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书面正义”转变为现实正义

2019-10-10 06:44苏组宣
党的生活(江苏) 2019年7期
关键词:公诉人王勇公平正义

■苏组宣

王勇,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二处处长。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查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并十余次立功受奖,两次荣记个人一等功。

荣誉是新的起点,激励我更好地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在刑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后,我也将不忘初心、坚守根本,守好公平正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31岁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35岁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作为一名检察官,王勇拿遍了所有让法律人引以为傲的奖项。谁能想到,这位全国检察系统的“名人”,并非法律专业出身。

在当检察官之前,王勇曾在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做了5年会计,但他一直对公诉席十分向往。2001年,他参加了所在检察院公诉科的考试并成功竞争上岗。进入公诉岗位后,深知自身的法律知识还有短板,王勇坚持每天学习法律知识;有经验的老同事去提审,他就跟着去听审;庭审驾驭能力强的检察官去开庭,他就去听庭;周边地区凡是有知名辩护人参与的案件,他都想方设法去旁听。功夫不负有心人,多年的学习积累让王勇迅速成长为公诉领域的专业人才。2007年,王勇顺利通过全国选调,来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作为检察官,我们办的不是一个案件,办的是别人的人生。”这是王勇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近年来,他指导办理的网络大V周禄宝敲诈勒索案、外地垃圾非法倾倒太湖案、长江口垃圾倾倒案等7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当年全国十大案件。2018年,轰动全国的“昆山反杀案”发生后,王勇针对案件事实共提出16条侦查建议,为及时查清案情提供了帮助。在查明事实后,他及时撰写了7000余字的事实和法律分析意见,提供给上级参考,为该案最后定性为“正当防卫”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最终,该案入选了最高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王勇也因此获评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

“刑法、刑事诉讼法是书面正义,公诉工作就是要将其转变为现实正义。”抱着这样的信念,王勇勇于创新,深化各项公诉改革。他探索制定《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指南》,被最高检侦监厅全文转发推广;在捕诉一体试点初期总结的《苏州市基层检察院“捕诉一体”改革试点的探索与实践》一文获得最高检领导的肯定。2012年,为落实好新的刑诉法,王勇牵头起草多个规范性文件,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近20家中央级、省级媒体争相报道,让苏州规范司法走在了全国前列。

紧张的办案之余,王勇乐于将办案心得和对热点法律事件的评论,通过媒体、自媒体渠道与大家分享,他将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编辑成册,被誉为“出庭锦囊”。他创建的苏州公诉业务网站,已经成为全国检察内网资料最齐全、最实用、最具影响力的刑事法律资料库。他还受邀多次参加全国重大法律法规的修改,提出的多个建议均被采纳,为推进全国、全省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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