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梓艺 于首涛
社会工作是复杂的社会活动,学术界不同学者对社会工作的定义不尽相同。国际上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分为三个角度:第一是视为慈善事业;第二是当作一种有组织的社会活动,这类社会活动一般由政府或私人团体举办,目的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解决困难;第三是将其视为具有专业性的社会性服务[1]。弗瑞德·兰德(Fried Lander)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协助个人以达到社会与个人的满足与自主的专业服务过程。芬克(Fink)认为:社会工作是集艺术、科学、技术于一体的、用来增强个人或团体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功能的助人活动[2]。“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尝试对社会工作给出一个一般性定义:社会工作是秉持利他主义价值观,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体,解决其生活困境问题,协助个人及其社会环境更好地相互适应的职业活动。”[3]由此定义可知,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是利他主义,是为满足他人需要的,是助人的,也是专业性的。
“文化”概念的内涵、外延及其归类是随着语言学、人类学、文化学、历史学和哲学等学科的发展而不断廓清与完善的[4]。文化有满足人类需求、提供认知、规范社会、提升凝聚力、整合以及导向等功能[5]。许多学者尝试给“文化”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一种关于文化的界定能够得到大多数文化研究者的认同。目前,中国学术界多数人认为,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本文从狭义的文化出发,只对文化作狭义上的理解,主要是从中西方文化的比较中论述社会工作在理论和实务领域面临的困境。
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是在多种社会思潮影响下,在长期助人活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尽管人们普遍将英国1601年的“济贫法”作为社会工作产生与发展的萌芽,但再向前追溯,以文艺复兴为先导的资产阶级思想革命中强调的“人本主义”“以人为中心”,却可以看作是社会工作产生与发展最为早期的思想基础。有学者认为,中国也一直存在着社会工作产生与发展的文化土壤,如儒家的“仁爱”、佛教的“慈悲为怀”、道家的“顺应自然环境”等思想,尤其是儒释的“仁爱”“慈悲为怀”,甚至可以看成是与西方基督教“博爱”思想完全契合的,但社会工作未能在中国起源,在中国的发展也并未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顺利。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社会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由于中西文化的异同,由西方引入我国并遵循西方文化思想和价值观的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的发展中面临着理论和实务融合的极大挑战。
早期欧洲的经济形态追溯被认为是畜牧业,这一点在《圣经》中也有记载。《圣经》记载,最先得知救世主耶稣基督降临消息的就是一群牧羊人[6]。畜牧业生产的特点是要求人发挥自己的主观意志和决断,相较于农耕,放牧更少受制于气候和环境,因而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得到极大的发挥,使人拥有更多的主动性、支配性。这不仅有助于进取精神和开拓精神的形成,也有助于人成长发展过程中对自身个性的解放。
如果将西方社会的文艺复兴看作是狭义的人本主义,也固然可将其看作是西方社会对“人本身”最早的关注。以但丁、达·芬奇、莎士比亚等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要“以人为中心”,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人本主义本身即主张人解放自我、解放个性,相对于“神”而言,要追求现实生活中的幸福。尽管文艺复兴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为了解放自我与个性本身,但在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下、在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宗教束缚人性的基础上,西方社会已然从“神”开始转向“人”,开始更多关注人的发展、人的个性、价值与尊严。
虽然社会工作的起源相较于文艺复兴晚了许多,但社会工作自产生到发展却一直延续着人本主义对人本身的关注。从狭义上讲,人本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的一种社会思潮,是西方产生社会工作的理论溯源。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是“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以人为本”便是以人为中心,尊重案主自身(服务对象)的个性、思想观念等,接纳案主作为整体的本身、自我,尤以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之一的个案工作为例。“助人自助”一是帮助案主成为一个有自我适应环境能力和自我帮助能力的人;二是工作者在帮助案主的同时实现自我提升。无论是从服务对象的角度还是社会工作者的角度,社会工作都体现了对人自身发展的关怀和个性的提倡。尽管大多数学者都强调西方社会工作的产生最早是基于基督教等宗教的思想,但从关注人本身的视角出发,不难将西方“人本主义”的思想和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相联系。
关注人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尊重人作为整体的全部,是西方文化中促进人“个性”解放与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遵循的价值观与原则。
前述文化是狭义的文化,因而这里所指的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传统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和制度。目前,有学者尝试从“嵌入关系”的角度,提出将儒家思想的“仁爱”以及佛教思想的“慈悲为怀”看作是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化的重要理论依据。儒家思想是基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自然经济形态发展为核心理论观点的,尽管儒家思想也关注“人”本身,但其核心观点还是“等级秩序”“礼乐”为本,儒家思想将不同的人都严格区别开来,体现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论述中。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传统文化中许多不合时宜的“糟粕”早已被剔除,但社会思想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深入人成长与个性发展的过程中。儒家思想提出的初衷即为维护等级秩序、强调等级的差异性,中国社会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不可否认的是,儒家思想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传统农业经济受制于气候,这一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大自然的变化规律,因此,中国人形成了一种安分守己、恪守本分的民族性格。由于农业耕作遵循着同一个自然规律,人们有着相同的企盼、希望和利益,人们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极易达成共识,因而中国人的集体意识相较于个人意识更为浓厚,集体责任感更为强烈。在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延续与发展的影响下,人们遇到事情首先考虑的是集体利益,即小家利益(个人利益)的相对性与大家利益(集体利益)的绝对性。一直以来,中国文化便提倡集体利益、集体荣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下,个人的“个性”在人一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的严重性很难引起重视。
费孝通先生曾提出,中国是“差序格局”,西方是“团体格局”。在以差序格局为连接的社会中,个人会将自身的发展寄托于以自己为中心、一圈一圈向外晕开的这个“圈子”中,时刻考虑这个“圈子”中的其他人是否会受到自己的影响。归根结底,差序格局也是小农经济和传统文化思想的产物。在这样一种文化的影响下,开展社会工作实属困难。以个案工作为例,西方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为主动前来求助的案主提供及时的帮助与服务,而中国却将“家丑不可外扬”看作是拒绝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与帮助的理由。传统文化思想对人们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因而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难以将其基于西方专业价值观的理论和实务与中国本土的文化相融合。
社会工作自西方引入中国以来,一直延续着这个专业自身的一套理论价值观。早期的社会工作经由港台地区,复而引入内地,而香港地区的社会工作在某种程度上适应其本土化的发展。追根溯源,与英国对香港实行殖民统治不无关系,在近一百年的时间中,英国同样将其文化植于香港这片土壤。
西方社会工作的萌芽是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颁布《济贫法》;1917年,美国个案工作之母玛丽·里士满(Mary Richmond)发表《社会诊断》一书,将个案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门的方法技巧进行了研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发展。西方经历了中世纪的黑暗,迎来了文艺复兴时期对“人本身”的思考,“解放自我”在14至16世纪成为了西方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争相提倡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苏格拉底强调“认识你自己”;薄伽丘在《十日谈》中表现出对禁欲主义的痛恨,表达出强烈的人文主义思想;米开朗基罗的人体雕刻作品刚劲有力、气魄宏大,充分体现着文艺复兴时期生机勃勃的人本主义精神,甚至这一时期建造的教堂内部的壁画都是裸露的人体画像。浩荡的文艺复兴为西方社会关注“人本身”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中国儒家思想中的“克己复礼”一直规范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动机。约束自我,使自我的言行举止都要符合“礼”的标准,“礼”便是等级、秩序。有学者认为,儒家思想中的“仁爱”正是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的本土化理论依据。笔者认为,并不完全如此。儒家思想十分深厚宽泛,只拣其“仁爱”看作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依据,未免有一点牵强附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社会工作在本土化发展中思考与探讨的新方向,但归根结底是片面和难以行进的。在社会工作实务当中,社会工作者本身已经秉持“利他”“关爱”“尊重”“包容”等价值观,此时便不一定强调要将儒家“仁爱”思想也融合进去。笔者认为,真正阻碍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化发展的因素是中西方文化对“人本身”表达出的理解观念的不同。
通常,我们将西方关注个人价值的行为看作是“个人主义”,称中国是“集体主义”。事实上,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两个名词不仅包含着政治意义[7],在狭义文化的语境下,也可以把其当作是不同民族的不同社会意识来加以讨论。可以说,西方是个人主义的,而中国是集体主义的。
西方社会将人看作是独立的自我,认为个人是有别于其家庭或者说初级群体的,个人只代表自己;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在个人和集体之间,更侧重于强调集体的重要性,个人不仅代表自己,还关联着以自己为中心向周围外延的初级群体甚至次级群体,这使得中国人在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向熟人寻求帮助而不是陌生人。这样的求助意愿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也是社会工作者在中国难以顺利开展实务的因素之一。社会工作者掌握了很多理论,却往往难以在实务过程中将其融合。
社会工作的发展遵循着一个国家的主体文化[8]。西方社会工作的产生与发展是以西方个人主义价值观为基础的,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也不应该是简单移植。在讨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时,除了简单地将儒家思想“仁爱”和佛教思想“慈悲为怀”等作为与西方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契合的关注点外,还应该更深入地思考如何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出发,建构一套使理论与实务真正融合的本土性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体系。在狭义文化的背景下,不仅是从儒家文化出发,也应尝试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其他方面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切入点。
汉 云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