文明执行才能真正发挥效用。首先,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指导,防范执法漏洞。其次,改进执法方式,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避免暴力执法。再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与考评,使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在司法方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使人民感到公平正义。
首先,建立更完善的司法制度。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一项制度的施行必然会牵动全身,带来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注重各项措施之间的关联性、协同性与配套性,用好的新的配套制度,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让好的新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其次,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有权不任性。
(四) 在守法方面,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要通过各种渠道,对人民群众进行法治教育,赞美和奖励守法诚信,严惩违法失信行为,努力营造一种全社会恪守法律光荣、违反法律可耻的气氛。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人们,使遵纪守法转化为人们的内在需求。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
[2] 《列宁全集》( 第 3 卷) ,人民出版社 1960 年版.
[3] 江泽民: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1 页.
[4]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 外文出版社.
[5]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人民出版社,2017 年,第 38 页.
作者简介:
黄巾芮(1989-),女,山东青岛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