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华
摘 要:迁安, 历史悠久,文化积淀厚重,在这片120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皇帝曾建都,大禹曾治水,美丽传说夷齐让贤、老马识途曾经闻名华夏。在这座古老而年轻的城市中孕育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关键词:非遗;文化;调研
中图分类号:G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6-0201-01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
1.全面普查,摸清底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随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开展,通过多次组织学习、召开座谈会,实地下乡走访考察,系统、细致的普查、搜集、分类、归档、整理非遗线索1247条,项目320项,分别涵盖了16个门类75个种类,编纂了2万余字的《迁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汇编》,绘制了《迁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
2.扎实推进,认真申报,名录和传承人体系不断健全。目前,我市已成功申报省级非遗名录项目4个,唐山市级非遗名录项目4个,迁安县(市)级名录项目20个。已经认定县级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人,其中,含省级3人、唐山市级6人。建成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
3.保护与宣传有声有色。首先,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电台、报社、标语等多种媒介,宣传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其次,精心组织,传统民俗节日宣传活动。举办“送春联下乡”、“秧歌展演”、“元宵灯谜竞猜”和“皮影戏”、“大鼓书”等传统文化非遗展演,举办“戏剧票友”、“秧歌小出”、“包粽子”等传统民间艺术比赛,并逐渐形成品牌。
4.保护传承多措并举、生动活泼。一是静态展览展示,利用图、文、音像、缩微模型、实物等多种载体,在市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宣传非遗法、生动形象展示非遗项目;二是根据民间故事编创节目、出版书籍;三是活态传承,挖掘民间工艺创建基地,利用非遗传承经济价值带动经济效益;丰富非遗故事新兴旅游产业,不断展示经济价值。四是加强理论研究, 积极参加省级非遗保护理论成果评奖活动,两篇论文获优秀成果奖。此外刊发十余篇非遗相关文章,有利提升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水平。五是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迁安市多次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等单位和非遗传承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工作顺利开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单位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1.非遗保护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与保护工作需求不相适应,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专职的人员。各基层单位没有专门部门和专职的人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多数是挂靠在其他科室部门之下,工作人员也多是身兼数职,专业不对口情况普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也缺乏稳定性,工作队员对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需进一步提高。
2.实施保护濒危遗产保护工程不到位,民间文化资源流失严重,部分项目处于濒危状态。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政策、资金、平台三大帮扶项目上缺乏举措。进而导致缺乏政策支持的独门绝技未能及时得以开发,而人绝艺亡。或是缺少持续的保护经费投入,失去市场支撑而又缺乏开发利用潜力的传统绝技失传。再者因为现代科技的发展,传统手工艺缺乏生存平台,最终被机械化取代。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必须密切结合当前文化发展的实际,做好以下工作:(1)建章立制,高度重视,提高保护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加快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意识,提高公民的自觉性。通过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非遗保护条例,运用法制思维、手段进而推动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2)完善机制,加强对传承人的培训、扶持与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由最底层的民众创造并拥有的传统文化形态,在对其进行全面科学的考察、研究,在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传”与 “承”两个重要环节。加大投入实施传承人的进修、学习和培训,提高传承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政府要成立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并利用专门机构对给予资助的传承人及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推进传承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3)出台补贴制度,有序传承濒危项目。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及早建立健全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制度、传承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传承技艺传习的保护、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有效途径,是巩固非遗普查成果的重要举措。(4)加强基层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非遗保护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必要保障。强基固本,加强保护机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加强非遗保护队伍建设。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建立非遗联络员,不定期举办全市非遗联络员培训班,组织学习国家、省、市等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非遗相关知识,丰富专业素养,强化传承传统文化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基层文化干部从事非遗工作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