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物质文化遗产,还有许多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
关键词: 非遗;数字化保护;传统技艺
为了更好汇聚和管理各地的非遗相关资料,各级非遗文化研究机构及保护单位都在大力建设各自的非遗数字化保护系统. 那么,数字化技术究竟如何影响或介入非遗保护的,是通过改进非遗的保护措施来实现? 还是通过内化成非遗生命的组成部分来实现?笔者通过十余年的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三个阶段的特点:
一、非遗数字化保护1.0阶段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之后全国各地开展普查、收集整理资料、数字化记录、保存等工作。其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其一,把非遗的文献、图片、碑刻、影像等实物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数字化转化、存储,建立非遗文献档案库。其二,把非遗实践的场所、工具、产品等,进行数字化文字、图像、音像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其三,用数字化技术对非遗实践的动态过程,进行动态、立体、高清晰地记录,分类整理和数字化存储。这使得媒体资产管理系统适用于非遗视音频数字化资料的上传收集、编辑整理、编目著录、共享分发、检索浏览、下载利用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二、非遗数字化保护2.0阶段
但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项目非常的繁杂,不同类别的非遗项目其需要记录和表现的形式有巨大的差异,这使得传统的媒资素材编目规范完全不适用于非遗视音频数字化资料的著录和编目。这使得记录下来的非遗视音频资料无法得到充分的利用。2017年11月,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和全国文化艺术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方案编制规范”这一系列文件为全国范围内的非遗数字化采集、编目、存储提供了可执行的参照标准,目前,国内不少省市和地区已经陆续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系统,实现了对非遗资料的系统结构性存储和管理。其中包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信息平台、中国记忆——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基础资源数据库、国家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资源库等。以上数据库从单项、平面、现象的数字化到向综合、立体、本质的数字化的转化,从基于语义、基于语句数字化到基于语词的数字化发展演变,为研究非遗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提供了分析数据。
三、非遗数字化保护3.0阶段
全国及各省市的非遗保护数字化建设已经初具基础,基本形成了区域内多级信息化服务网络,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依然存在严重的“数据孤岛、应用孤岛、硬件孤岛、管理孤岛” 现象。随着互联网+、虚拟现实、大数据、云计算的概念不断推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计算机相关技术发展非常迅速,非遗的文化传播路径也会随之而变,不在单纯的强调传播开去,而是强调在传播的过程中,更接近每一个独立的受众个体,而非遗文化云是实现目标的切入点,建设一个全方位覆盖、多终端访问、多通道发布的非遗文化云平台,整合各区域内所有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场馆资源、地方特色资源、非遗手工技艺培训资源,通过云连接、云操作和云存储等手段,将各层级非遗文化资源打包上“云”为广大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打造"文化淘宝"服务新模式。该云平台应采取开放标准化和开源定制化的路线,打造通用平台可对外提供接口容纳新兴技术。分布式文件系统可解决传输管理的问题。安全管理功能可解决认证及分级权限管理。构建基于云计算三大服务模式,分别是基于IaaS的云计算基础资源层、基于PaaS的平台服务层、基于SaaS的应用服务层,PB级大容量数据存储,高接口带宽,适合视频、音频、部分图片等大数据量非结构化数据的并发访问需要,高速缓存机制,支持多协议,全局命名空间,共享统一的存储池。整个系统实现高可用冗余设计,不出现单点故障,适应非遗资源共享数据存取通畅等需求。
因此,鉴于以上非遗数字化保护历程的经验,激活非遗资源的数字生命力尤为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云技术的耦合与深化成为数字化保护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大数据技术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数据即资产,只有掌握了大数据才能走在非遗保护的前列,在不久的将来,社会各界及保护研究机构会不断丰富非遗相关内容,让更多元更优质的内容进驻到非遗云服务平台当中,努力在非遗资讯、非遗知识以及非遗传承上发挥更大的价值。让非遗传承能够基于数据平台呈现出更嶄新的面貌。
作者简介:杨宇,辽宁省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